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五、請撤銷筆帖式春普保案片

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1901年2月7日)

再,查補驍騎校後以防禦即補先换頂戴糧餉處筆帖式春普,從前差使尚勤。自補缺後,志氣頗懈,嗜酒廢公,且於言動亦多放縱。現當整頓之際,未便稍事姑息,致滋效尤,相應請旨將該筆帖式春普前請年滿回城補驍騎校後以防禦即補先换頂戴保案,即予撤銷,仍留營效力,以觀後效。爲此附片奏參。伏祈聖鑒訓示。謹奏。

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拜發,二十七年二月十九日遞回,奉硃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正月十六日1)。(第187頁)

光緒二十七年正月十六日,奉硃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2。

【案】此片原件10、録副11現均藏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兹據校勘。

1.【正月十六日】此奉硃批日期,刊本作“正月十七日”,刊本誤。兹據録副校正。

2.【光緒二十七年正月十六日,奉硃批:……欽此】此奉硃批日期等,據録副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