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家意识的现代话语和社会实践

无论古今中外,现代国家意识及其话语和实践都有一个建构过程,族际和国际的接触,进而外来观念的引入和实践模式的借用,都促使本土话语和外来话语交融,本土传统礼仪和外来行为方式重叠,产生本土化的民族国家意识,以及中外话语和实践层面上的多元交叉重叠。现当代中国意识的培养,是一个从血缘观念到地缘观念,从种族观念到国民观念的培养过程。

一 种族与民族的交叉重叠

中国的民族是流动的概念和实体,有古今嬗变,也有中外交融。在民族出现之前就存在的语言、服饰、住房、饮食、宗教、体貌等“自然”特征或标记,经过重新加工,成为“民族特征”,既可貌似“原生”,也可以是后来的创造。“种族”、神话、建筑、因特网等“物象”,都可以参与民族建构,使“民族”充满发展和变化。虽然“民族”的内容不断变化更新,但在人们心目中总是有一个“原始型”(prototype),促进对于“民族”的选择性记忆和主观建构。这样,人们面对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就能够既承认“民族”,也能够超越“民族”,不以“民族”为限,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创造、保持和增加各种利益。

不过,中国的“民族”和“种族”有交叉关系,在极端情况下甚至重合。种族本应当指一个人群的生物学特征,如肤色、毛发、血型、基因等,但它和民族常常发生交叉,为后者提供互相区分的直观根据。英语国家的“种族”一词,不仅存在科学用法和民间用法的区别,也存在时代差异和环境差别。根据英国学者班顿(M.Banton)的研究(1987),“种族”在英语世界的所指,先从“世系”(lineage)转变为“类型”(type),再从“类型”转变为“地位”(status)和“阶级”(class),是一个先后交替的过程。欧洲从16世纪开始积累有关种族与种族关系的知识。当欧洲诸语言采用“种族”一词时,人们已经认识了各种生命形式,开始对他们进行分类和解释。苏格兰人威廉·顿巴尔(William Dunbar)在其诗作“Dance of the Sevin Deidly Sins”中首先使用英文的“种族”一词。当时,《圣经》统治着西方,“人类始祖”亚当夏娃受到顶礼膜拜。[103]在那个时代,种族与血缘世系联在一起,指具有共同祖先的人群或者动植物群,自然意义压倒社会意义和文化意义。后来,人们认识到更多生命形式的存在,知识大量增加,对于生物的分类不断细化,“种族”被推向突出位置。以“人类学之父”著称的德国解剖学家约翰·弗里德里希·布鲁门巴赫(Johann Friedrich Blumenbach)首次将人类划分为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亚美利加人种和马来亚人种五大人种,这个分类影响至今,是划分人种的根据。斯宾塞(H.Spencer)在19世纪末首次提出“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 Darwinism)[104],运用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解释人类社会的进化,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来解释历史、社会和文化现象。

在中国,“种族”观念最初嵌入在文化观念中,其中以“我”为主的道德观扮演了核心作用。在中国古代以“我”为本的道德观中,与“我”意识相同的他人与“我”同“人”,与我共属同一族类;道德以“人我关系、物我关系为范围”[105]。这样,与“我”意识相异的那些他族就处于道德劣势,或者向“我”学习,同化于“我”,或者以“异类”而受到拒绝。此外,古代中国的思维定式主要以围绕家族和宗法制度的人我观念为特色,含有“万物玄同”“天人合一”的倾向。中国传统崇尚教化,以文明中心自居,将此心态与领土和统治融为一体,《诗经·小雅·北山》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和“文化”的概念支配着整个中国历史。“种族”观念在中国的传播与近代列强犯华[106]、中外交流和西学东渐同步,从一开始就是以政治、经济、文化和想象[107]等方面的不平等为前提的单向流动。纵观中国近代历史,分析“种族”观念嬗变,中国“种族”观念的演进可分为“文化—想象式”和“政治—命名式”等两个阶段。[108]“文化—想象式”阶段横跨中国古代和近代,其主要特征是以文化为核心,以中华天下为主线,建立想象的“种族”地理和“种族”形貌。蔡元培所说,古代中国信奉人种的“天神感化”,认为蛮、貉、羌、狄“乃犬、羊、狼、鹿之遗种”,“不可同群”。[109]古史以兽旁虫符造字,指称远方之民,表蔑视。古代中国的“种族”分类也相应于建立在制度和地理上的想象空间。[110]春秋时期,语言、习俗和礼仪等文化要素是区分族类的首要标准,《左传》所记“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语言不达”的说法便是一例。又《礼记·王制》:“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汉书·地理志下》:“是故五方杂厝,风俗不纯”[111]。此阶段的主流既然是“文化”和“想象的”,那么,其相应的族类划分就有很大弹性:华化的“夷蛮”便不再是“夷蛮”,“被发左衽”“断发文身”的“中夏”也就失去“中夏”身份。孔子奉“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他在《论语·季氏》中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政治—命名式”阶段大致始于鸦片战争前后。此阶段有“华夷战事”,命名成为政治手段,表现排外的族群分类。近代中国的变法维新和洋务运动,尤其是鸦片战争和历次中外之战,使中国人较多地接触到外国人和他们的文化。“亡国灭种”的危机感促使许多人出国“习夷人之长技”,救亡振兴;“清季输入欧化之第一人”(梁启超语)、严复和其他学人译书办报,介绍西方的政治思想和学术观点,以开启民心,避免亡种之灾。邹容将黄种人分为两支:一是“中国人种”,包括汉人、藏人和其他一些族;一是“西伯利亚人种”,包括蒙古人、通古斯人和突厥诸族。地球上的黄白人种天生智慧尚武,他们在本质上不能互相礼让,自古就进行着力量与智慧的较量,自然选择和社会进步起着决定性作用。[112]在这样的背景下,当时的“民族”定义都把血统或者体貌作为重要因素,兼及语言文字、宗教、风俗等,以相对可知和“可验”的家族、血统和体貌来比附或者“解释”相对超我和超群的国体、风俗和宗教。

二 民间传统与国家意识

现代背景下的民间传统尤其是民间文学,是培养国家意识的重要渠道,近代以来的现代民间文学的搜集、创作、研究和出版,本身就是近现代民族国家兴起和发展的衍生物。现代民间文学是国家与民间对话的有效平台,国家意识不可避免地融入民间文学之中,而民间文学也就起到培养和营造国家意识的作用。民族意识觉醒会体现在对于民间传统的搜集、整理和出版之上,民间传统能够为新兴民族国家尤其是后发民族国家的建设,提供历史想象,带来“原生态”活力,培育爱国主义自信心。

现代国家意识涉及经济、环境、文化、主权、人民/公共等属性,体现现代公民的自主性和自觉性,国家意识潜移默化地融入日常生活之中,以默认、曲折的方式体现出来,例如,现代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观会体现在国民对于自己的成长、生活环境的认同和热爱之中。从民间流传的神话故事到诗歌谚语,从家庭到社区,国家意识融入草根文化,作为国民对国家的认知和认同,不仅表现在国家调控的主流话语中,同时也表现在各族群众的生活实践理性和日常道德价值观中,因而具有广泛的渗透性。

神话作为一种广义的语言形式,易于传播,易于引起人们的共鸣,它是或者曾经是社会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族群成员自幼熟悉神话的角色和内容,从中汲取族群传统文化的精髓,陶冶族群心理,形成具本族群特点的审美观。神话对于一个族群社会具有重要的维持心理作用。通过神话的讲述和流传,人们产生了彼此之间的认同,具备了神话所体现的共同追求和道德标准。神话社会是一种理想社会,是现实社会的超脱、升华,人心在神话之中得到洗礼。神话留给人们深刻的表象联想,并且成为心理积淀,影响着人们的语言行为和社会活动。在现代化社会神话也仍然潜移默化地产生作用。例如,盘瓠神话在中国南方的苗、瑶、黎,以及其他一些民族中广为流传,盘王创世成为民族节庆的核心,官方和民间通过对节日空间和时间的配置,各取所需,公历和农历成为“大传统”和“小传统”象征,国家话语和民间话语交融重叠,形成巴赫金式“杂语”。例如,盘王节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体系”的一部分,成为建构现代性我者和他者的操演手段。民族通过神话仪式的操演,通过申请举办权,通过时间和场地的确定,通过邀请政府官员等,与国家机器联系在一起,成为“族”与“国”互相建构的过程。

三 现代国家意识的营造

建筑是民族国家建设的重要部分。国界把建筑包围起来,让它们自然地成为国家的一部分;建筑所体现的事件、记忆、象征等,也因此成为国家的一部分。位于北京城中央的天安门广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广场上矗立着人民英雄纪念碑和毛主席纪念堂,记录了中国近现代史;东侧的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长期固定展出中国历史与革命文物史迹。已经有五百多年历史的天安门城楼,是国家领导人举行国家庆典,检阅陆、海、空三军和观看群众游行队伍的地方,也是中国各民族、各界代表和华侨、港澳台胞及外宾观礼的地方。2009年10月1日天安门广场灯火辉煌,礼花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60年华诞。五十六个民族团结柱,以天安门城楼为中心,分两排矗立,每边各二十八根,按照国家数字代码排序[113],东侧为奇数,西侧为偶数。五十六个民族团结柱的空间排序和大型民族歌舞操演,隐喻了多族共和的主权版图。

信息与商品的全球流通,使民族国家的构建从而客体化,更具有效性、更显出潜移默化的力量[114]。民族国家文化的形成过程,分三个层次:“民族国家的国际文化语法”(international cultural grammar of nationhood),这是国际公认的民族国家构成要素的菜单,包括国旗、国歌等;“民族国家词库”(national lexcon),它表示把民族国家的普遍形式与具体的历史阶段和具体环境相结合,即本土化,就像根据语法在特定语境下使用标准语言的词汇一样;“方言词汇”(dialect vocabulary),就像操不同方言的人,利用“国家语境”表达自己的地方观念一样,国内各群体利用有关民族国家文化的话语和实践,对民族国家竞相提出自己的定义。[115]新的媒体技术加速了复制和传播的速度,民族形象利用信息和商品的形式在全球流通,民族国家通过文化消费,实现自我客体化(objectification),成为民间存在形式。现代信息媒体的代表电视、广播、报纸、录像,把处于不同的民族按照“国家语法”并置起来,实现“多元一体”。国家控制下的因特网,通过对民族信息的标准化管理,把民族和国家之间的互动变成“集体节奏”(collective rhythms)[116],把各民族纳入权威的分类系统中,使民族格局显得自然有序。

当然,单靠全球化和数字化是不能培养出现代国家意识的;现代国家意识的培育一定不能缺少历史继承,尤其是政治互动,经济交融,不能“空穴来风”,更不能“无中生有”。

中国从秦汉以来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大国一直存在,并顽强地发展,这在世界历史上是少有。世界历史上出现过亚历山大帝国、波斯帝国、罗马帝国等大的帝国,但其存在最多也只持续几个世纪。中国的统一不仅是其独特的政治、文化制度的结果,而且与中国历代所实行的经济政策与民族政策有关。学术界对于中国历史上的民族政策具有较深的研究,而一种制度的形成和实施不可能离开经济的基础。历史时期,中国也出现过大的民族问题和民族之间的冲突、战争,但最后各民族还是能够和睦共生,这种一统性绝不是完全可以靠武力来获得的;各民族之所以能够“和而不同”,其根源在于中国各民族经济上的交流,形成了一个统一的经济体。各民族底层民众对于国家的认同更多的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当市场和货币把他们的生活卷入一个更大的经济圈之时,他们就难以互相分离了。

自1648年参与30年战争的交战双方签署《威斯特法利亚和约》,现代国际关系被形塑出来,人类社会争相建立民族国家,甚至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付出巨大的生命和财产代价。1896年,在希腊参加第一届近代奥运会的单位只有13个,1912年增至28个,1948年为59个,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召开时达到122个,2000年悉尼奥运会召开时,参加单位的数量达到199个。[117]然而,时至当代,民族国家格局已经定型,以“分土建国”为宗旨的各类“民族问题”趋缓,即便是20世纪末出现的民族浪潮,“来得快,去得也快”。同时,国际反恐战争也遏制了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此外,越来越多的现代民族国家放弃“同文同种”的追求,包容语言文化差异,为少数民族敞开“自治”的选择,而“自治”制度的“菜单”也变得丰富多样,不仅有联邦制、自治和保留地的不同类型,“自治本身也形成各种不同的类型和形式”。[118]

历史已经证明,不正视差异的团结,要么是暂时的,要么是根本不可能的。同化主义已经为此让人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其实,少数人问题之所以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和各国的关注,并不是有(由)多数人组成的主流社会或民族国家发慈悲的结果,而是少数人争来的结果,是文明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

……如果主流社会能够以最大的宽容去包容少数民族,以最大的诚意去尊重和接受少数民族,并在国家制度上提供持久保证,使少数民族能够享有作为民族的尊严,在能够自主管理内部事务的同时有效参与国家的决策过程,这种制度“是在巩固而不是在削弱社会团结”。[119]

现代国家意识的营造,即国家认同的培养,是民族认同与国家安全的平衡保障,把民族认同融于国家认同,以国家认同统辖民族认同,以民族认同作为国家认同的根基,在理念和实践上都能够确保各民族的和睦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