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域区际生态利益网络型协调机制
- 胡熠
- 3598字
- 2021-01-05 11:49:08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
本书从流域生态系统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出发,揭示了流域生态系统所蕴含的复杂利益关系,分析了流域区际生态利益结构及其多元主体的行为特征。基于公共池塘资源特性和公共产权制度残缺所引发的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失衡,比较分析了科层机制、市场机制、自主治理机制和网络治理机制等四种治理机制的制度、技术条件与运行绩效,基于利己利他的新经济人假设,将组织间网络理论引入流域生态公共治理的分析视野,探索构建了流域区际生态利益网络型协调机制的基本框架,包括:流域多层治理下的中央与地方政府纵向生态利益协调,流域区际伙伴治理下的水资源综合开发、水资源分配、生态受益补偿和跨界水污染赔偿等横向生态利益协调,以及行政区内部政府、企业、第三部门公私伙伴治理下生态利益协调的激励性制度安排与政策工具搭配。在比较分析美、法、澳等国流域区际生态利益机制经验的基础上,立足现实国情,以闽江流域为例,探索了我国流域区际生态利益网络型协调机制的政策思路,以期为深化我国流域管理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图1-1 研究思路示意图
二 主要内容
本书共有九章,除了导论和结论外,其余七章内容(第二章至第八章)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础理论探讨,包括第二、三章,重点阐述了流域区际生态利益的内涵、特征以及协调机制的比较与选择。第二部分是理论应用分析,包括第四、五、六章,系统阐述了流域区际生态利益网络型协调机制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实证分析,包括第七、八章,重点阐述了美国、澳大利亚和法国三国各具特色的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机制,并以我国闽江流域为例,探讨了区际生态利益网络型协调机制构建的思路与对策。
除了第一章导论和第九章结论外,其余七章内容分别如下。
第二章阐释了流域生态系统的经济属性及其所蕴含的利益结构。当今时代,流域生态系统具有资源、资产和资本三重经济属性,人们在流域生态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形成了复杂的生态利益关系。流域区际生态的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具有各自不同的目标函数和博弈中的策略选择,建立多元主体信任基础上的合作机制,实现相互间由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演变,是实现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机制的合理且有效的基础,也是开展流域生态网络治理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章分析了我国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机制的比较与选择。流域生态资源的公共池塘资源属性和我国公共产权的制度缺陷,使流域上下游各行政区际及其内部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失衡。比较分析市场、科层制、自主治理和网络机制等不同治理机制运行的制度技术条件、有效性以及失灵区间,应当将网络机制作为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的主导性机制和制度创新的目标模式,其实施的过程应坚持公正优先、注重效率、追求效果、适应性管理等四个价值导向。
第四章论述了基于流域多层治理的纵向协调机制。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指导,探索以流域空间为依据、以流域区为单元、以适度分权为取向的多层治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着重探讨流域多层治理所形成的伙伴型政府间纵向关系下中央(或省级)政府如何以流域水质作为目标导向,由现行的行政区分包治理为主的区际利益协调方式转变为采取激励约束相容的经济政策工具,摆脱中央与地方“集权—分权—集权—分权”的循环,优化地方政府决策行为,内化流域生态外部性,实现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
第五章论述了基于流域区际伙伴治理的横向协调机制。在坚持流域统一管理的基础上,上下游地方政府重点围绕流域综合开发、流域区际水资源配置、流域区际生态受益补偿和跨界水污染赔偿等四个维度的生态利益关系,完善区际政府民主协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和资金运营机制,实现流域区际利益互惠共赢。
第六章论述了公私伙伴治理的行政区内部协调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纵横结合的区际生态利益协调机制有赖于行政区内部多元主体间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即需将行政区分包治理体制下的政府单边治理机制转变为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的多元主体伙伴治理机制。并着重探讨政府与排污企业在污水处理中的公私伙伴治理以及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伙伴治理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以及激励性政策选择等。
第七章比较分析国外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机制及其基本借鉴。重点考察了美国、澳大利亚和法国等三国各具特色的流域管理体制和区际生态利益协调机制,比较分析了上述三个国家在坚持流域统一管理基础上,围绕流域州际水量分配、州际水权交易和州际水生态补偿等生态利益协调的运行机制、制度绩效以及共同经验,为完善我国流域区际利益协调机制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第八章探讨了闽江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的困境及应对方略。当前我国流域区际水资源分配不均、区际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和跨界水污染赔偿机制缺失等区际生态利益失衡现象日益突出,但是,不同流域区际利益失衡呈现明显的差异化特征。因此,笔者以闽江流域为例,分析了碎片化体制下区际生态利益失衡的表现、近年来区际生态利益协调的探索与实践,以及围绕生态补偿、农业面源污染等构建网络型协调机制的思路与对策。
三 研究方法
围绕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这一主题,本书主要采用了以下方法。
(一)逻辑演绎与归纳总结相结合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社会交易理论范式的创立者乔治·荷曼斯(G.C.Homens),将“发现”和“解释”看作社会科学的本质及其两项基本功能。“发现”的主要功用是陈述和测定自然界事物之间的普遍关系;“解释”的功用是对在某种情况之下会出现什么现象做出叙述,但不是那种一般性的或笼统的叙述;在社会科学中,“所谓一个现象的理论,就是一套对此现象的解释。只有解释才配得上用‘理论’这名词”。[28]要发现和解释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机制的内在规律,就必须采用逻辑演绎与归纳总结相结合的方法,其要义在于既要从事物的内在矛盾运动中揭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又要从纷繁复杂的客观世界中把握事物的普遍性和规律性,将逻辑的推理与实践经验的概括结合起来。本书既从流域生态系统的经济属性出发,阐释了流域生态系统复杂的主体利益结构,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上下游政府之间、政府与农户之间等多元利益主体的博弈分析中,指出:在科层型协调机制中引入网络型治理机制,是我国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创新的目标模式;又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等发达国家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协调体制机制的比较借鉴中找出它们的共同规律和可资借鉴的经验,通过对不同国家流域管理体制的比较分析,探索我国流域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单纯的逻辑演绎会使理论研究缺乏现实的说服力,单纯的归纳总结往往会使论述缺乏学术研究应有的深度。因此,本书始终贯穿着逻辑演绎与归纳总结相结合的方法,从而实现两种方法的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二)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规范分析方法,即理论分析方法,是指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理念和行为规范对“是非”做出判断,它要回答的是“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应然性”是规范分析的主要方法论特征。实证分析方法,又称事实研究法、行为调查法,主要通过观察、描述事实,进而依据事实得出结论,其特点是以实际、具体的行政事项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回答“是什么”的问题。实证分析法是一种对事实进行验证的陈述,往往采取经验数据加证明的形式。本书不仅以公共治理理论为指导,将兼有利己和利他的新经济人假设引入本课题的研究,系统地阐述了流域区际生态利益网络型协调机制的基本框架、运行特征、制度条件与政策创新等问题;而且以闽江流域作为典型案例,分析了碎片化体制下的流域区际生态利益失衡、网络型利益补偿机制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采取重建成本分摊法和意愿调查法(CVM),测算了闽江流域区际生态补偿标准和计价办法;同时采用问卷调查法,分析个体农户参与面源污染治理的认知水平、参与方式及其影响因素等,从实证分析中论证了个体农民基于内生驱动参与面源污染治理的可行性。
(三)理论研究与对策探讨相结合
美国教育哲学家杜威曾指出:“学问的价值在于对未来事务的预知。”本书以流域生态系统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作为切入点,系统阐释流域区际生态利益的内涵与特征、区际生态利益协调机制的比较与选择,探索性地构建了流域区际生态利益网络型协调机制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笔者还努力立足于地方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和福建的省情实际,围绕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流域区际水资源配置、流域区际生态补偿和跨界水污染等问题,阐释了流域区际合作的模式、机制以及政府应提供的政策框架,积极为政府提供具有决策咨询价值的研究报告,并有多篇为厅级以上单位采纳。理论研究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指导社会实践,促进流域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理论观点的正确与否也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对于一些关于流域治理制度矫正的政策思考和建议,笔者尽可能注重其在实践中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该领域诸多学者的相关研究为本书写作提供了许多借鉴和创新启迪。在此,笔者对本书写作过程中所参阅与引用的有关研究的作者表示钦佩和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