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于向花的《被遗忘权研究》一书系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出版,作为他的博士生导师,深感欣慰。应该说,关于被遗忘权这一新兴权利,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目前还是存在不少争论。当时,于向花的博士学位论文以被遗忘权作为选题,具有很大的挑战性。经过预答辩、外审程序和正式答辩,均获得较高评价。尤其在“双盲”外审时,全部获得了外审专家的A评价。目前根据中国知网数据库检索看,该博士学位论文也可称得上国内最早专门研究被遗忘权的博士学位论文。
互联网和大数据就像一把双刃剑,我们在充分享受这一科技成果的便利和迅捷之时,也越来越深感其带给人类的负向效应。越来越多的个人数据或者个人信息充斥着网络,我们作为普通的自然人,在面对互联网和大数据时,经常深感无奈。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技术的不对等,数据主体和数据控制者之间的博弈,往往不得不以数据主体的被动乃至被迫同意接受为条件。你想使用我的网络或应用程序,就必须同意我获取你的个人数据;使用完毕,想删除个人数据,对不起了……法律与科技的碰撞结果,结局似乎总是数据主体“被撞了一下腰”。信息革命的浪潮此起彼伏,法律在信息革命的浪潮中应当如何保驾护航,在一定意义上讲,这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和人格平等。本书关于被遗忘权的系统化研究正是对此问题的深度思考。
无论从理论亦还是实践层面,本书都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从学术研究领域看,国内外学者在近几年才逐渐对被遗忘权这一新兴权利给予关注和思考。但截至目前,对该权利的研究视域、空域、理论基础、权利本体化以及制度构建的本土化等问题仍存在相当大的争议。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以及司法实践对被遗忘权的态度也处于理论探索的阶段。本书的研究内容属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新兴权利研究范畴,该研究领域对于调整互联网和大数据社会中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社会现实意义,这也凸显出本书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
本书的研究内容体现出较强的交叉性和融合性的特点。作者对被遗忘权制度的系统建构主要定位视域是民法理论体系,同时又兼顾了法理学以及数据保护法律体系的思考。数据保护法律问题的研究也是目前法学研究较为新颖的研究领域。被遗忘权作为一项新兴权利,应当将其定位于传统民法理论体系中还是新兴的数据保护法律体系中,如何协调二者之间的位阶关系,如何架构被遗忘权在各体系中的权利结构框架等问题,在理论上确实值得深思和考量,无形中也增加了论证之难度。
从司法实践看,本书理论研究对于司法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被遗忘权属于舶来品,目前无论在学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于该权利的探讨尚处于初步认识的阶段。法学理论上欠缺成熟的通说观点,司法实务中法官遇到相关案件时基本保持审慎态度,再加上我国至今尚未颁布专门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因个人数据保护引发的相关案件包括被遗忘权纠纷案件将日益增多,这必然成为司法实践中比较棘手的一个问题。因此,被遗忘权理论研究对于指导司法实践的意义不言而喻。
本书写作规范、结构合理、论证充分、资料全面。能够吸收借鉴本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并注意吸收法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范式和成果,进行系统、深入的论证,在被遗忘权的内涵、理论证成、权利行使与限制、制度构建等方面提出了不少创新观点。相信本书的出版将在一定程度上丰富我国民法研究以及数据保护法律研究的理论成果。当然,也希望作者进一步思考和挖掘该制度研究的深层法哲学问题,不断取得新的研究成果。
是为序。
石少侠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