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逻辑学基础与思维训练
- 周艳玲 冯婕编著
- 2090字
- 2021-03-19 15:55:20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为了更好地明确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更好地使用概念,逻辑学根据概念内涵与外延的一般特征,把概念分成若干种类。研究这些概念的种类,有助于我们准确地使用概念。
一、单独概念、普遍概念与空概念
根据概念外延的数量情况,可以将概念分为单独概念、普遍概念和空概念。
单独概念是反映某一单个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只有一个分子。例如:“2005年1月1日”“1949年10月1日”等是表达时间的单独概念;“孙中山”“马克思”等是表达人的单独概念;“南京”“中国”是表达地点的单独概念;“香港回归”“五四运动”等是表达事件的单独概念。单独概念的外延反映的是独一无二的对象。
从语言学上看,表达单独概念的语词有两种:一种是专有名词,例如“毛泽东”“黄河”“二万五千里长征”“《联合国宪章》”等,都是单独概念;另一种是摹状词(通过对某一个对象的某方面特征的描述来指称该对象的语词),例如“世界上最高的山峰”“汉朝的第一个皇帝”“《狂人日记》的作者”等,都是表达单独概念的,因为它们表示的是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中的个别事物或个别事件,这也是独一无二的。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普遍概念的外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组成的类,如“城市”“大学”“工人”“原子”“自然数”等。其中,“城市”“大学”这样的概念是有限普遍概念,因为它们包括的对象是有限的;“原子”“自然数”这样的概念是无限普遍概念,因为它们包含的对象是无限的。
从语言学角度来看,语词中的普通名词、动词、形容词,一般来说都是表达普遍概念的。例如“商品”“劳动”“跳跃”“勇敢”等都是普遍概念。
普遍概念反映的是许多分子组成的类,作为类的属性,其子类与分子必然具有。类与组成类的分子的关系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在分辨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时,有一种情况必须注意。例如,“1963年毛主席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其中的“雷锋”是个单独概念,因为他特指某个单一对象;“在毛主席的号召下,千万个雷锋在成长”,其中的“雷锋”则是普遍概念,因为他指称的并非某一特定对象,而是泛指一类对象。可见,某个语词究竟表达什么种类的概念,通常需要借助一定的语境才能确定。
空概念是反映空类的概念。空类是指外延为零、不包括任何一个现实分子的类。如“UFO”、理想实验室、上帝、鬼、神、孙悟空、永动机、绝对真空、人造太阳等。
二、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类与集合是不同的。一个类是由许多事物组成的。属于一个类的任何分子,都具有这类事物的属性。如“曹操”“杜甫”“鲁迅”……都具有人这个类的本质属性。但是,一个集合体,却是由许多事物作为部分有机地组成的。一个集合体的部分却不必具有这个集合体的属性。如“森林”是一个集合体,它由许多树木作为其有机的组成部分,树木并不具有森林所具有的属性。如森林能改变气候、平衡生态,作为个体的树木则不能。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是否为集合体,我们把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反映集合体的概念称为集合概念,反映类的概念称为非集合概念,也称类概念。
例如,“中国人是勤劳勇敢的”中的“中国人”是集合概念,“树是植物”中的“树”是非集合概念。
我们在使用语词表达概念时,应当特别注意区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避免混淆使用。例如,“人是世间万物中最宝贵的,我是人,所以,我是世间万物中最宝贵的”这个推理,就是混淆了概念。第一个前提中的“人”是集合概念,第二个前提中的“人”则是非集合概念。
三、正概念与负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可以将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正概念是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也叫肯定概念。例如,“世界”“国家”“正义战争”“赞成”“批评”“合法”“先进”“勇敢”“健康”,等等。
负概念是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也叫否定概念。例如,“非正义战争”“非党员”“非本单位人员”“无脊椎动物”“无轨电车”“不赞成”“不合理”“不健康”,等等。
负概念总是相对于某个特定范围而言的,这在逻辑上叫作论域。如果把“非哺乳动物”的论域看作脊椎动物,则包括鸟类、爬行类、两栖类和鱼类。如果把“非哺乳动物”的论域看作动物,则不限于脊椎动物,蚂蚁、蚊、蝇、虾、海蜇等无脊椎动物也包括在内了。因此,论域不同,负概念所指的对象范围也不同。确定论域是明确负概念外延的必要条件。
在实际思维中,有时为突出对象具有某种属性,运用正概念;有时为突出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则运用负概念。
四、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具体事物,概念可分为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
实体概念是反映具体事物的概念。例如“泰山”“长城”“工厂”“学校”等,都是实体概念,它们可以用名词或名词词组来表达。
属性概念是反映事物属性的概念。属性包括事物本身的性质和事物之间的关系。例如,“正义”“进步”“优良”“耐久”等是反映性质的概念,它们可以用形容词来表达;“等于”“大于”“剥削”“压迫”等是反映关系的概念。性质概念和关系概念统称为属性概念。在实际运用中,不能混淆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
对概念的上述分类,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的,目的在于明确概念不同方面的逻辑特征,从而更准确地使用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