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宗教与思想、精神

第一章 宗教作为思想对话的可能桥梁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在中国明显在发展,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现象。我们现在是在一个多元的世界,人们包括精神诉求在内的各种诉求也会多种多样,势必会有一些人进入宗教领域。由于这个领域以前一度是封闭的,所以现在有一些人进入宗教领域,就可能让社会中其他一部分人感到比较新奇,或者有少部分人感到有些不习惯。其实这都是正常现象,反映出中国社会的转型发展。在这种状况下,我们不能仍停留在以往的思想惯性中,而需以一种开放的心态来关注并研究人类宗教思想的历史与现状。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中,宗教有可能成为不同民族、不同人群思想对话的桥梁。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我们看看世界历史和中国历史,就会发现大多数人信仰宗教是普遍的发展态势。只是在过去近一百年间,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中国人的宗教信仰显得比其他民族要淡漠一些;加上近现代各种政治思潮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使得人们对宗教方面不是特别关注。另外,“新文化运动”对宗教的整体评价也比较低,这直接影响到现代中国的公共舆论,并使多数中国人对宗教持回避态度。但实际上这种精神需求仍还存在,在当代中国也不例外。

现在的中国,有一个问题老是纠缠不清,即中国到底有没有宗教?其实,中国有宗教存在是个不争的事实。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人对宗教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同一个人对宗教有无的理解也会发生变化,这都是非常正常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宗教信仰在中国从古至今没有中断过,只不过有时候宗教因为遭受打压而从公开转为秘密、从显现转为隐蔽而已。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社会气氛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有了更多的自由来表达自己的信仰,所以给人们的印象就好像突然一下子冒出来许多宗教一样。其实,我们在改革开放初期做过的部分调研就已经显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确实存在着宗教,只不过当时宗教只能处于地下状态而已。

另一方面,尽管宗教有这么较大规模的发展,但整体来看,有具体宗教归属的人数在中国还是属于少数。对于少数人的信仰,笔者认为我们的社会应该给予充分尊重,对之不能歧视,也没有必要抱有偏见。宗教信仰是正常的诉求,老百姓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需求,而在经济需求和社会需求满足的基础上,也可能就会有更多精神上的思考及选择。精神上的思考出现多元是人类正常发展的现象。我们希望这个社会的和谐,就是要多元求同、多元共在,这才叫和谐;如果只允许有一种声音、一种信仰、一种精神,这不叫和谐。我们现在承认多元社会,就是倡导社会能够达成多元和谐共构。我们要关注的不是有多少中国人信仰宗教,而是如何在多元信仰的形势下把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好。

再次,我们还有一个讨论得很多的问题:儒家思想究竟是不是宗教?如果儒家思想是宗教,那么信仰宗教的人在中国的比重就还要加大。很多中国人在骨子里,即在其精神气质和人格形成上所受到的濡染、熏陶,就是儒家传统。对于儒家,中国人可以说是有着又恨又爱的复杂心情。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和儒家确实是有着直接关系的;但是另一方面,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却占据着主要的地位,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我们要辩证、客观地看待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文化的影响,包括它的宗教蕴涵所起的作用。

现在有些人认为儒教不是宗教,这种观点可以说完全是一种正常而自然的表露。为什么呢?恰如很多佛教徒也说佛教不是宗教,他们的理由是佛教中并没有对于神的信仰,佛陀按其信仰传统的理解是一个觉悟者,而不是一个神。但我们在现实世界中又看到人们对佛教的各种佛陀、菩萨的顶礼膜拜,能说它不是宗教吗?对于不少犹太人而言,犹太教也不算宗教而乃其民族文化传统。基督教有很多神学家也认为基督教不是宗教,德国有位著名的神学家叫朋谔斐尔(Dietrich Bonhoeffer),他写了很多文章,就是主张要对基督教加以非宗教性的解释。依此就能说基督教不是宗教吗?我们对宗教有狭义的和广义的理解。从狭义的理解,按照组织建构形态来看可能某些宗教就不被看成宗教了;如果从广义层面来讲,对是否宗教的判断不光是看其组织建构层面,更主要的还是涉及人的宗教性问题。因此,判断其是否宗教显然就涉及对宗教的理解及界定的宽泛程度。宗教史家伊利亚德说过,宗教是一种“人类学常数”,就是说宗教和人类文化发展是有密切关联的,迄今还没有发现哪个民族的历史不曾存有宗教。即使有很多人不信仰某一种具体的宗教——在国外也有这类人——但他们还是会有着宗教情怀和宗教性的相关体验的。一些中国人既入佛寺又进道观参加敬拜活动,他们没有具体的宗教组织归属,但也不能简单就说他们根本没有宗教信仰。这里,宗教是和人的精神探求、人的文化熏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对宗教的理解不可忽视其精神、文化蕴涵。

对于我们当今中国社会非常重要的,就是要辩证地看待宗教的作用。宗教在中国社会中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宗教在社会上的表现可能影响着人们对于宗教的看法,而这个社会怎样看待宗教、对待宗教,反过来也会影响到宗教在社会中的存在及表现。从这个角度来讲,笔者认为宗教首先应当“脱敏”,人们不要把它看作敏感领域或异常存在,而要视其为正常的精神现象。老百姓有各种诉求,包括宗教诉求,这都是正常的,我们的《宪法》也谈到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并对之实施保护。

宗教已经是我们这个社会不可或缺、实际存在的部分。对于宗教思想不能持视而不见、不屑一顾的态度。宗教自改革开放以来所起到的作用与其思想认知密切相关。比如,它扩大了人的视野。改革开放以来,有一部分人信仰宗教正是因为我们打开国门看世界,关注到了世界宗教,这种思想接触使之精神皈依。一方面,我们在批判西方社会及其价值观、反对它的生活方式;但另外一方面,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我们现在的生活也明显受到西方社会的影响,其中我们也论及其宗教的渗透,这种影响是好还是坏的确极为复杂,需要辩证地看待,不能绝对化。改革开放以来上千万中国人移民海外,其中绝大多数人去了西方国家。这一现实和我们的认知之间就会有张力。不少宗教的影响既会引人向真善美圣的境界及追求发展,也导致其信者出现了一些盲信、迷信的不良倾向。对此,我们的社会态度是倡导对宗教的积极引导,并且对之依法加强社会管理,在宗教存在中弘扬正气,阻止歪风。这正是要辩证看待宗教的作用并对之加以积极引导的意义所在。

与此同时,我们中国人也能通过宗教信仰的方式重新审视自身的传统文化,尤其包括对中国这百年来究竟有无宗教进行深刻的反省。如果离开儒释道三教,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就要减去很多关键内容。而我们现在讲儒释道三教,不可能单独把儒教分出来说其只是“教育”的“教”而非宗教的“教”,但其他二教则是“宗教”的“教”。这的确说不过去,会让人感觉牵强附会,觉得这种区分有些怪怪的。中国历史上并没有明确或强调对“三教”的这种区分。如果科学对待儒释道三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及三教之间的信仰关系,就需要认真、科学的历史研究,不可随意信口开河。

宗教除扩大了人们观察他者以及反省自我这样一种视域之外,在一定程度上还能满足人们心灵抚慰的需求,具有一种思想超脱和精神安慰的作用。现实生活中物质的满足及其安慰毕竟有限,社会的保障及其慰藉也一样有限,如生老病死问题,不管人们有多少物力财力、得到多好的社会条件,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或者根本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所以,人们想寻求一种彻底的解脱时,也有可能会找到宗教。宗教对之有自己一套信仰理解上的说法,如果由此带来的心理安慰并不对现实社会和政治产生负面影响,而且也确实能使信仰者比较平静地对待生老病死,在某种程度上达到对痛苦及恐惧的解脱,那么为什么硬要说它没有必要呢?笔者觉得完全可以允许它存在。当遇到天灾人祸时,往往是宗教的安慰能及时有效。不过这里面也有一些骗财、伤害人们身体和精神的现象,对之当然要加以分辨并坚决制止。社会引导在此所起的作用就是弘扬宗教中好的东西,制止宗教中不好的东西,区分其精华和糟粕。我们希望宗教和人类文化向优化、上进的方向发展,而不是向低俗的、迷信的方向发展。社会上有一类人假借宗教之名,而以一种巫术的方式来欺骗民众。巫魅属于宗教早期发展的时段,随着文明宗教的发展,这种成分已越来越少。如果要把这种东西扩大,其复古就是一种倒退、让沉渣泛起。我们更应该看到宗教中那些高雅的、积极超脱的内容,并对之加以提倡。相反,社会中出现那些以骗术欺世的人,甚至还被一些社会名流所追随和吹捧,这说明我们的社会还有问题,应该反省社会,批判以宗教为名行骗者,而不是把棒子打到宗教上。这一点很重要。

宗教信仰者参差不齐,里面也有个别败类,他们本身就缺乏真正的宗教精神,而是拿宗教作为其骗世、混世的一种手段或面具。我们当然要清醒地看到这一点。宗教自身为什么要改革呢?正因为它自身也在不断淘汰那些低劣的、不好的内容,清除其败类,以能跟上时代、与时俱进。其实,宗教界和我们现实社会是一样的,也是一个小的千姿百态的世界。宗教界有一些非常崇高的、非常超凡脱俗的人,我们可以列举不少宗教界的人格典范,作为我们的道德模范,他们境界很高,影响深广。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列数宗教界中不少干过坏事、缺乏道德修养的人。这些好坏良莠乃一种辩证的共存。就像世界政治生活中既有很伟大的政治家,也有很恶劣的政客那样,我们既不能因为前者就把政治全盘肯定,也不能因为后者就把政治整个否定。今天中国政界的强力反腐举措,让人们看到了希望而不是失望。那么,看待宗教也应该是这样的道理。

马克思说宗教是人们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为什么?因为世界是无限的,面对无限的世界,人的认知不管发展到什么程度,都是相对有限的。但人作为精神的动物,又总是想把握整体、见识一切或解释一切。这种把握整体、见识一切,很难使用科学的语言,而宗教的语言却能采取一种模糊的、猜测的、信仰的把握方式,这种方式和哲学与科学的思维是不同的。有位著名的科学家讲过,在我们今天已知的世界,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解释清楚的,能达到多大程度?仅仅达到4%,还有96%是很难解释的。而未知的世界就更难说了。其实人一直在以哲学、宗教的方式来解释问题,如哲学家就一直在以其思辨来解释有些问题,而哲学家的解释基本会使用一种理性的方式。但理性的方式也有它的局限性,并非万能。康德就提出了“二律背反”的问题,使理性解释陷入困境,并因而从纯粹理性批判转向实践理性批判,但他从这个角度的论说就已经在向宗教的解释靠拢了。宗教就是为了想象这个世界的公平、正义,做出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很难达到的构想,也就是将它放到了彼岸世界,它想到了未来可能的补偿,这样对于意识到其在现实世界无法实现的有些人来说,至少是种安慰,是种激励或解脱。当然,这并非就是肯定它是一种正确的解释或选择,只是要人们冷静地看到它的客观存在。

这类宗教的解脱提出了一个其信仰在终极层面的目标,而使其信仰者在现实层面得到实际上精神意义的解脱或超脱,至于是否真能实现这一终极目标则反而不重要了,有信即可,唯信称义。这就是宗教思想、思维的典型特点。所以有宗教思想家说,终极实在的真理就好像冰湖中的一颗珍珠,能不能得到这颗珍珠是未知的,但如果人投向湖面破冰而入,即投向信仰的那一跃,就已经体现了其人生的现实价值和意义,也就体现了宗教所追求的精神。从这一理解上讲,宗教就不再是那种巫术的、仅仅满足个人私欲的东西,而是为人的精神追求提供了一种信仰的答案。这种答案可能是虚幻的,但宗教界人士说要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情,这个“入世”可乃实实在在的,不能简单地说它一点积极的社会意义都没有。故需要积极地看待宗教的这一方面。

信仰的特点就是朝向未来。我们说信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也是存在于未来的,现在谁也说不清楚实现共产主义到底是什么样子,将在什么时候得以实现,但就是有一批仁人志士相信共产主义,甚至为它忘我奋斗,为它流血牺牲。未来的世界我们不知会怎样,但今天的世界则由此而变得更好。这就是信仰的意义和力量。而宗教界虽是说追求一种出世的精神,由此与政治信仰本质有别,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也以这种精神而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人生要求。这种现实参照和参与对社会是有积极意义的。

宗教的终极目标是强调出世、在彼岸实现。但现实社会中宗教也必须警惕其世俗化的问题。既有这种信仰,那么宗教就要像宗教,要返璞归真,不能流俗、媚俗,更不能披着宗教的外衣去满足个人的私欲、获取追求世俗生活好处的私利。今天中国的宗教界中也出现了某种太功利、太世俗化的表现,个别人把宗教作为一种仅仅谋求现实方面利益——包括政治利益或经济利益——的手段和方式,而把宗教信仰的本真丢掉了,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对此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努力改进。一方面,我们的社会,尤其是政府要依法加强管理,不要容许宗教界出现违法乱纪的死角;另一方面,宗教界要清醒地认识到宗教的追求是什么,在现实中应求得哪一种生存,从而要有必要的清规戒律,使自己洁身自好。宗教团体是可以进行一种争取社会利益、扩大自身经济能力的运作的,但运作的目的不应是个人敛财,不应是为了小团体的发达,而是为了用于整个社会的慈善福利事业。在从事社会事业的时候,就要考虑这是非营利的、公益事业的诉求,还是世俗社会的一种商业运作?这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而宗教界除了自养,原则上必须选择前者。而且,宗教界应该在这方面严于律己,自我要有非常清贫的表现,而为社会增加更多财富。我们知道在此方面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天主教修女特蕾莎是非常典型的,她为世界上的无数贫民无私奉献,为了解决这些底层社会穷人的疾苦,她甚至把诺贝尔奖牌都卖了来做慈善捐助。一直到她去世,自己几乎都是身无分文,连所着衣服都很破旧。这其中就有宗教的一种真精神。宗教在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时,是有这样一些榜样的。

还有,早在明清之际,中国很多信仰天主教的士大夫就给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自律的要求:“信者记过不记功。”就是说,他们一天做了多少好事,那是应该的,不必内心惦记;但如果这一天有哪些事做得不对,则一定要记下来,自觉进行自我反省。我们今天的宗教界是不是还有这种精神呢?所以说,回到宗教的这种真精神,既是其自身的修养建设,也会因此赢得社会的理解和好感。笔者或许是在以一种过于理想的方式来看待世界和中国的宗教,而在现实境遇中,笔者却感到宗教发展中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因此需要宗教自身不断地革新、发展、深化、进步。而我们的社会一则要鼓励宗教积极向上这一方面的发展,二则要有社会规章制度来监督其社会行为,对今天中国宗教中出现的问题当然可以批评,但不要冷嘲热讽、幸灾乐祸。

应该说,宗教界在精神和思想方面的追求,有着绝对的自由;但同时宗教界的个人和组织也是一种社会存在,其作为社会组织、社会公民,则必须服从社会的法律和规则要求。既然在现实生活中宗教界是作为公民和社会团体来存在,那就没有法外“飞地”,必须同其他社团组织和公民一样来对待,按照《宪法》和法律进行管理。这里没有特权者和额外者,包括宗教界人士。而在管理中,一方面要提高我们管理者的水平,要依法管理,不能乱管、随心所欲地管,对正常的宗教需求要去保护它而不是去破坏它,如果出现了违法的事情就要及时制止或调整,这样就形成了积极的双向互动。现在的问题还包括我们依法管理宗教的水平不是很高,这方面也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中国今天宗教界人士作为公民、公民团体,自身的公民意识还不太凸显,要自觉将之凸显出来,意识到自己既是宗教界人士,又是社会存在的一分子,因此有着社会的责任,有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宗教信仰应该是让其对这个社会有更多的贡献,而不是让信徒享受某种破坏社会规范的特权。这方面的教育也是要做的。如果这两个方面能齐头并进,我们的社会与宗教之间就不会有张力了,其关系也就理顺了。

至于对宗教中的极端倾向,笔者曾在《人民日报》发表过文章,专门讲对宗教极端势力的批判。宗教极端势力的确存在,但它不能代表整个宗教。就像政治世界中存在政治极端势力,但它也不能代表整个政治。我们不要因为宗教中出现了极端势力,就把整个宗教看作极端的。相反,我们要看到宗教界的绝大多数是反对这种极端势力的。从全世界宗教来看,某些宗教内出现了极端势力,但现在反对这些极端势力的也主要是其同一宗教中的人士。

宗教极端势力的根本要害是破坏社会秩序,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伤害,当然不应该允许它存在。所以,我们依法打压极端势力,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是正义之事,没有丝毫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宗教中出了极端势力,就把整个宗教否定掉,这是不公平的,也只会使其问题恶化。对此,我们要掌握分寸,把握好这个度。

从深层次来看,对于国际上为什么会出现宗教极端主义,我们要对它的前因后果进行科学分析。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坚决反对和打击宗教极端主义、宗教恐怖主义,但我们对国际上宗教极端主义、宗教恐怖主义得以产生的历史根源和社会背景,尤其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要做深刻冷静的分析。国际上整个历史的发展是非常复杂的,各大宗教的纷争有其历史的原因,而且纷争各方彼此的势力也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如就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情况来看,中世纪时期的伊斯兰教在和基督教的纷争中曾占上风,只是在近代发展过程中西方的崛起使基督教慢慢占了上风,而伊斯兰教则处于劣势,此后伊斯兰教内部在革新时出现了一些偏激的走向,其中有些则异化发展而成了今天的极端主义。但伊斯兰教的主流是爱好和平的,主张的也是“中道”思想,而且更多是强调以某些更好的方式来面对现代世界。必须看到,极端主义在伊斯兰教中绝不是主流,而只是个别逆流,这种逆流也被伊斯兰世界所谴责。如果觉得因此而是整个伊斯兰世界出了问题,则是很大的偏见。同理,我们对西方大国以政治、军事强权来实施武力干涉也要坚决谴责,反对这种付诸暴力的干涉及其带来的人道主义灾难。总之,无论原因有多复杂,采取极端主义的方式都是绝对错误的。对于社会不公,可以采取别的合法而和平的方式进行批评或抗议,但是不能采取这种伤害整个社会的极端方式,尤其是绝不允许滥杀无辜,这样的偏激和极端就扩大了社会的危害面,而且这种错误的选择会使问题复杂化,会把世界的发展引向危险的道路。

宗教在维护世界和平上一直在起作用。20世纪90年代各大宗教就进行过很多宗教对话,反对宗教战争。著名的天主教神学家孔汉思(Hans Küng)曾经警告国际社会,没有宗教的和平就没有世界的和平。他一直强调并推动宗教的对话,倡导一种“全球伦理”。而宗教界许多领袖也公开提出过,以宗教的名义施行的暴力和战争本身就是对宗教最大的伤害,本身也就是反宗教的。宗教界的这类努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且继续在发展。国际上有“世宗和”,即世界宗教和平委员会;中国也有“中宗和”,笔者也被邀请担任了中国宗教和平委员会的成员。国际宗教界为了促使宗教和整个世界的和谐,处于不断的努力中,而且也有了很大的成效,从而使今天的世界不至于更糟糕。否则的话,这个世界的状况可能就更加不堪设想了。

为此,我们社会舆论界和新闻界不能越过保持公正这一新闻底线去做一些扩大和激化矛盾的事,更不能故意侮辱宗教。我们要有宗教方面的知识,要懂宗教,同时要尊重宗教。宗教的一些基本权益,符合人类共同利益的东西,就没有必要去触动它——这是一个底线。

笔者研究宗教四十余年,其中许多年也参与了相关宗教工作,但总的感觉是步履维艰。其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在我们的社会中迄今对宗教研究和宗教文化的深入理解仍然很不够,由于不少人缺乏对宗教思想特征的关注和兴趣,在理解上有偏差,因而对宗教的研究也更是难以全面而深入地展开。虽然目前状况在不断改善,已经比以前要好多了,但中国当代社会及整个文化氛围,包括中国民众的认知和态度,都仍然表现出对宗教的理解没有出现质的突破。这也就是我们强调深入探究、了解宗教思想的意义之所在。对宗教仍存有以负面评价为主的偏见,甚至对从事宗教研究的人也会贬低性地另眼看待,从而使我们在这一领域明显存在短板。笔者在四十年的研究经历中体会很深,感受颇多,故而为消除,至少能减少这种偏见而不断呼吁,并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系统论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世界宗教认知及研究的历史与现状等方面来论述、界说。因为笔者深感,如果这一方面不出现根本改变,那么中国的文化复兴、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则可能会困难重重,进展缓慢。

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源之一,主要是过去一百多年间我们国人对中华传统文化和中外宗教认知产生了一些偏差,由于社会、政治等原因,在此百年进程中的中国人对自己过去的历史、对外来的思潮都产生了一种抗力。由于中国的传统宗教和封建社会有着复杂的交织,很多人把中国的落后和传统宗教尤其是儒家绑在一起,因此否定儒家思想和传统宗教,导致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一种纠结。而外来宗教如基督教的传入又与鸦片战争、不平等条约、殖民化进程联系在一起,于是也被一并抵制。这种偏差有其历史的原因;虽然我们正在经历重新地认知和梳理,但要走的路还很长,相关问题也还远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

古代中国的宗教在社会上基本都属于正常现象。而在盛唐时期,各种宗教的交流发展曾对世界产生重大影响。对宗教态度出现的真正变化,就始自关于中国有无宗教之争及对宗教的否定性看法,从利玛窦对儒教宗教性质的否定性看法到近现代中国知识界、学术界出现的对宗教整体的否定和批判性看法,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问题,涉及很多方面。“新文化运动”曾提出了相关问题,但中华文化重建、宗教社会理解等问题并没能得到真正解决。而解决宗教问题非常重要,且乃当务之急,尤其在我们社会改革面向深层次发展之际,如果不正确对待宗教,不妥善、积极、科学地处理好宗教问题,我们的社会是会出大问题的。这并非危言耸听,而乃未雨绸缪。党中央特别指出我们宗教工作的根本是做群众工作,如果不把广大信众积极地拉过来,而使这些人群走向我们的对立面,后果是非常危险的,社会也很难保持稳定。这还涉及我们的国际形象、我们的“一带一路”合作乃至与整个世界的合作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这些问题还没有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的任务也就尚未完成。理解宗教的关键,在于对其思想特征、精神意义的透彻洞见,其研究故为一种系统工程、整体审视,涉及许多方面的综合分析和具体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