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代耕粮农

第三章 粮农的历史

一 他者眼中的代耕粮农

2009年7月,通过一位熟人我联系上了中山市板芙镇的一位政府官员,原本是想通过这位基层官员的帮助,一方面了解当地官方对代耕粮农的态度,并希望得到一些相关的官方资料,另一方面也希望能有助于进入田野。起初电话那头的态度还算温和,但当我表明来意是想研究该镇的代耕粮农时,他的态度也即刻转变了。他说:“板芙镇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代耕粮农了,只在80年代才有,这是个历史问题。政府早就解决了。我帮不了你什么。”

如果我没有做过预调查,也没有查阅过相关材料,很可能就被这个电话打发了,离开板芙另觅田野。但是,在板芙镇的湖州村与白溪村之间,那上百间破旧的民房中住的是什么人?里溪村西南方向二十多户砖瓦房下住的是什么人?湖州村虾角码头以及白溪村蚝门围的几十间平房中又居住的是什么人?几百户人家、数千人口都被称作“代耕农”或“招耕农”,为什么官方要否认这个群体的存在?在我调查期间,但凡是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及代耕农,他们都闻之色变,避而不谈。在流动人口的档案记录中,也查不到新一队、九家村、蚝门围、虾角码头的代耕粮农人口状况。我想,其中必有事情隐而未彰。

或许是因为我还是一个学生,尤其是作为一个做“调查”的学生,官方似乎没有义务接受我的访谈,并将资料无偿提供给我。2011年暑期,我有机会随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的调研组一起再到板芙调查,这时当地官方承认了大量代耕粮农存在的事实。不过,该镇确实未保留有关代耕粮农的历史材料,仅仅给调研组汇报了有关代耕粮农现状的部分材料。我得知了官方所掌握的有关代耕粮农的人口数量、分布、生存状况等材料都是不充分的。例如,他们统计的代耕粮农数量只有不到1000人,这个数据可能是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的数据,而忽略了家庭生育、婚姻、分家等过程性的因素而导致群体规模扩大的情形,实际上该镇目前的代耕粮农总数超过3000人。此外最为关键的是,我得悉了官方对代耕粮农群体的基本判断与治理态度。他们认为:第一,基层政府所指的代耕农不是租地种菜的菜农,而是30年前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即代耕粮农;第二,基层政府承认代耕粮农为当地的粮食生产以及地方建设等做出过“一定的历史贡献”[1];第三,政府为代耕粮农的就业、居住、社保等安置及社会管理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与成本;第四,代耕粮农在当地定居没有合法性,他们的房屋是违规建筑,政府也无法彻底解决其教育、养老、就业等问题;第五,由于许多代耕粮农不服从基层政府的管理与拆迁措施,成为当地的一个极为头痛的治理难题。

上述几点几乎是珠三角各地基层官方的程序性表达。地方政府在回忆过去30年的历程时,总是很容易忽略代耕粮农的贡献。对于有关20世纪80年代经济生产的回忆,镇政府领导的记忆内容完全偏向了工业与市场的辉煌,他们的叙述中包含了太多引进工业、建造厂房、推进商业与市场的骄傲成绩,而很少提及农业生产任务。那一批来自边远山区的代耕粮农为当地人进行耕作的历史似乎被遗忘了。代耕粮农的历史与现状,在当下政府的档案、文件、人口记录以及目前政府出台的各种管理条例,乃至各类地图、规划中,很难找得到影子。只是在当地政府官员的口中能够经常听到他们对代耕粮农的批评与抱怨,这是因为代耕粮农经常上访,给他们带来了无限麻烦。

如果说我在2009年得到的那个电话回复是“我们镇没有代耕农”,即板芙镇代耕粮农的历史已经终结,那么2011年所得到的官方资料则是完全被简化的历史。基层行政权力所构建的地方历史图景中没有代耕粮农,即使是目前“余留的”代耕粮农也被看成他们的治理难题或“刺儿头”。但实际上,在20世纪80年代,代耕粮农不仅不是难题,还被看作当地社会的“救星”。将时间回溯30年、20年乃至10年,基层官方对代耕粮农的态度与治理方式都是截然不同的,这需要我们从历史实践中去温习官方的脸谱。因此我们要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基层政府遗漏、忽略甚至是否认代耕粮农的存在?为何他们所塑造的历史中没有代耕粮农的身影?这些问题要留待我们进入代耕粮农的具体历史情境中才能得到解答。

对于不知内情的调查者来说,如果有人告诉你当地没有代耕农,你很可能会相信,因为在没有向导的情况下,初次去珠三角各乡镇的调查者,难以找到代耕粮农的居所。代耕粮农以往所耕作的农田已被工厂和楼房所覆盖,而他们的聚居区要么就在工业区逼仄的角落中,要么就在偏远的山脚或废弃的码头旁。

当地人中的中老年群体最清楚代耕粮农的历史与现状。在过去几十年中,当地人与代耕粮农群体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们在20世纪80年与代耕粮农打过交道,在90年代与代耕粮农有过矛盾冲突。如今他们对代耕粮农的态度却是冷漠中夹杂了几分鄙夷。白溪村的一位退休村干部认为:“我们当年可怜山区的农民没有饭吃,将土地无偿给他们耕作,他们在我们这儿尝到了甜头,不肯回去了,还在这建了房子。现在土地值钱了,他们不肯搬走,还想赖在这儿。那些耕地和他们建房子用的(宅基地),都是我们太公留给我们的土地,跟他们没有关系。他们只是代耕,代耕结束了,就应该走。”

在许多当地人看来,代耕粮农是“赖皮”。一位白溪村民说:“当年他们没有饭吃,求我们把地给他们代耕。到现在,那些代耕农看上了我们这块风水宝地,赖着不走了,我们这里好找工作,地价又贵,他们那块宅基地就值很多钱。但是他们的房子盖得不合法,因为他们没有房产证和宅基土地使用证明。本来应该无条件搬走的。”这种叙述明确表达了本地人对代耕粮农群体的嫌弃态度,但是同时也在试图掩盖一些问题。一方面他们试图掩盖一些真实历史,另一方面,本地人将他们关心的土地利益这一目标要素暴露了出来。实际上,大部分代耕粮农都有合法的房产地产证明,他们早就取得了当地入住权,而不是“非法”居住。

另外,“代耕农”这个称呼,是板芙镇基层政府与本地人在20世纪80年代给这个底层群体贴上的一个标签。基层政府和本地人掌握了对这个标签的解释权。他们认为所谓“代耕”,即代替本地人耕作,是一种暂时性的生存方式。本地人经常很有逻辑地反问:“现在我们这儿连耕地都没了,怎么还会有代耕农的存在?”这种貌似高明的逻辑,实际上是一种无视过去的障眼法,一种否认历史的现在建构主义。

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基层政府,他们选择性地遗忘了30年前的复杂状况,并抛弃了曾向山区农民许下的诺言。取而代之的是,他们如今对80年代的耕作史有了一套新的表述,这些表述又成了一套他们共享的集体记忆,这套记忆将自己建构成为光辉的“施舍者”与“仁慈者”,并将代耕粮农建构成“赖皮”或“忘恩负义”的形象。如果代耕粮农没有反抗,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么官方与当地人的集体记忆及其表述就会占据“正统”。

上述表明,无论是站在基层政府还是本地人的视角去看代耕粮农群体,我们得到的都可能只是一副残缺而又模糊的影像。本地人和基层政府绝口不提30年前与代耕粮农群体签订的契约,也否认粮农们在当地的入住权。基层政府与本地人越是掩饰地回答,越发激起了我的兴趣。在本书第一章中我已指出,南亚底层学派致力于书写底层人民的历史,他们志在发出那些未被官方记载的草根的声音。显然,代耕粮农群体不在珠三角的“正史”之列。官员对访谈的拒绝与板芙镇大小10个左右的代耕粮农聚落,形成了一个“精英”话语与底层图像对比鲜明的反差,更加刺激了我去调查这群在当地“没有历史”[2]的人民的现状与历史。

二 被隐匿的底层聚居区

图3-1 新一队西区居民房屋坐落(2009~2010年状况)

从镇区出发,从北往南3公里至板芙镇第五工业区,在白溪村与湖州村之间,分布着一片密集的居民聚居区。105国道将这一片聚居区分割为东、西两片。西片区沿一条名为白坦涌的河道分布,共计76户。东片区沿白溪村的虎爪山山脚分布,共计59户。西片区集中一些,东片区分散一些。两个聚居区周围均是工厂环绕。居住房大多数是一二层的低矮房屋,外墙多由红砖砌成,没有装修。少数房子用水泥吊顶——这算是贫困中的“奢华”,其他多数由石棉瓦盖成。与邻近其他村落高大、光鲜的民房以及平坦的水泥路相比,这个民区破旧、简陋,尤其西区中那条蜿蜒、坑洼的土路,容易让人错以为身处中西部地区的某个落后的农村。这个夹在工厂与本地居民小楼之中的落后“村庄”便是新一队,户主都是源自80年代的代耕粮农。在西片聚居区居住的农民基本都是在80年代早期、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之前来到新一队的;而东片区则大多是80年代后期来到白溪村的。我集中关注并调查了西片区。[3]

白坦涌是一条4米左右宽的小河涌,从新一队自东向西两公里,汇入岐江,向南流30公里后汇入大海。白天黑夜,来自工厂的污水、废水,人们的生活用水,都注入了这条并不宽深的河涌。河面上经常是苍蝇、蚊蛾翻飞。新一队西片区的居住格局便是沿着白坦涌,一字摆开,居住在那里的代耕粮农,与这条河涌相伴了30年。一条名为“二马路”的公路南北横穿这个贫民区,将其切割成两半,马路与河涌十字交叉。河涌的北面是工厂,南面是新一队聚居区。聚居区再往南是一条绵延的围墙隔离带:二马路以东的隔离带由工厂的高墙构成,将聚居区与工厂相隔;二马路以西的隔离带由一道长达500米的红砖围墙砌成(我在后文中还会详述这条围墙),将聚居区与一片上百亩的果园隔离开。建设厂房的土地以及围墙南面的果园,都曾是上世纪新一队的代耕粮农们耕作过的土地。

西片区总计80座左右的房子,简陋、破旧,犬牙交错。这里不仅居住了76户人口超过1000人的代耕粮农,还租住着2000人左右的农民工。这两种人群貌似有主客之分,实质上大部分都是改革开放后的外来群体,某种程度上唇齿相依。例如在我的房东蓝红霞阿姨家,一对来自湖北的夫妻在当地打了12年工,也在阿姨家租住了12年,相互十分熟悉。

新一队代耕粮农的原籍主要是粤西地区的云浮市罗定县(市),少数来自茂名市信宜县(市)。在西片区中,来自罗定的代耕粮农超过80%。主要来自罗定西部、南部的分界镇、泗轮镇、加益镇、都门镇、黎少镇,这些镇主要集中在山区,原有耕地极少。有限的耕地基本上都是山坑田,不仅难以耕作,而且产量极低,难怪他们当年为了寻求生存而离乡背井。而罗定市东部、北部地区的乡镇,由于地势稍微平坦一些,耕作条件也相对好点,所以没有出现太多农民外迁代耕的现象。

30年前,山区农村的大规模外出代耕现象,改变了原来村庄的社会结构与人地比例。当年在罗定的分界镇,罗星村、罗光村、罗金村三个村庄是主要的代耕粮农输出地。据罗星村村委书记回忆,当年三个村庄中罗光、罗金两个村庄至少有30%以上的村民外出代耕,罗星村外出代耕的人数在村庄中所占的比例更大,一个2000人左右的村庄,将近1000人外出,流动至江门、中山、珠海等地代耕农田。其中罗星村委下属的一个名为西冲坑的小村庄,当时几乎是倾巢而出。

在新一队,家庭与家庭之间至少具有先天的地缘关系,他们来自同一地区,甚至同一乡镇、同一村庄,不少家庭之间还有宗亲、血缘关系。来自相同地域的农民,似乎是在当地实现了乡土再造。类似于学者研究过的北京“浙江村”[4]“新疆村”[5],深圳“平江村”[6],在卷入初期,传统的乡亲网络为群体顺利扎根提供了有效的互助基础。很多人都是因为乡亲传递的信息而来到新一队,最初10年相互帮助,部分消除了他们在异地的陌生感。但是,20世纪80年代的新一队却不是项飚所论述的“非国家空间”[7],而是通过建立新的生产队,并使其镶嵌在当时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一个基层单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国家空间,并得到了中山市板芙人民公社的承认。那么,这个聚落空间是如何形成的?他们当年代耕的土地为何如今变成了工厂、果园,而他们自身却生存在一个被厂房、烟囱包围的空间里?这个聚落为何没有像本地农村那样,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下的珠三角“新农村”?它经历了一段怎样的历史?让我们站在代耕粮农的角度,从该聚落的最初形成历史说起。

三 再嵌入(1979~1990年)

新一队人永远忘不了在20世纪80年代的劳动场景与生活经历。将过去铭记于心是因为现在与过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反差。如果人们过着年年月月大体相似的生活,便不会对过去有刻骨铭心的记忆。新一队人脑海中的80年代,是劳累与欢乐并存的时代,是涂尔干笔下具有“集体欢腾”意义的时代[8],是与现在整体所受的痛楚遥相对应的一个时代,犹如哈布瓦赫所说的一个如同梦的体验般的、存在于集体记忆中的时代——只是“记忆的社会框架”[9]已经荡然无存了。每当回忆过去,他们的脸上就会出现兴奋的神采,继而泛起不平和愤怒,最后又是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新一队年纪稍长的人都记得,他们当年来到白溪村的时候,“细佬仔”[10]们还只有禾苗那么高。有些人家还带着哇哇哭的婴儿,下地干活时将小孩放在家里不放心,大人们就将孩子系绑在背上,一边在地里“做工”,一边带孩子。80年代的艰辛与苦中作乐的农耕劳动,是“开荒牛”们共同的记忆储备。“开荒牛”是他们对自身的一个比喻。之所以这样比喻,是因为30年之前的白坦涌附近,一片汪洋沼泽,向西绵延至岐江,数百亩的土地无人耕作。新一队成立后,白溪大队将这些已经荒芜的土地转让给新一队。开荒、分渠、犁田,拓荒者的工作要比后来的代耕者的工作艰难得多。年逾60岁的黄文回忆起那段开荒历史的时候,指着自己的脚板,然后用手指比划了个一寸的长度,说:“下了雨后从田里上来,脚下粘的泥巴有这么厚呀。”第一批来到新一队的13户人家,每家负责耕作11亩土地,有的家庭是夫妻俩耕田,有的是兄弟,有的甚至只有一人。我在新一队调查居住时的房东——现已年满60岁的蓝红霞当初来的时候,单身一个人,她老公到了1988年才来新一队居住。当时她以社员身份加入新一队,种田、出工、盖房,真正应了女人顶了半边天的老话。

陌生的耕作环境、简单的劳作工具,使得艰难的开荒过程烙印在这些农民的脑海里。现在能够看到的那条“雨天坑坑洼洼,晴天沙土飞扬,骑摩托车要多耗两倍油”的马路,也是如今新一队唯一能通车的道路,在80年代的时候还只是白坦涌的涌堤。那时候堤不是很高,发大水的时候,不单是北边涌里的水往田里灌,而且西边岐江大河里的水也往田里翻涌上来。这时即使是在深夜,他们也得起床排灌。那时刚开辟的荒田阡陌之间又没有路,夜间劳作时不知深浅,“一不小心就跌进水田、沟里,一身湿”。

不过,对艰难劳作的回忆是与对未来甜蜜的想象结合在一起的。初到珠三角的山区农民,小腿肚子第一次被泥土完全埋没,那种被肥沃的泥土包裹的感觉,是以往踩在贫瘠的沙土上所不曾有过的。用劳动换得温饱,这也是他们与本地人之间的契约上最基本的交换内容。代耕粮农帮助本地人耕作、纳粮,本地人将土地永久转让给他们耕作。黄文说:“那时候我们觉得干得值,因为我们以后就是开荒的‘功臣’了,不用挨饿,细佬能上学,(所以)不觉得累。”

30年前的本地人与基层政府友好对待了新一队的代耕粮农。为了让新一队实现初期耕作的顺利过渡,在生产与生活上,本地人都伸出了援助之手。例如,白溪大队给新一队提供免费的生产工具;从大队和粮站借出部分粮食,接济初来乍到的远方农民朋友们。在黄文家里,至今还保留着1982年白溪大队将耕田用的水牛赊给新一队使用的借条,以及同年新一队向大队借粮的欠条和日后的还款、还粮凭据。板芙人民公社下辖的水利会曾经无偿拿出800元,买了两台水泵赠送给新一队灌溉使用,以解决最初开荒排水的困难。公社合作社按照领导的批示,又以批发价格卖了10吨水泥给新一队建晒场,解决谷子收割后的打晒问题。白溪大队专门划拨好建房用地以及晒谷场用地,辅助生产生活的全面建设。来自信宜的粮农陈华文回忆:“我最初来到这,建棚(最初居住用的棚户房)买材料的钱都没有。虎爪三队的队长用拖拉机帮我运了一车木板,他说他认识木器场老板,这都是废料。但是那时废料对我来说也是宝贝啊。他还给我许多铁丝,水泥;让我去村后的虎爪山上砍竹子。平时……不要说借粮,借钱他们也会答应的。”公社领导和大队干部当时做出的那些许诺,有很多年长的代耕粮农都能重复出来:“你们安心地种下去,把家搬过来,以后我们帮你们把户口也迁过来。不用担心,有我们一口吃的,就有你们一口。”

作为新一队的上一级行政组织,白溪大队为新一队充当着一种“庇护”或者说“阀门”的角色。在农业生产上,新一队与其他生产队一样统一在工分制下进行劳动、再分配;新一队缴纳的公粮由大队统一征收,并统一上缴至公社。为了增加新一队成员的收入,大队主动推荐新一队社员进入工厂务工。为了响应市里展开的“市容市貌建设”“撤棚改房运动”,公社、大队鼓励新一队人建设新房。而新一队人也勒紧裤腰带,沿白坦涌盖了一溜砖瓦房。“我们东挪西凑,把吃饭的钱都省下来,盖了一层的平房。当时,我们这一带的房子还是板芙镇最新的,本地人的都未必有我们的好。”[11]新一队成员张晋朝回忆的时候沉浸在得意之中。诚然,一群贫瘠山区的农民,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建起了新的家园,怎能不感到得意与自豪?

1985年,正是当地开始展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白溪大队重新丈量了土地,计算好了每一块水田之后,以家庭为单位,生产队与各家庭签订了土地生产承包合同。合同承包年限为1986~1998年,但实际从1984年就开始计算,第一轮承包期共计15年。1986年,大队为各家各户规划好宅基地,同时又敦促新一队办理房产证。由于办房产证的同时需要户口,而大部分人当时还没有当地的户口,为了顺利办下房产证,白溪大队又积极地为新一队人开出身份证明。76户人家中,共计51户能拿出1986~1990年办理的房产证;其余未办理房产证的25户人家,主要是由于当时不愿意掏出钱来办理,而此后当他们试图办理证件的时候,已经物是人非行不通了。

回顾30年前,新一队的成立象征着一个新的基层生产单位的诞生。生产队中有队长、会计和社员(队长由本地人中一个名叫刘志明的人担任,会计由来自信宜的林银满担任)。从新一队留下来的大量工分登记簿与公粮簿来看,这个生产队成立的“历史事实”无可辩驳。而在日常生活中,社员们积极参加基层的政治活动、会议。每次大队召开农业生产、计生会议,新一队的人总是最先到齐。陈华文说:“大队或者生产队干部只要通知到我们队中的任何一个人,就算是都通知齐了”。言下之意是接到通知的那个人马上会通知新一队的其他社员。

面对本地人的恩惠,新一队给予了及时的反馈。在耕作的第二个年头,新一队不仅完成了承诺的粮食缴纳任务,而且还把赊欠的粮食及时还上了。1982年,新一队创造了板芙公社甘蔗亩产量最高的纪录,公社的管委会组织全社的生产队派代表到新一队的农地里参观,并让新一队的农民向其他队介绍高产经验,一个曾在80年代担任板芙人民公社书记的当地退休领导也记得这件事情。1983年、1984年两年,新一队响应政府植树造林的号召,在琴渠塘、虎爪山等地义务造林数千亩。新一队人说:“那个时候造林,感觉就是给我们自己造的,就是给我们的子孙造的。”当地建设学校,号召每家每户捐钱捐物。四十多岁的黄仁炳(新一队人都叫他“阿炳”)回忆说:“我们有钱的出了钱,现在还有捐建小学出钱的证明;没钱的出了力,去学校工地上帮忙运沙、搬砖。”大队集体所有的山林里几次燃起山火,新一队的人积极参与灭火,他们认为自己“出力最多、最起劲”。1987年,白溪大队的水稻亩产量最高纪录也是这个由代耕粮农组成的新一队创造的。仅在1986~1990年,新一队人就为当地缴纳了上百万市斤的公粮。他们的想法很单纯:努力劳动,成为中山市人。

在整个80年代,新一队和周围类似聚落的人员数量以及耕作规模不断扩大。原新一队会计林银满残留下来的资料以及剩余土地承包合同记载:1980年,新一队共计13户家庭,耕作土地70亩;1984年29户,耕作土地200.13亩;1986年29户,耕作面积资料记载不详;1989年规模剧增,达到114户,耕作面积516.7亩。截止到1991年,共计136户,总面积为581.01亩。此后不再有人迁入(白溪村亦已停止接纳代耕粮农)。但是在最近20年中,随着分家、婚姻、生育等因素的影响,新一队的家庭总户数远超过136户,其总人数在1800人左右。如果仍然按照136户来计算,平均每户人口超过13人,至少是扩大式家庭的规模。

而在白溪村周边的村落中,也形成了越来越多的类似于新一队那样的聚落。离新一队最近的代耕粮农聚落有:白溪村与金钟村之间的蚝门围,计17户,现有176人;湖州村的虾角码头,共计11户,共计117人;里溪村的九家村,共计9户(后扩大为23户,223人)。如表3-1所示。

表3-1 新一队及附近的代耕粮农聚落户数及人数

如前所述,新一队全面卷入到当地社会中,进而形成的辛勤劳作、互惠来往的田园图画,是建立在“本地农民—外地农民”这对群体分工范畴的基础之上的。本地人向代耕粮农张开怀抱,欢迎代耕粮农入住当地,其实他们怀抱的是他们自己,即他们在土地上进行农耕的“替身”;代耕粮农辛勤劳作,找到了延续自身的出路,摆脱以往“害怕被生生饿死”的命运。转而,一个投向工业、市场,一个承接农业劳作。这张耕作契约上的劳动接力体现的是一种有前提的互惠分工。在特殊的“80年代”,他们的利益互不干扰,并且互相补充。这是因为那时候互惠分工的“前提”仍然存在:既要维持耕地的粮食生产计划,又要推动以工业化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即满足所谓双轨运行的经济方式。

不过,耕地并不能完全满足代耕粮农的生存,在农业之外还必须开辟新的生存之道。在板芙镇乃至整个珠三角地区,从80年代开始,逐渐推动的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带来多样化的生存空间。工厂、零售点以及各种建设工地,提供了不少劳动机会。那时本地人不屑于从事的更为苦累的劳动,代耕粮农却可以接受。例如,在家庭之中仅仅留出一人来操持农田中的活计,剩余的劳动力进入工厂务工以增加家庭收入;在农闲的季节,留守农业的劳动力也可以走向各种工地做散工,或骑摩托载客、摆个小摊等。以往在山区单一的农业生存方式,转而变成了工业、农业混合的多元生存方式。

综上,我们似乎看到了代耕粮农群体重新嵌入一个珠三角农村的过程。卷入珠三角后的粮农们虽然脱离了原来的社会结构,但却与珠三角农村社区发生了全面的政治、经济、社会互动关系,在陌生世界实现了二次嵌入[12]。在政治层面,成立了新一队这样一个集体单位,并成为代耕粮农的政治身份归属;在经济层面,代耕粮农不仅代理了本地农民的农业生产任务,而且在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中获得了多元化的生存方式;在社会层面,代耕粮农与本地人之间不仅存在着互惠性劳动分工,并且在最初卷入的时期发生了更具深度的互惠关系。从某种浅层次的意义上来说,他们获得了在当地的成员资格:“社员”是国家大传统中被承认的成员身份,与当地人的互惠往来则是代耕粮农在村落小传统中的身份体现(虽然这种身份并不完善,也不稳定)。

有人可能会批评说,当时双方的互惠情感未必有代耕粮农如今回忆的那么深厚,这不过是一种集体记忆。这种批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代耕粮农的这些记忆不仅有一大堆残余史料佐证,而且与现实世界中的贫困、落后形成了反差,他们实在没有必要为80年代的当地人唱赞歌。另外,第一,当下的代耕粮农充满怨气,而越是寄情于过去,就越是表达了对现在的不满;第二,如同本章伊始描述的那样,本地人和基层官员有关80年代代耕粮农的集体记忆与代耕粮农自身的记忆背道而驰。但是话说回来,代耕粮农毕竟是从异地进入一个陌生世界的,他们能够低度地“再嵌入”当地社会已经是一种生存进步了。如果后来的工业资本没有瞄准新一队的土地建厂建房,即后来的工业化风暴没有发生,那我们可以推测这种低度嵌入会走向一种深度嵌入。然而,历史不可以假设,这一切都建立在农业耕作与工业生产的不平等分工上。一旦缴纳公粮的必要性被取消,便是另外一幅图景。在90年代,工业随即席卷了新一队的耕地,温馨互惠的记忆转而变成了矛盾激化的回忆。

四 互惠的终结(1990~1995年)

(一)撕毁代耕契约

在80年代,计划与市场两种经济体制双轨运行,使得广东省范围内的农业人口迁移运动持续了整整10年,边缘农村劳动力不断卷入珠三角腹地,包括农村地区。珠三角地区星星点点地散布着大量诸如新一队这样的代耕粮农聚落,在广州的增城、花都、白云与南沙等区,江门的恩平、开平与台山等区,深圳的龙岗与宝安等区,佛山的三水与南海等区,珠海的斗门县,惠州的博罗县以及东莞、中山各镇,均出现了代耕粮农的身影。这个特殊时代出现的特殊劳动群体,为珠三角地区的国家粮食生产任务付出了不可否认的辛劳。1984~1986年,他们或与当地村民小组或当地农民个体户签订了书面、口头协议,商定可以“永久”或“长期”[13]代耕土地。白溪村还给新一队的代耕粮农吃了一个“定心丸”,即在1986年让他们与生产队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今从新一队人保存的几十份合同书来看,他们当时明确了承包土地的范围、地界,所交公粮的种类与数量,合同上签有承包人与新一生产队长刘志明的名字。

但是,到了90年代初,尤其是1992年左右,国家再次深入推动市场经济战略,给这场农业人口迁移运动画上了休止符。实际上在白溪村,80年代末就停止招收代耕粮农了(后来的所谓“代耕农”都是短期租赁土地的菜农群体,详见本书第三部分内容)。1990~1992年,是板芙镇工业扩展速度最快、规模最大的几年,镇中心以及各村庄周边的工厂数量猛增。1992年,该镇工厂数量增加了200多家,工厂总数达到500家以上。工业区域沿着镇内的105国道向南的几个村庄蔓延,主要覆盖了湖州村、白溪村、金钟村、里溪村、深湾村。新一队的土地十几年前虽是一片沼泽,但代耕粮农耕作数年之后,就变成了一片平坦的沃土。由于地势极好,不少老板看上了代耕粮农的土地。本地农民逐渐意识到土地的巨大经济价值,他们认识到了每年出让土地的频率、面积直接与他们的年终分红挂钩。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白溪村不仅向开发商、工厂主卖出了大量自己的土地,而且开始觊觎新一队所承包的土地。

位于新一队南面的一块土地,在1979年前是属于板芙镇农科站的试验田,当时在板芙镇人民公社的允许下,转让给新一队耕作,并承诺将土地永久划拨给新一队。但1988年冬季,白溪乡管理区[14]书记来到新一队与代耕粮农协商,说大队要将这块土地收回,改挖成鱼塘,出租给一位外地老板进行渔业养殖,并向村民口头许诺,以后会补偿给新一队同等面积的土地。但到了1990年7月左右,不仅没有兑现承诺补偿的耕地,原属代耕粮农承包的另一块土地也被本地人直接收回,出租给江门人种葡萄。当时村委会派人直接通知新一队人:“你们收完了早稻就别插秧了,地我们已经承包出去了。”土地租金全部落入本地人囊中,新一队人没有获得丝毫补偿。

在1990~1992年三年之间,白溪乡管理区与板芙镇政府以“国家征地”为名,相继收回了新一队的数块土地。粮农们“眼睁睁地看着推土机把耕地推平,建成了一座座工厂”。1995年之后,新一队与他们承包的耕地完全实现了分离,土地被全部收回。从表3-2[15]中可以看出,所有土地收回的时间都早于土地承包的期限[16]。其中土地“货币化”后所得的收入,对于新一队的人来说完全是个“黑箱”,代耕粮农们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被收回的土地主要用于建设厂房、工棚和工人宿舍。如今新一队被工厂环绕的格局,就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参与收回土地的力量既来自本地人,也来自村委会和镇政府。

表3-2 新一队几块土地被收回的过程

如果说在1992年以前,当地人和基层政府在预计收回土地的时候还和新一队人打过招呼的话,此后他们根本就不会问新一队人的意见而直接将推土机开入耕地,推平土地。1995年,新一队南面的一块土地被本地人出租给外地老板办果园,其中有一亩地还未收完早稻,推土机就试图开始推铲土地。新一队人收割完他们在珠三角的最后一茬稻谷,便彻底告别了耕作。当然,面对耕地节节丧失的情形,新一队人经常向村委会抗议,双方关系陷入矛盾激化却无对话的僵化窘境。

与此同时,镇政府和村委会慢慢松开了与新一队的行政联系。自1991年之后,板芙镇政府、白溪村委会开始减少受理与新一队相关的行政业务。例如,当地民政部门不再愿意协助新一队人办理未婚证明;村委会开会时也不会通知新一队的领导;如果某个工厂招工,新一队需要就业推荐书,镇政府和村委会也不会给新一队人盖章。1995年,几乎是最后一块土地被收回的那个时段,当地政府宣布不再受理新一队人入户当地的手续,同时列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首先,政府认为代耕粮农群体只是暂住群体,并不是永久定居者;其次,他们认为新一队人虽然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证,没有入户条件;再次,新一队有违规建筑,是个不合法的聚落。同时,在此之前,仅有不到20户人家办理了本地户籍[17],大部分代耕粮农变成了在珠三角没有身份、没有地位的群体。1995年8月,当地干脆直接解散新一队,宣布板芙镇再无“代耕粮农”。这种大刀阔斧的终结历史的手段,是与当地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的过程紧密相连的。

伴随着土地的丧失和政治身份的非法化,本地人和代耕粮农群体之间的互惠关系真正走到了尽头。1994年,中山市洪水泛滥,新一队受灾严重,不仅粮食生产基本无望,而且他们的砖砌平房遭到了大水的侵扰。[18]并且,原生产队会计林银满家中所有的账本、出工记录都在这次洪水中被冲走[19](这导致他们如今抱憾证明历史的证据不够充分)。在全国各地的物资援助涌至中山时,不耕田的本地人得到了大量政府补贴,耕田的新一队人却没有得到任何物资援助。

代耕粮农的生存史再度发生了某种断裂。截止到1995年,代耕粮农之前嵌入到政治、经济、社会各层面的种种情形,已经再度发生脱嵌了。政治身份被单方面剥离,经济上的农业生产分工伴随着土地被收回而消失,社会上的互惠关系因土地利益而变成冲突关系。如果说当初从山区离开时候的脱嵌还含有主动的成分,那么此时的脱嵌则完全是身不由己的,代耕粮农在这场土地保卫战的最初几年中节节败退。

在这里我们要认真注意的一点是,眼下基层政府和白溪村本地人都宣称:“农业税都取消了,还代什么耕,更没什么代耕农。”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掩盖历史的行径。因为,20世纪90年代时农业税并没有取消,缴公粮的行动在全国范围内仍在进行。况且,1995年离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还有3年的时间。所以,20世纪80年代产生代耕粮农的那个前提条件,即满足国家粮食计划与扩张工业生产的双重需求,在1995年时并没有改变。所改变的是,工业化、市场化的力度得到了一种加速度。一方面,工业化与市场化刺激了土地的货币化,土地利益变成了本地农民撕毁契约的关键驱动力;另一方面,在市场社会里,粮食已经可以自由流通,代耕粮农替本地人缴纳公粮的必要性在降低。更何况,珠三角的耕地不再像80年代那样,需要平衡满足粮食生产和工业生产,而是已经彻底贴上了“工业优先”的标签了。

(二)“生产队长失踪了”——“掮客”刘志明的秘密

刘志明,出生于50年代初,外号“大头仔”,原白溪大队虎爪三队的社员,传闻此人好赌,且溺于女色。1979年底,新一队成立后,白溪大队认为队长必须由本地人来担任,于是指派了刘志明担任新一队队长。在新生产队成立初期,刘志明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扩大生产队规模,招收更多的代耕农入队代耕。他不仅向代耕粮农传播需要更多劳动力的消息,而且经常带着人民公社的介绍信,数次前往粤西地区的罗定、信宜山区招收社员。同时,刘志明还经常叮嘱来中山打工的外地农民,让他们把消息带回家去,让更多愿意来白溪大队安家落户的农民和刘志明取得联系。[20]另一方面,刘志明还需要负责监督生产队的农业任务以及做好生产队与大队的交接工作。例如,收割时期的纳粮工作,组织会议、活动等,都是由“大头队长”[21]来完成。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大头仔”刘志明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掮客”,他促成了80年代在本地人和代耕粮农之间形成的耕作契约。将“大头仔”形容为“掮客”丝毫不过分,他的工作内容是将30年前的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与珠三角抛荒耕地紧密结合起来。他曾经前往山区动员农民背井离乡的“演讲说词”的主要内容是:“你们留在家里有什么出路呢?那两分地还不够添牙缝。我们那边的土地多得耕不完,你们去了我们白溪天天有得饱饭吃。我们公社领导也说了。你们迁过来就给你们入户。”

身居队长一职,刘志明获得了不少好处。在80年代的后几年,新一队办理宅基地、房产证、户口以及各种诸如参军、入厂、生育等证明[22]的过程中,办理的速度和效率要看你与当地干部关系的好坏。刘志明作为社队干部,充当了办理这些事务的中介,从中渔利不少。例如,1988年前后,大部分家庭办理房产证的费用超过800元。可是从代耕粮农保留的收据来看,当时板芙镇相关部门开出的收据上统一写的收费是35元。也就是说,仅办理房产证费用一项,每个家庭都被盘剥了好几百元,对这些底层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23]我在新一队调研时的房东蓝红霞阿姨说:“我那时只用了600块,因为我们和大头仔关系很好。”言下之意是没有这份“关系”,还要被多收取200元的中介费。

在入户问题上,截止到1990年,新一队一共有20户家庭加入了当地户籍[24]。这些加入当地户籍的家庭,大多是通过刘志明的“关系”运作,才有了这份本地人的“荣耀”。当时之所以有大量家庭未入当地户籍,据其事后的解释是因为“要给大头仔钱”“我们实际上分不清哪里的户口好,也分不清城里的户口和农村的不同”“当时也不知道现在有什么分红”“反正已经住在这里了,入不入有什么不同?我们以为只要想入的话早一天晚一天都是可以的,也不知道到今天会给我们带来这么多麻烦”。

平日里,刘志明算得上是一个较为“合格”的队长,他经常到新一队的各家各户串门聊天,以一副“我是你们这儿的队长”的姿态向新一队人“嘘寒问暖”。除了关注粮食生产,他更加关注村民的“业务代理”。例如,谁家没办房产证,或者谁家哪个人想入户,他就会捏着指头做出数钱的样子,并面露难色:“没水(钱)很难搞掂那一帮办事的人啊。”他积极动员了多数人办理了房产证,还曾多次动员村民加入当地户籍,从中也得利不少。不过,刘志明在新一队和白溪本地人之间的掮客生意只做到1994年底至1995年初,伴随着“新一队解散”的宣告便戛然而止了。

1995年8月份左右,白溪管理区书记召集新一队所有村民到村委会二楼开大会。在会上,该书记单方面宣布新一队的承包合同已经满期(但实际上所有合同到期年限是1998年),白溪村已经无田可耕,他吩咐所有代耕粮农离开白溪,各自回到原籍或作其他谋生,并正式宣布新一队从此解散。之后,当地公安局即刻发下通知,原新一队已领有中山市户口的人,其身份证也必须同时改办,即注销原身份证。而原身份证写明的居住地址为“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新一队”,新改版的身份证上所写的地址却是“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白坦涌”。很明显,当地基层政府希望彻底消除新一队的存在史,这种釜底抽薪的做法是由本地人和当地基层政府联合完成的。确实,从那次会议后,白溪村委会的文件中再也没有新一队这个名字了,当地人对此事缄口不言,同时也减少了与新一队村民的来往。新一队人在当地的政治成员资格被取消了。

不可避免的是,随着1995年村委会、镇政府将最后一块土地收回,并且取消了新一队这个基层组织之后,新一队人爆炸性地产生了恐慌、不平、愤怒!来自罗定分界镇的老先生张明汉带着十几个人当面质问白溪管理区领导,为何试图拆散他们生产队!为何夺走他们的土地!书记的回答轻描淡写:“这土地是你们的吗?这是我们太公留下来的,你们的太公在罗定、在信宜。说这些土地是你们的,拿出证据来。”

然而,巧合的是,就在新一队人希望他们的“大头队长”拿出他们的代耕契约以及承包合同时,却发现刘志明不见了。实际上在1994年至1995年这一段时间里,新一队人就发现刘志明已神秘地失踪了。从失踪的那日起,不仅是新一队人,许多本地人也再未见过他。与他一起失踪的,还有新一队与当地所签署的大量合同、证明以及土地契约。此后,新一队人凡是试图去村委会向书记、主任讨说法的时候,经常被这样的话塞得无言以对:“你们有意见就叫你们队长来处理。”直到今天,新一队仍然在猜测那位生产队长失踪的原因。此人的失踪,成为永不为人所知的秘密[25],也成为白溪村委会处理新一队问题的长久托辞。

土地被悉数收回的过程以及刘志明出走的事件说明,对土地资源的发言权以及代耕粮农在村庄层面与本地人对话的有效性,都被紧紧卡在当地政府和当地人手里。虽然粮农们在80年代低度嵌入了当地社区,但是在土地货币化后的巨大经济利益面前,这种嵌入纽带很快就被当地单方面割裂了。而当地基层政府一方面利用国家名义收回土地,另一方面将立场倾斜于本地人一方,并不把新一队与其他当地生产队当作平等的政治单位来看待(甚至完全抽空了新一队的合法性)。可以说,随着基层政府和本地人从新一队人的外在社会系统中抽身而出,代耕粮农的成员资格也随即丧失。如今的当地人和当地政府,似乎都只愿意提及没有“合法性”的新一队,好像完全忘了30年前的分工与互惠。

五 两种叙述的断裂与延续

让我们用本章最后一部分的篇幅,借用有关代耕粮农、基层政府以及本地人的集体记忆表述以及过往有关集体记忆的研究,来看看不同的历史表述背后隐藏了何种事实。并通过对比这些断裂或延续的集体记忆,来勾勒20世纪80年代的支配关系。

对于过去某个时代或事件的记忆,具有多种表达形式,但几乎每一种记忆都具有集体的特征[26],将以往的实践过程和空间构建置于一种历史的或现实的集体环境中来阐述。例如,“代耕粮农”或“本地人”,都是在“他群”(而非单数的他者)的叙述里出现。在哈布瓦赫看来,对“记忆”的理解离不开其所属的社会框架,一旦社会框架发生变化,相应的记忆也会发生变化。[27]但哈布瓦赫并没有说明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也未说明“社会框架”性质的改变与相应的“记忆”表达之间有何种关系,只是一味强调平民与贵族、工人与资本家在创造集体记忆的技术层面上孰优孰劣。[28]但不管怎样,哈布瓦赫有关集体记忆的权力建构论在某种程度上是有意义的。例如,基层政府针对代耕粮农所宣告的“历史终结论”,或本地人所谓的“施舍”的80年代,都是支配性权力在事后的一种建构。[29]

但据刘易斯·科塞说,哈布瓦赫的集体记忆是一种“现在中心说”[30],是目前社会群体对历史的构建,而很可能并非历史本身;他认为过于强调“将社会从过去的历史重负中解放出来”[31]可能有点极端。但是在我看来,即使是这种对哈布瓦赫的批判论调,除了能够昭示历史的重要性之外也没有揭示出更多。我们还应该看到“社会”本身的构建并不具有一致性,不同阶层、群体对他们以往的共同经历可能会呈现出不同的表达,历史不是单线的而是复线的历史[32],所谓“社会框架”的变化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变化。南亚底层学派的学者很早就指出,殖民主义精英与民族主义精英所回忆、撰写的历史,迥然不同于底层心中的历史。[33]必须承认的是,“集体记忆”内在张力极大,不论是“集体”的组合形式还是“记忆”的内容本身,都是容易发生分化和裂变的。社会思想家严复的经典“群学”,就含有“易”的成分。[34]所以,我们应该关注集体的变迁,尤其是其裂变或聚合的过程。

代耕粮农的“脱嵌—再嵌—脱嵌”的过程丰富地表达了“变化”的图景,代耕粮农过去的集体记忆,以及被行政权力、本地人歪曲的“历史终结论”或单向施舍的论调,将土地利益、支配性权力、集体的裂变以及对过去的表达组合成了多重奏。这种多重奏中蕴涵了复杂的支配关系,且不同角度表述的集体记忆有所不同,试图清晰地展现代耕粮农的历史是极为棘手的事情。因为这种研究不仅是历时性的,而且难以避开对权力和支配关系的考察。在我看来,保罗·康纳顿强调记忆与权力二者关系的看法是极其有益的。他指出,社会信息的传播和保持导致了社会记忆的虚假延续[35],这是政治权力运作的结果;基于此,我们不应再去相信主流意识形态以及西方中心话语的支配性叙事[36]。布迪厄也很赞成用“关系”的视角去考察各种子系统之间的差异或连接逻辑,但对于处于底层的群体来说,布迪厄的看法更加悲观,因为他的观点倾向认为支配者在他们所主宰的“场域”里控制了制造记忆的话语权,底层不可避免地将会受到自上而下的“象征暴力”或“符号暴力”。[37]毫无疑问,代耕粮农承受了不少来自基层政府和当地人的象征暴力,例如后者对历史、对“代耕”的解释,就是一种单向度的符号暴力。

在精英主义或自上而下的支配论视角中,几乎没有给底层留下创造属于自身的集体记忆的余地,各种资本和权力垄断了集体记忆的全部内容,在这一点上,精英主义视角只是印证并深化了哈布瓦赫与康纳顿的论点。同样,福柯有关权力的“微观物理学”也似乎宣告了底层的死亡:“规训权力”以微妙的方式不停地运作,并逐渐侵袭到整个社会机体中去,并最终形成所谓的“规训社会”。[38]在福柯那里,无权者希望渺茫,因为似乎不论底层如何灵动、组织、反抗,也随即会被上层所吸收。[39]但是,福柯没有那么绝对,在《什么是启蒙》一文中,他倡导我们摆脱“过去”的幽灵而进入“现在”,进入具体的实践。[40]我们可以理解为:摆脱过去就是摆脱权力的规训;进入具体的实践就能刻画底层的图景。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像鸵鸟一样将“现在”埋在沙堆之中无视过去,而是要将“过去”与“现在”勾连,一种属于底层自身的实践勾连,它可能在规训之内,也可能在此之外。

杜赞奇说得很对,“过去”向“现在”和“未来”的延伸,是以一种复合的,且不断分叉的模式存在于时空之中,历史既有断裂也有延续。[41]这种观点不仅倡导了多维的历史视角,而且批判了精英的叙事模式,给底层一种参与叙事的可能。但是,有人却认为历史并非复线的而只是分层的,为了反驳杜赞奇,直接宣称处于底层的农民并没有提出一种不同以往的历史叙述[42]。这种立足于福柯而认为“主体已死”的论调,抹杀了底层表达的能动性,垄断了对“表达”的定义。底层没有普遍性的话语表达权,其特殊性的存在就变成了“非历史”或“没有历史的人民”。真的如此吗?在这一点上,南亚底层学派(也称庶民学派)并不赞同权力精英的历史编纂学,认为底层的实践、记忆、细语以及各种微观图景具有自身独特的运作逻辑,但底层的图景和实践逻辑却一直在历史中缺席。德·塞托也认为,底层不是完全被异化的底层,并非所有的空间都完全是支配的“场域”,在支配的战略网络中,日常实践以不计其数、出人意料的方式展开自己的游击战术。[43]在这种面对支配战略的博弈空间中,底层的游击战术还有自己的生机。当然战术并非总是与战略背道而驰的,当底层与支配者具有共同的目标、利益和相互契合的劳动分工时,他们可以共享同一套话语;相反,底层可能将展开自身的实践逻辑,并产生属于自身的记忆。

在基层政府、本地人以及代耕粮农自身[44]看来,“新一队的80年代”就是一种杜赞奇所谓的复合史或分岔史,这些历史构成的当地集体记忆大系谱,既有断裂也有延续。而不论是“断裂”还是“延续”,均具有丰富的内涵。集体记忆的“断裂”,既体现为本地人对当年耕作史的否定,又体现为基层政府的“历史终结”论调,且他们的表述都占据主流,掩盖了代耕粮农的记忆与表述。所谓“延续”,是对历史的继承,但作为底层的代耕粮农与支配阶层各自的继承逻辑未必相同,支配阶层必然会制造一个通过他们不断努力进而带领人民迈向改革开放带来的自由、富裕的延续性历史,并希望仅仅保留自身所设计的集体记忆,其中有选择性地消除了底层的历史。但是,底层拥有“延续”自身集体记忆的逻辑,当支配者摘除了他们在历史中的贡献与重要性时,他们会以自己的方式重新将历史叙述出来,而不管听众是谁。所以,要展现一个80年代代耕粮农集体记忆的全幅图景,既要展现支配阶层的集体记忆,也要发掘粮农自身的集体记忆。从支配权力的角度抹杀底层或从底层的角度试图全面地去支配,都没有摆脱单向度的困境。[45]不过,我却明确认为我们更应该批判“精英们创造现代性的伟大叙事”[46],因为它抹杀了太多底层抗议的历史细语。

我认为,代耕粮农的集体记忆更能代表历史现实的真实延续,支配者的集体记忆中反而可能蕴涵了更多的断裂,这是本章的基本结论。代耕粮农、白溪村本地人以及当地基层政府,均有一套对20世纪80年代耕作史的历史记忆及相应表达。这些记忆和表达汇聚成了一条大河,在没有具体的调查前,你可能分不清真实存在于支流还是主流、表层还是暗潮之中,总体历史的延续以一种模糊的、大而化之的整体印象扑面而来。在没有反思的状况下,我们容易被某种历史或集体记忆不断延续的假象所迷惑。一旦进入具体的社会情境,我们随即会发现记忆与叙述充满暗潮与分支,那种被权力所支配的主流历史与集体记忆的表象,在更加真实、具体的表达和记忆面前不攻自破。在某种程度上,那些有关权力与记忆的关系理论,只是我们用来反思支配性权力对集体记忆进行霸权表述的初步武器,要复原底层记忆的多重结构,必须进入各种分支情境中去。在各种集体记忆的表述中,代耕粮农的口述、材料、文本、实物可能相对真实一些。当然,我深知这种论断很危险,我说的“相对真实”,是指从总体上来看的,因为相对来说,新一队人自身没有或相对很少有如支配者那样拥有的掩盖历史和记忆的权力。

这里所谓的“集体”,不是抽象意义上的概念,而是指具体的社群。集体不是恒常的而是在现实中不断裂变、聚合的“群”。新一队原本就是代耕粮农从家乡脱离出来后重聚而成的一个小集体,而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的时期里,这个小集体由于镶嵌在当地的基层组织中履行了当时不可或缺的农业生产职能而获得了某种成员身份,这使得他们保留了80年代的温馨记忆。然而,在下一个10年中这个小集体被大集体[47]所抛离,他们瞬间就体验了一个没有以往,也与本地其他社群完全没有交集的时代,大集体记忆在90年代彻底分岔。在土地利益面前,各社群对80年代的集体回忆即刻发生了一种断裂,“温馨互惠”随即被“忘恩负义”所替代。也就是说,当代耕粮农与本地人、基层政府在一个大集体中,完成不同的农业、工业或市场分工,且这些分工具有必要性时,他们可以共享一套话语或记忆。例如在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并行的80年代,我们还看不出集体记忆大分岔的明显迹象。但是,当大集体的分工结构发生巨变,尤其当农业无条件让位于工业、计划调控让位于市场时,主流社会运行逻辑发生了变化。大集体裂变成多个小社群,社会整体分工体系中也产生了高低等级的裂变,代耕粮农群体处于体系的底层,他们与上层社群之间的集体记忆发生断裂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所以,集体记忆的断裂根源在于近30年来向自由市场的这场大转变。

谁也不会否认支配性权力对集体记忆的强大建构能力,但我也不希望这种大叙事淹没了南亚底层学派所看重的“历史细语”。无论何时何地,底层都参与了历史。一个时代中集体记忆的全幅图景,是一种多向度的构成,我们既要展现支配阶层的集体记忆,也要发掘底层的集体记忆。正是这种多样性,才使得历史变成多向度的历史,而不是有目的的历史。

基于此,我们更加反对霸权式的历史表述,而应认真挖掘属于底层的、复线的历史记忆。这种复线记忆是对历史进行的多角度复原。各种叙述的延伸、交叉、集合而成的总体叙述才是真实延续的历史,并且其中自下而上的表述可能比自上而下的表述还要真实、重要。但要强调的是,用复线方式叙述集体记忆,完全不等于平行方式的叙述,因为各种角度之间相互影响、交叉,甚至拥有自身的延续逻辑。支配性话语当然会影响底层的记忆与表述,我们的任务就是去拨开单向度叙述的迷雾。我们不能因为新一队没有向全社会宣示的大叙事,便否认他们的历史。我也不认同那种说法,认为只有在某种缝隙里才能发现底层的能动性,甚至这种能动还是一种与支配力量“共谋”的犬儒式能动性。[48]这否认了代耕粮农有能力按自身逻辑形塑自身的能力。在第五章中,我将叙述新一队如何通过自己的实践智慧构建生存空间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正好是从底层自身出发建构而成的现实形态,它不是一种“共谋”而是自主的表达。代耕粮农目前保存的诸多资料,本身就是历史的叙事,只是没有进入官方的档案馆。如果我们进入底层的空间,看看其所建构的生存环境以及他们在微观层面实现的社会结合,就绝不会否认底层的自我表达能力。他们的自我表达构成了独特的底层景观。


[1] 基层工作人员在做材料汇报时,对“一定的”三个字会作一点音量上的强调。

[2] 这里说代耕粮农“没有历史”,并非指代耕粮农果真没有历史,而是映射当地政府不承认、不正视代耕粮农的历史,从而折射出当地行政支配力量的中心主义霸权视角。参见沃尔夫《欧洲与没有历史的人民》,赵丙祥、刘传珠、杨玉静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3] 之所以集中关注西片区,是因为东片区的居住者,多数都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来到新一队的,他们并没有完全参与当时的粮食生产,其中有十几户几乎没有代耕过农田。并且,相对来说,东片区的生活条件与居住条件稍好一些,他们是基层政府眼中“问题已经解决的代耕农”,而西区则是被官方忽略的。

[4] 项飚:《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5] 杨圣敏:《新疆村的调查与分析》,《中国民族报》2001年9月4日。

[6] 刘林平:《外来人群体中的关系运用——以深圳“平江村”为个案》,《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

[7] 项飚:《流动、传统网络市场化与“非国家空间”》,张静主编《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第127~151页。

[8] 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渠东、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9] 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第41页。

[10] 意指小孩子。

[11] 如今板芙镇的本地人还会说:“他们(代耕农)的房子建得比我们还好,过得比我们还好。”如果这话是指30年前的情况,那么或许是事实;如果是指现在,那么就是歪曲、掩饰。

[12] 不过,我们需要对这样的“二次嵌入”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更深入的评估。

[13] 这个“长期”并没有确定的上限,但是在当时却至少有一个心照不宣的下限,即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限:1984~1998年。

[14] 1985~1995年,白溪村改为白溪乡管理区。

[15] 该表并不包括新一队全部的土地。

[16] 第一轮承包期限至1998年,但是土地在1995年就被全部收回。

[17] 即使到今天,也仅有23户人家办理了本地户籍。

[18] 这场洪水带给代耕粮农的痛苦回忆,并不是新一队人仅有的,九家村、蚝门围、虾角码头等代耕粮农聚居地也遭遇了这场天灾。粮农们纷纷抱怨,说在困难的时候,政府却遗忘了他们,“还倒打一耙”。

[19] 新一队人如今总是说他们本来有极其丰富的证据的,但是那次大水把代耕合同、大量的缴粮记录都毁掉了。而且那个时候又没有法律常识,不知道那些记录对今天打官司来说那么重要。

[20] 在新一队,许多人说称他们为“代耕农”或“代耕粮农”都不确切,而应该称为“招耕农”,因为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是当年被本地人招纳来的。言下之意是,不是白溪人自己殷勤地向山区呐喊,山区的农民也不会迁移他乡。而在白溪村的本地人中,则有些人认为新一队的人连“代耕农”都称不上,他们应该被叫作“租耕农”,虽然没有交租金,但粮农们所缴纳的公粮可视为“租金”。

[21] 80年代新一队人对刘志明的称呼。

[22] 到1990年,办理了房产证的人超过80%,但拥有当地户口的人还寥寥无几(加入当地户籍的户口种类并非农村户口而是城市户口,在珠三角地区,与农村户口配套的权利与红利经常大于城市户口)。不过那时大部分人相信户口问题会慢慢解决。

[23] 新一队仍然有十几户家庭未办理房产证,均是因为当时办证费用过高而搁置了。

[24] 这其中还有11户家庭属于部分家庭成员加入、部分成员未能加入的情况,即爷爷和父亲有户籍,但母亲和孙辈没有户籍。

[25] 本地人传说,刘志明当年拿了村里卖地的钱,到澳门去赌博,输得精光后自杀了;新一队的代耕粮农也是这样传说的。不过新一队人加了一重说法,他们认为村委会领导把刘志明家的各种代耕合同、承包书以及生产队存的各种记录都搜出来一并烧掉了。

[26] E.W. Invention,Memory and Place,Critical Inquiry,2000,16:175-192.

[27] 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第281~311页。

[28] 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第206~262页。

[29] 相对于代耕粮农来说,本地人与基层政府一样,都是他们的支配性力量。

[30] 参见刘易斯·科塞为《论集体记忆》一书所作序言。

[31] 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第207页。

[32] 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王宪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李猛:《拯救谁的历史》,《二十一世纪》1998年第10期。

[33] 陈义华:《后殖民知识界的起义:庶民学派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

[34] 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第833~843页。

[35] “虚假”一词是我对康纳顿研究的一个推论。

[36] 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37] 布迪厄:《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第131~156页。

[38] 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第235页。

[39] 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第68页。

[40] 福柯:《什么是启蒙》,李猛译,《国外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

[41] 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王宪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

[42] 李猛:《拯救谁的历史》,《二十一世纪》1998年第10期。

[43] 米歇尔·德·塞托:《日常生活实践》,方琳琳、黄春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114页。

[44] 当然,我们还可以另外引进无限多的角度。

[45] 参见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46] 汪晖:《死火重温》,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第11页。

[47] 这个“大集体”内部构成也并不是完全一致的。

[48] 刘亚秋:《从集体记忆到个体记忆》,《社会》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