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通向幸福的道路

以幸福为目的,就要考虑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就好比要达到某个地方,必须找到通往那地方的道路。但道路从来不是一段现成地摆在那里等待穿过的距离,而是各种主客观条件的综合。比如要登华山顶峰,体能足够且时间充裕的人,可以拾级而上;平时缺少锻炼又没有足够时间的人,则更倾向于缆车上下。由此看来,通向某一目的的道路,其实就是达成这一目的的条件。那么,实现幸福的条件是什么呢?

有关幸福的思考,在一个功利主义盛行的时代,首先要反对的是将幸福等同于外在物质条件的总和。抽空了精神的空洞的物质,并不能带给我们幸福。当然也要反对另一个极端:以为幸福只是主观的心境,与外在的物质生活条件无关。剥离了物质的空洞的精神,同样是抽象和虚幻的。孔子关于幸福,有这样一段朴素的论述:

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1]

这里,孔子明确指出了构成幸福之必要条件的最低物质基础。

在对颜子之乐的肯定中,也从侧面提及了这一最低限度的物质基础:

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2]

孔子显然不能认同那种认为幸福完全取决于主观心境的观点。在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都阙如的情况下,侈谈幸福是不真实的。

对比几种关于孔子厄于陈蔡的经历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论语》中所谈道理的朴素和具体:

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3]

《论语》这一章的记述极为平实,只言君子不因绝境而改其心志,并无当此境遇仍能愉悦、快乐之意。

这样朴素平实的态度,与《庄子·让王》篇对这一事件的渲染全然异趣:

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糁,颜色甚惫,而弦歌于室。颜回择菜,子路、子贡相与言曰:“夫子再逐于鲁,削迹于卫,伐树于宋,穷于商、周,围于陈、蔡,杀夫子者无罪,藉夫子者无禁。弦歌鼓琴,未尝绝音,君子之无耻也若此乎?”颜回无以应,入告孔子。孔子推琴喟然而叹曰:“由与赐,细人也。召而来,吾语之!”子路、子贡入。子路曰:“如此者,可谓穷矣。”孔子曰:“是何言也!君子通于道之谓通,穷于道之谓穷。今丘抱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之患,其何穷之为?故内省而不穷于道,临难而不失其德,天寒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陈、蔡之隘,于丘其幸乎!”孔子削然反琴而弦歌,子路扢然执干而舞。子贡曰:“吾不知天之高也,地之下也。”[4]

以松柏能茂于霜雪喻君子历患难而不渝初心,是合乎儒家义理的。但濒绝境而刻意欢愉,则未免有张大其事、惊世骇俗之意。后世陋儒,往往以振起世风为名,行耀俗夸世之实,从而有种种不近人情之论。表面上是对孔子的阐扬,实际上却从根本上背离了孔子的精神。

疏食、饮水这类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指向的是人的自我保存。一切生命体皆有自我保存的冲动。这种倾向甚至在没有生命的物质上面,也有体现。比如,我手里的这个矿泉水瓶子。我对它施加了外力,它却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形,这说明它“拒绝”我对它的改变。由此可见,这矿泉水瓶子有维持其现有状态的倾向。一切物体都有维持其现有状态的倾向。这可以被理解为牛顿第一定律在哲学上的表达。

然而,人不可能仅仅停留在自我保存的层面上。虽然看起来,很多人都喜欢“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生活。对于这样的人,孔子甚至说:哪怕是下棋和赌博,也强过于这等什么都不干的吧![5]《论语·公冶长》有这样一则:

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6]

对于“昼寝”的含义,有注释者试图别作解释。因为“昼寝”虽然不好,似乎并不足以引致孔子这样的“深责”。但如果我们考虑到孔子所标举的根本价值,以及基于这一根本价值的正确的人生态度,就能够理解他之所以会如此严厉地批评“昼寝”这一偶然的懈怠的原因了。

将“好逸恶劳”理解为人的本质倾向,在今天的时代氛围中仍然是颇有市场的。在一个高扬启蒙的时代,未经理性检验的观念却总能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滔滔者天下皆是也”,平正清醒的目光在一切时代里,恐怕都属难能吧。人真的是“好逸恶劳”的吗?我们只需做一个简单的思想实验就够了:设想给一个人最好的居住和饮食条件,但却禁止他从事任何意义上的活动,有谁能够承受这样的生活呢?看看我们身边那些痴迷于“博弈”的人,有谁不是乐不知倦的呢?稍作思考就能知道,人想要逃避的其实只是被强迫的劳动。因此,理想的社会不是让人免于工作,而是要创造条件让人们追求符合自己的性情或能够满足荣誉感的劳动。

[1] 《论语·述而》,《四书章句集注》,第97页。

[2] 《论语·雍也》,《四书章句集注》,第87页。

[3] 《论语·卫灵公》,《四书章句集注》,第161页。

[4] 钱穆:《庄子纂笺》,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238页。

[5] 子曰:“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论语·阳货》,《四书章句集注》,第181页。

[6] 《论语·公冶长》,《四书章句集注》,第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