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武士和随从

斯塔布是二副。他是科德角人;因此,按照当地的习惯,人家都管他叫科德角佬。这个无忧无虑的人,既不畏葸,也不骁勇;面临危急,绝不改色;他在从事最危急的追击时,总是镇定自若地干下去,像个长年辛劳的小木匠一样。他心情愉快,洒洒落落,随遇而安,驾驭起他的捕鲸小艇来,仿佛把最可怕的遭遇战看成是吃顿晚餐,他的水手全是应邀而来的宾客。他很讲究于把他的小艇布置得舒舒适适,犹如一个老车夫很讲究于把他的车座弄得舒舒服服一样。每当迫近大鲸,进行生死关头的决斗时,他毫不在意地、随随便便地拿起他那支无情的鱼枪,赛似一个嘴里一边吹着呼哨,一边举起锤子的修补匠。到了跟那只愤怒已极的巨兽并拢的时候,他还会哼起他那流行的老调。这个斯塔布,已经是积久成习地把鬼门关看做一只安乐椅了。他对于死亡这回事究竟是怎么个看法,那可不好讲。他是否想到过这回事,也许还是个问题;但是,如果他吃过一顿舒服的晚餐后,心里会偶然闪上这个问题的话,那无疑地,他准会像一个好水手那样,把它看成是一种叫人连忙爬上桅顶的事情,一声遵命,他就赶紧找人上去,去找他所能发现的东西了。

斯塔布为什么会这样事事处之泰然,无所畏惧,在一个到处尽是死亡关头的世间,大家都让包袱压得趴在地上,他却能这样逍遥自在地挑起生的重担走去;究竟是什么东西使他会有这种简直是大不韪的高高兴兴的态度;那东西一定就是他的烟斗。因为,他那根短小的黑烟斗就像他的鼻子一样,是他脸上的固定特征之一。你简直别想在他下床的时候,会先看到他的鼻子而看不到他的烟斗。他在床边的架子上搁有一整排装了烟叶的烟斗,一伸手就可摸到;他一上了床铺,就接连不断地把它们一支支都吸个遍,一支吸完,又凑上这一支再点燃一支,直吸到最后一支为止;然后又把它们一支支装满烟叶,以便随时重新取用。因为斯塔布在穿衣服的时候,他总不是先把双腿插进裤筒里,而是先把烟斗插到嘴里去的。

我认为这样不断吸烟一定是有个道理的,至少是出自他那特别的癖性;因为,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在岸上还是在海上,世间的空气都吓人地染上了无数死于说不明白的灾难的人所吐出来的空气;因此,在发生霍乱时,有些人就把一块撒着樟脑的手帕紧掩在嘴上行走;同样的,斯塔布的烟气,也许可以当做一种抵抗人间一切灾难的辟瘟良剂了。

三副就是弗拉斯克,他是马撒的维因耶德地方的蒂斯伯里人。这个短小精悍,血色红润的小伙子,是很爱跟大鲸格斗的,他好像总认为这种大海兽跟他有切身的和传统的冤仇;因此,每一遭遇,就得把它们扑灭干净,已成为他的一种荣誉问题了。他对于它们那巨大的身躯和神秘的态度所构成的许多奇景,竟是如此毫无敬意,如此茫然无知,不理会到碰上它们随时都有危险的可能;因此,在他那有限的见解看来,一条奇妙的大鲸不过是一种放大的老鼠,或者不过是一只水老鼠而已,只消略施小技,稍花时间,稍使力气就可以把它杀了烹了。他这种愚昧无知的无畏精神,使他有点把捕鲸当成一件儿戏;他只是为了好玩才去追击这些大鱼;而环游合恩角的三年航程,也不过是时间上比较长些的有趣的玩笑而已。木匠的钉子有粗钉和细钉之分;人类也同样可以这样分法。小弗拉斯克就是一种粗钉;生成可以派敲得紧,经得久的用场。他们都管他叫做“裴廓德号”上的中柱;因为,他那副样子,可真像北极的捕鲸者所称为中柱的那种短小四方的木头;它靠着嵌在它里面的四边突出的小木头,可以用来拉紧船只,免得遭到海洋的七凸八凹的冰块的冲击。

说到大二三副这三个人——斯达巴克,斯塔布和弗拉斯克,都是举足轻重的人物。按照到处通行的旧习惯,统率“裴廓德号”三只小艇,担任指挥的就是他们这三个人。碰到摆开大架势的战斗,亚哈船长可能要去施展全力降伏大鲸的时候,这三个指挥者就是联合船长了。有的时候,一经配备了长长的、锐利的鲸枪,他们就是三个精选的枪手,如同那些标枪手也是好标枪手一样。

同时,因为在这种著名的捕鱼业中,大二三副或者指挥者,都像古代的峨特武士一样,总各有他的掌舵手和标枪手随侍在侧,这些人,逢到指挥者在猎击中,鱼枪一时间给扭坏了,弄弯了,便可以及时地给他递上一支新枪;而且,一般说来,他们彼此间还都保持着一种亲切的友谊;因此,在这里,必须把“裴廓德号”那些个标枪手也给记点下来,并说明一下他们是各归哪一位指挥者管辖的。

首先是魁魁格,大副斯达巴克已经把他挑去做他的随从了。不过,魁魁格我们已经知道了,这里无庸多说。

其次就是塔斯蒂哥,他是一个该黑特(在马撒的维因耶德的极西的山岬)的纯种印第安人,那地方还有一群红种人的遗民,也是长期把许多最勇敢的标枪手供给附近的南塔开特岛的地方。在捕鲸业中,一般都管他们叫该黑特佬。塔斯蒂哥那头细长的黑发,他那高高的颧骨,和一双滚圆的眼睛——因为一个印第安人,虽然有东方式的魁梧,却也有南极式那种闪闪发光的脸色——这一切都足以说明他是那些自豪的武士猎人的纯血统后裔。他们在搜索新英格兰的大麋时,手里拿着弓,已经跑遍了那些主要的原始山林。但是,塔斯蒂哥现在已不再想探索山林里的野兽的踪迹,而来到海上紧迫大鲸了;这个后裔已经用那百发百中的标枪,恰如其分地替代了他祖先的万无一失的弓箭。看到他那柔软如蛇的四肢上的茶色肌肉,简直教人相信起早期若干清教徒的迷信,而五分相信这个野蛮的印第安人就是魔王的后代。塔斯蒂哥是二副斯塔布的随从。

在标枪手中名列第三的是大个儿,这个巨人似的,脸膛煤黑的野黑人,走起路来活像一只狮子——看来就像是亚哈随鲁王(1)。他两只耳朵挂有两个大金箍,大得水手们都把它叫做螺钉环,说是这两只环环可以用来缚中桅帆的升降索。在他少年的时候,大个儿就自动跑上那只停泊在他故乡的荒凉的港湾上的捕鲸船。于是,他除了到过非洲、南塔开特以及捕鲸者最常到的那些异教的港口外,从来没有到过别的什么地方;现在大个儿虽然已在那些非常注意他们的船员是些什么人的船东的船上,过了多年勇猛的捕鱼生活;他依然保持着他所有的野性的特点,像只长颈鹿般昂着头,足足六英尺五英寸的雄姿,在甲板上走来走去。谁一抬头向他一望,都不免感到相形见绌;一个白种人站到他面前去,仿佛就是一面去向要塞求降的白旗。说来也真奇怪,这个合乎帝王身份的黑人,这个亚哈随鲁式的大个儿,竟就是小小的弗拉斯克的随从,而他站在大个儿的旁边,可活像只棋子。至于“裴廓德号”上的其余一些人物,请记住,在现代的美国捕鲸业中,在那些被雇用的水手中,是美国人的还不上一半呢,而且这不上一半的人又差不多都是船上的头目。因此,美国捕鲸业的情形,就跟美国海陆军队和商船,以及受雇于建造美国大运河和铁路的那些工程人员的情况一样。我所以说是一样,是因为在所有这些场合上,美国人只是提供智慧,至于力气呢,则由世界其他各地去慷慨输捐了。在这些捕鲸的水手中,有不少是来自亚速尔群岛(2)的,那里是许多外航的南塔开特捕鲸船经常驶去,把那些生长在岩石的岸边的、能吃苦耐劳的农民找来补充他们的水手的地方。同样地,格陵兰的捕鲸船也从赫尔(3)或者伦敦驶出来,开进设得兰群岛(4)去招收他们的全部水手。等到回航的时候,又再把他们卸在原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可说不上来,不过,岛民似乎生来都是最优秀的捕鲸者。“裴廓德号”上的水手,就几乎全是岛民,也是一些与世隔绝的人,我之所以这样称法,并不是泛指一般的陆地人,而是指各有一个小天地的与世隔绝者。不过现在是,大家都同在一条船上相依为命,还成什么与世隔绝者呢!一个从天涯海角各岛各屿汇合拢来的安纳萨西·克罗茨的代表团陪着“裴廓德号”的亚哈老头,想把人间的牢骚诉诸那个庭上(5)。可是,能够从那个法庭生还的却为数寥寥。比普这黑小子呀——他从来就没有回来过——啊,不,他以前去过了。可怜的亚拉巴马(6)孩子呀!在“裴廓德号”那不祥的船头楼上,你们不久就将看到他敲着他的小手鼓,弹出永恒的时间前奏曲。当他被派到高高的后甲板去的时候,人家吩咐他响亮地敲起小手鼓,他便有如天使附体一般大敲特敲,一会儿叫懦夫壮起胆来,一会儿又向英雄致敬。


(1) 亚哈随鲁王,《圣经》上的波斯国王。见《旧约·以斯帖记》。

(2) 亚速尔群岛,在葡萄牙靠大西洋中部的地方。

(3) 赫尔,在英国约克郡。

(4) 设得兰群岛,在苏格兰北部。

(5) 安纳萨西·克罗茨(1755—1794),即普鲁士人约翰·巴蒂斯特·克罗茨子爵,1792年改籍法国。他环游欧洲后,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时,来到巴黎参加雅各宾派俱乐部。隔年,他在国民议会的庭上宣称他和他的徒众是“人权宣言”的拥护者,自此以后,他自称为“人类的演说家”。后因触怒罗伯斯庇尔,被处斩刑。据说他在国民议会的庭上演说时,是代表着巴黎一群咖啡馆,下等酒馆,茶楼的各式人等的,故作者在此处有如是说法。

(6) 亚拉巴马,美国一个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