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研究设计

(一)研究框架

本报告从制度需求者——农民的角度出发,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一般化为跨时期交付的商品,将农民的参保行为视为对跨期交付商品的消费。以消费者行为理论框架对农民参保行为作为解释。(本文假定农民是具有有限理性的决策者:在当期可支配现金收入的预算约束下,以对商品的成本收益分析为其决策基础,按照其有限认知下的偏好选择使其主观效用最大化的商品组合。)

(二)样本来源

本报告的研究对象是《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所列的农村适龄参保居民,即16~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所用资料来自课题组2010年7~10月在河南、河北、重庆、江苏四省(市)展开的入户问卷调查。首先按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在东、中、西部选取代表省份;然后综合考虑了目前各试点县(市)新农保制度的特征,包括新农保制度模式的差异、制度建立时间的长短、新农保制度中所采取的普遍性和有代表性的做法等,选取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县(市);再采用判断抽样的方法,根据调研县(市)各乡镇的新农保推行情况,分别选取了参保率相对较高和一般的乡镇;随后再次运用判断抽样法,根据所选乡镇政府提供的各村经济指标,选取经济发展较好和一般的两个村庄;最后,按照随机原则选取农户。农户调查均使用同一份结构式问卷,以调查员入户访问的方式收集数据。在上述四省(市)选取了5个县(市)、10个乡(镇)、18个村的405户农村家庭进行调查,取得有效样本917个。

(三)研究方法

本报告的研究方法是在理论假设的基础上,采用SPSS17.0软件逐一分析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与农民参保决策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筛选出有相关关系的自变量,与参保决策一起进入Logit二元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根据假设,本文从问卷中抽取出相关变量,包括调查样本的参保决策基本人口和经济信息、家庭特征、地域特征、亲友资源等社会资本以及对对新农保的预期等22个变量,组成本研究的数据资料。

为获得更多的一手资料,我们还与调研地县(市)、乡(镇)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乡村干部进行了访谈。这些工作使我们对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因素有了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