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绪论

0.1 研究背景

金融稳定被认为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前提条件(Dudley,2011),不稳定的金融系统确实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Creel等,2015)。2007—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国际金融体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性影响。这场由次级房屋信贷危机引发并渗透到其他行业的全球金融危机是典型的系统性风险,对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伤害。在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作为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AIG(美国国际集团,以下称AIG)陷入绝境,濒临破产,对金融行业乃至全球经济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成为各界关注重点,“保险业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等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学界和业界纷纷开展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

从监管趋势来说,国内外都掀起了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研究的热潮。

在国际方面,2007—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20国集团(G20)在2009年4月成立了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主要负责认定是否存在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9年,FSB、BCBS(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IAIS(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首次明确提出要寻找评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方法;2011年,FSB确定了一个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然后BCBS(2011)设计了一套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指标体系,IAIS也于2013年7月提出了识别全球活跃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保险机构(G-SII)的指标体系与评估方法。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是指那些具有全球性特征的保险机构,并在金融市场中承担了关键功能。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保险机构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经营失败,会对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系统性风险。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方法以20项指标为基础,分为五类:规模、全球经济活动、互联性、非传统和非保险业务(NTNI)以及可替代性(IAIS, 2013)。紧接着FSB颁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作为金融领域的“三驾马车”之一,保险业的行业重要性毋庸置疑,国际相关权威监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肯定了保险业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明确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核心地位。

在国内方面,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于2012年启动了“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建设工作,2013年制定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2015年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偿二代”规则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中国保险业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完善监管体系的决心,实现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目标。2016年4月,原保监会召开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制度建设启动会,明确要在国内构建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制度;2016年8月,原保监会发布《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12月,原保监会发布《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2018年,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后,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的要求日益强烈,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的必要性,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重视。

从保险经营来说,多元化的投资策略以及密切的金融资本市场联系都对未来保险业的稳定发展提出了挑战。保险业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境内外投资标准进一步放宽,投资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保险业务进一步渗透到所有金融领域。从历史的角度看,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都被严格区分,即使发生危机也不会对其他机构造成影响。但近年来,这种金融机构间的行业壁垒正在被逐步瓦解,取而代之的是更紧密的业务联系以及相互关联。虽说已发生的金融危机主要源于银行业,但随着银保行业互联性的增强,银行业的溢出效应将蔓延至保险机构。正如我们在2007—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中所见,保险业也受到一定冲击,让我们不得不质疑保险业是否会反过来影响金融体系,并成为危机发生的主导因素。

从金融环境来看,一方面,我国目前的保险市场比较集中,竞争激烈,而且局部存在无序和恶性竞争,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保险业与其他行业业务关联更加密切。有的甚至违规跨界,个别公司杠杆率居高不下,有的公司偿付能力值得关注,凡此种种,缺乏有效的规范和治理,均有可能感染或引发局部、区域甚至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从理论发展来说,国内系统、深入、全面研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文献不多,对诸如保险公司是否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相关、如何判断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以及何为影响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的关键因素等鲜有问津者。而现有国外研究成果中有关保险业系统重要性的来源、评估及影响因素等结论不一定适用于中国保险业。在保险业不断壮大以及从大到强的过程中,保险业将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新时代发展要求。确保其不发生区域和系统性风险,不仅关系到保险业自身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国计民生、金融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与监管,遂成为近年来我国金融保险监管的重点和一项重大战略。

纵观全局,在保险业与金融资本市场密切关联的大环境下,进行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是大势所趋。中国作为保险大国,牵一发而动全身,要确保不发生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前提是要结合具体国情,将涉及系统性风险的相关研究做到位,厘清“保险业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如何科学有效评估”“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根源和传染机制是什么”以及“如何监管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等一系列问题,为中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