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

玛丽亚·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1870年8月31日~1952年5月6日),意大利著名幼儿教育学家,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创始人。蒙台梭利曾三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足见她做出的巨大贡献。

蒙台梭利是二十世纪享誉全球的幼儿教育家,她所创立的、独特的幼儿教育法,风靡了整个西方世界,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先进国家的教育水平和社会发展。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特点在于十分重视儿童的早期教育,她为此从事了半个多世纪的教育实验与研究。蒙台梭利的教学方法从智力训练、感觉训练到运动训练,从尊重自由到建立意志,从平民教育到贵族教育,是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及潜能开发的优秀教育模式。蒙台梭利主要的教育理念如下:

1.儿童发展具有“胚胎期”。她认为人有生理和心理两个胚胎期,其中心理胚胎期是人类特有的,新生儿时期就是这个胚胎期的开始,它是儿童通过无意识地吸收外界刺激而形成的各种心理活动的时期。

2.把握儿童的敏感期。蒙台梭利认为,正是这种敏感期,使得儿童以一种特有的强烈程度接触外界。在这一时期,他们能轻松地学会每样事情,对一切都充满活力和激情。

3.儿童发展具有阶段性。在第一个心理发展阶段(0~6岁)儿童的心理类型是一致的。这个阶段又分0~3岁的心理胚胎期和3~6岁的个性形成期;在第二个心理发展阶段(6~12岁)比较成熟平稳,儿童稳定地发展,他们表现得健康、快乐、积极向上;第三个心理发展阶段(12~18岁),在这个发展阶段里,孩子变化非常大,而且身体的基本发育已经完成,因为18岁以后,身体就不再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生显著的变化。

4.尊重孩子的成长步调。没有课程表和上下课时间,使孩子能够专注地发展内在的需要。

5.丰富的教材与教具。教具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通过“工作”,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6.摒除奖惩制度。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

7.教师扮演协助者的角色。教师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孩子发展的状况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对孩子适性、适时的协助与指导。

随着蒙台梭利在罗马创办了第一所“儿童之家”,她开始实践自己的教育理念,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儿童之家”逐渐在全球范围内扎根,并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父母、教师和儿童。直到今天,蒙台梭利的育儿思想,仍然是父母和教师推崇的育儿必备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