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0世纪80年代期间,在加利福尼亚州,很多柬埔寨裔女性因为同样的病症去看医生:她们看不见。这些女人全都是战争难民。在逃离自己的家园之前,这些女人中很多遭到强奸、虐待或其他残暴对待。她们极大多数都曾眼睁睁地看着亲人在自己面前遭到杀害。一名女子说,一些士兵来到她家带走了她丈夫和三个孩子,从此她再也没见过他们,四年来她每日以泪洗面,哭瞎了双眼。她似乎不是唯一一个哭瞎眼睛的人。还有其他人出现了视力模糊或部分视力丧失的症状,她们看东西出现重影而且眼睛疼痛。

医生给这些女人做了检查——总共150人左右——发现她们的眼睛正常。做进一步的检查后,结果显示她们的脑部也正常。如果这些女人所言属实——的确有一些人对此表示怀疑,他们认为这些女人可能是在装病,因为她们想获得关注,或者是希望领取政府发给残障人士的福利金——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心理原因致盲。

换句话说,由于被迫经历了太多恐怖的事情,而且再也无力承受更多,这些女人便设法熄灭了自己心中的那盏灯。

这就是你尚在人世时和我谈论的最后一件事。此后,只收到你的一封电子邮件,上面是一份书单,列出了你认为也许对我的研究会有帮助的书目。以及,因为时值年末岁尾,信上还有新年祝福。

你的讣告上有两处错误。其一是你从伦敦搬到纽约的时间:相差了一年。其二是拼错了第一任妻子的娘家姓。都是小错误,后来也都更正了,不过,我们都知道,这些错误是会惹恼你的。

然而,在你的追思会上,我无意中听到了一些事,这些事会让你开心:

我希望我当时能祈祷。

什么阻止你了呢?

他呀。

是会的,是会的。死者栖身在假定的、紧张的虚幻中。但是也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即,你已变得无所不知,我们所做的事、所想的事、所感觉的事,没有一样瞒得过你。这个奇特的感觉是:你在看这些文字,甚至在我将它们付诸笔端之前,你就知道它们要表达什么。

如果你长时间地嚎啕大哭,你最终会视线模糊,这是千真万确的。

我当时正躺下来,那是中午,但我在床上。所有的哭声都令我头疼;数天来,我感到一阵阵的头痛。我起身走到窗前朝外看。那时还是冬天,窗子边很冷,有一股冷风气流。不过让人觉得很舒服——就像是把我的额头靠在冰冷的玻璃上一样。我不停地眨眼睛,但视线仍然不清晰。我想到了那些哭瞎双眼的女人。我又眨巴眨巴眼睛,愈发担心。这时,我看到了你。你身穿那件褐色的经典短款夹克,就是太紧的那一件——而穿在你身上就是好看——你一头长发乌黑、浓密。我因此清楚我们必须及时回去。回到很久以前。几乎是30年前。

你要去哪儿?没什么具体的地方要去。没什么差事要做,没什么约会要赴。只是闲逛逛,两手插在口袋里,欣赏着街景。这就是你的事儿。如果我不能散步,我就不能写作。你通常在上午工作,有的时候,这种情况总会出现,当你似乎连一句话都无法写出来的时候,你就会出去散步,走上数英里的路。如果天气不好,散不了步,你就会咒骂(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因为你根本不在意天冷或下雨,只有真正的暴风雨才挡得住你)。等你回来时,你便会再一次坐下开始工作,努力保持自己散步时确定的节奏。你越是成功地保持节奏,也就写得越好。

你说,因为全都是关于节奏的。优美的句子以节拍开始。

你发表了一篇题为《如何成为一名闲荡者》的随笔文章,讨论城市的漫步和闲逛的习俗及其在文学文化中的地位。因为质疑是不是真能有女闲荡者这样的事,你遭到了抨击。你认为女人不可能怀着与男人一样的情绪、采取一样的行为举止漫步街头。女性步行者不停地受到干扰:被盯视、被评价、被人发嘘声和被猥亵。女性长大成人期间就一直被教导要时刻保持警惕:这家伙是不是走得太近了?那家伙是不是在跟踪她?那么,她如何才能放松情绪,来体验失去自我意识的感觉,来体验作为真正的闲荡者的理想中那种纯粹的境界的欢愉呢?

你得出结论说:对女人而言,对应的做法也许是购物——尤其是那种人们并不是要买什么,只是随便看看的逛商店行为。

我认为你这个观点一点儿没错。我认识很多女人,她们无论何时都要鼓起勇气才离家外出,甚至有一些人还尽量避免离家外出。当然,女人只有等她到了一定的年纪,当她变得不显眼,然后——麻烦就解决了。

注意你是如何使用女人这个词的,此刻,你真正的意思是指年轻女人。

最近我散步很多却没有写作。我错过了截稿日期。获得同情得到宽限。再一次错过截稿日期。现在,编辑认为我是在装病逃避。

我当时不是唯一一个错误地这样认为的,因为这是你谈论颇多的事情,这是你不愿做的事情。而且,你毕竟不是我们认识的人当中最不快乐的一个。你不是最沮丧的人(想想G,还有D,或者T-R)。现在这么说听上去很奇怪:你甚至算不上是最想自杀的人。

由于时间的选择,临近新年,便有可能认为,这是一个决定。

你过去多次谈论过这事儿,其中一次你说过,会阻止你的是你的学生。自然,你是担心这样的言传身教对他们的影响。然而,去年你离职时我们根本没有想到这件事,即便我们当时都清楚你喜欢教书而且你也需要这份薪水。

还有一次,你说道,人到了一定的年龄,这可能就是一个理性的决定、一种完全明智的选择,甚至是一种解决方案。这和年轻人自杀的情况不一样,年轻人自杀绝对是一个错误。

有一次,你说我觉得我宁愿过一种中篇小说般的人生,这句话让我们捧腹大笑。

史蒂维·史密斯把死亡称为唯一的神,此神召之即来,这说法让你非常开心;人们还有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如果不是为了自杀他们就无法继续”,这同样令你开心。

一个晴好的春日上午,和塞缪尔·贝克特一起散步时,他的一个朋友问道:这么春光明媚的一天难道不会让你觉得活着很开心吗?贝克特说,我就到此为止啦。

难道不是你告诉过我们泰德·邦迪[1]曾在一个自杀干预中心接听电话的吗?

泰德·邦迪。

嗨。我是泰德,我在听着呢。请跟我谈谈。

将会有一场追思会,这让我们大吃一惊。我们都听你说过,你绝不要任何这样的仪式,即便想想这种事也会让你觉得讨厌。难道是三夫人直接做出了不理这一茬的选择?难道是因为你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和大多数自杀者一样,你没有留下绝命书[2]。我从未搞懂为什么称之为短笺。肯定有人留下的话并不简短。

德语中称之为Abschiedsbrief,意为“辞别信”。(好一些。)

至少,你希望火葬的愿望得到了尊重,没有葬礼,没有七日服丧期仪式。讣告上强调你是无神论者。在宗教与知识两者之间,他说,一个人必须选择知识。

有人评论说,任何一个了解一丁点儿犹太历史的人说出这种话都是一件荒谬的事。

追思会举行的时候,此事引起的震惊已逐渐减轻。大家把注意力转移到去推测三个夫人共处一室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更不用说还有N个女友(有人开玩笑说,所有的女友一起来,一个房间是塞不下的)。

循环播放的幻灯片残酷地提醒人们失去的美貌、逝去的青春,除此之外,追思会和一般的文学聚会没有什么不同。一些人聚在接待处大声谈着钱、作为补偿的文学奖项,以及最近这样的作者该死这类评论。这种情况下的礼仪意味着没有人会哭哭啼啼。人们利用这个机会相互间建立联系、了解近况。大家在传着二夫人的八卦,对她在纪念文章中的过度自曝隐私直摇头(现在又有谣传说她正在把那篇文章扩充成一本书)。

必须说的是,三夫人看上去容光焕发,不过,那光就像是来自一叶刀片上的寒光。她的举止表明:谁把我当作可怜的对象,谁暗示我过去该受责备,我就砍谁。

她询问我的写作进展时,我很感动。

等不及要看了哦,她虚情假意地说。

我说,我不能肯定我会不会写完。

哦,可是你知道的,他是会希望你写完的。(是会。)

她有个令人困惑的习惯,一边说话,一边缓缓摇头,仿佛同时在否认她说的每一个字。

一个说红不红的人走近了。在走开前,她说,我能给你打电话吗?

我早早就离开了。出去时,我听到有人说,我希望我的追思会能有比这更多的人到场。

还有:现在他正式成为一名已故的白人男子。

文学界藏着仇恨,是一个布满狙击手的战场,总是上演着嫉妒和较量的大戏,这是真的吗?美国国家公共电台的记者问那位著名的作家。他回应说是的。有很多妒忌和敌意,作家说道。他还试着解释:就像是一条在下沉的救生筏,有太多的人拼命想爬上去。因此你奋力划的每一桨都能助你让救生筏浮上来一点点。

如果阅读真的会增加共情,就像我们一直被告知的那样,那么,写作似乎会减少一些。

一次会议上,你面对座无虚席的会场一语惊人:你们这些人都哪儿来的观点,认为当作家是件美妙的事情?西姆农说过写作不是一个职业,而是一个不快乐的使命。乔治·西姆农,他以本名署名写了数百部小说,还有数百部是以20几个笔名分别署名的;在他退休的时候,他是世界级畅销书作家。现在,这真是够不快乐的。

他吹嘘说已和不下一万个女人有过性关系,她们中如果不是大多数,那也有很多是妓女;他还自称为女权主义者。他的文学导师居然是科莱特,而他的一个情人居然是约瑟芬·贝克;不过据说他已经中断这段情缘,因为太干扰他的写作了,使他当年的小说创作减少到了糟糕的12部。当有人问起,是什么令他成为一名小说家,他回答说:我对我母亲的仇恨。(那真是深仇大恨啊。)

闲荡者西姆农:我所有的书都是在我散步时来到我脑子里的。

他有个女儿,病态地爱上了他。她还是个小姑娘时,开口要一枚结婚戒指,他给了她。她长大后把那枚戒指改大以便能戴在自己的手指上。25岁的时候,她饮弹自杀。

问:巴黎的年轻人从哪里能搞到一支枪?

答:从枪匠那儿,她在爸爸的一部小说中看到过相关内容。

1974年的一天,在我有时也任教的同一所大学的教室里,一位诗人向那学期她任教的工作坊宣布:我下周可能不在这儿了。后来,在家中,她穿上她母亲的一件旧毛皮大衣,一手端着一杯伏特加,把自己关在了车库里。

母亲的旧毛皮大衣是写作老师喜欢向学生提出的那种细节——说明问题的细节——就像西姆农的女儿是如何搞到枪的——这些细节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但是,在学生的小说中却往往缺失。

诗人上了她的轿车,一辆1967年款的老式汽车,番茄红的美洲狮,随即发动了车子。

在我教的第一门写作课上,当我强调了细节的重要性后,一个学生举手说,我完全不同意。如果你想要很多的细节,那你应该看电视。

我后来会觉得,这个观点并不真正像它看上去的那么蠢。

还是这个学生,他谴责我(他所用的词是像你这样的作家)试图令写作看起来比实际上难很多以此来吓唬其他人。

我们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呢?我问道。

哦,得了,他说。这还不明显吗?蛋糕就这么大呀。

我自己的第一个写作老师通常告诫她的学生,如果他们能够做任何别的事情——不是当作家——来谋生,任何其他的职业,那么,他们都应该从事该职业。

昨天晚上,在联合广场站,一个男子在用长笛非常诙谐地吹奏《玫瑰人生》。最近,我日渐脆弱,一些曲子会萦绕在脑海挥之不去;长笛手活泼地演奏着,这首歌肯定一整天都要缠绕在我耳边了。他们说要想摆脱掉一首总在脑海中回荡的曲子,办法就是把这首歌从头到尾完整地听上几遍。我听了最著名的版本,当然是伊迪丝·琵雅芙的。这首歌由她作词,1945年首唱。现在,是小麻雀[3]那奇怪的、咩咩的、法国之灵魂的声音在耳边回荡不息了。

也是在联合广场站,一名男子拿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无家可归没有牙齿的糖尿病银[4]。一名乘客把零钱投到那人的纸杯子里时说道,他是个好人。

有时,当我在电脑上时,会出现一个弹窗:你在写一本书吗?

三夫人想跟我谈什么?我可能不像你预料的那么好奇。如果有你寄来的信或发来的消息,此刻我肯定已经收到了。她可能在计划其他形式的纪念仪式,一本纪念文集,比如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又要去做一些你说过你不想要的事情了。

我惧怕这次会面,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她(我并不),而是因为这些仪式我一个也不想参加。

而且我不想谈论你。我们之间的关系某种程度上讲是非同寻常的,其他人往往无法很容易就搞懂。我从来没问过,因此也就一直不知道,你和你的三任夫人是怎么谈及我们的关系的。我一直很感激,虽然三夫人不像大夫人那样是我的朋友,但至少她不像二夫人那样是我的敌人。

你的婚姻需要你的友谊作些调整,这不是她的错;婚姻就该如此。当你处在婚姻空当期的时候,你和我是最亲近的;不过你的空当期从来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因为你无法独处,这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你有一次告诉我,鲜有例外,诸如你出差旅行,比如新书巡展宣传(即使那时也非总是如此),40年来你从来没有哪个晚上是一个人睡的。在婚姻空当期,总会有个女朋友。在没有女朋友的时候,就会有一夜情。(也会有你喜欢称之为途经式的偶遇,但这些不涉及睡觉。)

此处暂且打住,也不是毫无羞耻,但必须承认:每次听到你又爱上什么人的消息,我都要经历一番痛苦;每次听说你又和什么人分手了,我就抑制不住一阵狂喜。我不想谈论你,也不想听到别人谈论你。当然,这是陈词滥调:我们谈论死者是为了记住他们,为了让他们——

以我们唯一能做到的方式——活着。但是我发现,谈论你的人越多,比如那些在追思会上发言的人——那些爱你的人,那些熟悉你的人,那些能说会道的人——你似乎逃遁得越远,你越变得像是一幅全息图。

至少我没有受邀去你家,这让我如释重负。(那还是你的家啊。)并不是我对这个地方有特别强烈的联想,因为是你的家,但几年间也就去过两三次。我清清楚楚记得我的第一次登门拜访,那时候你刚搬进去不久,我获得了一次参观褐石屋[5]的机会,羡慕里面的嵌入式书柜和铺在年代久远的胡桃木地板上的精美地毯;这一切都在提醒我,当代作家本质上是多么的资本家似的锦衣玉食啊。一次,在另一个作家的家里,一顿丰盛的晚餐席间,有个人提出了福楼拜著名的法则:像资本家那样去生活,像半神半人那样去思考;不过,我从未看出那个野蛮人自己的生活多大程度能说得上和普通的资本家相似。如今(饭桌上的人都同意)软弱无能的波希米亚人几乎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那个追求新奇的时髦人士,以其无所不知、以其消费者的悟性、以其趣味和其他有修养的品味而为人所知。不管公平与否,我们的主人声称,如今很多作家承认,他们为自己所做的感到尴尬甚至羞愧,他边说边打开了第三瓶酒。

繁荣期时你已搬家到那儿数十年了,后来看到布鲁克林成了一个品牌,你很沮丧;你的四周邻里已变得和60年代反主流文化一样难以描写,你对此事实深感困惑:不管一个人的出发点有多真诚,戏仿的笔墨流淌而出。

和福楼拜所言同样著名的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话:一个人如果没吃好,那他就思不好、爱不好、睡不好。言之有理。但是,那个吃不饱饭的艺术家也非总是一个神话,又有多少思想家过着像乞丐一样的生活,或被葬在穷人的墓地啊。

伍尔夫把福楼拜和济慈都称为受尽磨难的天才,因为这个世界对他们太冷漠。然而,你认为福楼拜——他曾说过所有的女艺术家都是荡妇——会把伍尔夫说成什么样的一种人呢?两个人都创作出了自杀身亡的角色,伍尔夫自己后来也自杀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很长一段时间,那时候——你和我几乎每天都见面。但是过去的几年间,我们可能不只是住在一个城市不同的区,而是一直生活在不同的国家,虽经常联系但大多是通过电子邮件。去年一年,我们见面比以前频繁,在聚会上或读书会上或其他场合,不过都是碰巧而非事先计划好的。

因此,我为什么那么害怕涉足你家呢?

我觉得,瞥见某一件熟悉的衣服,或某一本书或一张照片,或闻到你的气息,这些都会令我崩溃。我可不想这样崩溃,边上就站着你的遗孀,哦,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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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自从我开始写这本书,一条新消息就不停地弹出来。

一个人?害怕吗?沮丧吗?拨打24小时自杀热线。

唯一会自杀的动物也是唯一会流泪的动物。虽然我听说过当牡鹿被穷追围困,精疲力竭、陷入绝境、无法逃脱猎犬的追捕时,有时会流下眼泪。也有报道说大象会哭泣,当然,人们会对你讲述他们养的猫猫狗狗的事情。

据科学家们说,动物流泪是因为压力,不要和有情感的人类的流泪混为一谈。

对人类而言,因动感情而流出的眼泪的化学成分与为了清洁或润滑眼睛——比如说,因为某种刺激物——而形成的眼泪的成分是不一样的。我们知道,释放这些化学物质对流泪者是有好处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人们经常发现大哭一场后感觉舒服些,而且,也许,这也是催人泪下的电影经久不衰受人喜爱的原因。

据说劳伦斯·奥利弗曾非常沮丧,他和很多演员不一样,他无法做到眼泪说来就来。知道演员的泪水构成的化学成分、了解它们属于两类中的哪一类会很有趣。

在民间传说和其他小说中,人类的眼泪,像人类的精液和人类的血液一样,都有魔性。格林童话《长发公主》故事的结尾,公主和王子在分开并受尽磨难多年后,他们又找到了对方并拥抱在一起,公主的眼泪流到了王子的眼睛里,他在女巫手里失明的双眼奇迹般地重见光明。

关于伊迪丝·琵雅芙的传奇故事很多,其中一个也是涉及其失明后神奇恢复的传说。她小时候因角膜炎双目失明几年,据说一些在她祖母开的妓院——当时正好也是小伊迪丝的家——接客的妓女把她带去朝圣圣女小德兰从而治愈了她的眼疾。这可能只是又一个童话故事,不过,下面这件事是事实:让·科克托曾经这样描述琵雅芙,说她吟唱的时候,“一个盲人的双眼被奇迹击中,便成了千里眼”。

但是,有两天时间,我的眼睛瞎了……我之前都看到什么了?我永远也不会知晓。一个诗人描述她孩提时代的一段经历的文字,一个标记暴力和污秽的时期。路易斯·博根。她还说过:我一定是从一出生就经历了暴力。

我原以为我对《格林童话》烂熟于心,但是我忘了王子曾试图自杀。当女巫对他说他再也见不到长发公主时,他相信了女巫的话,从女巫的塔上往下纵身一跃。我记得是女巫用指甲将他的双眼弄瞎——而且她还威胁说,抓住了他那只漂亮的鸟的猫也会把他的眼珠子挖出。但是,王子是因为跳了下去才失明的。他落地时下面有荆棘,荆棘刺穿了他的眼睛。

不过,即使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认为女巫是有权利生气的。承诺就是承诺,而且似乎她并没有欺骗孩子的父母放弃他们的孩子。而且,她对长发公主精心照料,保护她远离邪恶的大千世界。来一个美少年从边上经过就能把她带走,这似乎根本就不公平。

我童年时期有一阶段最喜欢看童话故事,我有个邻居是盲人。虽然是成年人了,他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他总是戴一副大大的墨镜,这样他的眼睛就隐藏起来了。让我迷惑不解的是,这个盲人居然要保护他的眼睛避免光线的刺激。他的脸上其余能被别人看到的部分粗犷且英俊,就像是电视系列剧《来复枪手》中的主角一样。他可能曾经是个电影明星,或是个间谍,但在我写的关于他的故事当中,他是个受伤的王子,救活他的是我的眼泪。

“我希望这个地方令你满意。你真是个好人,从老远赶过来。”

正如她知道的,这一路花了半小时不到,但她,三夫人,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女人。而且“这个地方”是一个迷人的欧式咖啡馆,就在你的褐石屋的拐角附近(那还是你的褐石屋。)环境优美,我进去的时候心里想,这地方配得上这么一个优雅、漂亮的女人;这时候,我看见她坐在临窗的一张桌子旁——并没有像所有独自待着的人(甚至有一些还不是独自一人)那样在玩电子产品,而是注视着外面的街道。

她是那种知道围巾的50种戴法的女人,你曾经跟我们讲起她,首先说到的事情中这就是其中之一。

并不是说她看上去不像60岁的人儿,而是,她轻轻松松就让60岁的人儿显得依然魅力十足。我现在还记得,你一开始跟她好上的时候,我们大家有多吃惊,她是一个寡妇,年龄几乎和你一样大。当然,我们当时也想到二夫人以及其他比你年轻的;而且,考虑到你的德性,也只是时间问题,总有一天会有一个比你女儿还年轻的人。我们一致认为,肯定是你第二次婚姻中的一次次争斗较量——你过去常说,这一次婚姻让你老了10岁——让你投入到一个中年妇女的怀抱。

不过,即使我仰慕她——新剪新染的头发、那妆容、修剪精美的手指甲,我还知道,看不见的那双脚的趾甲也是精心修剪过的——我也无法抑制住某种想法,就和我在追思会上看到她时的想法一模一样;我意识到自己回忆起一个新闻故事,说的是一对夫妻,他们一家人外出度假时,他们的孩子失踪了。几天过去了,孩子还是没找到,也毫无线索,接着有怀疑落到这对父母的头上。他们被拍到从警察局出来,一对普普通通的夫妻,两个人的脸都不会给人留下什么印象。但是,萦绕在我心头的是那个女人涂着口红、戴着珠宝的事实:一根项链——我想,是一根盒式挂链——还有一对大大的环状耳环。在这种时刻,一个人居然会不嫌麻烦去化妆,去佩戴珠宝,这真让我惊愕。我原本指望她看上去会像个无家可归的人一样。

然而,此刻,又一次,在咖啡馆里,我想到:她是妻子,她发现了尸体。但是,在这儿,就像在追思会上一样,她做了各种努力不只是看上去能见人,不只是振作起来,而是她的最佳状态:脸,服装,每个指尖,头发根——全部一丝不苟地精心打扮过。

这不是批评,我感到,只是敬畏。

她是与众不同的:你的生活中交往的人当中,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与文学界或学术界没有关联的人没几个,而她是其中之一。她原本是曼哈顿一家公司的管理顾问,自从她商学院毕业后就一直在那儿工作。不过,嘿,她看的书比我多,你过去常常这样告诉大家,那样子令我们感到尴尬不安。从一开始,她就对我礼貌但疏远,虽然她自己和我还只能算是熟人,但很乐意把我当作你的一个老朋友来接受。到目前为止,这样子比二夫人疯狂的妒忌要好;二夫人命令你和我或你以前交往的任何女人不能再有任何来往。我们的友谊尤其令她抓狂;她称之为一种乱伦的关系。

为什么是“乱伦的”?我问。

你耸耸肩说,她的意思是我们俩太亲密了。

她从来不愿相信我们之间没有发生过性关系。

一次,我们在通电话,我说了什么事儿让你大笑起来。我电话里听到她在后面抱怨,说她正在看书。你没理她,继续大笑,她于是被激怒了。她顺手就将书扔到你的头上。

你说“不”。你会同意不那么频繁地和我见面,但拒绝彻底与我不来往。

有一段时间,你忍受对方的情绪失控,忍受砸得满天飞的物品,忍受对方的大喊大叫和哭哭啼啼,忍受邻居们的一次次抱怨。随后,你就说谎了。有几年时间,我们偷偷地见面,就好像我们真的是一对地下情人一样。真让人疯狂。她的敌意从未消退。如果我们在公共场合狭路相逢,她会对我怒目而视。甚至那天在追思会上,她也是对我怒目而视。她的女儿——你的女儿——那天不在场。我听到有人说她在巴西,在做一个研究项目,与某种濒临灭绝的鸟——我想可能是——有关。

你和自己唯一的孩子不睦,没有来往;她甚至比她妈还要无法宽恕私通。

她无法理解,你说过。她为我感到羞愧。

(什么让你认为她无法理解呢?)

不过,在二夫人的悼念文章里,没有流露出一点点怨恨之意。你是她生活中的光和爱,她曾这么说过,遇到你是她经历过的最好的事。而目前,有人说,她在写一本书,是关于她和你的婚姻。小说版。也许在书中我能知道你是否告诉过她,我们的确有过性关系。就一次。数年前。在她遇到你之前很久。

你自己几乎还没毕业,就开始教书了。我并不是唯一一个从你的学生变成你的朋友的人,就是在同一个班上,我们俩遇到了大夫人。你是系里最年轻的老师、系里的青年才俊和罗密欧。你认为,任何想把爱情从班级里驱逐出去的尝试都是徒劳的。一名伟大的老师就是一个诱惑者,你说过,不过,有时,他一定也是个令人心碎的人。我当时没有真正搞懂你在谈论什么,但这一点也没有影响我激动的情绪。我真正搞懂的是,我渴望获得知识,而你拥有将知识传授给我的力量。

那一学年结束后,我们的友谊还在继续,那年夏天——就在你开始追求大夫人的同一阶段——我们变得难舍难分了。一天,你说我们应该做爱,这吓了我一跳。鉴于你的名声,这并不应该出人意外。但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已不再那么急切地等着你的生扑了。现在直截了当就提出来求欢,我不知该怎么想了。我愚蠢地问,为什么。这引起了你一阵大笑。因为,你说,一边抚摸我的头发,我们应该从对方身上找到为什么。我认为我们俩从来都没想到我会拒绝。那个时候,我所有的心愿——你可以称之为我生命中最热切的时刻——其中最强烈的一个就是将自己完全托付给某个人;某个男人。

后来,你宣称我们俩试图超越朋友这种关系是错误的,我听了感到羞愧难当。

有一阵子,我假装病了。更长的一段时期,我装着自己出门去外地了。然而,接下来我真的病了,我因此责怪你,我还诅咒你,我就没相信你能成为我的朋友。

然而,当我们最终再见面时,没有那种我担心的令人痛苦的尴尬,那种情绪——某种紧张,我以前从未充分意识到的心烦意乱——消失了。

当然,这正是你一直希望的。这时,就在你完成了对大夫人的征服之际,我们俩之间的友谊也得以加强。这段友谊比我的任何一段都长久。它会给我带来极度的快乐。而且我也觉得幸运:我痛苦过,但不像其他人,我从未心碎。(你没有心碎?一个心理治疗师曾这么刺激我。二夫人并不是唯一一个发现我们俩关系不正常的;那个心理治疗师也不是唯一一个想知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单身,这是不是一个因素的。)

大夫人。一场无疑是情真意切且情意绵绵的爱情。但就你那方而言,却不是一场忠贞的爱情。事情还没了结她就崩溃了。她和原来再也不一样了,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不过,话说回来,你也不同了。我记得,当她从医院出来随即就找个人嫁了,这让你痛不欲生。

当她再婚后,你发誓你决不再娶。接下来的十年间,你绯闻不断,大多是短暂的,不过也有几次差一点就和婚姻没什么区别了。我记得没有哪一次不是以劈腿而告终。

我不喜欢那种身后跟着一串哭哭啼啼的女人的男人,W. H. 奥登说过。她们会恨你的。

三夫人。我记得你告诉过我们,说她是块岩石。(我的岩石,你说。)九个孩子中的老大,她小的时候,母亲因病致残,父亲拼命努力打着两份工,这时,她就挑起了重担。关于她的第一次婚姻,我只知道她丈夫是在一次登山中发生意外而遇难的,还有就是,他们有一个孩子,是儿子。

这是我第一次和她单独在一起。因为我只知道她寡言少语,今天看到她非常健谈,让我很是惊讶,浓咖啡像酒一样让她打开了话匣子。她边说边来回摇头,慢慢地来来回回地摇着头——她是在试图对我施催眠术吗?她似乎惶恐不安,不过她的声音倒是温柔且镇定。

你不是她生活中遇见的第一个自杀的人,她说。

“我祖父饮弹身亡。事发时我还只是个小姑娘,因此我对他没什么记忆。但是,他的死是我童年时期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我父母从来不谈论这件事,但它一直存在,就像笼罩在家里的一片乌云、墙角的一只蜘蛛、床底下的小妖精。他是我的祖父,这件事已深深扎根在我心中,我绝不能问我父亲关于祖父的事情。我长大后的确终于让我母亲开口讲了一点点。她说他的自杀完全令人震惊。毫无征兆,而且认识他的人没人能想出他做这么一件事的任何一个理由。他从未表现出任何沮丧的迹象,更不用说有自杀倾向了。某种程度上,这个谜让我父亲感觉更糟;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坚持认为肯定是谋杀。我母亲说,他似乎对他父亲更生气的不是他自杀,而是他不作任何解释。显然,他希望知道自杀的理由。”

另一方面,你一直受抑郁的折磨。她说,不过一直没有像去年那六个月那么糟,那时候你早上简直无法起床,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不过,奇怪的是,你居然扛过了那场危机,而且,从夏天开始,至少,精神一直很好。她说,首先,很长的一段枯竭期结束了,在动笔开头屡遭失败后,你终于开始写一些让你兴奋的东西了。你每天上午都伏案创作,大多数时间,你每天会告知你的创作进展顺利。你同时也大量阅读,这是你每次在写小说时通常的做法。而且,你也恢复了活力。

她解释说,去年让你沮丧的一件事是,你在搬几个盒子时伤了背,连着几个星期都不能动弹。甚至连走路都会痛。而且你记得他的口头禅,她说:如果我不能散步,我就不能写作。不过那伤最后好了,于是你又恢复在公园里长距离散步和跑步的习惯。

“他也恢复了社交,跟所有他情绪消沉时避而不见的人拼命交往。你还知道他有一条狗?”

事实上,你曾给我发邮件说过这条狗,是有一天大清早你出去跑步时发现的。它站在一个高坡上,天空衬映着它的轮廓:这是你见过的最大的一条狗。是一条丑角大丹犬。没有颈圈,也没有狗牌,这让你觉得,虽然它是条纯种狗,但可能被人遗弃了。你尽力去寻找它的主人,但未果,于是你决定收养它。你妻子对此感到惊骇万分。首先,她不是一个爱狗的人,你说,加上迪诺又是条巨型犬。肩高34英寸。体重180磅。附件粘贴了一张照片:你们俩,脸贴脸紧挨着,乍看上去,那个巨大的狗头像是小马的头。

后来,你决定不用迪诺这个名字。他太高贵,这个名字配不上他,你说。我觉得钱斯这个名字怎么样?昌西呢?迭戈?沃森?罗尔夫?阿洛?阿尔菲?这些名字我听上去都不错。最后,你叫他阿波罗。

三夫人问我是不是认识你的一个朋友,他在你自杀前几个月自杀身亡的。

我们从没见过面,我说。虽然你曾跟我谈起过他。

“嗯,那个可怜的人儿身体很糟糕。他有肺气肿、癌症、心绞痛和糖尿病——他的生活质量老实说真的很差。”

反过来说,你呢,健康状况一流。据你的医生说,你的心脏和肌肉张力都像是一个年轻很多的人。

稍事停顿,随着一声几乎听不见的叹息声,她转头看着窗外,眼睛扫视着街道,仿佛她在寻找的答案肯定会出现一样;就是来得迟了点。

“我的意思是,虽然他可能经历了人生的起起伏伏,而且跟我们这些人相比,更不喜欢变老的感觉,但他真的好像正处在事业旺盛期啊。”

我一言未发——我该说什么呢?——于是她继续说:“我认为他不教书是错误的。不只是因为这是他热爱的一件事,而且因为教书赋予他的生活一种结构;我知道这种结构对他有好处。虽然我也知道,他教起书来没有以前那么快乐了。事实上,他一直在抱怨。教书变得太令人气馁了,尤其对作家而言。”

我的手机响了一下。是一条无关紧要的信息,但是我有些许焦虑地注意到了时间。并不是我还要去什么地方,我今天没有其他安排。但是,已经过去半小时了,我们的咖啡杯也空了,我依然不知道我到这儿来是干什么的。我一直等着她开口说出一个具体的话题,微妙地开始叙述的话题,而我则会觉得更难以讨论,因为我不知道她的看法或者甚至不知道她了解多少。我能替你想到几个合理的瞒着她的理由,比如,不让她知道那帮抱怨被叫作“亲爱的”的学生。

我原以为那些学生把事情处理得很完美。他们给你寄信,只寄给你一个人。

你也许认为这很迷人,他们写道。其实是有失身份。不合适。你应该停止。

你停止了,不过并非没有愠怒。一个完全无害的习惯,你一直保持这个习惯——有多少年了?自从你开始教书就有了吧。那时候,没有一个人吭声。而现在每个人——班上的每一个女人(一如大多数写作班一样,这个班大多数也是女人)——都在信上签了名。当然,你觉得他们联合起来对付你了。

多么不足挂齿的事呀,难道我不这么认为吗?难道我没看出整件事情有多荒唐和不足挂齿吗?但愿他们能够凭他们的自说自话把这事儿闹大!

这是我们之间很少几次争吵中的一次。

我:只是因为从来没有人说过什么并不意味着没人反对。

你:嗯,如果他们什么也不说,他们就不反对,不是吗?

很愚蠢地(我承认这是无心的),我提起了那位著名的诗人,他多年前也在这同一个项目里任教,当他挑选通过竞争到他班上的学生时,他要求女生必须本人接受面试,这样他就能根据她们的容貌来选择。还居然得逞了。

我原来以为你头都会气炸了。谈论这些不公平的对比!我怎么敢暗示你做过那样的事啊。

对不起。

但是,你已做过的事,这么多年来,就是和学生以及以前的学生绯闻不断。

你从未看到其中有什么不对。(如果我认为这件事不对,我就不会做了。)除此之外,也没有规定禁止这样。本来就应该这样,你说。教室是世界上最色情的地方。否认这一点就是幼稚。读一读乔治·斯坦纳的作品。读一读《大师与门徒》。我读了乔治·斯坦纳的作品;斯坦纳曾是你自己的一个老师,受崇敬的,被爱戴的。我读了《大师与门徒》,我还引用:色情,无论隐秘的还是公开宣布的,幻想的还是付诸行动的,都与教学交织在一起……这一基本事实已经被对性骚扰的关注冲淡了。

没说出来的话是:我是个伪君子。我们俩都知道,当你叫我“亲爱的”时,我通常激动得发抖。

还有,允许你指出: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学生在引诱你。

但是,我记得有一个女人,很早以前了,是个外国学生,她拒绝了你的追求,而且随后又指责你惩罚她,说她本应得A而你却给了她A-。结果是,这个学生总是习惯性地质疑老师给的分数;学校专家委员会对此投诉经过调查后认定,A-这个判分,如果说有什么不恰当,那就是慷慨得令人生疑。还有:虽然师生间的恋爱关系没有官方明文禁止,但你的行为表现不得体,缺乏良好的道德判断,不能为人容忍。

一个警告。但你没有理会。还居然得逞了。

你花了几年时间来改变。意思是,历经岁月。

你刚到50岁。你体重增加了20磅,这你会减掉的,但不是一天两天就成。你到酒吧时差不多已经醉了,接着喝到酩酊大醉,把憋在心里的话全部说了出来。我当时希望你闭嘴。我讨厌你谈论女人。这不是嫉妒,不再是了,而且,我发誓,在这方面,我已与你好长时间相安无事了。我恨的是自己会为你感到尴尬。你知道我什么也不能做,但是,你却非要把伤疤揭给我看。即使需要不得体的暴露。

她19岁半——即使“半”意味着一些含义,但依然够年轻的。她不爱你,这你能忍受(说实话,你甚至更愿意是这样)。你不能忍受的是她不想要你。有时,她假装有欲望,不过从未全心全意地投入。大多数时候,她甚至懒到装都不装了。事实是,她根本不在意性。她跟你在一起就不是为了性。性是她不在意的事情,这一点你完全心知肚明,这方面的需求她从别处满足。

到这时候为止,这件事已成了一种模式:愿意和你发生性关系的年轻女人,不与你共享任何欲望;而正是这欲望把你吸引到她们身边。驱使她们这么做的则是自恋,是让一个位高权重的老男人跪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后得到的狂喜。

19岁半把你的心拴住了。拽、拽,走这边——不,走那边,教授。

你过去喜欢说(我认为是引用的别人的话)年轻女人是世界上最强有力的人。我对此不了解,但是我们全都了解此处指的强有力是哪一种力量。

滥交一直是你的第二本性(你父亲在你之前,似乎也是这样)。考虑到你的长相、你的语言天赋、你一口标准的BBC口音以及自信的风度,要吸引让你感兴趣的女人,一点问题也没有。

你浪漫生活强烈的程度对你的工作不仅仅有益而且还必需,你说过。巴尔扎克在一夜激情后悲叹他损失了一本书,福楼拜坚持认为性高潮让男人创造性灵感枯竭——选择将工作置于生活之上意味着男人必须尽可能地节制性生活——这些故事很有趣,不过,实际上,很愚蠢。如果这些担心是有根据的,那么,僧侣就会是世上最富创造性的人了,你说。而且,毕竟,很多大作家也都是大色鬼,或者至少,他们性欲强烈是为人所知的。海明威说过你为两个人写作,你说。首先为你自己,然后是为你爱的那个女人。你自己在频繁体验颠鸾倒凤飘飘欲仙的那些阶段,写出的东西是最好的,你说。对你来说,一段新的恋情往往与多产的一个阶段同时发生。这曾经是你劈腿的一个借口。我思路不顺而且我有最后期限,你有一次对我说。甚至都不是半开玩笑啊。

你的好色给你的生活带来的一切麻烦是完全值得的,你说。当然,你从未认真地考虑过要改变。

改变必须到来——而且也根本轮不到你在这个问题上有任何发言权——是一件你看上去没有太担心的事情。

一天,在一家酒店的卫生间里,你真是虎躯一震啊。一面全身穿衣镜就置于淋浴间门的正对面。对一个中年男子而言没有什么太可怕的。但是,在梳妆台灯光的照射下,真相是不容否认的。

这不是一具能让女人兴奋的身体。

当一种力量被剥夺,就再也无法恢复。

你说,那感觉就像是一种阉割。

可是,那就是岁月啊,难道不是吗?慢动作的阉割。(我这儿是不是在引用你说过的话?我是不是从你的一本书里看来的?)

追求女人是你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你简直无法想象如果缺少这个部分你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少了这部分你会是谁?

另外一个人。

什么人也不是。

并不是说你准备放弃了。首先,总会有妓女。而且,和学生上床这种事决不会就此完结。毕竟,你并不是不清楚,对年轻人而言,即使30岁的男人也开始走下坡路了。

但是,到这个时候,你才不得不满足于那种对方任你摆布的交媾——完全任你摆布——毫无欲望。

另一面镜子:J. M. 库切的《耻》。你——我们——最喜爱的书之一,作者也是我们最喜爱的之一。

戴维·卢里:同样的年纪,同样的工作,同样的癖性,同样的危机。小说开始的时候,他把他看到的描述成老男人逃脱不了的命运:成为那种厕所里的妓女对之感到惊恐的对象,就像是一个人在午夜时分对浴缸里的一只蟑螂感到惊恐一样。

此刻,在酒吧,醉醺醺地、伤感地,你告诉我你是怎样去吻你的宝贝而她却胆怯地躲开你。我脖子抽筋了,她说。

那你为什么不中断和她的交往呢,我说——机械地,完全清楚你不可能让你自己免受更大的羞辱。

戴维·卢里对自己每况愈下的状态惊恐不已——不再性感迷人但欲念仍然蠢蠢欲动——他发现自己在考虑实施阉割,一种可能性是找个医生来做,或甚至,借助教科书的指导,自己搞定。因为,那是不是真的比一个脏老头滑稽可笑的举止更令人感到恶心呢?

然而,他却强行对他的一个学生下了手,这无异于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让他身败名裂。

这是一本你读来感同身受的书。

不过,你比卢里教授幸运。你从未尝到耻辱的感觉。尴尬,往往。有时是羞愧。但是从未有真正的、无法挽回的耻辱感。

大夫人有一套理论。有两种好色之徒,她说。有一种是爱女人,还有一种是恨女人。你是第一种,她说。她相信女人往往更宽容、更理解别人,甚至会保护你这种人。受了委屈也不大可能想去报复。

当然,如果男人是一名艺术家,那就会有帮助,她说。或者有着其他高尚的职业。

或者是某种逍遥法外者,这是我的想法。尤其是那种。

问:是什么让一个好色之徒成为这一种或那一种?

答:他母亲,当然。

不过,你曾预测:如果我继续教书,迟早我会倒霉的。

我也有同样的担心。你是我知道的卢里式的朋友之一:鲁莽、性欲旺盛的男人,在事业、生活和婚姻——所有的事情上——都会冒险。(至于原因,关键在于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对此我能想出的唯一的解释是:因为男人就是如此。)

所有这一切三夫人知道多少?她又有多在乎呢?

我不知道,也不想去搞明白。

仿佛我已说出了我的想法,她说:“让我告诉你我为什么想和你谈谈。”听了这话,不知什么原因,我的心开始怦怦直跳。“是关于那条狗。”

“那条狗?”

“对。我想问你是不是愿意收养他。”

“收养他?”

“给他一个家。”

这可是我最没想到她要说的一件事哦。我松了一口气,同时又感到恼火。我不能接受,我对她说。我住的公寓楼不允许养狗。

她狐疑地扫了我一眼,然后问我以前有没有跟你讲过。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记得了。

稍作停顿后,她问我是不是知道你是怎么得到这条狗的。出于某种原因,我摇了摇头。我让她把我已经知道的故事又讲了一遍。当你决定要养这条狗的时候,你和她大闹了一场。一只漂亮的动物——就这样被遗弃了,她怎么能不为这可怜的东西感到难过呢?可是她不喜欢狗,她从未养过,而且这条狗——他不是一条坏狗,事实上,他是条非常优秀的狗,但他太占地方。她告诉过你她拒绝为这事分担任何责任——比如,当你必须去外地的时候。

“我求他找别的人来收养他,这个时候就提到了你的名字。”

“真的吗?”

“真的。”

“但他从未跟我提过这事呀。”

“那是因为他真的想自己养这条狗。而且最后他令我不胜厌烦。但是你的名字被他提了几次。她一个人生活,她没有伴侣也没有孩子或宠物,她大多数时间都在家工作,而且,她喜爱动物——这些都是他说的。”

“他说了吗?”

“我不会编故事的。”

“哦,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惊讶。就像我说的,他从未跟我提起过这事,而且我甚至从未见过那条狗。我喜爱动物,这是真的,但我从来没养过狗。就养过猫,我这人爱猫。但不管怎样,我都不能收养他。我的租房合同里注明的。”

“你已经这么说过了,”她的声音里有一丝颤抖,“好吧。我不知道我应该做什么。”她的肩膀塌了下去。她已经历了很多事。

肯定有很多人会想要一条漂亮的纯种狗的,我说。

“你这么认为吗?如果他是一条小狗的话,也许有人会要。但是,你知道,大多数想养狗的人已经有一条了哎。”

她家就没有人能收养他吗,我问。一个似乎激怒了她的问题。

“我儿子儿媳刚生了孩子。他们不可能在家里养一条巨型的陌生的狗。”

至于她的继女:不可能。“她那么多时间都待在野外,她甚至连个固定的地址都没有。”

“我肯定一定有人愿意的,”我说,“让我来问问周围的人。”但事实上我并不抱希望。她是对的:那些想养狗的已经有了一条。我能想到的所有的家里没养狗的人至少有一只猫了。

“你确定不能养他吗?”我问,剩下的话我没说:显而易见会发生什么事情啊;我的观点非常强烈。

“我已经考虑过了,”她说,在我听来,并不令人信服,“首先,这事不会一直这样下去。大丹犬的寿命很短,也许六到八年,而且,据兽医说,阿波罗已经五岁左右了。但事实是,我从来没有想要养他,而且我尤其现在不想养他。如果我最终不得不收养他,我知道我会恨他。而且我也不想忍受那样的生活。要一直怀着那种感觉,把我对某人本已复杂的感情更加复杂化。”她的意思是对你,但没说出来。“那就太过分了。”

我点点头表明我能理解。

“而且,我一直在计划不久后就退休,”她说,“现在我一个人了,我想我就会多出去旅行。我不想被一条狗拴住,我从一开始就不愿意。”

我又一次点点头。我真的能理解。

有人曾建议她去了解一下狗收容所,但她联系的每一家都有一长串的排队等候名单。而且,她把你的爱犬送给一个陌生人,或把他送到收留所,一想到你对她这么做的感觉,她就痛苦不堪。“但是我迫不得已啊。剩下的时间他不可能一直待在狗舍吧。除此之外,养着他也是一大笔开销啊。”

“你把他关在狗舍里?”

“我把他关在狗舍里。”她说。我的语气激怒了她,她气势汹汹地说:“因为我不知道除此之外还能怎么办。你不能跟一条狗解释什么是死亡吧。他无法理解老爹永远也不会回家了这一事实。他日夜守候在门口。有一阵子他甚至不肯吃东西,我都担心他会饿死了。但是,最糟糕的事情是,过不了多一会儿,他就发出这种声音,这种狂吠,或哀号,或不管什么类似的声音。声音并不响,但很奇怪,像是鬼或其他怪异的东西发出的叫声。这种状态一直持续。我通常会给他喂一些吃的试图分散他的注意力,但是他就会把头扭开。有一次,他甚至朝我狂叫。他有时深更半夜也这样。就会把我吵醒,然后我就无法再睡着。我就躺在那儿听他叫,最后我觉得我快疯了。每一次我缓过来振作起来,就会看到他在门口等着,或者又要发作开始哭丧,于是我就再次崩溃。我不得不把他弄出这个家。既然他已经走了,再把他弄回来太残酷了。我无法想象在那个家里他能再快乐起来。”

我想到了忠犬八公的故事;八公过去每天都会到东京的涩谷车站去迎一趟火车;他的主人每天都乘这趟车下班回家——直到一天,他的主人突然离世,因而八公痴等无果。然而接下来的第二天,然后是每天,几乎十年间,这只忠犬都在惯常的时间出现在车站去迎那一趟火车。

没有人能向八公解释死亡。人们只能让他成为一个传奇,立了座雕像来纪念他,如今仍然在赞颂他,虽然几乎一百年过去了。

不可思议的是,八公并不是最高纪录的保持者。菲多,来自意大利佛罗伦萨附近一个小镇的一条狗,在他的主人死后(死于二战时期的空袭)依然天天在主人原来下班回家下车的那个公交车站等他,整整等了14年。在八公之前,还有义犬博比,一条斯凯犬,他生命中的最后14年每个夜晚都是在他的主人的坟墓旁度过的;他的主人1858年在苏格兰的爱丁堡去世。

有趣的是,人们总是把这样的行为视作极端忠诚而非极端愚蠢或其他某种心理缺陷的例子。我自己对来自中国的关于一条狗的报道就表示怀疑;报道称那条狗因为丧亲之痛跳河自杀。不过,像这样的故事是我一直更愿养猫的一个主要原因。

“你就先养他一阵子怎么样?即使这样也能帮个大忙。如果这条狗只是暂住,房东不可能反对的。”

不只是房东,我解释道。我的公寓房很小。像那样大的狗都没转身的空间。

“哦,可是他只是一条看门狗。当然,他需要活动,但远远没有其他品种的狗那么好动。即使不拴狗绳,他也不会从你身边跑开很远。而且,你会看到,他非常温顺。他听得懂所有的指令。在他不该叫的时候他不会叫的。他不会毁坏东西。他不会出现意外。他知道不能上床。”

“我肯定这都是真的,但是——”

“几个月前他才体检过。他身体健康,只是有点儿关节炎;这种情况在他这个年龄的大型犬身上是很常见的。不用说,他该打的疫苗都打过了。哦,我知道这个要求太过分了,但是我真的想把那可怜的东西从那该死的狗舍放出来!如果我把他带回家,我发誓,他会一直等在门口等到他死的。而他应该有比这更好的生活,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

是的,我这么认为,我的心碎了。

你无法解释死亡。

而且爱配得上更好的回报。

注释:

[1]Ted Bundy,美国一个活跃于1973年至1978年间的连环杀手,影片《沉默的羔羊》中的人物原型之一。

[2]原文此处为a note,指a suicide note,指自杀者的绝命书,note又指短信,故作者会说下面的话。

[3]即伊迪丝·琵雅芙(Edith Piaf),她原名为Édith Giovanna Gassion,艺名为Môme Piaf,即“小麻雀”。

[4]原文为diabethee,糖尿病应为diabethes,作者说,因为此处无家可归的人没有牙齿,发音不准,导致拼写错误,所以此处译为“糖尿病银”。

[5]指房子由一种褐色的石头建造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