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9 白蛋白错输成免疫球蛋白

【事件经过】

主班王护士同时交给A班张护士两名患者的临时医嘱执行单,其中一个为15床刘某的临时医嘱免疫球蛋白2.5g静脉滴注,另一个为+5床黄某的临时医嘱人血白蛋白10g静脉滴注,张护士摆药及贴液体瓶签。张护士将两张输液巡视单及药物一起摆放在治疗台桌面上时,呼叫铃响起,该护士应铃处理患者,免疫球蛋白瓶子上未来得及贴液体瓶签。张护士在执行+5床黄某人血白蛋白10g静脉滴注的治疗单时,到治疗室拿起免疫球蛋白2.5g的瓶子,边走边写上了+5床黄某的床号和姓名,并为之执行。另一护士赵护士在+5床黄某液体滴注完毕,并用生理盐水冲管后,准备给黄某静脉推注呋塞米(医嘱为输完白蛋白后呋塞米针20mg静脉推注),发现挂在+5床黄某床边的瓶子为免疫球蛋白,赵护士经核对后发现张护士错将人血白蛋白10g输成免疫球蛋白2.5g,立即告知张护士并再次核对。发生问题后,张护士未报告医师及护士长,而是擅自拿+5床患者的白蛋白去药房换成了免疫球蛋白,以弥补15床刘某免疫球蛋白的空缺,造成+5床患者的人血白蛋白10g未执行,而错误执行了免疫球蛋白2.5g。患者当日尿量为600ml。张护士当天并未立即报告医师及护士长,而是第二天向医师及护士长反映了情况。

【事件分类】

可预防性临床护理不良事件。

【事件分析】

1.直接原因 备药后未经第二人核对。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规定: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张护士备药时没有请其他护士核对。
2.张护士备药时因呼叫铃响起,她去应铃处理患者,免疫球蛋白瓶子上未来得及贴瓶签,备药工作没全部完成,在执行治疗时对没有任何标识的药物没有核对医嘱执行单、巡视卡和药物,并随手写上+5的床号、姓名,没有做到双人核对,没有进行操作前查、操作中查和操作后的查对。
3.未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张护士拿着错误的药物到+5床给黄某输液,未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张护士也没有按照“七对”原则核对药名和剂量。
4.擅自更改医嘱 张护士存在逾权行为,在她给+5床黄某错误执行了免疫球蛋白2.5g后,擅自做主将已取回的+5床黄某的人血白蛋白换成免疫球蛋白给15床刘某使用,造成+5床黄某的人血白蛋白10g没有执行。
5.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本案例中药师在没有医嘱(处方)的情况下,擅自将白蛋白换成了免疫球蛋白。
6.未执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规定: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本案例发生失误后,张护士未报告医师及护士长,而是擅自拿+5床患者的白蛋白去药房换成了免疫球蛋白,以弥补15床刘某免疫球蛋白的空缺,造成+5床患者的人血白蛋白10g未执行,而错误执行了免疫球蛋白2.5g。
7.发现失误的赵护士没有起到相应的监督作用。

【纠正措施】

1.虽然护士当天并未立即报告医师及护士长,而是第二天才报告,护士长知晓后立即报告医师、科主任,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2.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及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3.组织全科护士会,对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开展讨论,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根本原因并提及时制订改进措施,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措施呈交科护士长,再根据科护士长意见修改后报送护理部。
4.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当事张护士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组织全科护士再次认真学习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工作中抽查护士上述制度的落实情况。
7.药房组织全体药剂师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并有效落实。

【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护理人员必须学习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并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尤其关注三查七对、双人核对制度在工作中的落实,提高护理人员的执行力。
2.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 对药名相近、包装相似者可悬挂醒目标识或分类摆放,并相互提醒,避免误用。
3.严格执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 通过不良事件,可以有效地避免医疗缺陷,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其最终目的是要发现、分析整个医疗服务系统中存在的不安全的问题,特别要找出那些容易因个人差错而影响全局的不良因素。
4.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相互监督的能力。监督的目的不是针对人,是为了保证患者的安全,提倡无责罚上报制度。

(贺万香 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