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价定额是投标人组价报价的基础

按照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企业投标报价的计价依据是企业定额或参照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消耗量自定,价格自定,自主报价。但事实上企业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定额,即便是有,就在当时甚至截至目前情况下,也不可能得到有关部门及社会的认可。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只有按照现行的计价定额编制投标报价。由于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现行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国家又没有与清单计价配套使用的基础定额,所以在组价过程中,尽管各投标人得到招标人下发的统一的工程量清单,但还必须依据现行计价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重新计算工程量并套价,再折算成清单工程量的单价,并按照清单计价及商务标评分办法要求进行报价。

实际投标人的具体报价步骤是:根据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拟定总价让利比例→其他项目费的报价→总价措施项目费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单价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报价→调整单价中的管理费与利润→调整并确定总价让利比例。

经过上面的几个步骤已计算出总报价,但不一定达到拟定理想的报价,还要反复调整材料单价、利润、管理费,一般要调整2~3次,以最终达到理想的单位工程报价金额。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属于招标人部分,是不允许改动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数值填写;总价措施项目在绝对保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企业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确定让利比例,绝不可大幅度随意让利;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单价措施项目费主要是先依据定额确定人、材、机单价后,再统一确定管理费和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税金一般按现行计价依据规定足额计算,不得让利;最终达到投标报价内容组成要合理、报价数据应前后对应、数据计算要准确,总价确定后报价时不能二次让利,让利体现在综合单价中。

从投标人现实的报价情况来看,定额计价的计价定额是清单计价组价报价的基础,如果没有现行的计价定额,投标人的报价将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