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胞胎保险
生育多胞胎,对富裕的人来说可能会乐不可支,但对贫困的夫妻来说却常常是愁容满面,生育多胞胎不仅使哺育婴儿的费用倍增,更会使婴儿托人照管的费用开支也大大增加,使原已显得窘迫的生活“雪上加霜”。为分散生育多胞胎带来的风险,素以迎合顾客需求著称的英国劳合社率先开办了多胞胎保险。美国的保险公司也不甘落后,随之兴办了双胞胎保险。美国的双胞胎保险条款规定,凡参加这项保险的孕妇,如果生了双胞胎,就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全部分娩费用及2000美元现金的保险给付。但是,要享受此项保险给付的条件较为苛刻,产妇必须在预产期的6周内分娩,并在所产的两个婴儿中至少要有一个生存至24小时以上,否则,将丧失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健康婴儿保险
保证新生儿正常健康,更是千千万万父母所梦寐以求的。在日本,由于二战时美国在广岛和长崎投掷了原子弹,使那里的许多人患有一种因原子弹辐射所致的疾病,并通过遗传殃及到下一代婴儿的正常体格与智力。针对于此,日本一家保险公司于1965年开办了婴儿保险,该保险规定,如果参加保险的妇女不幸产下畸形儿,保险公司将支付其一笔优厚的养育费。而美国的婴儿保险还承担接生引起的责任风险,纽约的一家医院曾发生过一起重大的医疗责任事故,就是有一名产妇在分娩时,负责医生给她服了催生药后,就去干别的事了,结果导致婴儿在出生时大脑长时间缺氧,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智力,保险公司事后为此支付了1090万美元的保险金。
母婴安康保险
生育保险在我国上海有着其更为独特的形式,这种融婴儿健康和产妇健康为一体的保险,称为母婴安康保险。它的保险对象为身体健康、情况正常的孕妇及其胎儿。保险期限自产妇怀孕36周起,至办妥出院手续止。在此期间若产妇因妊辰、分娩导致疾病死亡,对每份保险单,保险公司将给付5000元保险金;若胎儿死亡,保险公司将给付500元保险金。母亲与胎儿一起受保,使保障更为充分,是中国保险业吸收国外经验后的一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