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荆玉以贼送项金 令箭凭香断疑案

这人一样是一身夜行黑衣,黑巾蒙面,肯定在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他欲跃起逃走,火焰卷起他,焚去蒙面的黑布,化成几只燕子的形状,一起衔着黑衣把他叼起来丢到荆玉脚边。

荆玉抬起玉足踏在他胸口,嘴角翘起,并不回头,只转动手臂指向身后墙头上的项金,“小贼,还不自己乖乖过来。半夜爬我家墙头,想来做什么?”

项金跳到地上走过去,“我在巡城,看到那个黑影向这边跑来,就跟过来了。那人实在太快了,累死我了。看到他进了这里,我担心你,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项金说着,看了一眼荆玉脚下的人,“这是在通缉的大盗啊,外号叫什么‘一文不嫌少’。他可不管别人贫富善恶,有钱就偷。你家收藏的那些玉器,随便拿几样出去都是大把的银子。”

荆玉踢了踢那人,“就把他送你拿去邀功吧,小捕快。他也在御气中期,轻功肯定不弱,你可别让他跑了。”

“那你陪我一起把他带回去吧。”

“好吧。看在你这么弱还为我担心赶过来的份上,就陪你走一趟吧。”

项金真想立刻修为天下无敌,可那是不可能的,还是加倍努力修炼吧。

“虽然我现在能直接飞起来,但一手一个提着你们太难看了。”荆玉摇着头拿出那个火焰绣球,变大到足以承载三人。

荆玉将那人用火焰聚成的绳索拴在球穗上,抓着项金手臂御球腾空飞去。

令箭与那名刀客一起追赶到一条小巷里,血迹消失了。看来那人在这里停下包扎了伤口,又离开了。不过他肯定走不远,若还像刚才那般飞奔就别想止住血了。

那名刀客不抓住贼人不愿回去。以他聚海初期的实力在江湖上也是一流高手中的高手,后来做了公府护院,十几年来没失过手。四五年前,一个红衣红眸火一般的女子从府门打进去,一招打倒了包括他在内的所有出手的护院家丁,踏着他们的身体走到小郡主身边,踩着他的头收了满眼崇拜的小郡主为徒。后来他知道那是仙人。不过他还是很在意,如果这次再让贼人溜掉,旁人不说他自己也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他一直跟着令箭,想帮一把手,决心要亲眼看到贼人被捕。

令箭从这个小巷里走出,进了对面的客栈。客栈不是什么有名气的大字号,不过店里生意不错,整楼灯火通明,每桌都有客人。大家看到他,以为这里出了什么事,都有些害怕。令箭向里走去,注意到一个红衣女子独自一桌吃着菜,正是那天在乞丐旁遇到的那个。她身旁香气扑鼻,香气过浓了一些但依然使人舒适,应该是最近城里卖的最好的香料。令箭又多看了她一眼,她又瞪回来。令箭摸摸鼻子走开了,心想着这才是女孩子该有的味道。他到了楼上,逐间房查看。各色样人都有,有仍在挑灯夜读的书生,往来奔波在此歇脚的生意上,请客置席的本地人,就是没有他要找的贼人。

令箭走出客栈,重新回到巷口,刀客还在这里等他。他招呼附近巡逻的士卒,传令将所有巡逻的人都集结到这附近的街巷,天上地下都要睁大眼睛盯着,任何人走动都要盘问一番。令箭知道那人肯定在附近某个地方,就算一时间找不到他也要困住他。令箭准备回去与铁面等人商量。一个人看问题可能会有疏漏,一群人看问题不可能都有同样的疏漏。大多数一个人难解决的问题对一群人来说很容易。

项金和荆玉把抓到的人交给铁面,两人走着回去。

两人走到了杨家门外,这里的乞丐已经不只三个了,因为城中其余乞丐知道了来这里休息可以免遭打骂,不会被撵,不少人比他们年纪还小。这里白天太热,晚上倒是挺凉快的。闻着大院里飘来的酒肉香味,啃个硬馒头也多点口水好下咽。

这几天杨家的下人都憋着气。他们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以为杨家还和以前一样绝不会倒。等这些官差离去,他们要拿全城的叫花子出气。

“看来那天下手轻了。”荆玉盯着杨家的大门说道。

“我又替你补了一顿。”项金笑着说,“大门换得挺快的。”

令箭正好来到这里遇到他们。

“我已经锁定了一片区域,正要找铁老大商讨。”

“他没空。”项金回答。

“为什么?”

“我们抓了那什么‘一文不嫌少’刚交到他手上。他正忙着呢。”

“行啊。人小本事不小。”铁面赞到,“这几天怎么了,哪里都是贼,到处有麻烦……”他说着说着,在酸臭味与酒肉味弥漫的空气中嗅到了淡淡的女孩子身上的香味,和那个红衣女子身上的一样。香气自然是这里唯一的女孩子荆玉身上的。

“我知道那花蝴蝶采花蜂在哪儿了。”令箭大叫着飞奔回去。项金和荆玉也好奇地跟过去。

路上令箭给项金解释道:“还记得那天乞丐旁瞪我的那个红衣女子吗?那天我们擦肩而过,她没有一丝该有的香气,所以我才多看了她一眼。当时我以为是被周围的臭味儿盖住了。刚才我又见到她了,身上缭绕着浓郁的香气,香料和小郡主的是一样的。”

“把‘小’字去掉。我不小了。”荆玉不满。

“好的,郡主。刚才你们也闻到了,这种香气只淡淡的一点儿便很难被别的古怪味道掩盖。所以她那天根本就没施香料。如果她夜里吃个饭都要带那么浓的香气,那么白天出来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走在满城人面前,没道理不在意这个。况且一个女子每天用些香料,时间长了就算不用香料自身也会有些香气。所以她根本没怎么用过,今夜是在用浓郁的香气遮掩身上的血腥味。他是个男人,那天扮成女人在观察我们,他不习惯在自己身上用香料,今夜他流了很多血,即使止住了一时半会儿也难以除去那股猩甜之气,不得已用此来掩饰。”

他们来到了那个客栈,带着外面巡逻的士兵冲进来。

那个红衣女子依然镇定地坐在那里吃着。

她只能在这里慢慢吃,外面围得铁桶一般,还能去哪儿。

令箭指着她把刚才的推理又说了一遍,就要上前扯她袖子。

“你们打着抓贼的名号来欺侮我一个弱女子。”她眼里泛起水雾,气愤地站起来,委屈地说着,声音是婉转的女子嗓音,身长比那黑影矮了一些。

“缩骨变声的功夫不错。”令箭依然相信自己的判断,只是不好动手检查他身上有没有伤口了,手臂上的镖伤还没什么,大腿上的刀口此时真不方便强行检查,思索一会儿,“我找个女的检查你身上有无伤口,男人回避,如何?”

她也只能答应了,不然就直接被强制逮捕了。

令箭看向荆玉。

“别看我。听你说的有模有样的,他真是个男人怎么办?”荆玉摇头。

可是令箭带的人没有女人。

荆玉探手伸入项金怀里,掏出一块巴掌大的金砖,约莫二十多两重。

喜欢这种金灿灿、沉甸甸的东西是人的天性。

项金从第一次见过金子之后就喜欢随身带两块金砖,有一种踏实满足的感觉,哪天没钱了能拿出来应急,也能做不为人知的后手兵器。拿金子做的砖头砸人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用的。

荆玉举着这一大块儿金子扫视挤退到门口的人们,“这位长官说的很清楚了,我们现在需要一个女的来帮个忙,作为报酬,这块金子归她所有。不过这个忙有点儿危险。”

项金心里对这种做法不太赞成,皱着眉头。难道一个普通百姓的性命不如一句男女授受不亲的礼节吗?他宁可选择强行扯开那人的袖子。

“没事的,相信我可以保住人绝对安全。”荆玉小声安慰他,轻轻捶了他一下,“难道你想看人家姑娘肌肤?”

“那绝对是个男人。”项金肯定地说。

荆玉又捶了他一下,“难道你喜欢看男人?”

项金聪明地闭嘴了。

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客栈里,这些人不穷不富。拿店老板一家来说,这生意一年红火能赚个七十两银子左右,二十多两金子就是二百多两银子,抵得上三年多生意,让人有点儿动心,可远不到值得舍命一搏的程度。他们都听清楚了,那看似清秀的姑娘可能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罪犯,去脱她衣服看有没有伤口这事儿弄不好得豁出命去。

荆玉又解下自己衣服上的一块翡翠玉佩,“这个怎么着也值个三四百两,谁敢帮这个忙就一并给她了。”

客栈老板娘动心了。这两件加起来快抵得上他们一家忙忙碌碌十年的收益了。他们老两口快五十了,还能干十年吗,儿子也要娶妻生子,正是用钱的时候,虽然这些年生意不错,有些积蓄,能娶个不错的媳妇,不算缺钱,可钱再多些儿子以后在家里对女人能硬气点儿不是。何况老板娘安慰自己咋那么容易死,有这么多官爷在场,再说万一那姑娘就是个姑娘,官爷们看走眼了呢?

正是:

因守礼法出重赏,为得生资有勇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