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萍乡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文书看清代图甲组织的运行实态[1]

凌焰 汪晓

(萍乡学院安源红色文化研究中心 江西萍乡 337000)

内容提要:江西萍乡《瑶峰夜朱陇周氏支谱》中收录的五张图甲合约是清代图甲制度实际运作的重要文献,详细记载了清代萍乡县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之图甲成立图会、建造义祠的过程。与其他民间文献相结合,可以展现出清代萍乡图甲的运行实态。通过研究表明,清代萍乡图甲普遍以“图会”或“冬至会”的形式在民间运行。为了加强图会组织整合能力,图会均建立了义祠。义祠成为图甲聚会、议事、祭祀的场所。图会、义祠这样的民间约会组织强化了图甲在民间的运行,图甲组织是清代萍乡基层社会最为重要的组织,对地方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图甲;图会;冬至会;义祠

一 离散的图甲

图甲是明清赋役户籍制度的重要内容。经过片山刚、刘志伟、科大卫等学者对图甲的基本规制、总户—子户关系的研究,确立了图甲研究的基本框架。近年来,随着各地民间文献的挖掘,特别是一批图甲文书的发现,使得图甲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新的认识。对于明清时期里甲制度的变化,刘志伟指出,“随着图甲的编成以田地为中心,同一图,以至同一甲的户口,就不可能也不必要属于同一个基层社区或行政单位”[1]。黄忠鑫对明清徽州图甲体系的研究表明,通过官方和民间两方面的调整路径,图甲体系逐渐超脱地域性,演变为纯粹的纳税户头之序列组合[2]。萍乡的图甲组织也是如此。如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在谈及图内情形时就说道:“我图有居东西之角者,有住南北之隅者,星零棋散,难敦图宜[3]。”又如遵化乡宣化里六图也说“六图住居星散”[4]。不但图内各甲居住零散,不属于同一基层社区,就连甲内各户也是如此。如大安乡五保二图八甲[2],甲内各户的居址情况(见表2.1)。

表1 大安乡五保二图八甲各户居址情况[3]

从表1可知,该甲二十一户中只有一户颜商贤户居住在大安乡五保二图图境;一户居住在城内小西门;一户居住在萍乡西部;八户居住在萍乡东部;十一户居住在萍乡县北部。大安乡五保二图八甲居住之零散显而易见。

随着图甲组织与实际的社区相脱离,图内各甲及甲内各户居住零散,使得“每遇轮充保正、社长、社副以及里书、图长之年,难于远处抖派,兼且钱粮有无不等,人丁多寡不同,实难同心协力”。如何将居住零散的图内各甲及甲内各户聚合起来,完成各项政府派给图甲的各项差役是图甲组织急需解决的一大课题。

二 图会聚合图甲:基于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文书为中心的考察

民国三十一年(1942)《瑶峰夜朱陇周氏支谱》卷一《约据》收录了五张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十递订立的合约,详细叙述了十递立图会、造义祠的过程,透过这五份合约,可以看到义祠是如何把图内十递整合在一起的。如前文所述,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内各甲“有居东西之角者,有住南北之隅者,星零棋散”。为了使图内十递易于聚会,便于办公事,利于敦图谊,“于乾隆六年,邀集十递商议,每递各出银一两,合共生息,立成冬至一会,以为会集、承差之局”。这里的“冬至一会”是指义图公会,因为图甲组织聚会的时间大多选择在冬至日,因而图会亦称冬至一会。如遵化乡宣化里六图六递也把图会称作冬至一会,“公议将此银即起冬至大会,每年加二生息,以为子孙永远差徭之费”。虽然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捐银成立了义图公会,也陆续置买了田产基地等业,但是并没有解决图内八递承充保正、社长的困难。为此,图内十递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十二月订立了一则合约,兹引全文如下:

立合约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十递等,切见十递共图之人,星零棋散,聚会甚难,凡遇公事莫便。故于乾隆六年编审齐集在城十递捐银,起成冬至一会。所有每年陆续置买田产基地等业,曾经立约订明,各执为凭,毋庸复嚽。迨后将来每年租谷,仍复轮领生息。及至本年甲申岁,十递又领圆一届。合祠商议:虽有田祠在城,凡遇公事,然而难云全美。何则钦奉皇恩,里差两免,而保正、社长每年一递承充一届。虽五、八两递世居其所,即遇轮充保正,稽查顺便。惟八递输充保社之年,住居遥远,地境生疏,兼且难以便道,致令稽查无信宿之处。爰是十递等复行着议,欲置田于就境,以为输保憩息之所,方成全美。是时恰遇就境之处有水田三百四十八巴,计中税九亩正,坐落地名廖家唐、长珫等处之业出售。图众欣然乐从,踏清四至界限,立契承买照依,时值土丰,公给价银一百六十两正,安佃耕作,额交租谷二十四硕。其契仍系周巨声收存,所有耕田之人应接之下,只祀执年保正。余递均不得需索。编立合约十纸,十递各收一纸,子孙永远存照。

合约可知,因为一甲、二甲、三甲、四甲、六甲、七甲、九甲、十甲等“八递输充保社之年,住居遥远,地境生疏,兼且难以便道,致令稽查无信宿之处”。于是十递商议在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买田、起庄屋,“为输保憩息之所”。买田、起庄屋共用去银一百六十两,田契由周巨声收存。

为了支付乾隆二十九年(1764)买田、起庄屋的费用,图十递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十一月冬至日签订了一则合约:

立合约人六合祠等缘因我图十递于乾隆六年编审齐集在城公议,捐银起冬至一会。所有陆续置买田业等项曾经立约订明,毋庸复嚽。兹因乾隆二十九年又置新安里田业,并起庄屋,少费借凑,原议另捐还欠。迨后因志愿弗齐,故而未获捐。念致欠未给,十递公议只得将城外地名后铺俚田押借还欠,将租作利。自押借之后,银空租无,公用无从出办。三十二年,复议将城内屋出卖与邓,接回城外之田,余少之银迨后将租陆续还清欠项。至三十五年庚寅岁,剩银十六两交与十甲领息。今辛卯岁若仍照原例,概交一甲承领。因十甲、九甲屡称每逢领息一届银两至本利息繁多,觉有难之意。是以公议,到领一届自十甲起至一甲止,本年辛卯岁冬至日,将十甲交出本利银两与九甲承领生息。以后仍照轮年,上交下接,领过者每年冬至先一日并本利加三息交清,无得过期推延,所酌至当,无有违异。但原捐合会以为充差之费,嗣后利息繁盛,岂但揣一生息而已,必须建祠兴祭,斯为永远之美举。所以来年轮值一甲承差,今冬至日公议,公给银十六两,以为充差之费,余少自行凑补。日后各递轮充,俱照此例俟。十年圆满又另裁酌,所有各项事件俱照先额,定遵照而行,毋得丝毫添减。恐后无凭,立编合约十纸,各执一纸为据。

从合约可知,为了支付乾隆二十九年(1764)的费用,十递公议将城外购置的田产“押借还欠,将租作利”。但是自田产押借后,图内公用乏费,十递公议将县城内屋出卖与邓,赎回押借的田产,此后以田租还完欠款。十递将图内的公银,采取生放生息的方式,“领一届自十甲起至一甲止”。规定“领过者每年冬至先一日并本利加三息交清,无得过期推延”。而且还议明“嗣后利息繁盛”,十递“必须建祠兴祭”。因为捐银立合会是为了解决各递轮充差徭的费用,所以公议“给银十六两,以为充差之费”,费不足由值年里递自行补足。而且十递还议明,“嗣后利息繁盛”,“必须建祠兴祭”。“建祠兴祭”是指建立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的义祠,图十递每年冬至日在义祠举行对开籍祖先的联合祭祀。

为了筹集建造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义祠的费用,该图十递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乾隆四十六年(1781)签订了两则合约,兹引全文如下:

公议再立合约人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六合祠。缘我图有居东西之角者,有住南北之隅者,星零棋散,难敦图谊,是以赴成冬至一会。一则显扬祖差,一则通联图好。厥后年积岁聚,银两领繁,设策陆续先买田业,立有合约,各递收据。置田之后所余织微暨每年租息十递复行轮流交领,以为起造义祠之资。今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轮领一届已满,因见会银仅存二百有零,欲造就义祠,奈费寡不足,欲十递轮领一届,又恐年久难周,故冬至日十递公酌约作五递分领,加二生息,生放三年。书阄十个,内五个书不领,五阄书实领。当有五六七八十此五递拈到不领之阄,一二三四九此五递拈领之阄。一二三四九此五递分领会银,仍立田契作当,依议三载为率。自乾隆四十五年庚子岁起,至四十八年癸卯岁止。此三载内冬至日本利均不得交众,仍各递算明银两,止用转立田当俟。三年圆满,概将本利一齐交出,不得推延短少。生息原系加三,今止(只)加二也。盖此一举念系坐领三年,未免重累,故尔调减。其银三年交出之后,择地造祠,置办器用。庶田祠全备,差祀完隆矣。特立公约一纸,交五甲周巨声收执存照。

一甲李张黄尹 二甲姚李程

三甲李常盛  四甲汤刘罗贺雷

五甲周以成  六甲李马曾

七甲刘辉汉  八甲周以栽

九甲谢余周  十甲刘何徐

大清乾隆四十四年己亥岁十一月十五冬至日立

公约六合祠立

立交卸簿据约人周巨声。缘我等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十递星散四方,每遇公事难以齐集会议,于乾隆六年(1741),邀集十递商议,每递各出银一两,合共生息,立成冬至一会,以为会集承差基局。幸皆志同道合,生生不已。由是置买田业、庄屋、山场等业,前约分别屡晰,毋庸复嚽。但自今会银生息以及价买后铺里田,继买廖家塘等田,又起造庄屋少费,借贷积费妥还种种经营作为,维十递共襄盛举未尝少置。予怀今,予年历七旬,精力虽属未减,何特历久无恐。兹逢冬至佳期,十递齐集一堂,是以立簿交卸,所有会内现存钱二百七十二挂六比正仍为公领公放。不论年分远近,遇有合适庄屋即商买,就则图内有田有屋,庶几前后两安。至于来岁轮值,一甲承差,所有外借银钱及两庄租谷均交一甲管理,照依时价糴卖,所糴之钱除置酒完粮保差用费及各项零用外,余剩仍归合所存之钱生放,以为起造义祠,买祠内物件之资,以后挨次轮值者俱照仿此。恐口无凭,立簿为据,编合约十纸,十递各执一纸存照。

一甲李张黄尹 二甲姚李程

三甲李常盛  四甲汤刘罗贺雷

五甲周以成  六甲李马曾

七甲刘辉汉  八甲周以栽

九甲谢余周  十甲刘何徐

大清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初七冬至日 立

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递合约表明,为了早日实现“庶田祠全备,差祀万隆”的目标,十递改变了之前的轮领生息方式,由十递轮流生息改为由“五递分领,加二生息,生放三年”。对于轮领生放生息的五递采取抓阄的方式来确定,由“一二三四九此五递分领会银”,规定自乾隆四十五年(1780)起至四十八年(1783)三年内“冬至日本利均不得交众,仍各递算明,银两止用转立田当俟。三年圆满,概将本利一齐交出,不得推延短少”。十递决定三年后选择合适地方建立义祠,置办义祠所需器物。

乾隆四十六年(1781)合约中的周巨声首先详细回顾了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十递四十年来同心协力立图会、购置图田、山场的艰难经营过程。周巨声考虑到自己年过七旬,于是将图会银交与会内,确立了由十甲轮流管理图会的规矩,一甲负责一年,订立了由当差之递经营管理图会产业及负责会银的生放生息的图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筹集建造义祠的费用和购买义祠物件的费用。

三 义祠兴祭:图甲的办公、聚会、议事之所

嘉庆九年(1804)十一月冬至日,十递公立义祠账簿,记录义祠公费收支情况。《公簿序》一文揭示了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义祠的运行实态。据载:

窃维我图十递六合祠冬至一会,自乾隆四十八年置买屋基,五十三年起造义祠,由是田屋两成,庶不负先人凡费经营之苦心也。第祠成,费乏。一切什物、酒席、用度等项俱多不备,致未便遽兴祭典。迨嘉庆三年,各项陆续渐置,始行人入祠兴祭祖,但是年系值七甲首士,一届尚未圆满,所有一切用费,每年田租、屋租尤属公收公用。嗣于嘉庆六年冬至,轮值十甲一届圆满,应交一甲首事。公议自七年一甲为始,各递轮管、办理一载。其是年租谷、屋租以及买备祭祀猪羊、置办酒席、货物及充保、完粮等项用费,概归该递首事经收管理。不论谷米、猪羊、货物贵贱在内,无有增减,上交下接,不得推卸。其祭祀、酒席棹数仍照前约,并目今现规而行。所有后埠里规租,查佃耕者一佃至今已历四十余年,且今昔情形不同,原租仅四十硕,规银止二十两,佃者受益颇多,奈图内现在乏费置物,公议量加租八硕,加规钱四十五挂,以昔较今非过苛,佃亦欣从。但七年已议增租八硕,八年即有收领,以后各递固宜照行。惟七年一甲值首少此八硕之租,似属偏枯,故公议于生息钱内除钱六挂以实一甲,为首用费。至图内廖家塘等处规租,奈佃耕者已换三佃,规由八挂而起至十二挂及十六挂之数,租田一百四十四斗。而始至一百七十斗及二百斗之数,实难再四叠加,众故因是毁而弗议。倘内处租谷,原议以谷二斗易米一斗,每年于冬至前照内时价折米,卖其二斗之数,应拆米百斗或佃买或粜卖,听便而行。所有会内已置各物另载入小簿内,以便交领者执此小簿易于查点。以后祠内应需置备各物,即年为首者可就便于附近城居之递,大家较商,于公存生息钱内动用,择紧要者渐次而置。俟冬至时,开明用数及所置何物,向众查阅核算可也。其公存生息之项,酌以加二起利,应听公议发借,不得归入为首之递动用,亦不得私收私放。此则公物不致缺乏,而公项亦仍有生息,俾免靡费之虞,岂不两获其益。凡我十递,务宜式好无尤,谊同一本之亲,更冀慎始慎终,永敦六合之议,庶几美备无遗,足慰先人之志,则幸甚!

嘉庆九年甲子岁十一月冬至日

第一,由《公簿序》可知,新康乡新安里六保一图义祠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建立。嘉庆三年(1798),十递开始在义祠对各递开籍祖先展开联合祭祀,即“岁一合祀其先”[5]。祭祀结束之后,十递图众在义祠举行乡饮。每年的冬至日为义祠祭祀和置酒之期。“每年置酒一次,略存乡饮遗意”[6]

第二,从《公簿序》中的“每年田租、屋租尤属公收公用”和“公存生息之项,酌以加二起利,应听公议发借,不得归入为首之递动用,亦不得私收私放。”可以看出义祠财产的公属性。义祠田产和各项收入为图十递所共有,公收公用,不得私自挪用。义祠的收入除用于支付祭祀、置办酒席、充保、完粮等项用费外,剩余的由值年首士公放生息。

第三,议定义祠轮值次序以及轮值年首的职责。义祠的值理按照一甲至十甲的次序轮流。所谓“各递轮管、办理一载”是指一年由一甲轮值管理义祠,冬至日为交替之期。轮值管理义祠的人员称为值首亦称为保正。据大安乡五保二图八甲义祠订立的条规曰:“当差值年者名曰保正,必须秉公正直之人[7]。”钦风乡北隅二图规定“先年冬至日,择诚实可靠之人书立□字,当众认可始能给钱三十挂,无论大小事务一概在内,如有别故增加,归值年者自行料理”[8]。可见,义祠的值年首士必须是正直秉公和富有的人。值年首士经收管理“是年租谷、屋租以及买备祭祀猪羊、置办酒席、货物及充保、完粮等项”。值首于冬至前,按照当年米市价格,将义祠所收之米“佃买或粜卖”。义祠所有需添置之物品,由值首与居住在城附近之图甲相商,“择紧要者渐次而置”。值首将当年置办物品数量、种类、费用等记录在案,冬至日供“众查阅核算”。

第四,维持公平性。嘉庆七年(1802),十递公议将后铺里田“加租八硕,加规钱四十五挂”。如此一来“惟七年一甲值首少此八硕之租”,由是公议从义祠生息钱内给“六挂以实一甲,为首用费”。

第五,无论是义祠轮值次序的制定,还是值年首职责的规定等,只要是涉及义祠的事务,都是由十递人等共同在义祠开会商讨,最后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实施。观化乡清江里一图义祠祠约第三条就规定“公议宜凛遵也,此项银两原因义起见,嗣后图众遇有公事,宜平心和气从公论处,不得因一言不合倡言散会。私心觊觎,敢有犯者,众共罚之,永不许入会[9]。”“公议”一词在萍乡义祠、图会文献中出现频率很高。

义祠还为图众向上发展提供支持与奖励。大安乡五保二图八甲义祠为参加科举考试的本甲后裔给予奖励。据其《订议章程》载:

一甲内各姓有大学者给花红钱十挂正。

一甲内各姓乡试有中式举人者给花红钱二十挂,中副举补禀者给花红钱十五挂。

一甲各姓会试有中进士者给花红钱三十挂正。

一甲内殿试有点鼎甲及翰林者给花红钱五十挂正。

均于祭期置酒日给发

遵化乡宣化里六图则对六递[4]中之学童入学为生员者和获得科举功名者,在义祠设酒席予以褒奖,且将其座次位于上席[5],以表殊荣。据《六合兴新约》记载:“我六递各家遇有文武入泮及登乡会榜者,乃合递之光。初次来祠谒祖,另设一席于上,以示奖励。”由此可知,图众对科举考试的重视程度。

四 结语

清代萍乡图甲普遍以“图会”或“冬至会”的形式在民间运行。为了加强图会组织整合能力,图会均建立了义祠。义祠成为图甲聚会、议事、祭祀的场所。义祠的经费不断地通过田租、房租以及生息钱得以扩充,凭借强大的实力,义祠得以团结和激励本图、本甲各阶层的人汇聚于其下。义祠作为同一图或同一甲人的团体,是以公义、信义为其精神内核,故能穿越阶层和其他纵向联系,并使其托于正直秉公和富有的人,采取图内各甲或甲内各户轮流管理的形式,在义祠祠约的约束下,照章办理一图或一甲的事务。义祠每年冬至的祭祀、乡饮仪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图、各甲义祠每年冬至日举行“合祀其先”的活动,甚至组织禳神、祭神的节庆活动[6],有利于各甲、各户之间的沟通与情感交流,从而达到对整个甲、整个图的整合功效。义祠建立的意义就在于它能让超脱基层社区的图甲组织在公义、信义的旗帜下聚集在一起,树立起义祠的威信,同时又为图众轮充保正、社长、社副以及里书、图长等职役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以及图众向上发展提供帮助。因而它就具有了较强的稳定性,从而发挥社会整合作用。清中期以来,萍乡义祠在移民的入籍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7]图会、义祠这样的民间约会组织强化了图甲在民间的运行。图甲组织是清代萍乡基层社会最为重要的组织,对地方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图甲制一直延续到民国十八年才被国民政府的保甲制所代替。

参考文献:

[1]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地区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10—11.

[2]黄忠鑫.在政区与社区之间—明清都图里甲体系与徽州社会[D].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未刊稿),2013:175.

[3]民国三十一年《瑶峰夜朱陇周氏支谱》卷一《约据》.

[4]年代不详(契约所记之事自雍正—同治年间)《陂头萧氏集据》卷首《序》.

[5]道光《萍乡县志》卷一《舆地》.

[6]民国八年《驻萍乡军法官兼保卫团监督署理萍乡县知事沈桂华出示晓谕碑》,位于江西萍乡上栗县杨歧乡杨歧普通寺内.

[7]光绪三十年《大五二八图册》卷一《条规》.

[8]民国六年《钦北二祠图册》卷一《条规》.

[9]民国九年《萍西樟木湾欧阳氏族谱》卷七《观清一祠图册》.

On the Running State of Tujia Organization in Qing Dynas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Xinanli Liubaoyitu documents in Xinkang township,Pingxiang,Jiangxi

Linyan Wangxiao

(Anyuan Red Culture Research Center,Pingxiang college,zip code 337000)

Abstract:Five Tujia contracts included in Yao Feng Ye Zhu Long Zhou's Branch Pedigree in Pingxiang,Jiangxi are important documents of the actual operation of the Tujia system in Qing Dynasty,with detailed records of the process of setting up Tuhui associations and building Yici shrines by the Tujia organization of Liubaoyitu in Xinanli,Xinkang township,Pingxiang County during the Qing Dynasty.In combination with other folk literature,it could show the real running state of Tujia organization in the Qing Dynasty.Research shows that Pingxiang Tujia organization in Qing Dynasty generally runs in folk in the form of “Tuhui associations” or “Dongzhihui/the winter solstice will”.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integrating capacity of Tuhui associations,Yici shrines,which were sites for gatherings,deliberations,and sacrifices by the Tujia organization,were set up by all those Tuhui associations.This kind of folk dating organizations,such as Tuhui associations and Yici shrines,had strengthened the operation of the Tujia organization in the folk.Thus,being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local society,the Tujia organization was the most crucial organization of the Pingxiang grass-roots society in Qing Dynasty.

Key words:Tujia;Tuhui;the winter solstice will;Yici shrine


[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明清以来赣西北地区稀见图甲文书的收集、整理与研究”(19YJC770025);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图甲制下的乡村基层社会——清代萍乡义祠与义图研究”(16LS07)。
作者简介:凌焰(1983—),男,江西萍乡人,萍乡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安源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区域社会史;汪晓(1999—),女,汉族,江西上饶人,萍乡学院政法学院2017级历史本科班学生,研究方向为萍乡地方史。

[2] 《萍乡十乡图册》登载大安乡五保二图八甲的图甲名为王萧田,子户分别为:王瑞大、肖希文、田英桃、刘松林。其实该甲由二十一户组成,据光绪三十年(1904)《大五二八图册》记载:“甲内二十四姓人丁蕃衍,惟王克慎、肖希文、田贵相三老姓,故绝无人,公议定例二十一姓朋充差。”第25页(原书无页数,系笔者编)。

[3] 据光绪三十年(1904)《大五二八图册》之《念四兴各户芳名居址》,第28—33页,统计而来。

[4] 遵化乡宣化里六图只有六递(二、四、五、七、九、十等六甲)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立六合兴图会。此后的建义祠、兴祭祀等事项均与一、三、六、八甲无关。据同治十一年(1871)《六合兴新约》记载:“缘我祖先等于乾隆二十四年,各出银一两二钱,彼时一三六八不从,我六递共成银七两二钱,起立老六合费,历年生放,积有赢余。”

[5] 义祠举行乡饮宴会,对于每甲前来参加的人数及各甲座次的安排都有严格的规定,(关于义祠座次的安排详见本文第三章第一节祠议与祠约)在义祠举行乡饮仪式时“座上”被认为是一种荣耀。清代中期萍乡土著士绅在论及滥招户利弊时曾谈到图内饮酒争席的诉讼时有发生。据《萍乡十乡图册》记载:“凡进户之辈,分帜树党,初则稍觉安分,不一而足,久在好居人上,小而饮酒争席。”

[6] 萍乡图甲组织经常以一图或一甲的名义兴建寺庙,组织禳神、祭神等节庆活动。这种寺庙的信仰圈为一图或一甲,具有明确的界限。寺庙的组织管理权及祭祀活动的组织都操控在图甲组织手里。如江西萍乡市东源乡的小枧傩庙、江岭傩庙、宣三傩庙都是由十本地业组织掌握。又如萍乡长丰乡一保一图的图甲组织就集资建立了玉皇殿。据其碑刻记载:“玉峰,萍南胜境也。自唐立寺院分上中下三殿,今天不复存下殿,幸已重新。惟中殿栋宇摧裂,墙垣颓圮,余等目击心惊。念先人之经营为神灵之凭依,何堪任其朽蠹乎?于是合图皆有同心卜,今兴工越数月而告竣,以人之力妥神之灵,仗神之灵护人之力。前之栋宇催列者,余则蔚然而可观,前之垣墙颓圮者,今则涣然以维新,帝君阴鸷文有云:创修□□,寺院既修自必护福无疆也,是为序。”(清)《长上一十递捐修中殿碑》清道光十九年(1839),现存萍乡市芦溪县张家坊乡杂溪村玉皇山中殿。再如廷宣乡宣风里四保二图十甲甘谭郭建立了镇龙寺。据《昭萍志略》记载:“镇龙寺在县东廷宣乡,清康熙年间甘谭郭三姓建,并捐产招僧住持。”

[7] 关于萍乡义祠在移民入籍方面的作用可参见凌焰.再论清中期萍乡外来移民的入籍[J].史林,2014(6):9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