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小说研究与文学遗产继承问题(序)

郭豫适

(一)

陈大康教授的新著《明代小说史》即将出版,在评介此书以前,我想联系明代小说、明代文学研究情况,谈一点文学遗产研究的情况、问题和看法,跟同志们讨论。

新时期以来,在我国古代文学遗产研究中,明代文学研究颇受重视,而在明代文学研究中,明代小说研究又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可谓成绩斐然。为什么这些年来,明代文学创作(包括小说、诗文等)和文学理论的研究,会呈现出一种颇为热闹的百家争鸣的新气象呢?我想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明代小说、明代文学本身确实具有值得进一步扩大、加深研究的价值;其二是处于新的历史环境之下,学者们学术思想进一步活跃开放,感受和呼应着时代的脉搏、现实的需要。这两方面因素的结合,便促使明代小说、明代文学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和重视,驱动学者们对之开拓课题、更新视点、加深研究,随之也取得了超越以前的成就。

时代的脉搏和现实的需要是科学研究最大的驱动力,有些课题的提出,本身就是对于发展中的社会现实所作出的敏锐的感应。我这里举一个例子,就是本书作者前几年有关明代小说的一项研究,其结果就是《明代商贾与世风》一书的出版。该书以明代小说大量形象化的材料以及有关的明代史料为据,叙述研讨了明代商贾与世风这一历史现象和问题。我们知道,明代商贾的活动及其势力既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而商贾们的经济活动、生活方式、道德观念,连同他们逐渐发展起来的势力,又反过来影响和作用于当时的社会政治和思想观念。历来处于“士农工商”四民之末的商人,他们的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他们的成功和影响还促使社会上出现了弃农经商,乃至弃儒、弃官从商的现象。书中所描绘的既有明代商人遭受压制、挫折,艰难挣扎的痛苦,又有他们获得成功,发家致富的欢欣;既有他们万里行商的跋涉磨难,经济活动中的苦心经营,又有过去罕见的他们那种颇为特殊的生活遭遇和生活方式,包括他们那种游移无定的家庭生活以及复杂的婚姻关系;既有他们对封建纲常礼教和各种陈旧落后的规章制度、社会秩序、世俗观念的冲突和背离,又有他们舍命追逐财富、追求物欲所导致的见利忘义、狡猾奸诈、奢侈淫糜的腐败现象和消极影响等等。所以,我曾说这本有关明代商贾的社会生活和历史命运的书,“夸张点说,不妨看作是中国古代商人的成长史”。(参见拙文《〈明代商贾与世风〉序》,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5月版。)当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明代商贾与世风》之所以能够写成,其必要前提是明代社会生活有关的种种世相的客观存在。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没有时代社会经济中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没有商业经济和商贾势力的发展,就没有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中出现的新的变化,例如鄙视商贾的传统观念的改变,以及弃农经商、弃儒从商乃至弃官从商等现象在实际生活和小说创作中的出现。又假如我们今天无视经济活动是社会生活中一种基本的活动,无视经济基础、经济力量对于人们生活和社会发展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假如我们今天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搞市场经济,也没有市场经济直接间接引发的社会生活、意识观念乃至文学观念的影响和变化,那么人们是否会那样自然而然地产生有关的历史的联想呢?学者们对明代小说乃至整个明代文学的关注就会较为薄弱,研究的兴趣或许也不会如此浓厚吧。

其实,从学术史上看,古代文化研究上成规模的突破性的研究动态的出现和研究成果的获得,一般地说往往是与一定的时代环境条件分不开的,是一定的现实需要和一定的历史文化自身价值相结合的体现。学术研究上这种结合的体现和实现,关键当然是在于研究主体——学者们研究观念的发展变化,而学者们研究观念的发展变化,又离不开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现实生活、现实需要的触发和驱动。当然,这种结合必须有一个前提,即所研究的对象——某一历史文化自身确实蕴藏有足够丰富的矿藏,其固有的内容和价值足以引发后代学者对之进行发掘和探究;假若研究对象本身并无实在的客观内容,而学者仅凭自己主观随意的研究思想和方法,仅从自己个人主观愿望和兴趣出发,硬要去从中“发现”什么“新”的东西,例如近年有人从《红楼梦》里,又寻觅出耸人听闻的所谓隐藏于其中的“一部历史”,什么“历史”呢?说是发现了曹雪芹和他的恋人合谋用丹砂毒杀了雍正皇帝![1]那不过是一厢情愿、生拉硬扯地编造离奇故事,并非人们所说的以古鉴今,并非严肃的科学研究。

我国文学遗产丰富灿烂,历来为人民所喜爱。弘扬民族文化有助于振兴中华大业,这已成了人们的一种共识。但也有些人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样的怀疑:我们已经进入了全新的时代,古代文学跟我们存在着遥远的时代距离,它对我们还会有多少用处?个别人对此更是持明确否定的态度,断定历史上的东西对我们今天已成无益有害之物,既然早已过时,自然应当彻底抛弃,为何还要批判继承?典型的说法就是不久前有的青年作家、评论家公开提出的“断裂”论。[2]

学术文化研究表明,人们对于古代文化的认识和研究可能出现这种那种情况,有时可能会有曲折和失误,但是历史文化的传承和超越,这却是不以个人意志或兴趣为转移的客观的历史规律。我们上面提到的这些年来明代文学研究及其获得的成就,正说明了文学遗产及其研究具有现实的意义和价值。文化遗产的研究既不能完全脱离今天的现实,也不能完全脱离历史的实际,而历史和现实,即“古”和“今”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客观存在的某种承续关系和联系,以及蕴藏于其中的规律或经验,有助于我们鉴往知来,对我们会有启发和教益,这也正是我国悠久、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永不衰竭的生命力量和研究价值的根本原因。要知道,我们的社会生活虽然会不断发展,思想观念也会不断更新,但优秀的文化遗产之所以不会失去其价值和意义,是因为“旧”和“新”,“古”和“今”,在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中是割不断的。现在有人以狭隘的眼光把两者形而上学地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以为既然要建设“新”的文化,就必须抛弃“旧”的文化,不但古代文学遗产没有用处,就连现代文学的遗产也已经失去存在的价值。有人就公开说:“鲁迅是一块老石头”。言下之意,鲁迅的遗产也早就应当抛弃了。这种“断裂”论,看似激进、革命,其实并非什么进步主张,而是偏激、浅薄之见,并不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古代文学遗产是历史的产物,有精华也有糟粕,所以需要批判继承;文学遗产研究工作者是人,是人当然也就会受到历史环境和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因而在获取正确结论、有益成果的同时,也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或错误,所以我们今天的研究更要注意研究的思想和方法,努力做到辩证评析、实事求是。但无论如何,对整个民族文化遗产及其研究价值,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毕竟是不可取的,对待这类“断裂”论的观点和主张,自应疏导、批评,不应由于这些思想主张来自“新生代”就加以附和、恭维。自然,人们希望持此类观点的同志,能够通过有益的批评和讨论,特别是通过自己深入的研究和思考,自我化解“断裂”意识。我想,只要心平气和,实事求是,在批判继承祖国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优秀文化这个问题上逐步获得共识,应当是可能的。

(二)

我国古代文化遗产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只要认真耕耘,自可收获成果。以明代文学研究来说,近些年很有可喜的创获。就文学史类著述而言,我书架上随手就可以举出一些新著,如张炯、邓绍基、樊骏主编的十卷本《中华文学通史》第三卷(华艺出版社1997年9月版),其中明代文学部分,是刘世德等多位同志在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三卷本《中国文学史》(1984年修订本)明代文学部分的基础上重新编写而成的,原著为十一章,新著为三十二章,其中有二十六章完全新写和基本新写,大量地扩充了原著未有或薄弱的篇幅和内容;如袁震宇、刘明今的《明代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9月版),此书作为王运熙、顾易生主编七卷本《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第五卷,以十三章五十多万言的篇幅,独立成卷,力求丰富而又切实地展开了明代文学理论批评丰富多彩的面貌,其篇幅和内容显著地超过以往出版的文学批评史;如齐裕焜的《明代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6月版),这部列入《中国小说史丛书》约三十万言的明代小说史新著,以《明代小说与市民文化》作为全书首章,书中评述了明代小说新的时代特色,认为“明代小说的主流是表现市民阶层的情感和思想”,“明代小说是属于市民文学的范畴,与传统的士大夫文学有很大的不同”。又如陈书录的《明代诗文的演变》(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11月版),以五十多万言的篇幅,具体地论述了明代诗文演进的轨迹、特征和动因,值得提出的是著者在明代诗文研究方法上所作的新的努力,即把明代诗文创作和明代诗文评论结合起来研究,“开拓诗文创作与理论批评交叉思考的新路”,“把握文化心态与审美心态演变的内在规律”。这种颇有新意的研究方法和表述方法使这部著作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当然,这里所举的只是很少的几种文学史类著作,并不足以反映这些年来明代文学研究的全貌。

这些年来,我国明代小说、明代文学研究中新的开拓、新的创获,是许多学者共同的贡献。在这些学者中间,陈大康也是作出了自己的努力的一位。这些年来,他不断地发表一些论文,先后出版了有关的专著,其《通俗小说的历史轨迹》(湖南文艺出版社1993年1月版),是他在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主要内容就是有关明代小说的研究;他的《明代商贾与世风》上面已经介绍过,该书提供了有血有肉、生动形象的历史画面,使今天的读者借此可以观察发生在我们这块土地上往昔的社会生活,鉴古察今,从中增长有关的历史知识并得到某些启发;他现在又向人们呈献出这部《明代小说史》,这更是他研究明代小说的一部辛苦耕耘、很费心力的著作。

陈大康这部《明代小说史》篇幅长达六十万言,是至今所见规模很大、内容丰富的一部断代小说史专著。全书除《导言》、《结语》,共安排为五编十七章,这五编是:《明初的小说创作》、《萧条与复苏》、《嘉靖、隆庆朝的小说创作》、《繁华与危机的双重刺激》、《明末的小说创作》。各编正题之下系以所属王朝及公元纪年,使明代小说发展各个时期前后承续,在时间总体上保持了历史的连续性。由于篇幅较大,作者对明代小说发展过程中代表性作品,有关小说史的诸种情况和问题得以作出较为具体的叙述和讨论。应当说,从明代初年《三国演义》与国家的分裂和统一、《水浒》与元末的农民大起义,直到明代末年的时事小说,以及有关明末时事小说和其他小说创作的研讨,许多地方论述都较为完整、较为充分。这部著作的撰成固然离不开前人和时贤研究的基础和成果,而大康以个人之力编撰成如此规模的专著,诚属不易。

难得的是,作者对明代小说中若干尚未被学术界充分注意和研究的流派作品作了深入的探索,例如本书第三编第十章《明代的中篇传奇小说》就写得很好。本章专题探讨了明代中篇传奇多用羼入诗文的手法,从研究这一创作手法的运用切入,讨论了当时小说观念的变迁,研述了这些中篇传奇先后思想内容的流变,并阐释了中篇传奇在小说史上的地位与意义。本章对中篇传奇的研究,开掘颇深。作者在孙楷第先生过去对中篇传奇羼入诗文这一现象所作考察的基础上,经过自己一番更为深入具体的研究之后,对明代中篇传奇在明代小说史乃至整个小说史上的“过渡作用”作出了精深的分析和评论:

它典型地显示了小说创作中诗文羼入的由少到多,再由多到少的变化趋势,是小说体裁从糅杂趋于纯粹的重要的中介过渡;它的创作内容与世风的变化相一致,而多模仿前作但又逐渐增添独创成分的创作方式,则构成了明代小说编创手法演进过程中重要一环;它同时继承了唐宋传奇与宋元话本的创作传统,尽管表现手法常粗糙拙劣,但毕竟是在努力融合雅、俗两大系列,提供了介于两者之间的小说创作模式;它出现于市民阶层娱乐需求迅速增长之时,应急式地填补了通俗读物阅读市场的空白,并促进了通俗小说的崛起与繁荣。

作者并从此获得了小说研究的一种思路:“在小说史上,某些创作无甚佳作,可是那些平庸之作构成的整体却具有承接以往、启迪后来的意义。”在大康看来,中篇传奇作为明代小说创作发展轨迹上的一个环节,只有从整体上把握其与前后创作的联系,方能对它在小说创作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作出切合实际的评价;也正是考虑到对中篇传奇作较深入的研究将有助于对古代小说流变过程作更全面的把握,所以他才在本书中将散见于各阶段的中篇传奇小说集中在一起作专章论述。本书对明代中篇传奇的研述,反映了作者对明代小说史上某些流派和现象作了很有价值的探索,也反映了他对中国小说史的研究具有独立的眼光和史识。

大康有关中国小说史以及如何编写这部明代小说史的认识和见解,集中地写在本书的《导言》里。《导言》第一句话就是“何谓明代小说史”?这个问题在一般读者看来似乎很明白清楚,并没有什么奥义可言,然而作者却作了认真的思索,意识到自己撰写这部断代小说史,“此概念的辨析关系到研究方向、内容与方法的规定”,认为在“明代小说史”这句话里,“明代”是时代范围界定,关键词是“小说史”,重点则应为“史”。接着便对这句话的丰富内涵逐层地进行了具体详尽的辨析。首先,关于论述内容。明代小说史论述的内容当然是明代的小说发展历程,但又不能绝对地拘囿于“明代”两字,因为其间某种规律、特点或在小说发展史上的地位与意义,“都须得与明代以前或以后的小说创作状况作联系、比较”,方能得到清晰的显示。其次,关于研究对象。研究对象当然是小说,但“小说”一词也不可只作狭隘的理解,其含意应是指“小说创作”,这样方能联系着与作品密切相关的“作家”。又,“作家作品的总和却无法与小说创作状况相等同,须知即使某阶段作家作品甚少乃至全无,它同样也是小说创作的一种态势”。就明代小说史而言,某种特殊阶段的“创作空白”也应使之进入研究视野,这是“史”的研究的需要。再次,关于时间顺序。作者提出,“应尽可能准确地按本来的时间顺序展示与小说有关的各事件、现象”,认为编撰《明代小说史》“应对有明一代二百七十七年内的小说行进轨迹作更为准确的勾勒,对其独特的发展态势、规律与特点作更为精细的论述”。最后,关于整体史论。作者提出,“须得将与小说创作有关的因素视为一有机整体作把握”,而重点是研述“作家作品与各事件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与当时的整个文学创作乃至社会发展变化之间的联系”。

以上我只是将《导言》部分内容作扼要的叙述,但从这里即可见本书作者对小说史的编著提出的要求是很严格的。我看有些要求是提得过高了,实际上即便不是个人之力,恐怕也难以轻易做到。譬如说,“当涉及某一具体的作家作品或事件现象时,一般都应将它置于‘竖’与‘横’的交叉点上显示其价值与意义”。所谓“竖”,“是指考察它所受先前小说创作的影响,以及它对后来小说的推动作用”;而所谓“横”,“则是指把握它与当时的小说创作以及时代环境之间的联系”。应当说,就小说史著作而言,这样的要求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必要性的,问题是要真正做到,谈何容易。大康希望自己的著作尽可能具有较为精密的体系和较高的科学性,这是可以理解的。他在《导言》里提出了这样那样的种种要求,并不是自吹其著作就已经做到了。这主要反映了他对明代小说史的研究有着更高的期望,反映了他自己对学术研究的一种新的追求。学术研究要达到理想的完美的境界,需要人们去作不懈的追求,而迈向那个美好境界却是一个无尽的过程,需要学术界作无止境的努力。

1999年3月14日于半砖园


[1] 《红楼梦》研究中前几年出版有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著的《红楼解梦》,宣布他们姐弟研究《红楼梦》有了“新”发现。书中用红学索隐派的研究方法,研究出《红楼梦》“隐写一部历史”,“隐写了曹天祐与竺香玉合谋害死雍正帝的全过程。”(《红楼解梦》增订本第一集卷首《内容简介》,中国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认为曹天祐就是曹雪芹,也就是小说中的贾宝玉,而“竺香玉”则是曹雪芹的恋人,也就是小说中的林黛玉。书中确认曹雪芹和他的恋人合谋用丹砂毒杀当今皇上乃是历史事实,林黛玉“竟是谋害雍正皇帝的元凶”云云。(同上)此说真是耸人听闻,其实所谓“历史”,不过是索隐派新编的一个故事而已。

[2] 《北京文学》1998年第10期发表了《断裂:一份问卷和五十六份答案》和《备忘:有关“断裂”行为的问题回答》两篇长文,其中反映了一些60年代以后出生的青年作家的思想观点。有的说:“鲁迅是一块老石头”,“对于今天的写作而言鲁迅也确无教育意义”;有的说:“我就觉得他(引者按:指鲁迅)正是‘乌烟瘴气鸟导师’,误人子弟”;有的说:“说我们是‘喝狼奶长大的’,也许没错,但我们的自我感觉更像是一孤儿。如果说到‘父亲’,也许是海明威、卡夫卡、博尔赫斯这样一些人,但他们从来不承认我们是他们的儿子。”如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