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五反”运动是在新中国成立不久,为了巩固国家政权,几乎在同一时间,不同的对象和领域内进行的运动。
1951年10月,在全国开展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针对这一现状,中央提出从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月在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团体、军队、党派中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三反”运动大体经过发动群众,定案处理和巩固建设三个阶段,对运动中揭发出来的人员,分别落实定案和作出不同的处理,并纠正了运动高潮中发生的斗争扩大化等问题。
“五反”是指1952年1月至1952年10月在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进行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五反”首先在大城市展开,并很快形成高潮,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三反”运动的开展,并在私营企业中建立支部,建立工人店员监督生产和经营制度的工会,组织工商界人士学习《共同纲领》等。
1952年10月,“三反”“五反”运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