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机械制图标准

在机械制图中,绘图前需要根据国家标准或企业要求进行一些必要的设置,制定统一的绘图标注,如图幅、比例、字体、图纸线性、尺寸标注等。为了提高绘图效率,也可将设置好的绘图标准保存为样板文件,避免每次绘图时重复工作。

1.4.1 图纸幅图及格式

图幅是指图纸页面的大小,图幅大小和图框有严格的规定,详见GB/T 14689和GB/T 10609。主要有A0、A1、A2、A3、A4多种规格,同一图幅大小还可分为横式幅面和立式幅面两种,以短边作为垂直边称为横式,以短边作为水平边的称为立式。一般A0~A3图纸宜横式使用,必要时,也可以立式使用。

1 图框格式

机械制图的图框格式分为留装订边和不留装订边两种类型,分别如图1‑45和图1‑46所示。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样式,并均应画出图框线和标题栏。图框线用粗实线绘制,一般情况下,标题栏位于图纸右下角,也允许位于图纸右上角。

图1‑45 留装订边的图框

图1‑46 不留装订边的图框

2 图幅大小

在机械制图国标中,对图幅大小作了统一规定,各图幅的规格如表1‑6所示。

表1-6 图幅国家标准(单位:mm)

提示

a表示留给装订一边的空余宽度;c表示其他3条边的空余宽度;e表示无装订边的空余宽度。

1.4.2 比例

比例是指机械制图中图形与实物相应要素的尺寸之比。例如,比例为1∶1表示实物与图样相应的尺寸相等,比例大于1则实物的大小比图样的大小要小,称为放大比例;比例小于1则实物的大小比图样的大小要大,称为缩小比例。

表1‑7所示为国家标准(GB/T 14690)规定的制图比例种类和系列。

表1-7 比例的种类与系列

机械制图中常用的3种比例为2∶1、1∶1和1∶2。比例的标注符号应以“”表示,标注方法如1∶1、1∶100等。比例一般应标注在标题栏的比例栏内,局部视图或者剖视图也需要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者右侧标注比例,如图1‑47所示。

图1‑47 比例的另行标注

1.4.3 字体

文字是机械制图中必不可少的要素,因此国家标准对字体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详见GB/T 14691。对机械图样中书写的汉字、字母、数字的字体及号(字高)规定如下。

◆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做到:字体端正、笔画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

◆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单位为毫米),分为20、14、10、7、5、3.5、2.5这7种,字体的宽度约等于字体高度的2/3。

◆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约成75°角。

◆用作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等的数字及字母,一般采用小一号字体。

提示

数字及字母的笔画宽度约为字体高度的1/10;汉字字高不宜采用2.5。

如图1‑48所示为机械制图的字体示例。

图1‑48 字体的应用示例

1.4.4 图线标准

在机械制图中,不同线性和线宽的图形表示不同的含义,因此不同对象的图层应设置有不同的线型样式。

在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T 4457.4)中,对机械图形中使用的各种图层的名称、线型、线宽及在图形中的格式都作了相关规定,如表1‑8所示。

表1-8 图线的形式和作用

1.4.5 尺寸标注格式

在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T 4458.4‑2003)中,对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尺寸线、尺寸界线、标注尺寸的符号、简化标注以及尺寸的公差与配合标注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尺寸标注要素的规定如下。

尺寸线和尺寸界限

◆尺寸线和尺寸界线均以细实线画出。

◆线型尺寸的尺寸线应平行于表示其长度或距离的线段。

◆图形的轮廓线,中心线或它们的延长线,可以用作尺寸界线,但是不能用作尺寸线,如图1‑49所示。

◆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当尺寸界线过于贴近轮廓线时,允许将其倾斜画出,在光滑过渡处,需用细实线将其轮廓线延长,从其交点引出尺寸界线。

图1‑49 尺寸线和尺寸界线

尺寸线终端

尺寸线终端有箭头或者细斜线、点等多种形式。机械制图中使用较多的是箭头和斜线,如图1‑50所示。箭头适用于各类图形的标注,斜线一般只是用于建筑或者室内尺寸标注,箭头尖端与尺寸界线接触,不得超出或者离开。当然图形也可以使用其他尺寸终端形式,但是同一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终端形式。

图1‑50 尺寸终端的几种形式

尺寸数字的规定

线型尺寸的数字一般标注在尺寸线的上方或者尺寸线中断处。同一图样内尺寸数字的字号大小应一致,位置不够可引出标注。当尺寸线呈竖直方向时,尺寸数字在尺寸的左侧,字头朝左;其余方向时,字头需朝上,如图1‑51所示。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线通过。当尺寸数字不可避免被图线通过时,必须把图线断开,如图1‑52所示的中心线。

图1‑51 线性尺寸标注

图1‑52 尺寸数字

尺寸数字前的符号用来区分不同类型的尺寸,如表1‑9所示。

表1-9 尺寸标注常见前缀符号的含义

直径及半径尺寸的标注

直径尺寸的数字前应加前缀“Ø”,半径尺寸的数字前加前缀“R”,其尺寸线应通过圆弧的圆心。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时,可以使用如图1‑53所示两种圆弧标注方法。

图1‑53 圆弧半径过大的标注方法

弦长及弧长尺寸的标注

◆弦长和弧长的尺寸界限应平行于该弦或者弧的垂直平分线,当弧度较大时,可沿径向引出尺寸界限。

◆弦长的尺寸线为直线,弧长的尺寸线为圆弧,在弧长的尺寸线上方须用细实线画出弧度符号“︵”,如图1‑54所示。

球面尺寸的标注

标注球面的直径和半径时,应在符号“Ø”和“R”前再加前缀“S”,如图1‑55所示。

图1‑54 弧长和弦长的标注

图1‑55 球面标注方法

正方形结构尺寸的标注

对于正截面为正方形的结构,可在正方形边长尺寸之前加前缀“□”或以“边长×边长”的形式进行标注,如图1‑56所示。

角度尺寸标注

◆角度尺寸的尺寸界限应沿径向引出,尺寸线为圆弧,圆心是该角的顶点,尺寸线的终端为箭头。

◆角度尺寸值一律写成水平方向,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角度尺寸标注如图1‑57所示。

其他结构的标注请参考国家相关标准。

图1‑56 正方形的标注方法

图1‑57 角度尺寸的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