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自正式建立核算制度以来,中国GDP核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国际标准的变化,在基本概念、基本分类、资料来源和核算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取得了长足进步。GDP在经济分析、政策制定、经济管理和决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深刻地反映了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GDP核算在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核算、金融业核算、支出法核算、不变价核算、季度核算、地区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准确客观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虽然“两步走”目标并没有直接设置GDP的具体目标,但客观反映“两步走”目标的进展状况,需要科学完善的统计体系的支撑,其中GDP作为反映经济发展情况最重要的综合指标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唯GDP”并不是不要GDP,而是要更高质量的GDP,这既要求经济高质量发展,也要求GDP核算不断根据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及时客观准确地反映和刻画经济发展的深刻变化。

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复同意国家统计局印发实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这一体系是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全面修订,反映了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新情况,经济社会管理产生的新需求,国际标准发生的新变化,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方法改革取得的新进展和新经验。作为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核心指标,GDP核算应按照批复所要求的,“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借鉴国际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和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