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协商民主是中国政府应对现代化政治挑战的战略选择

1.发展协商民主是公民社会兴起、基层民主发展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的实践使得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也出现了新变化,国家权力逐步地向社会分权,政府已经不是所有领域中唯一的权力中心,社会主体通过民族、阶级、阶层、利益群体、社会组织以及政党、企事业组织等社会组织,拥有越来越多的经济的、物质的资源,独立地进行活动,很多社会事务由社会组织运用它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权力来治理,形成与政府相对的社会权力并逐渐发展生长。这种社会权力是软权力,它一般是和对方协商、合作、协调,或者加一些舆论的压力,通过舆论来诱导、促使或者说服对方遵从他们的主张与价值。俞可平指出:“市场经济新体制对我国社会结构最大的影响将导致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崛起。事实上,这样一个新型的市民社会正在悄然出现,在现存的社会政治理论框架中引入一个‘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概念已显得很有必要。”[20]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在中国悄然兴起,在政府和国家之外出现了各种民间组织和民间关系的总和,包括非政府组织(NGO)、公民的志愿性社团、协会、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和公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运动等。它们有着非官方性、非营利性、相对独立性、自愿性等特点,它们的活动发挥了社会管理的职能和作用,反映了协商民主的准则。据文献统计,到1997年,全国县级以上的社团组织即达到21万多个,其中省级社团组织22146个,全国性社团组织1758个。县以下的各类民间组织没有正式统计数字,据估计至少在300万个以上。到2007年底,我国各类民间组织的总量已经达到了38.69万个。[21]据国家民政部发布的《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1.4万个,比上年增长7.0%;其中社会团体2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8.2万个、基金会1597个。据不完全统计,这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广,吸纳就业475.8万人,形成固定资产805.8亿元。[22]这些组织对公民的政治参与、公民自治、政府的政务公开、廉洁与效率、决策民主化与科学化都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由于公民社会的诞生和发展,在政府和个人之间形成了一个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领域。在这一领域内的协商受到公共理性的指导,参与者通过平等的对话、讨论与交流对公共决策产生影响,从而实现其承担的公共责任和政治自治的理想,在实践中通常运用协商民意测验、民主恳谈、专题小组、听证会、协商大会等方式。

在我国基层民主的实践中,也使得协商民主成为宠儿。协商民主形式体现在干部竞聘上岗的活动中,公开发布领导岗位的待聘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公民参与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协商民主还体现在一些乡村和城市社区实行的村民自治和社区自治中,它们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直接选举领导,村务、区务管理上采取恳谈和公开的办法,维护本村、本社区的公共利益,完善乡村和社区的公共服务,提高本村和本社区村民、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保障下,目前绝大多数的农村初步确立了村民自治制度。另外,在企业,民主管理也得到广泛推行。我国目前的乡村、社区民主治理所依赖的制度资源、文化资源等还有所欠缺,乡村治理的创新还不够深入,能否使其创新形式纳入国家权力结构体系,使之能够依靠更稳定的制度安排,是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关键,这也关系到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长远目标是否能够实现。

2.发展协商民主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缘于原有政治体制的权力集中与市场经济中利益分化之间的矛盾,现实生活中大量的社会矛盾、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渠道和途径显得稀缺,依靠原有的体制和制度安排情况甚至变得更糟。“2003年,我国人均GDP突破了1000美元,这表明中国进入了这样的关键时期:民众的经济要求和非经济要求转化为各种各样的政治诉求,使社会发展进入‘矛盾凸显期’或‘矛盾多发期’”[23]。有一些权利诉求因此演化为“上访”、静坐、抗议、“散步”“群体性事件”、网络“公审”等,而且这些情况呈多发趋势,以新的思路、新的制度安排来解决已经成为一种必然。

从政府的发展思路来看,以追求GDP、追求政绩为目标的发展模式已经暴露出了它的局限性,经济有增长而社会少发展,造成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现实。科学发展和和谐发展理念的提出使得制度的创新变得极为紧迫,要寻找一种制度,能够调整国家与社会、政府力量与公众力量的关系,能够有一个有效政府善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增进公共利益,使公共权力机关有更高的行政效率。而要成为善治政府,首先要从人治转变为法治,从健全法律制度着手,而制度还需要具体的程序来运作,在我国现阶段,协商民主的选择是一个重要形式。协商民主能够为渐进有序的民主秩序提供途径,通过主动协调政党、政府与公共生活的关系,成功地团结和教育各种政治力量,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提高其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可以提高其政治参与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达成合作、协商的关系,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政府还面临着社会建设和管理上的新课题,也需要重视发展协商民主。在协商中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机制和渠道,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有效地推动群众团体、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发挥作用,以适应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

政府还面临党政和谐、社会各族各界的和谐、党群之间的和谐及政府与公民社会间的和谐等问题,也需要重视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在某种程度上要求我们对各种思想、观念、文化增加包容度,要求社会容纳各种思潮、各种利益表达、各种监督批评及维权的声音。协商民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分权,要求权力从政府向公民社会分流、从中央向地方分流、从政府向市场分流。只有各方利益得以表达,并在表达基础上得以统筹兼顾,才真正能够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