1 总 则

1.0.1 为在露天煤矿边坡工程监测中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生产、预防灾害,规范露天煤矿边坡监测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生产的露天煤矿采场边坡以及内、外排土场边坡工程的监测。

1.0.3 露天煤矿在建设与开采阶段,必须按本规范规定对露天矿采场边坡、排土场边坡进行工程监测。

1.0.4 露天煤矿边坡工程监测,应按阶段并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根据露天煤矿的具体特点,选择运用适宜的监测手段。在监测工作中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

1.0.5 露天煤矿边坡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