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清海防研究(第十辑)
- 黎亦怀
- 8683字
- 2024-03-28 12:20:34
沈葆桢的海防和海军建设思考及其实践
福建船政局于清同治五年(1866年)在福建福州马尾创办。是时丁忧在籍的前江西巡抚沈葆桢,在左宗棠的推荐下,出任首任船政大臣,总理船政。所有船政事务“准其专折奏事”,与福州将军、闽浙总督、福建巡抚“会商办理”。至光绪元年(1875年),沈葆桢调任两江总督,主持船政达十年之久。接着赴任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督办南洋海防”,至病逝任所,历时五年。
沈葆桢的这种职务经历,使他成为承担同光年间的海防和海军建设重任的封疆大吏之一。因此,在其位而谋其政,沈葆桢诸多关于海防和海军建设方面的思考及实践,对后世产生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本文拟就此进行考察和探讨,期以交流和讨教。
一、轮船为海防利器,“船政关海防大局”
同治六年六月十七日(1867年7月18日),沈葆桢丁忧释服后到马尾履任,“遵旨刊刻木质关防,文曰 ‘总理船政关防’,即日开用。”沈葆桢深刻认识到创办船政局制造轮船对海防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再强调指出,“创造轮船,关系至巨”, “船政关海防大局”, “船政关系海防根柢”,船政为“海防之基”, “船政与海防相表里”。在他任船政大臣时,他充分估计到肩上担子之重,完成任务之难,但决心“竭尽愚诚”,体朝廷为自强“创百世利赖之盛举”苦心,“勿以事属创行而生畏难之见”, 沉下心来,办好船政。
沈葆桢对海防建设有充分认识。他认为,海防建设必须要有轮船,轮船必要设局创造,而且要多造兵轮船。轮船是海防的先进武器,有了兵轮船,传统的旧罾船可被淘汰。
船政创办七年后,闽局与法国日意格等签订的五年合同期满。船政要不要续办下去?沈葆桢奏请闽厂轮船应续行兴造,“以利海防”。他写道:“似不如仍此成局接续兴工,在匠作等驾轻就熟,当易告成。而厂中多造一船,即愈精一船之功;海防多得一船,即多收一船之效。”“船政与海防相表里,若船政半途而废,则海防并无一篑之基”。清廷批准沈葆桢奏请,同意:“闽厂轮船,即照所请,准其续行兴造得力兵船,以资利用”。
闽局船工续办后,沈葆桢提议向国外购买大挖土机船、船上铁胁和新式轮机。闽局由前此造木胁船,开始升级制造更先进的铁胁船,并配用新卧式轮机。原来配用的立式轮机用煤过费,又不隐蔽,不适用于兵船。新式卧机为外国新创造,配在兵船上,“取其机器与水面平,可以避炮也”。沈葆桢很重视造船技术的改进和提高,认为造船技术要“精益求精,密益求密”,要“讲求兵船新法”,造出来的船才能在海防上发挥作用,“以固疆圉而壮声威”。
兵船造出来后,还要有人驾驶,“有船不能驾驶,与无船同。”所以,培养轮船驾驶人才和制造人才被纳入船政创办规划。福建船政局集轮船制造、人才培养、轮船水师编练于一体,在晚清海防建设中发挥重要根基、支柱作用。沈葆桢认为,海防和海军建设首在得人,要有人才。轮船制造不重在“造”,而重在“学”。“海防根本,首在育才”。“船政根本在于学堂”。他把培养人才看成是船政创办、海防和海军建设的根本。有人才才能不依靠洋拐棍,自己造船、自己驾驶,强军固防,做好海防建设。同治十二年十月十八日(1873年12月7日),沈葆桢上奏,建议选派船政学堂首届毕业生赴法国、英国留学深造。他认为:“欲日起而有功,在循序而渐进;将窥其精微之奥,宜置之庄岳之间。前学堂,习法国语言文字者也,当选其学生之天资颖异、学有根柢者,仍赴法国,深究其造船之方及其推陈出新之理;后学堂,习英国语言文字者也,当选其学生之天资颖异、学有根柢者,仍赴英国,深究其驶船之方及其练习制胜之理。”光绪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877年1月13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经与丁日昌、吴赞诚、沈葆桢往返函商,取得一致意见,也奏请闽局选派船政学堂首届毕业生出洋学习。李鸿章等奏称:“查制造各厂,法为最盛;而水师操练,英为最精。闽厂前堂学生本习法国语言文字,应即令赴法国官厂学习制造,务令通船新式轮机器具无一不能自制,方为成效。后堂学生本习英国语言文字,应即令赴英国水师大学堂及铁甲兵船学习驾驶,务令精通该国水师兵法,能自驾铁船于大洋操战,方为成效。如此分投学习,期以数年之久,必可操练成才,储备海防之用。”光绪二年十二月戊子(1877年1月15日),南洋大臣沈葆桢等奏,选派候选道李凤苞、闽厂监督日意格充华洋监督,率领闽厂前后堂学生分赴法国官厂学习制造、英国水师大学堂及铁甲兵船学习驾驶,学生员数以三十名为度,肄习年限以三年为期。获得朝廷批准。
首届选派出洋留学生徒自光绪三年起,至光绪六年,即满三年期限。沈葆桢奏请闽局出洋生徒,应予蝉联就学,“以储后起之秀而备不竭之需”。他在奏折中说:“计此后闽厂成船日多,管驾之选日亟,而厂中方讲求新式机器,监工亦在在需才。……非源头活水,窃虑无以应汲者之求。”他认为,“西学精益求精,原无止境,推步制造,用意日新。”轮船制造技术在不断进步,相关知识在日益更新,所以要不断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技能。必须接续择才派赴英、法就学,“俾人才蒸蒸日盛,无俟藉资外助,缓急有以自谋,大局幸甚。”他主张,“出洋学生宜源源不绝,不当以少有所得而止。”不仅派赴英、法留学,若经费许可,还要派往德国学习枪炮及陆路兵法。这都是备战的需要,培养海防建设人才的迫切需要。“窃意西洋或可不用兵,日本必无三五年能不用兵之理。”船政育才不能停步,海防建设亦断不可停,“西洋或隐忍幸和,东洋则终须一战。”没有可松懈或停顿的理由。
二、“外海水师决不可不创”
中国在经历两次鸦片战争后,朝野无不痛感海防的缺失,而海防缺的就是坚船利炮,西方有而中国没有。侵略者驾驶轮船进攻中国沿海任何一个海口,使海防防不胜防,各地疲于应付。所以,清政府开始把制船造炮、编练水师、掌握海防主动权,摆上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福建船政局由此得以创办。船政创办的目的,正如左宗棠所说:“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泰西巧而中国不必安于拙也;泰西有而中国不能傲以无也。……防海必用海船,海船不敌轮船之灵捷。……彼此同以大海为利,彼有所挟,我独无之。譬犹渡河,人操舟而我结筏;譬犹使马,人跨骏而我骑驴,可乎?”所以要创制轮船。这种轮船替代旧式水师战船的功能,所以被称为“兵轮船”。船政造出兵轮船后,派往沿海各海口驻防,没有组建成军。“轮船号数渐多,不能不分布各口。平日各不相闻,临时各不相习,虽有事调合一处而声气隔阂,号令参差。”沈葆桢关注到此事,于同治九年(1870年)八月奏请简派轮船统领,“以资训练而靖海疆”。该轮船统领的职责是对所统辖轮船将士“训之礼义,以生其忠君爱国之心;练其技能,以壮其敌忾同仇之志。庶几南北一气,寰海镜清矣。”清朝廷同意这一建议,命福建水师提督李成谋为轮船统领,责成李成谋随时驾驶统辖轮船出洋,周历海岛,勤加操演,“俾该员弁等熟悉风涛,悉成劲旅。”由李成谋统领的轮船福建水师,实际上就形成福建海军,揭开晚清近代海军的新篇章。轮船福建水师,或称福建轮船水师、船政轮船水师,是以船政局造的兵轮船组合成的,有沈葆桢和闽浙总督英桂等会议奏准的《轮船训练章程》十二条。其中规定:统领外应派分统以专责成;挑选水师弁兵在船练习;弁兵人等技艺精通者分别给予职衔;分泊各口轮船,按季互相更调,以期联络;每年春冬定期操阅,以凭黜陟;管驾官每旬合操一次;颁定一色旗号以分中外等。同治帝上谕强调说:“国家不惜数百万帑金创制轮船,原以筹备海防,期于缓急足恃。现在已成之船,必须责成李成谋督率各员弁驾驶出洋,认真操练,技艺愈精,胆气愈壮,方足备御侮折冲之用。”光绪五年(1879年),福建水师提督彭楚汉接替李成谋总统闽局轮船。
沈葆桢认为,海防建设必须要有海军,所以,他极力主张编练“轮船水师”,加强海军建设。在兵轮船未造出之前,他就强调事先做好船上水勇的训练。他认为,“轮船下水,则舵工、水勇缺一不行,非徒习惯风涛,尤须熟精枪炮。盖国家之创造轮船,譬诸千金买骏,倘冲锋陷阵不持寸铁,虽有千里之马,安足成功?”所以,他先调集闽中旧撤炮船十只,添练水勇二三百名,在轮船未成船前,进行巡缉近洋训练,成船后,这些水勇“即可擐甲登舟,驾轻就熟。”在兵轮船成船多号后,他主张选派轮船统领,统一指挥,统一操练,统一调度。他说:“轮船之设,必声势联络,如身使臂,如臂使指,仓卒征召,方足以资敌忾。”他建议轮船统领随时周历轮船驻防各口校阅,一体操演。兵轮船上的官弁、兵勇专心训练枪炮,不再练传统弓箭。
按当时的提法,沈葆桢把海军称为“轮船水师”“水军”“外海水师”“海洋水师”。他说:“无水军则陆军气脉不贯”; “外海水师之议断不容缓”; “外海水师决不可不创”。他认为陆军和水师并重,都是国防、海防不可缺少的:“陆军固自强根本,然无水军,则陆军气脉不贯。”“于今见之,防海而可无陆师,纵船炮之精过于彼族,风平浪静时处处可以登舟岸,其谁御之?有陆师便可不防海,则必遍天下郡县尽数有坐待御敌之劲旅则可,否则一二号兵轮,窥我南北洋,终岁疲于奔命,不知其所守矣。况铁甲封港,只求消息不可得耶。”因此,在沈葆桢看来,偏执一端,只重陆师轻视水师,或仅重水师忽视陆师,都是错误的。
在议奏丁日昌海洋水师一折中,沈葆桢赞赏丁日昌见解:“所议修筑炮台、选择干员、联三洋以练兵、分三局以制器,似均允当而可行,……原议称,海上争衡,百号之艇船不敌一号之大兵轮船,诚确论也。”同时,沈葆桢提出海洋水师配备铁甲船的重要:“至木轮船足以辅铁甲船,仍不足以御铁甲船,则铁甲船终不能不办也。”沈葆桢非常重视铁甲船的拥有,屡屡建议购置铁甲船或自造铁甲船。他在《致李少荃中堂》函中说:“晚之议购铁甲船也,与主人翁申约不啻十余次”,而向李鸿章进言铁甲船事“不可以次数计”。他设想建成一支外海水师。这支水师要有铁甲船两号,若扬武兵船者六号,若镇海兵船者十号。所需兵船在闽局可以制造,铁甲船宜向英国、法国各定制一艘,并派员弁生徒往学,“兼收制造驾驶之效”。他急切想成就这样一支外海水师,“俾各省均有所恃”。由于经费等诸多因素,蹉跎岁月,沈葆桢建设这样一支海军的梦想没有完全实现。直至临终遗疏中,他“犹惓惓于铁甲船事。”
沈葆桢认为,海防是一整体,不能一口独善其身。如天津口岸,经多年擘画建设,炮垒之固,陆勇之精,枪炮之良,蚊子船水雷之备,不特非他口所敢望,即洋人亦不能不叹服。然而,若是海上事起,“异族以一铁甲阻大沽之外,将接济立断,畿辅人心为之动摇,则可虞者不仅在无备之各口。”由此说明统一海军建设的重要,配备海上先进重器铁甲船的重要,而不能仅注意一个口岸建设。
三、“台湾海外孤悬,七省以为门户,其关系非轻”
在中国海防建设中,台湾的防务关系“沿海筹防”, 是海防建设的重要部分。沈葆桢指出:“台湾海外孤悬,七省以为门户,其关系非轻。”为台民计、为闽省计、为沿海筹防计,必须重视台湾防务。台湾“倭事”起,沈葆桢以船政大臣身份奉命赴台处理倭事。倭事毕,光绪元年正月二十七日(1875年3月4日),沈葆桢又奉命前往台湾督饬该地方官“将抚番、开山事务通筹全局,悉心经理。”沈葆桢数次亲临台湾,考察了解台防,筹划布置台防。他所看到的台防现实令他可忧可叹,他说:台地延袤千有余里,官吏所治,只滨海平原三分之一,余皆番社耳。“就目前之积弊而论,班兵之惰窳也,蠹役之盘役也,土匪之横恣也,民俗之慆淫也,海防陆守之俱虚也,械斗扎厝之迭见也。”“台地之无备,甚于内地”。“台地千余里竟无一炮”。在澎湖,这一台湾重要出入门户,“为台厦第一关键”,虽然有砖砌炮台一座,却薄仅数寸,“炮门甚多而无炮。”其他处处有口,处处宜防,却有口无防,有海无防。看到眼前的状况,沈葆桢感叹台湾海防积弊太多,建设“无从下手”。他指出,“倭奴”(日本侵略者)正是窥悉台地海防陆守空虚,才敢于派兵发难,入侵台湾。
沈葆桢到台后,认真布置海防和陆守,奏调淮军十三营入台和多艘兵轮船驻防澎湖等海口,构筑海口炮台,添购洋枪洋炮及弹药,不靠虚张声势备战,而是步步踏实布防。他深悉日本侵略者“驻兵琅,而意注台北”野心,“总窥我警备尚虚,意存观望”, 所以强调要以实力说话。他说:“不战屈人,洵上上之策,但我必有可以屈人之具而后人不得不为我屈”。对倭奴“非情理所能谕,恐亦非虚张所能慑。”在沈葆桢的实力备战下,日本侵略者感到“兵有孤悬之势”,才最终撤兵离开台湾。日兵退去后,沈葆桢认为仍不能松懈战备,他指出:“彼退而吾备益修,则帖耳弭首而去;彼退而吾备遂弛,则又蹈瑕抵隙而来。”“台事虽权宜办结,而后患仍在堪虞,亟宜未雨绸缪”。
日军入侵牡丹社事件办结后,沈葆桢奉命在台办理开山抚番事宜,开发台湾东部,南、北、中三路开地各数百里、百余里不等,创碉设堡,建筑城垒,“联乡团以固边圉”。他奏请购置铁甲船,以济台防之需。他认为,无铁甲船,台北仍“在在可虞”。铁甲船是先进的防海利器,购铁甲船,并不单为台防,亦非只防日本,各海口皆有恃无恐。为了加强、便利对台湾的行政管理和防务领导指挥,沈葆桢奏请仿江苏巡抚分驻苏州之例,移福建巡抚驻台湾。他列举巡抚驻台的利便十二条,很有说服力。他指出:“夫以台地向称饶沃,久为他族所垂涎,今虽外患暂平,旁人仍眈眈相视,未雨绸缪之计,正在斯时。……况年来洋务日密,偏重在于东南,台湾海外孤悬,七省以为门户,其关系非轻。欲固地险,在得民心;欲得民心,先修吏治、营政。而整顿吏治、营政之权,操于督、抚,总督兼辖浙江,移驻不如巡抚之便。……为台民计、为闽省计、为沿海筹防计,有不得不出于此者”。即必须将福建巡抚移驻台湾。在行政区划建制上,他上奏建议在台北建一府三县。他说:“台北口岸四通,荒壤日辟,外防内治,政令难周,拟建府治,统辖一厅三县,以便控驭而固地方”。他建议于艋舺创建府治,名台北府,并建淡水县、新竹县、宜兰县三县。光绪二年三月戊戌(1876年3月31日),朝廷颁谕,规定福建巡抚冬春驻台,夏秋驻省,省台“两地兼顾”。
在巡抚移驻台湾获批后,他又奏请裁汛并练,酌改营制,统归巡抚节制,“以一事权”。他指出:台湾营伍废弛,其积弊之深尤所罕见:“汛弁则干预词讼,勒索陋规;兵丁则巧避差操,雇名顶替;班兵皆由内地而来,本系各分气类,偶有睚眦之怨,立即聚众斗殴;且营将利弁兵之规费,弁兵恃营将为护符;兵民涉讼,文员移提,无不曲为庇匿,间有文员移营会办案件,又必多方刁难需索,而匪徒早闻风远飏矣。种种积习,相沿已久,皆由远隔海外,文员事权较轻,将弁不复顾忌,非大加整顿不可。”“裁汛并练”就是裁撤分汛,并营操练。以五百人为一营,营伍皆归巡抚统辖。千总以下将官即由巡抚考拔;守备以上仍会同总督、提督拣选题补。
为了便民生、广招徕、兴垦殖,沈葆桢奏请废除一切旧禁,如禁内地民人渡台,台地民人不得与番民结亲,禁民人私入番境,禁铁、竹交易等。他在奏折中阐明开禁的理由:“全台后山除番社外,无非旷土,迩者南北各路虽渐开通,而深谷荒埔,人踪罕到,有可耕之地,而无入耕之民;草木丛杂,瘴雾下垂,凶番得以潜伏狙杀;纵辟蹊径,终为畏途;久而不用,茅将塞之。日来招集垦户,应者寥寥,盖台湾地广人稀,山前一带虽经蕃息百有余年,户口尚未允牣;内地人民向来不准偷渡,近虽文法稍弛,而开禁未有明文,地方官思设法招徕,每恐与例不合。今欲开山,不先招垦,则路虽通而仍塞;欲招垦,不先开禁,则民裹足而不前。”所以,沈葆桢认为,揆度时势,“凡百以便民为急,不得不因时变通”, “将一切旧禁尽与开豁,以广招徕,俾无瞻顾。”这些举措都有利巩固台湾的海防和社会稳定。
四、督办南洋海防,“整顿江海防务”
光绪元年四月壬辰(1875年5月30日),上谕调派沈葆桢为两江总督,兼充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并督办南洋海防。七月十四日(8月14日),还在台湾任上的他奉上谕:“台郡事宜渐次就绪,沈葆桢交代清楚,即行前赴新任筹办海防,毋庸来京陛见”。八天后他乘轮船离开台湾,途经澎湖,登岸查阅岸上炮台修筑情况,体现他的高度责任心。十月初一日(10月29日),沈葆桢由海道入江赴任,十一日(11月8日)抵达省城江宁。途中,他顺道勘察了吴淞、江阴炮台。
上任后,沈葆桢商调闽局制造的兵轮船驻防南京、上海等地,加强海防防备;巡视长江各水师和沿江各炮台;购置枪炮,补充各炮台武器弹药配备;督察各水师、防营操练等。面临两江辖境的防务及经济社会状况,他深感忧虑:“四望茫如,不知所措手处。缉匪筹饷二者并棘”。南洋海防经费奇窘短绌,“海防之款,丝毫无存”。“从前尚可设法腾挪,今则各台局司库无不奇窘。前督臣李宗羲任内创立筹防局,借用军需局银两甚巨,迭经该局委员以军饷无出,禀请筹还,臣无以应也。沿江各炮台自江阴以至下关五百余里,规模粗具而枪炮不全,岁修无出,承办之员屡请筹款,以竟其功,臣亦无以应也。道员吴大廷所练之轮船,现归江南提臣李朝斌统带,其第六号船工竣已久,以养费无出,至今尚未招人管驾。该提臣出入江海,周览形势,谓铁甲船既难猝办,快捷之木壳兵轮船亦须一二十号,方足以合操而资抵御,臣更无以应也。近年江南收款之短,迭经臣缕析陈明。出款则积欠累累,催提之文络绎如织。厘金项下应解海防经费,迄今分厘未解”。“夫以饷款如此之绌,海防如此之重”, 面对这一严重矛盾,沈葆桢感叹毫无应付办法。他在函牍中写道:“此间名为地大物博,实则外强中干,岁云暮矣,京协索饷者,雪片飞来,举无以应之。又不得不格外设法,谋所以应之,东塗西抹,寅支卯粮,本省益百孔千疮,无以自立矣。”
沈葆桢扶病巡阅江北,那里的凋敝情形,令他“目不忍睹”。“江北兵燹之余,加以岁歉,命盗重案,无日无之。”“江淮哀鸿满野,疆吏束手”。他说:“但求一瞑不视,勿见此不堪寓目情状”。有鉴于此,他认为:“内治急于外防,察吏难于选将。不早为之所,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内治”和“外防”(海防、国防)说起来都很重要,但“外防”要有“内治”作基础和支撑,如清明的政治,明智的决策,富裕的财力,得力的疆吏,和谐的民心,幸福的民生,稳定的社会等,这些做好了,“外防”则容易做强做好。否则处处为难,应对不了。例如,两江海防需要添置铁甲船和二十号兵轮船,没有朝廷决策和财力就办不到。沈葆桢察觉到“内治”存在的严重问题,使他筹办海防力不从心,十分痛苦,万分忧虑。
五、实践成果
综上所述,沈葆桢的海防和海军建设思考是在总理船政、渡台办防、督办江防时期的思考,他对海防和海军建设提出的建议和主张,具有时代现实性、爱国性、进步性和实践性,取得了一些实践成果。当时面临的现实是必须重视海防和海军建设。两次鸦片战争,英国和法国侵略者都由海上来,进攻中国沿海海口;稍后日本侵略者的舰船入侵台湾牡丹社,也由海上威胁台湾等,海防频频告急,再不重视海防和海军建设,陆守将防不胜防,国家将无以自立。看到日本吞并琉球,沈葆桢更加意识到海防和海军建设的紧迫,“中国所以图自立者愈亟矣。”他预言:“西洋或隐忍幸和,东洋则终须一战”。日本的伎俩不如西人,“而狡悍过之。其性如扑灯之蛾,不投诸火不止。舍中国又别无可逞处。”日本侵略者对中国的领土野心,沈葆桢看得很透彻。十几年后,日本发动甲午侵华战争,再后挑起大规模的侵华战争,妄图灭亡中国,证实了沈葆桢的明智判断。沈葆桢的思考完全适应国家海防和海军建设的需要和他对时势的判断。海防建设要有近代海军,海军建设要有近代轮船、铁甲船等先进武器装备;海防和陆守、水师和陆军并重;海防建设和海军建设要有海军军事人才和专业人才;海防要有财力、治力等内治作基础等等,都在沈葆桢的思考中。这些思考促进晚清海防和海军建设近代化,是不磨之论,具有爱国性和进步性。
沈葆桢对海防和海军建设不仅有思考,有建议和主张,而且履行职责,身体力行付诸实践。在他的努力下,取得了如下主要实践成果:
1.主持创办福建船政局,创制海防利器——兵轮船,分驻各海口,组建福建轮船水师,培养出一批轮船制造和轮船驾驶人才。
创办福建船政局是左宗棠倡议的,而福建船政局的创办成功,却是沈葆桢主持领导下完成的。这是沈葆桢海防和海军建设主张的重要实践成果。沈葆桢总理船政事务十年,为船政局的规划建设、建章立制、生产运作、厂务、学务、船务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为船政创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十年间,船政创造轮船16号,除2号系商船外,其他14号均为兵轮船,分驻天津、牛庄、山东、澎湖、台北、厦门、福州、浙洋、广州等海口。为晚清海防和海军建设提供了近代先进装备。船政学堂培养的首届毕业生,毕业后走上轮船制造和轮船驾驶等岗位,他们或成为轮船管驾,或成为船政轮船制造技术员。其中,有制造学生14名、艺徒4名,被派往法国留学深造;驾驶学生12名,被派往英国留学深造。这些学生学成归国后,成为近代海防和海军建设的重要骨干。
兵轮船造出多艘后,沈葆桢奏请委派福建轮船水师统领,成为晚清最早组编的近代化海军。
2.主持修筑福州马尾炮台,台湾澎湖、安平、东港、旗后炮台,江苏吴淞、江阴等海口炮台,加强海口岸防建设。
3.奏请福建巡抚移驻台湾,省台两地兼顾;改革台湾区划设置和军事设防,加强台湾海防建设和对台管理,修城垣,筑炮垒,练营勇,备枪械;奏请开旧禁以便民,方便大陆与台湾的人员往来,促进台湾番民的开化和与客民的融合等。
4.在两江总督任上,殚心竭力兴利除弊,修河堤、行海运、缓开关、筹积谷、拔罂粟、挖蝗子、整顿盐务、筹划海防、筹办饷需等。
以上都是沈葆桢留给后人的重要海防和海军建设实践成果。其“政绩卓著”, “功绩昭彰”,为中国晚清的强军固防做出了值得怀念的贡献。
(作者:郑剑顺,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