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指南
- 吴久玲主编
- 7字
- 2021-04-16 19:18:23
第三节 评 审 方 法
一、评审主要程序
(一)评审前准备
1. 评审前做好评审资料的收集与准备 按照孕产妇危重症筛选标准选好评审病例,复印完整的病历,而不是病例摘要,将其送达评审专家手中以保证专家有一定时间提前阅读病历,了解其相关内容以保障评审质量。
2. 所有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需要接受评审方法的培训,并能够熟悉“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以利于评审工作有序进行,提高评审效率。
3. 确定一名评审现场主持人,负责整个评审现场的组织工作,在评审过程中能够引领专家按照评审流程、有序逐项评审。
(二)评审中
1. 由参与危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的医生简要报告病历,以便大家快速了解病历主要内容。
2. 在主持人的引领下,评审专家按照“评审流程”逐项与参与医疗救治的相关人员进行友好的、相互尊重的交流与讨论,分析存在的问题,给予正确的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讲解与指导,纠正错误观念和医疗操作,帮助总结医疗服务中的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或相应的干预措施。此外,主持人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敏锐地抓住交流中的关键信息、深入探讨、挖掘原因,既要引领专家避免遗漏或跳跃评审环节,保证评审质量,又要掌握好评审节奏,避免过度发散性思维和偏离讨论主题。
3. 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专家对每份病历的详细评审意见。
(三)评审后
1. 每次评审结束后,应收集、整理每例病例的评审意见并撰写个案分析报告。
2. 把专家对所有病例的评审意见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形成评审工作报告,并上报本辖区卫生行政部门以及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
3. 评审工作报告还应及时反馈至各个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和相关科室的其他非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使他们从中获得经验教训,改进自身医疗服务水平。
4. 必要时,可以组织本单位人员对专家评审过的病例再次评审,既可以使参评人员加深对专家点评意见的印象,又可使未参加评审的医务人员获得一次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