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设备设计参数选取

4.4.1 设备主体材料的腐蚀裕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腐蚀或磨损的元件,腐蚀裕量应根据容器的设计寿命和介质对该材料的腐蚀速率确定;

2 当使用碳素钢或低合金钢制的容器储存空气、水蒸气或水时,其腐蚀裕量不应小于1mm;

3 钛和钛-钢复合设备覆材腐蚀裕量可取0mm;

4 选用碳钢或低合金钢作为基材的复合板设备,基材腐蚀裕量应根据环境腐蚀性确定,氧化单元不宜小于2mm,精制单元可取0mm。

4.4.2 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容器、换热器壳体设计使用寿命不宜低于10年;

2 氧化反应器、精制反应器、结晶器设计使用寿命不宜低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