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论复仇

复仇是一种野生的裁判。人类的天性越是向着它,法律就越应当耘除它。因为头一个罪恶不过是触犯了法律;可是报复这件罪恶的举动却把法律的位子夺了。无疑的,复了仇不过使一个人和他的仇人得平而已,但若置而不较,他就比他的仇人高出一等了,因为宽宥仇敌是君王的气概。确信所罗门[33]有言:“人有怨仇而不报是他的光荣。”过去的事情是已经过去了,并且是叫不回来了。明智的人留心现在和将来的事情已经够忙的了,所以那些劳劳于过去的事情的人简直是枉费心力而已。没有人是为了作恶而作恶的;而是为了要给自己取得利益、乐趣,或荣誉,或与此相类似的事情的。

因此为什么我要对着某人因为他爱自己胜于爱我而生气呢?并且即令有人纯粹因为生性本恶而作了恶,那又怎么样?也不过像荆棘一样,荆棘刺人抓人因为它们不会做别的事啊。复仇中最可原谅的一种就是为了报没有法律纠正的那一种仇的,可是在这种情形里那报仇的人也应当留神,他那报复的行为要没有法律惩罚才好。否则他的仇人仍然要占先的,因为二人之间吃亏的比例乃是二比一[34]。有些人在报仇的时节要对方知道这报复是从那里来的。这是比较大量的,因为报仇的痛快处似乎不在使对方受苦而在使对方悔罪。那些卑劣狡猾的懦夫则有如暗中的飞箭。

佛罗伦萨的大公科斯谟斯[35]曾有句锋锐的话,是说无义和忘恩的朋友的。他的意思好像这些罪过是不可恕似的,他说:“你可以在圣书中读到基督教我们饶恕我们的敌人的话,可是你永远读不到有教我们饶恕我们的朋友的话。”[36]然而约伯的精神则调高一格。他说:“难道我们从上帝手中只要好的而不要坏的么?”以此例推于朋友,亦当如斯。的确,一个人要是念念不忘复仇,他就是把自己的伤口常使其如新,这伤口若不是这人老在思想报复,是会痊愈的。公仇的报复多半是结局较佳的,例如为凯撒之死,为珀提奈克斯之死,为法兰西王亨利第三之死[37]以及许多与此相类似的复仇事件。然而在私仇的报复上则不如斯。反之,衔怨深而喜报复的人所度的生活是妖巫一般的生活。这种人活着的时候于人不利,死了也是于己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