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研究明代浙江、南直隶地区财政结构的变迁轨迹。分别从田赋、上供物料、里甲役、均徭役和驿传役等几个方面考察明代地方财政的收支结构与办纳方式。全书始终以“徭役及其附带财政责任”为关注对象,指出地方财政的货币化审编自成化、弘治以后已经出现,各类财政资源陆续实现了以白银为单位的核算,但地方财政仍没有摆脱以徭役为核心的办纳方式。徭役全面银纳化改革,各地虽屡有尝试,但囿于各种难题而作罢。嘉靖、隆庆以后,中央政府对白银的大量需求催生了“一条鞭法”改革,最终推动了地方财政的货币化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