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言
- 儿童教育心理学
- (奥)阿尔弗雷德·阿德勒
- 6554字
- 2021-01-05 18:03:13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对于成人来说,教育就是理性认识自我和引导自我的问题。儿童其实也是如此。但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因为儿童不够成熟,给予他们指导就很有必要。然而,其实成年人有时也需要指导。如果我们愿意的话,完全能放任儿童自主发展;如果他们有两万年左右的发展时间,再加上良好的环境,最终很可能会接近成人文明的标准。但这种方法显然只是天方夜谭,因此,成人必须关注并引导孩子的成长。
要教育孩子,最大的困难就是对儿童的无知。成年人了解自己的心理(包括辨明情绪和爱憎的原因)尚且不易,要理解孩子并在适宜的知识基础上加以指导更是难上加难。
个体心理学(Individual Psychology)[1]特别关注儿童的心理,不仅因为它本身就很重要,也因为它能对成人的心理特质和行为有所启示。与其他心理学方法不同,个体心理学不允许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任何差距。它着眼于人格的统一性,探究人格的发展与表现的动态追求。从这样的角度看,科学知识就是实践智慧,因为所谓知识正源于对错误和谬误的认识。无论是心理学家、家长、朋友还是个体自己,谁拥有这种知识,谁就能运用它来指导人格的发展。
由于个体心理学的方法论,它的各种论述得以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个体心理学认为,个体的行为是由整体人格统一驱动和引导的,因此,个体心理学对个体行为的所有描述,都反映了表现在心理活动中的同样的内在联系。因此,在引言中,我试图对个体心理学的观点进行整体性的论述,后面的章节将更详细地讨论在此提出的相关问题。
人的心中总是充满了能动的、有目的的追求,这是人类发展的根本事实。儿童从出生起,就一直在为发展而奋斗,追求伟大、完美而优越的理想目标,这种目标是无意识形成的,却又永恒存在。这种追求,这种有目标的活动,当然反映了人类特有的思维和想象能力。这种有目的的追求支配着我们一生的所有具体行为,甚至决定了我们的思想,因为我们的思考绝不是纯粹客观的,而会跟我们已形成的生活目标和方式相一致。
整体人格隐藏在每个人的存在之中。每个人都会表现出自己的整体人格,同时,整体人格又是由每个个体亲手塑造的。也就是说,我们既是一幅画作,又是绘画的艺术家。每个人都是创造自己人格的艺术家。然而,我们都不是完美无缺的画手,也无法彻底了解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只是相当虚弱、极易犯错、并不完美的人类。
在考虑人格的建构时,需要注意的是,人格的统一性以及独特的生活方式和目标,都不是以客观现实为基础的,而是建立在个人对生活事实的主观看法之上的。正因如此,人们虽然生活在同一个事实世界中,塑造自己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根据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来塑造自己,有些观点比较正确,另一些观点则存在不少问题。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考虑到这些个人的错误和失败,尤其是幼年时出现的问题,因为这些都会影响人们的未来生活轨迹。
举个具体的例子,一位52岁的女士总是很看不起比自己年龄大的女性。谈到原因,她说,当她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一个姐姐夺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导致自己总有种被羞辱和被低估的感觉。以个体心理学的“纵向”观点来看这个例子,我们发现,在她的童年和现在有着同样的心理机制和心理动力,也就是说,她总是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一旦发现其他人得到宠爱或偏爱时,就会感到相当愤怒。即使我们对这个女人的生活或独特的整体人格一无所知,我们也几乎可以根据所了解的两件事实来填补认知上的空白。在这方面,心理学家扮演的角色就像个小说家,必须用一种明确的行动主线、生活方式或行为模式来塑造一个人,同时确保不扰乱这个人物的整体人格。一个优秀的心理学家甚至能预测这个女人在特定情境下的行为,并清晰地描绘出她独特的“生命线”所附带的人格特征。
负责建构人格的是个体的努力或有目的的活动,这也预设了另一个重要的心理事实——自卑感。每个儿童都有一种内在的自卑感,它能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激励孩子通过改善处境来消除心理上的自卑感。一个人处境的改善会降低自卑感,心理学把这种现象称为心理补偿(compensation)。
重要的是,自卑感和心理补偿机制打开了犯错误的巨大可能性。自卑感可能刺激人们在客观上做出成就;也可能导致纯粹的心理上的调整,从而拉大个人与客观现实之间的鸿沟。或者,自卑感过于严重的时候,人们无法克服这一情境,只能通过加强心理补偿来弥补,这种心理特征的形成不但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
有三类儿童表现出非常明显的补偿性特征:生来就体弱或具有生理缺陷的儿童;从小受到严厉管教、缺乏父母关爱的儿童;被过度溺爱的儿童。
这三类儿童代表了问题儿童的三种基本情况,我们可以据此研究和理解正常儿童的发展。尽管不是每个儿童都生来残疾,但令人惊讶的是,许多儿童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了某些由生理问题或器官缺陷带来的心理特征。我们可以从残疾儿童的极端情况来研究这些心理特征的原型。而对于被严厉管教和过度溺爱的另两类儿童而言,几乎所有的儿童都在一定程度上能归入其中一类,甚至两者兼而有之。
这三种基本情况都会让孩子产生不足感和自卑感,又会反过来刺激儿童形成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野心,自卑感和追求优越始终是人类生命中同一基本事实的两面,因此不可分割。在病理学上,我们很难判断,究竟是过度的自卑感对个体伤害很大,还是膨胀的优越感。二者通常会以某种节律交替出现。在孩子身上可以发现,过度的野心会被夸大的自卑感唤醒,而这种野心又会毒害灵魂,使孩子永不知足。永不知足不会导致任何有意义的行为,也不会结出任何甜美的果实,因为它是由过度膨胀的野心所滋养的。过度的野心可能会扭曲自我,逐渐与性格特征和个人习惯纠缠为一体。野心会永无止息地刺激孩子,使他们变得过度敏感、时刻警惕,害怕受到伤害或蔑视。
这种人(个体心理学的历史案例中充斥着这样的人)虽然已长大成人,个人能力却仍蛰伏未醒,我们常会觉得他们“神经兮兮”或古里古怪。这些人如果再进一步,就会成为不负责任者甚至罪犯,因为他们只考虑自己,从不考虑他人。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心理上,他们的利己主义都非常彻底。其中一部分人会逃避现实和客观事实,为自己构建一个全新的幻想世界。他们做着白日梦,拥抱纯粹的幻想,将幻象当作现实,从而成功地创造了心理上的宁静。而实际上,他们只是虚构出了一种现实,让心灵与现实得以和解。
心理学家和家长需要观察各种类型的儿童在成长中表现出的社会情感发展程度。社会情感是孩子心理正常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决定因素。任何扰乱社会情感、集体情感的事物都会严重危害孩子的心理发展。社会情感是孩子正常成长的晴雨表。
个体心理学正是围绕着社会情感原则发展起来的教育方法。父母或监护人不应允许儿童只与一个人建立亲密关系,否则,孩子就无法为将来的生活做好准备。
要了解孩子的社会情感,一个很好的办法是观察他入学时的情况。刚进校门的孩子会面对人生中最早也是最艰难的考验。对孩子来说,学校是一个全新的情境,因此,它能揭示出孩子对新情境是否准备充分,特别是对结识新朋友的准备程度。
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帮孩子准备应对入学问题,因此,许多成年人回想童年时,总觉得刚入学时简直是一场噩梦。当然,学校如果管理得当,往往也能弥补儿童早期教育的欠缺与不足。理想的学校不仅是一个学习书本知识的地方,还应该充当家庭与广阔现实世界之间的调解人,更应该是一个传授生活的知识和艺术的所在。但是,在期待学校发展越来越完善的同时,我们也应该重视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要分析家庭教育的缺陷,学校可以作为一个指标,这恰恰是因为它还不是一个真正理想的环境。如果家长从未教过孩子怎么与他人相处,他们在入学时就会感到孤独无援。这样一来,他们会被看成古怪的异类,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人的看法反过来又让这些孩子的孤独感越来越强。他们的发展由此受阻,最终成为问题儿童。这种情况出现之后,人们常会把责任归咎于学校,但其实,学校只不过是将家庭教育的潜在缺陷暴露了出来。
行为问题儿童能否在学校里取得进步,个体心理学尚未取得定论。但十分确定的是,如果孩子一入学就遇到挫折,那将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这与其说是学习上的失败,不如说是心理上的失败,意味着孩子开始对自己失去信心。挫折的后果逐渐显现,孩子会开始逃避有益的道路和正常的任务,寻找其他出口,试图找到通往自由和成功的便捷之路。他会避开社会确定和认可的大道,转而选择更个人化的道路,从而获得某种优越感,补偿其自卑感。这样的孩子总会选择最快捷的成功之路,对他们来说,与遵循既定的社会道路相比,摆脱社会和道德责任,乃至触犯法律更容易找到自我,获得一种征服者的感觉。但这种捷径始终都是潜在的怯懦和软弱的表现,尽管他们的外在行为表现得十分勇敢无畏。这样的孩子往往只会做那些有把握成功的事情,借以夸耀自己的优越性。
正如我们观察到的那样,许多罪犯会表现得相当胆大无畏,骨子里却十分懦弱,所以我们也会发现,这些乍一看十分勇敢的儿童,会在相当安全的环境中,通过种种细枝末节暴露出软弱的本性。因此,我们通常看到儿童(也包括一些成年人)无法自己站直,总得靠着其他什么东西。如果我们用旧的方法来教育儿童、理解问题,即只是针对症状本身,忽视了更根本的整体环境。人们经常这样教训孩子:“站好!别靠着!”但实际上,真正重要的不是孩子站没站相,而是他总觉得自己需要支持。通过惩罚或奖励,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纠正这种软弱的外在表现,但他对支持的强烈需求并不会因此而得到缓解。问题的实质仍然存在。只有优秀的教育者才能看清孩子问题的来龙去脉,带着同情和理解的态度,彻底根除潜在的毛病。
从某个单一的迹象,我们往往可以推论出孩子的多种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如果一个孩子特别渴望依靠某种东西,说明他具有焦虑、依赖等特质。将他与其他我们了解得更透彻的孩子进行对比之后,就能重建这类儿童的人格,简而言之,这种孩子属于被娇惯过度的类型。
现在,我们来谈谈另一类孩子的性格特征——那些缺爱的孩子。通过研究人类有史以来最恶名昭彰的人,我们能观察到这一类儿童的特点,只不过这些特点在这批恶人身上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这些人的生命史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小时候受过虐待,于是养成了刻薄、嫉妒而充满仇恨的性格。他们不能容忍别人的快乐。满怀妒火的人不仅存在于恶贯满盈者之间,在所谓正常人中也不乏其类。一旦这些人需要管教孩子,就会认为孩子不应该比自己小时候更快乐。我们时常发现,一部分父母、监护人对孩子抱有这样的态度。
这样的观点和想法不是出于恶意。它们只是反映了那些在严苛环境下成长的人的心态。这样的人可以找出各种好的理由和原则,比如“不打不成器”。他们会提供无穷无尽的证据和例子来证明自己是对的,但这些却无法说服我们。苛刻、专横的教育是徒劳无益的,因为这只会让孩子疏远他们的教育者。
通过探索各种症状并将它们相互联系起来,心理学家可以在实践后建构出个体的人格系统。借助于这一系统,能够揭示出个体隐藏的心理过程。虽然我们所考察的每一点都反映了被调查者的完整人格,但只有当考察的每个方面都得到相同的结果时,才能算是圆满。因此,个体心理学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我们不应将理论框架和概念系统机械、僵硬地强加于被研究者,这一点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在所有研究中,最重要的是研究个体,我们不能从他的一两种表达模式中推出深远的结论,而应考虑到所有可能支持我们结论的部分。只有当我们成功地证实了暂定的假设,比如,只有在一个人行为的其他各方面找到同样的固执和沮丧时,我们才能肯定,这种固执或沮丧贯穿了他的整个人格。
在这里,必须记住的是,被研究者并不理解自己的行为表现,因此,他无法掩盖真实的自我。我们能从行为中看到他的人格,人格并不在于一个人怎么描述自己、看待自己,而会通过他在环境中的行为表现出来。并不是说他故意欺骗我们,而是我们应该知道,一个人的有意识的思想和无意识的动机之间本来就存在巨大鸿沟——只有客观公正、富含同情的旁观者,才能为这道鸿沟架起桥梁。旁观者(无论是心理学家、家长还是老师)应该学会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来解读一个人的人格,这种客观事实体现了个体有目的的追求(但或多或少是无意识的)。
因此,人们对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三个基本问题的态度,最能揭示他的真实自我。第一个问题是社会关系,在讨论对现实的主观、客观看法往往存在矛盾时,我们已经论述过这个话题了。然而,社会关系本身也表现为一项具体任务,事关如何结交朋友、如何与人相处。人们是如何应对这个问题的?给出的答案是什么?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有没有朋友、有没有社会关系完全无所谓,同时认为这种态度足够回避社会关系的问题,那么,“无所谓”就是他给出的答案。当然,从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中,我们可以得出关于他人格的方向和结构的结论。此外,要注意的是,社会关系不仅仅局限于实践中的社交,还包括与之相关的所有抽象品质(如友谊、同伴关系、真实和忠诚等)。对社会关系问题的回答同样表明了个体对这些抽象品质的理解。
第二个大问题有关个人如何运用自己的生命——他想要选择什么样的职业。如果说,社会问题是由超越自我的我—你关系所决定的,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是由人类—世界的根本关系决定的。如果我们能把所有的人类都浓缩成一个人,这个人仍然与世界存在相互关系。他想从这个世界获得什么?正如第一个问题一样,这个问题也不是个体单方面或私人的问题,而是涉及人和世界的关系问题。这是一种相互关系,并不完全掌握在个体手中。成功并不取决于我们的个人意志,而是源于与客观现实的关系。因此,由于这个原因,一个人对职业问题的回答及其回答方式,相当透彻地反映出了他的人格和人生观。
第三个基本问题来自人类分成两种性别的事实。这个问题同样也不是个体单方面和主观就能解决的,必须依据内在的客观逻辑。如何与异性相处?不要以为这是个典型的个人问题。只有仔细考虑了与两性关系相关的所有问题,才能得出正确的解决办法。因此,如果一个人无法很好地解决爱情和婚姻问题,就意味着人格存在一定的缺陷。此外,对这个问题的错误解答衍生出的各种恶果,都可以解释为更根本的人格缺陷。
因此,我们可以从一个人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中,发现他大致的生活方式和目标。个体的生活目标是决定性的,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并将反映在他的一举一动之中。如果一个人向往团体合作,生活目标非常积极,在他解决所有问题的过程中都会显现出这些特征,所有的解决方案都具有建设性和可用性。与此同时,他自己也会在这种积极的建设活动中感受幸福、价值和力量。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目标很消极、自私而无用,他就会发现自己无法解决根本性的问题,也无法从解决问题中获得快乐。
这些基本问题间的相互联系很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这些基本问题会派生出一些特定的任务,而这些任务又必须且只能在社会或公共环境中才能正常进展,换句话说,必须建立在社会情感的基础上——这反过来又强化了基本问题之间的关系。这些任务始于童年早期,我们的感官在社会生活带来的刺激(包括看、听、说)下不断发展,我们在与兄弟、姐妹、父母、亲戚、熟人、伙伴、朋友和老师的关系中不断成长。这些任务以同样的方式伴随一个人的一生,谁失去了与同伴的社交联系,谁就注定会失败。
因此,个体心理学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一件事如果对社会有益,那就是“正确”的;一切背离社会规范的行为都是偏离正轨,必将与法律和现实的客观必要性发生冲突。这种与客观现实的冲突首先会让违规者产生无价值感;然后会让感到被侵犯的受害者产生更强烈的报复心;最后,可以说,背离社会规范的行为违背了人们内在的社会理想,而我们每个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怀有这种理想。
个体心理学十分强调将社会意识作为儿童发展的检验标准,所以理解和评价孩子的生活方式变得相对简单。因为一旦孩子面临人生难题(如面对考试),他就会展现出自己是否已经“正确地”准备好了。换句话说,他将表现出是否具备社会情感,是否勇敢、善解人意,是否追求对社会普遍有益的目标。接下来,我们就能发现他向上奋斗的形式和节奏、自卑感的程度和社会意识的强度。所有这些事物紧密相连、相互渗透,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不可分裂,除非被发现了结构上的缺陷,从而重建了全新的统一体。
注释
[1]个体心理学是本书作者阿德勒创造的精神分析心理学体系,以“自卑感”与“创造性自我”为中心,并强调“社会意识”。——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