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年谱(二)

【癸丑】咸丰三年,公四十三岁

正月,公在长沙督办街团,委在籍江苏候补知州黄廷瓒、安徽候补知县曹光汉编查保甲,以书函劝谕,不用公牍告示。又以书遍致各府州县士绅,其大致以为团练之难,莫难于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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