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勇士就是可以徒手将面包掰成八块,却只吃其中一块。
——超级面包师语录之一
1 昨晚,马尚又“杀”了一个人。
这是他“杀”的第三个人。他清楚地记得,第一个被他“杀”的是妈妈冯珊珊,第二个是姐姐马俪,第三个,就是人称“榨汁机”的班主任鹿老师。不过,这次出了点意外。鹿老师中了他的弹力神弓后,倒下去又站了起来。冲上来的鹿老师用一只干瘦的手拉住他,大喊:“‘杀人犯’!你是‘杀人犯’!!”
也许是“杀人犯”这几个字吓着了马尚,一整天,他的神情都有些恍惚,数学课根本没法集中注意力,梦中被抓过的右手好像得了肌肉无力症,居然几次痉挛。不出所料,放学后马尚又被鹿老师留下来补作业。
放学已经快一个小时了,马尚还趴在传达室那张掉了漆的大桌子上。
哎,对马尚来说,专心做作业这件事,就跟攀登珠穆朗玛峰一样困难。稍有风吹草动都会让他分神,更何况这张小字条可不是一般的风吹草动,在马尚眼里它是接头暗号,重量等级相当于引爆一颗原子弹的化学反应堆。
放学后,我在马路边等你。不见不散。
字条是在快放学的时候收到的,放在马尚的铅笔盒里,上面没有署名,字迹有些潦草,看样子像是大人写的。马尚首先想到的是鹿老师,不过,鹿老师的字向来很工整,被大家称为智能印刷体。如果不是鹿老师,又会是谁呢?谁会约他呢?难道是同学跟他开玩笑?哎呀,他怎么忘了,他那位同桌李想模仿大人的笔迹简直像极了。有几次,马尚还让李想冒充家长,在作业本上签名,老师也没认出来。当然,也有可能是某些不怀好意的男生传给姐姐马俪的字条。最近一年马俪常常收到隔壁中学男生的字条。会不会是写给马俪的呢?
马尚挠了挠头皮,他决定不去理会这张该死的小字条,反正不是写给他的。他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在最后一道应用题上,这题究竟该怎么算呢?
甲、乙两车同时从间距640千米的两地相向开出,5小时后相遇,甲车每小时行60千米,乙车每小时行多少千米?
哎哟喂,这些数字横看竖看都像薯片嘛。瞧,薯片兄弟在向他招手呢。可是,妈妈不让他多吃薯片。她说,再吃下去,会变成猪的。她还说,有本事,像你姐那样吃不胖。
妈妈的口气怎么跟鹿老师那么像呢!上回他数学考了46分,鹿老师指着他生气地说:“你姐能把吃下去的东西转变成脑细胞,而你,只能泡汤!”见鬼,他忘了鹿老师什么时候讲过这道题。真无聊,为什么要做这些烦人的数学题?这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又不想当马路工程师。
马尚伸了一个懒腰——“立刻马上慢三拍”式超级大懒腰:张嘴,闭眼,打哈欠,双手慢慢由下往上举过头顶,全身放松,然后双手再慢慢像扇子一样收拢,同时身体自动扭向一边,嘴巴慢慢闭拢。
马俪说他伸个懒腰也比别人慢三拍。得了,还是别提马俪了。这学期开学不久,姐弟俩搞了个“独立作战协议”。这本来是他们之间的事,可马俪居然大张旗鼓,还当着爸爸妈妈的面在饭桌上宣读了协议书。这份协议书马尚印象太深刻了,差不多都能倒背如流了。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每个人若干不可让予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我们俩早日实现独立自主,尤其是马尚早日成才,经过协商,我们特别签订以下协议:
1.马尚和马俪在学校里不得以姐弟相称。
2.马尚不许抄马俪的作业,若有发现,罚零花钱10元。
3.若马尚放学后被老师留下来写作业,马俪不再陪同。
4.未经允许,马尚不许踏入马俪房间一步,若有特殊情况,请敲门。若违规,罚零花钱10元。
本协议自签订起即刻生效,并且永久有效。
妈妈自然是站在马俪这一边的,爸爸也没有反对。更要命的是,爸爸还说:“你姐说得对,马尚,你是要好好锻炼锻炼。”马尚失望极了,他原本以为爸爸是跟他站在同一条壕沟里的战友,现在看来,关键时刻爸爸绝对“重色轻友”。
要是马俪肯帮他一把,此刻他早该在家里喂蚕宝宝了。想到家里的蚕宝宝,还有美味的晚餐,马尚的肚子叫得更厉害了。趁传达室大叔没注意,他偷偷在书桌的电脑上查了这道题。嘿嘿,传达室大叔总是在最后一刻放松警惕。好几次,马尚以为大叔应该会发现,结果人家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马尚瞟了一眼躺在地上那条叫黑帅的大黑狗,它正在闭目养神,看来它比它的主人还识趣。
640-60×5=340 340÷5=68(千米)
答:68千米。
马尚搁下手中的笔,想起自己发明的一句话:真正的勇士就是可以徒手将面包掰成八块,却只吃其中一块。他曾把它写到作文里。没想到,语文老师在下面画了一条长长的波浪线,还在旁边打了两个大大的问号,写了一句:看来你的眼里只有面包!
要是这句话是马俪写的,德高望重的语文老师会怎么评价呢?他老人家一定会在这句话旁边打上一个大大的五角星,再写上:很有创意。马俪的作文本里到处都是五角星。而他马尚,只有波浪线,像大海一样无边无际的波浪线。
不过,大海能让人的心胸无比宽广,马尚自我安慰道。他吹了一声口哨,将铅笔盒塞进书包里。见鬼,小字条又掉出来了,随它去吧,又不是写给他的。再说了,即便是写给他的,那又怎样,谁会在这个点去马路边等他?
2 五点十分。
马尚正对着电话手表屏幕龇牙咧嘴,透过黑漆漆的屏幕,他看到了自己还没长全的上牙。昨天刚刚掉了一颗牙,但他不记得自己把掉下来的牙扔哪儿了。妈妈说过,掉落的上牙要扔在屋顶上,下牙则要扔到床底下,这样长出来的新牙才会又白又整齐。可是,马尚老忘记她的话。
妈妈有些龅牙,还长了两颗参差不齐的小虎牙。她说,要是她小时候能做牙齿矫正手术,她才不会嫁给马千里。她想过一万个可以嫁的男人,马千里就是第一万零一个。马尚认为,妈妈的话就像矛和盾,前一秒她还在说,马千里是天底下最好的老公,下一秒马千里就变成了世界上最可恶的人。
比如昨天的事吧。妈妈说,她要成立一个公望街麻将协会。马尚说,他要做助理。妈妈立刻喝住了他:“这不是你干的事,把书读好才是正经事。”其实,马尚也就是随口说说,他压根儿就不想学打麻将。可妈妈急了,拧着马尚的耳朵说:“喂,你可别学我,就这点出息。”
这叫什么话呢?自己搓麻将,还不让别人搓。
“喂,等等,等等,小胖子。”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打断了马尚的思绪。马尚立刻判断出声音来自正前方偏左35度的马路,形状像蜡笔小新手里那支被削尖的蜡笔,颜色墨绿。
马尚喜欢将声音想象成漫画,因为他只对漫画书感兴趣。不过,为了赶时间做题,他没抬头。要是在傍晚六点前没有回到家,就会被妈妈罚洗碗。如果洗碗,就会错过动画片,错过了动画片,第二天就没法跟李想交流心得,没法跟李想交流心得,那么他的紫薯蛋挞就泡汤了……
“你是马尚吧?”还是那个陌生男人的声音。不过,等等,马尚很快就嗅到了一股不一般的气味——烤香肠!
抬头,果然,前方马路边有一个卖烤香肠的小摊。摊主是个六七十岁的小老头,穿着一套深灰色的中式对襟棉布衫,看打扮像是公园里打太极拳的退休老干部。这种人应该出现在电视上的广告里,比如卖高级补品的,马尚认为。
“我给你留了字条。”
什么?那字条是他留的!可是……
“我姐叫马俪。”
马尚满不在乎地看了小老头一眼。根据以往的经验,百分之九十九认识他的人或者想通过他认识他姐姐的人,接下去都会提到马俪。
“我等的是你。”
“我……我不认识你。”
马尚警惕起来,老师说过不要随便和陌生人搭讪。
“我认识你就够啦。”
“你……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需要这个。”
小老头朝马尚招招手。马尚对美食一向敏感,小老头手上是一根特大号的香肠,这种香肠只有在大商场才有得卖。瞧,外面裹着的那层金黄色的脆皮,真香!马尚咽了一口唾沫。他从裤袋里伸出手来,但很快又缩了回去。
“我……我没带钱。”马尚这么说着,脚却不由得朝前挪动了一下。
“我没问你要钱……当然,要是你愿意,可以到马路那边帮我摘几片树上的银杏叶,瞧,我够不到。”
小老头长得的确挺矮,还没马尚高。
马尚望着路边的那一排排银杏树。公望街一带不少马路都种了银杏树,一到深秋,满地金黄的树叶,如同给大地铺上了一张松软的地毯。人走在铺满叶子的马路上,脚底下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要是刮过一阵风,金黄的树叶便在空中翩翩起舞,忽高忽低,忽起忽落,像极了捉迷藏的蝴蝶。去年银杏叶黄的时节,马尚曾一个人在这张金黄色的大地毯上睡过觉,他还做了一个美梦。
现在正是白果成熟时节,成串的白果犹如顽皮的孩子,躲在黄绿相间的树叶里。不过,别急,用竹竿一敲它们就乖乖地落下来了。拿回家,让妈妈稍微处理一下,用椒盐炒了,吃在嘴里老香老香哩。
“你喜欢白果吗?”马尚咬住一根指头。
“我是给你送东西来的。”小老头用力地晃了晃另一只手里的书。很少有书能引起马尚的注意,不过,这本书有些不一样,封面上有个半人半虫的家伙,书皮上写着三个大大的字——变形记。这不是上回他在英语老师那儿看过的《变形记》吗?
那次在办公室补英语作业,他趁老师出去的时候,偷偷翻看了老师课桌上的这本书。书的开头一下就把他给吸引住了:一个叫格里什么的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件事太匪夷所思了!他一口气看了好几页。大概看得太入迷了,连英语老师回办公室都没发现。马尚以为老师会批评他,可老师却说,如果喜欢,可以借给他。就这样,他囫囵吞枣地啃完了这本书。
“我看过,我们老师说,卡夫卡是个伟大的作家。”马尚得意地晃了晃脑袋。他想起来了,当他第二天把书还给英语老师,并且说一个晚上全看完了时,英语老师连说了两遍amazing(不可思议)。
“对你来说,认识卡人卡比认识卡夫卡重要。”小老头将一只手伸到马尚面前。马尚发现老头的手很小,但又白又嫩,看上去就像是三四岁孩子的手。
“卡人卡?盗版的吧。”马尚将书反过来,想看后面的标价,可那上面根本没有标价,“卖盗版书,犯法的。”
“你需要。”小老头用竹棒切下香肠的一小截来,张开嘴,将那一小截香肠扔进了嘴里。马尚看到小老头一口黄黄的牙,要是小老头用这牙直接去咬香肠,打死他也不会吃这香肠。
“我……我还没摘树叶呢。”马尚舔了舔嘴唇。这香肠可真够香的。
“我会等你。”小老头将香肠往前举了举。
肚子已经在命令双腿行动了。马路边的银杏树有点高,底下的树枝全被人修剪光了。要想摘到银杏叶,非爬树不可。不过,这也难不倒他,爬树这本领他一早就学会了。每次,妈妈打他屁股,他哪儿都不躲,就爬到院子里的树上待着,气得妈妈一个劲在树下喊:“臭小子,你给我下来,下来!”
一眨眼,马尚就摘了一大捧银杏叶子,将两边衣服口袋塞得鼓鼓囊囊的。
小老头也不客气,接过树叶,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把它们全放进路边那辆银灰色的面包车里。他似笑非笑地瞟了马尚一眼,将那根特大号的香肠给了马尚。马尚接过香肠,咬了起来。
“搭车回家吗?”老头朝马尚快活地眨了眨小眼睛。哦,小老头不光个子小,手小,眼睛还特别小。那是一双眯缝眼,马尚敢打赌,他从来没见过如此小的眼睛,就好像它们从来没睡醒过。
手表显示,五点半。家里一般都是六点钟吃晚饭。回家吃饭要是晚了,得罚洗碗。坐就坐呗,谁怕谁。马尚上了面包车,三下五除二将剩下的半根超级大香肠装进了肚子。他吃完了,才将全部注意力转移到那本盗版书上。会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头呢?马尚伸手想打开书,却被小老头喝住了:
“别动!”
马尚吓了一跳,这老头怎么大惊小怪呀?不就是一本盗版书,有什么好稀罕的?他可不是马俪,把书当宝贝。
“等你回家,一个人时再打开。”老头将马尚送到家门口不远处,停了车。
“为什么?”
“这本书只有你一个人能看,懂吗?”
“还挺神秘的……你叫什么?”
“随便……叫我胡说八道也行。”
小老头一说完,马尚就大笑起来。小老头也不介意,擦了擦鼻尖说:“你身上的味道真重。”马尚闻了闻自己的衣服,又闻了闻自己的手,还俯下身子闻了闻自己的脚丫子。
“有吗?我有味道吗?”
“要是我撒半句谎,你可以去阎王爷那里告我。”
马尚鼓了鼓腮帮,没再说什么。既然这个小老头自称是胡说八道,那他说的话就不可信。再说了,他干吗要去阎王爷那里啊?这个胡说八道看来真会胡说。不过,白吃了一根大香肠,白搭了一趟车也不错。马尚吹了一声口哨,朝面包车挥了挥手。他确定,小老头不敢把手伸出车窗来。果然,小老头只是按了几下喇叭:
嘟嘟,嘟嘟嘟。
3 冯珊珊一直在饭桌上捣鼓她的宝贝手机,还自称她在工作。冯珊珊说过,大人玩手机多半是为了工作,比如她吧,就常常用手机联系麻将友,小孩就不一样了,小孩看手机八成就是玩游戏。
“妈,你在我们班级群里都发好多次了。”马俪瞪了妈妈一眼。
冯珊珊没注意到马俪这一眼,继续说道:“你们俩以后的生活用品都可以在本宝宝的微店买到。”
“有书吗?”马俪问。
“书?……哎呀,马俪你可提醒我了,等等,我看看,开个微店卖书也不错。”
马尚想,马俪说想买书妈妈就想到开一个书店,昨天他说想买溜冰鞋,妈妈怎么没想到开一个溜冰鞋店呢。冯珊珊就是偏心。趁家里这两个女人看手机的空隙,马尚一口气吞下了三个肉丸子。
饭桌的另一头,马千里端着碗,边吃饭边看足球赛。
冯珊珊走过去拍了一下马千里的肩膀:“老马,你去开个微店卖书怎么样?”
马千里不说话,扒了一口碗里的饭。他吃菜很省,仿佛光看电视就能把饭吃下去。
“喂,老马,听见我说话没有?”冯珊珊重重拍了一下马千里的肩膀。
“看球呢。”
“老马,我跟你说正经事呢,你去手机上开个书店。”
冯珊珊拿起遥控器吧嗒一下把电视机给关了。
“冯珊珊,你吃错药啦?”马千里去抢冯珊珊手里的遥控器。
“书店,又不是毒品店。”冯珊珊将遥控器甩到了柜子上。
“什么算盘,开微店能赚几个钱?”马千里闪进了厨房,顺便把吃了一半的那碗辣椒炒肉片也端了进去。
“几个钱?靠你那几块钱死工资,我们早就喝西北风去了……”冯珊珊也跟着进了厨房。
“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钱钱钱,庸俗……”
厨房里一阵锅碗瓢盆的敲打声。这两个人吵架有个特点,喜欢动厨房用品。马俪厌恶地朝厨房瞥了一眼。马尚一直在低头吃饭,但却注意着厨房里的风吹草动。在他看来,这是家里的乐趣之一。吵架的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妈妈在跟爸爸吵架时,就顾不上唠叨他啦。嗨,要是把妈妈的唠叨加起来,估计能绕地球三百六十五圈。在这点上,他十分同情爸爸马千里同志。
“马尚,六点半啦。”马俪朝马尚喊道。
“你不说,没人当你哑巴。”马尚瞥了马俪一眼。
“可我也不是瞎子。”马俪朝马尚扬了扬手里的英语作业本。
马尚最头疼的功课就是英语。用他的话说,一个中国人满口English(英语),像话吗?反正,他不想出国,也不想跟外国人打交道。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像李想的爸爸妈妈一样开一家面包店,做香甜可口的面包供大家品尝。
“就你行。”马尚白了马俪一眼。他朝客厅一角的鞋盒子看去,那里有十条蚕宝宝,五条是他的,五条是马俪的。马俪怕虫子,可科学老师布置每位同学养蚕宝宝,还要写观察日记。马俪跟马尚商量,马尚帮她养蚕宝宝,她把英语作业借给马尚抄。这条不列入“独立作战协议”。
“要我看,人还不如蚕宝宝呢。”马俪伸了伸她的“孔雀”脖子,瞅了瞅鞋盒子里的几条蚕宝宝。
“那你变成蚕宝宝好啦。”马尚将最后一口饭扒拉进嘴里。
马俪在餐桌前转了个圈,走到马尚跟前说:“要变,我也变成狗,像戴安娜一样的西洋狗。”马俪几乎是跳着模特儿步走出餐厅的。马尚别过头,他一点都不想去看马俪的模特儿步。马俪有一个习惯,只要看到地上的直线,哪怕是地砖上的贴线缝,她就会不由自主地走起猫步。不就是给电视台拍过一个小广告吗?还是个配角,哼,搞得就像国际巨星似的。马尚在心里朝马俪哼哼了几声。
厨房里,似乎平静了下来。马尚没听到摔碗声。
看来爸爸这个水电设备公司的小会计又被妈妈这位公望街的麻将女皇收服啦。爸爸好像从来就不是妈妈的对手。嗯,那是当然的。“冯”字比“马”字多了两把刀呢。这两把刀,一把刀叫“我心脏有病”,另一把刀叫“我比你小”。据说妈妈的心脏病是生他们姐弟俩那会儿大出血吓出来的。妈妈和爸爸的年龄差距不大,准确地说妈妈只比爸爸小了半个月。爸爸是农历十二月二十生的,而妈妈是次年的农历正月初五生的,按农历生肖算,爸爸就比妈妈整整大了一岁。
4 睡觉前,马尚挨了爸爸的骂。
马尚家在公望街,属于郊区地带。公望街上的人都住着小别墅,人称坐地老虎。他们家有四个卫生间,地下室的麻将馆一个,一楼一个,二楼两个。可今天,四个卫生间全都有人,就连一楼那个也被麻将馆的客人占用了,二楼公共卫生间他占着,剩下爸爸妈妈的卫生间被马俪占用了。最近,也不知道为什么,马俪特别喜欢用爸爸妈妈的卫生间,还上锁。
马俪上卫生间的时间明明比他长,可爸爸不骂马俪,却骂他。爸爸说:“马尚,你是不是撒尿也在照镜子啊?”马尚回爸爸,不是撒尿,是拉屎。马千里又骂:“就你,懒人屎尿多。”马尚回应,今天才拉过一次。马千里嚷:“老子两天没拉屎啦!”
爸爸一冒火就自称是老子。马尚知道在爸爸称自己为老子的时候,最好别惹他。把爸爸惹恼了,只有一个结果,罚打算盘,从一打到一百,打错一个数字,就得从头再打。那把老古董算盘是爸爸小时候用过的。爸爸上小学四年级时在市里的珠算比赛中得过金奖,每次说起这事他那神情就好像中了高考状元。马尚猜想,那是爸爸学习生涯中最辉煌的一刻吧。
晚上九点半,马尚躺到了床上。因为爸爸,晚上他连牙都没刷,因为没刷牙,他想起了小老头那口黄黄的牙。书!小老头的书!马尚赶紧从书包里将它掏出来。土黄色的封面好像沾过药汁,脏兮兮的。这样的书,即便丢在马路中央也没人去捡。
马尚侧耳倾听,隔壁房间马俪在背《宋词两百首》,这是马俪的睡前一课。她想考全市最好的中学。她说过,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天知道她到底想做什么。
奇怪,这本《变形记》居然没有目录,第一页,哦,不,它直接是从第二页开始的。马尚找了半天,他确信这本书没有第一页,也没有最后一页。确切地说,书本到了四分之三之后全是空白的,没有任何字,连一个页码也没有。
是不是没写完呢?马尚想。他把书翻到页码“2”,那上面画着一条戴帽子的毛毛虫。这家伙黑黑的身子,长长的毛,样子怪吓人的。马尚知道这种毛毛虫,公望街的人都叫它洋辣子。被它爬过的皮肤,会起小红疙瘩,痒得要命。
嘿,变成一条毛毛虫吓吓马俪也不错。要是马俪看到了准会晕过去,她最怕毛毛虫了。正想着,那条黑色的毛毛虫居然从书本上扬起了头。
“这是哪儿?”那家伙竟然会说话。
“你……你是谁?”马尚感觉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卡人卡。”
“那你认识卡夫卡吗?”
“你在说冬瓜和西瓜吗?”
“可你们俩的名字太像了。”
“我只对一切想变成虫子的人感兴趣。”
“我可不想变成虫子……我……”
说到这里,马尚擦了擦鼻尖。两秒钟前,他还想变成一条毛毛虫吓马俪呢。
“你身上有虫味,很重的虫味。”
什么?身上有虫味,很重的虫味?马尚赶紧闻了闻自己的手,又闻了闻自己的胳肢窝和大腿。除了汗味,什么味都没有。奇怪,那个自称胡说八道的小老头也说自己身上有很重的气味,难道指的就是虫味?会不会是蚕宝宝的味道呢?这可提醒了马尚,他连忙说:
“我养了十条蚕宝宝,每天都得喂它们……”
“这味道是从你身上散发出来的。”
“你胡说!”
“我才没工夫跟你胡说,一会儿你自己看看书就明白啦。再见!”
毛毛虫朝马尚摆了摆脑袋。这虫子脑袋挺大的,和它的身子一点都不协调。沙沙,沙沙沙,毛毛虫钻回了书本里。但不一会儿,它的大脑袋又出来了,像是很不放心地对马尚说:
“不要相信那家伙,他只会胡说八道。”
“你说的是一个小老头吗?喂,我跟你说话呢……”
沙沙,沙沙沙,卡人卡钻到书本里不见了。书自动翻到了第三页,上面有一行没有标点的文字。乍一看,那些文字一个个就像大头蝌蚪。不过,等盯着看上两三秒,他就能看明白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毛毛虫修炼宝典
每一位有志于成为毛毛虫家族一员的人都必须知道的事
什么修炼宝典?骗人的吧。马尚捧起书来,将它往床上摔了又摔,他想把刚才那条虫子给摔出来。可是,连个虫屁都没有。
一定是自己眼花了。没错,那不过是书上的一幅画,刚才他一定是被爸爸给骂昏了头,才产生的幻觉。马尚闭上眼睛掐了掐自己的胳膊。疼!居然是疼的!
这一掐可不得了,他惊出了一身冷汗。除了童话书里的虫子,其余的虫子是不会讲人话的。除非,他是在童话里。这怎么可能?他明明是活生生的马尚,马俪的双胞胎弟弟,冯珊珊和马千里的亲儿子。他住在公望街上,而不是书本里。
不行,必须要知道是怎么回事。马尚以比平常快十倍的速度看完了这本书。书本不厚,搁在手里也就一百来页的样子。可当他再次打开时,才发现,它好像永远也看不完。每翻看一遍,它的页码就会自动增加一倍,比如刚才他最后看到的页码还是135,这次变成了270。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书本四分之三后仍然是没有文字的空白页。好在,这本书的内容并不复杂,他能看懂。
书上说,如果要想成为一条健康完整的毛毛虫,只要在深夜十二点十二分吃下十三分之一片银杏叶就可以了。书中还列举了变成毛毛虫的十大好处:比如,不用花钱买车买房买衣服;比如,不用每天上班上学;比如,可以变成蝴蝶在天上飞;比如,不用为选择吃什么而烦恼……
另外,书上好像还写了一些故事,比如虫王大战、黑蚂蚁选皇后等等。当然,这些故事在马尚眼里太幼稚了,他根本没仔细看。
变成一条虫子这个好玩的游戏,为什么不试试?反正谁都不稀罕他。跟马俪比起来,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他什么都不是。连上卫生间这样的小事,爸爸都不放过他。还有妈妈冯珊珊,每天都骂他是大懒虫,还说,他整天就知道吃吃吃。
可是,古人都说了“民以食为天”,当面包师有错吗?马尚觉得要是他有李想那样的爸爸妈妈,罚他每天抄写一千个英语单词做一百道数学应用题都行。
想着,他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院子外的马路上就有银杏树,他琢磨着要不要现在就下楼去摘些叶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