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紋身,是……
有生命的畫布:現代紋身美學
文——陳敏熹
藝術評論家
譯——顧 玥
紋身這種風尚,出現至今已逾百年。現代紋身不但從未過時,而且默默地穩步發展,逐漸洗脫污名,建立起自己的版圖,不斷擴展其風格手法和技術,演變為獨立的現代藝術形式。雖然紋身藝術發展蓬勃,在當代社會無處不在,但藝術學者卻甚少踏足這個領域。一九七○年代末,美國喜劇演員喬治·卡林(George Carlin)曾戲指一個滿身紋身的人為「移動畫廊」,又說道:「這樣的人去世後,不能埋葬,應該把他放在博物館裡!」玩笑過後,我們為何不認真問一下自己,究竟這個笑話為什麼惹笑呢?紋身與主流藝術的區別在哪裡?紋身藝術家與「真正的」藝術家又有何不同呢?
回溯至一八○○年代中期,當時紋身的地位與高等藝術並肩。藝術理論及史學家麥特·羅德(Matt Lodder,一位罕有鑽研紋身藝術的學者)認為現代紋身起源於這時期。對那時的英國商人和海軍來說,日本是一片新奇的土地,是充滿了異國情調的文化寶藏。一切來自日本的事物,包括紋身在內,都很受推崇。他們複雜精密的紋身佈滿全身,色彩豐富,細膩生動,設計包括龍、蛇、海獸等傳統日本圖案。羅德對這些紋身評價道:「規模龐大,深度、顏色和陰影處理都十分精湛,這些都是綺麗的藝術品。」日本卻為了向西方展現自己已是現代國家,於一八六九年禁止紋身,諷刺非常。雖說如此,日本的著名紋身師在英國,以至美國依然大受追捧。據載,紋身大師彫千代(Hori Chiyo)曾為五名英國皇室成員紋身,彫豊(Horitoyo)則於一九○○年前往美國,帶起當地上流社會的紋身潮流。
據羅德記載,紋身藝術地位大跌要歸咎於一八九九年發明的電動紋身針,令這門手藝變得容易掌握,不再昂貴。但是,假如技術和成本是界定藝術的標準,紋身的地位又怎會比不上現今充斥當代藝術界的低成本、低技術的現成品藝術(Readymades)呢?現代紋身精緻考究,觀乎香港年輕紋身師Jayers Ko的作品便可見一斑。當中不僅展現嫻熟精密的複雜技藝,更蘊涵前衛的理念和設計元素。這非藝術又為何呢?
紋身未能躋身「真正」藝術之列,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紋身與水手、罪犯、墮落之士和納粹(他們在集中營囚人身上紋識別編號)聯繫在一起,名聲大受打擊,至今仍受到影響。雖然情況逐漸得到改善,但紋身被接納的程度仍然未及同屬「身體改造」的穿耳或整容。其實,後兩者對身體的入侵程度往往更甚於紋身。第二,紋身未能躋身藝術界的原因,與藝術界本身的制度有關。紋身以身體為畫布,令藝術品的展示、搬運和擁有權的轉移相對困難。因此,在愈發商業化的藝術界,紋身若想參與其中,著實不易。
所以從某角度看,紋身可說是一種私人性質的藝術,由一個人為了自己的喜好,委託紋身師專門為自己創作,完成後自己就是這件藝術品的觀者和擁有者。當然也有人持不同觀點,認為活動自如的身軀,正正是最便於移動的畫布,比困在博物館(或銀行地下保險庫)的藝術品接觸面廣泛許多。就像出現在牆上、人行道、公園長凳等地方的街頭藝術,紋身(指的是紋在外露身體部位易見的紋身)也把自己展現給全世界欣賞。但與街頭藝術不同,紋身是合法的。況且,自從班克斯(Banksy)的作品頻頻見於各大拍賣會,街頭藝術也開始向商業社會低頭了,紋身卻(暫時)還不可被購買或拍賣1,因此它成為今日唯一一種純粹而未被商業行為侵蝕的視覺藝術。
再者,當我們從視覺藝術延伸至美學理論,會發現紋身一學豐富多元,甚為精彩。紋身的英文「tattoo」一詞有兩個來源,第一是波利尼西亞語中的「ta」,意指「擊打」;第二是大溪地語中的「tatau」,意指「記錄」。如此說來,針尖碰到皮膚的關鍵一刻,其實代表了兩組動作。首先,是紋身師動作上「擊」(ta)落客人的皮膚,而客人順從接受這種對身體的入侵和痛楚,從而形成雙方的巧妙配合,照理可以當作一種表演或身體藝術來看待甚至研習。其次,是紋身師把自己的「記號」(tatau)刻下,無論那是獨一無二的設計,或是他對某個圖案作出的個人闡釋,而客人也通過在自己身上留下的記號,在世界亦留下自己的記號。
第二組動作關乎記號,或者說是符號,需要更詳細的說明。符號(Symbol)一詞的希臘語源(Sýmbolon)指對記憶的紀念:有客人在主人家作客一天,道別前,他們會把一件物品分為兩塊,各自保留一塊,寓意希望日後重逢再聚。因此「Symbol」既指過去,也指未來,是一種諾言,也是一種對未來整合的期待。故此符號往往不止一層意義,總蘊藏著其他未被發掘的含義。對紋身者來說,符號或代表對過往的人或事的紀念,或代表對將來的自己的承諾,這雙層意義不必多解釋。對觀賞紋身圖案的朋友來說,當好奇心驅使他們詢問紋身者其紋身對他的意義的那一刻,symbol之「未被發掘的含義」便得以展現。面對著紋身,我們很自然會產生對深層意義的期待,很自然想對面前的人有更深層的認識,聽他的故事。所以,紋身遠不止表面所見的畫面、圖案或設計,它不斷延伸出生命故事,增加人與人之間的認知,形成新的意義。紋身的人便是如此在世界留下自己的印記。
這正是把藝術創作銘刻在有生命、會呼吸的畫布上的奧妙之處。女性主義行為藝術令觀者正視藝術家本身為表達藝術的載體,正視拒絕被物體化的女性思想;同理,紋身提醒我們,身體和精神都是藝術的載體,我們在感官、思想,以至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層面上都能真正體會一件紋身作品。縱覽藝術史上的曠世傑作,無論其為具象或是抽象,最感動人心的多是能述說故事,引發對作品好奇,發人深思,或能散發生命力的。承其脈絡,紋身是一門真正「活著」的藝術,充滿動態,而且其造型和意義都可能隨時間而產生變化,如此看來,所謂高等藝術的條件,紋身俱備,有過之而無不及。
雖說如此,紋身師和行內支持者大概並不在意紋身是否會成為主流文化。紋身不僅是一種藝術形式,它更對「藝術」本身的概念提出質疑。它是一種宣言、一種生活方式,以及對生命的態度,而它略帶顛覆的本質也正是其吸引人之處。熟悉紋身的人,不論是其愛好者、理論家,當然還有紋身師,都深深尊崇這一門藝術,歸根究底,這才最重要。
註釋
1二○一二年底,英國模特兒凱特·摩絲(Kate Moss)宣稱其股部的燕子紋身是前一年過世的德裔英國藝術家盧西安·弗洛伊德(Lucian Freud)的作品,摩絲打趣地說:「不知道收藏家會為它花多少錢呢?幾百萬?那我可要把它移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