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如何通过外源筹资解决现金缺口

如果一家公司在战略投资活动中存在现金缺口,需要通过筹资活动来予以解决。以万华化学公司为例,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格式及项目如表7-3所示。

表7-3 万华化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虽然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比较多,但是我们可以按三类进行分析:第一类是与股东之间的筹资活动事项,第二类是与债权人之间的筹资活动事项,第三类是其他筹资活动事项。一家公司的筹资活动事项主要是前两类,第三类事项的金额一般不大。

1.与股东之间的筹资活动事项

这类事项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公司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这个项目中,与股东有关的是分配给股东的股利和利润。这个项目在设计上存在很大的不足之处,它把分配给股东的股利、利润和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混淆到了一起,但是股东和债权人明显不是同一类投资者。为了得到分配给股东的股利、利润的准确信息,我在分析中要去查阅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公告(股利分配的金额、股利发放的时间等)。我建议会计主管部门能够在现金流量表设计中把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分开列示,以利于分析师进行分析。美国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中,即把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单列出来。

由于现金流量表中无法直接得到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我们只能从公司的公告中查找上市公司支付给上市公司股东的股利、利润的现金分红公告,然后加上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来计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在现金流量表中可以直接查到,该项目包括在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中,但是并非上市公司给股东的现金分红中。举个例子,A公司是上市公司,B公司是A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其余30%的股份由与A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持有,这些其他股东就是少数股东。当B公司给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时,给了少数股东30%的现金股利,这些与上市公司股东无关的现金股利包括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单列了出来。

我们可以根据上述项目计算股东筹资净额如下。

股东筹资净额=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支付给上市公司股东的股利、利润+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股东筹资净额为正,说明公司股东追加投入;股东筹资净额为负,说明公司给予股东分红回报或者公司股东减资。

万华化学公司历年现金分红的数据如表7-4所示(可查阅年度现金股利公告。注意,这里采用的是实际现金分红的数据。按照一般上市公司惯例,2010年的现金分红总额在2011年度实际派发,依此类推)。

表7-4 万华化学公司历年现金分红明细

万华化学公司在2011~2015年的股东筹资金额如表7-5所示。万华化学公司在2011~2015年,股东筹资净额均为负数。在2013~2015年有少量的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但是远远低于给股东的现金分红。可见,虽然公司处于战略扩张阶段,但是依然每年给股东进行现金分红——这与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强制上市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的政策有关。至于这一政策是否合理,上市公司自有判断,我们在后面的自由现金流部分也会进行详细分析。

表7-5 万华化学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筹资活动事项

2.与债权人之间的筹资活动事项

这类事项包括“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现行财务报表格式已经取消了该项目,合并纳入了“借款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

“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公司的借款本金、偿付公司到期的债券本金等。公司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这个项目中与债权人有关的是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如前,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中无法直接得到,必须自己计算。

我们可以根据上述项目计算一家公司的债务筹资净额。

债务筹资净额=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有两种计算方法。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给上市公司股东的股利、利润+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或者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期初应付利息+当期利息支出总额-期末应付利息

第一种计算方法的相关数据来源已经在前面说明。在第二种计算方法中,期初应付利息、期末应付利息的数据源于资产资本表,当期利息支出总额的数据来自报表附注中的“财务费用”项目。从理论上来说,这两种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是一模一样的。但是,根据我自己的计算,两种方法存在细微的差异。该差异虽然从分析的角度不具有重要性,属于可接受的范围,但是对于有“数据洁癖”的人来说,显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在表7-6中,我采用了第一种计算方法。

从表7-6可以看出,万华化学公司在2011~2015年,其债务筹资净额均为大额的正数。结合前述万华化学公司和股东之间筹资活动事项分析,可以看出万华化学公司在2011~2015年,主要以债务筹资方式来解决战略投资的资金需求。

表7-6 万华化学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筹资活动事项

3.其他筹资活动事项

在现金流量表中,其他筹资活动事项包括“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公司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融资租赁各期支付的现金,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期支付的现金,支付的筹资保证金,等等。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

其他筹资活动事项一般金额不大,对公司没有很大的影响。如果金额较大,我们应当另做分析,在此就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