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复合式沉井基础

10.1 一般规定

10.1.1 复合式沉井基础适用于施工困难的流砂、软土等软弱地基。

10.1.2 复合式沉井基础设计时应具备以下资料:

1 岩土工程勘测报告;

2 工程水文地质条件;

3 塔位处地下水位及地下水化学分析结论;

4 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条件、施工机具的现场运行条件;

5 沉井预制厂家的生产能力及工艺水平。

10.1.3 复合式沉井基础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基础竖向抗拔或抗压及抗水平承载力计算时,可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对应荷载作用效应采用基本组合;

2 基础设计时假定土体为弹性变形介质,依据“m法”控制刚性条件,考虑复合式沉井上下部协同工作和土的弹性抗力作用,同时假定井筒顶面标高处的水平抗力系数为零,并随深度呈线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