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广泛使用的实物货币:夏、商、周货币

1.1 夏:商品经济的萌芽——货币的价值形态出现

传说中的禅让制被大禹废掉之后,开启了世袭制的先河。禹传位于子启,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约公元前21—公元前16世纪)。

1.1.1 贝币的职能是辅助交换

准确地说,从现有文献上目前尚无法获知夏朝有无货币,甚至对于夏朝的存在,目前都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但是,按照《尚书》《史记》(司马迁)中的记载,夏作为一个王朝,有着成熟的社会体系,社会经济也有了较大的发展,货币作为交易的媒介,其使用是客观存在的。另外,从考古学的角度来看,在夏代就有了使用海贝进行交换的痕迹。可以认为:海贝作为一种产于东南沿海地区的外来交换品,已经发展成为当时比较受欢迎的等价物,即承担着作为货币的某些职能。

图2-1-1 贝币

就现有文物和文献记载可知:夏时期的社会分工已达到相当规模,交换频率较高,交换范围很广。一些出土文物显示出当时贸易的繁荣。比如:在山西襄汾陶寺、夏县东下冯、河南偃师二里头、巩县稍柴、荥阳上街、渑池鹿寺等相当于夏文化遗址中的出土文物中,出土有玉、绿松石等非本地产品。同时还出土有天然贝、骨贝和石贝,这些物品都需经过交换和贸易而来。由此可见,夏代商品价值形式的表现已从以物品表示的一般价值形式进入了以货币表现的价值形式,说明货币自夏时期起已经正式进入我国的经济生活。商品经济的萌芽开始出现。

另据考古学家在河南偃师二里头的考古发现:夏朝已经出现了陶器作坊、制骨作坊和青铜器制造作坊。这类日用商品的出现,意味着贸易的发达和对货币的需求。因此,专家们推测货贝在夏朝作为主要的贸易货币,使用范围和使用频率是比较高的。此外,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说:“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此处的“金”并不是我们现在所指的贵金属“黄金”,而是指包括金、银、铜在内的三种贵金属,其中金为黄色、银为白色、铜为赤色;在汉昭帝之时成书的《盐铁论》中也说:“故教与俗改,弊与世易。夏后以玄贝,周人以紫石,后世或金钱刀布。”由此可见,夏朝的货币确实是实物货币——贝壳。

不过,贝壳作为最原始的货币,和我们现代的货币有着根本的区别。当时的贝壳作为货币,只是作为一种稀有物出现在商品交换市场,只能说承担了部分的“一般等价物”职能。在当时贸易还是以物品交换、各取所需为交易目标的大环境下,贝壳在物品交换发生价值不相同的问题时,会作为辅助手段而出现。因而此时的贝壳又被称作“货贝”。之所以会选择天然海贝,是人们经过不断的筛选和对比的结果。在使用特殊等价物的过程中,人们渐渐发现天然海贝因为稀缺而为大家所接受。于是,贝币成为这一时期最主要流通的货币。

这一时期货币的相对统一,方便了交换、繁荣了市场,促进了市场交易行为从范围、种类上的扩张。

1.1.2 贝的种类

从其品种上看,早期作为货币的海贝,大型海贝有虎斑贝、阿文绶贝、黍斑眼球贝、蛇首眼球贝等;小型海贝有货贝、拟枣贝等,以货贝最常见。这些贝多生长在东海、南海岩礁间。从其形状上看,白色居多,空心、口细长、多对齿、背隆起或人工磨背式,两端常有磨孔,便于穿系携带。从其计量单位看,以数计值,贝数越多价值越高,少则低,具体实行“朋贝”制:即1朋为大海贝5或小海贝10。从其职能上看,它既是非金属自然物货币,又是先秦商品交换中的一般等价物。货贝即财富,通过等价交换,满足需求,显示富有程度。如:商王武丁配偶妇好,她的墓葬除了仪仗、工具、用品、饰件、杂器等755件殉玉外,还有贝币高达7000枚,即700朋贝。若按西周共王三年裘卫(音河,即古代温酒的铜器)铭文载意,裘卫用值80朋贝的瑾璋(即玉质礼器)换了矩伯的10块田计算,妇好700朋贝可换近90块田,可见财富之巨。

图2-1-2的这些贝币属于马家窑文化晚期的遗存,距今3500—4000年。那时的居民已经出现了分工和贫富差别,已经有了商品交换。

图2-1-2 贝币

可以认为,由于商品不断出现,商品交换的数量和种类日益增多,海贝的使用随之增多的同时,其应用范围也从单一的饰品功能向多重性货币功能转变。

综合上述观点,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类使用货币的历史与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我们进行这样一个简单的还原:在原始社会,人们使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资,比如一头羊换一把石斧。但是,由于受到用于交换的物资种类的限制,人们不得不去寻找一种能被交换双方所接受的物品,以此为媒介简化交易程序。这种物品就是最原始的货币了。毕竟早期对于货币的使用并不广泛,人们对货币本身的要求也不如后来那么明晰,此时更多考虑的是使用的便利性以及承担职能主体的稀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