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性和器官的使用与不使用的效果;相关变异;遗传

习性的改变能产生遗传效应,例如植物从一个地区迁移到不同气候的另一个地区,它们的花期会发生改变。就动物而言,身体的各个部分是否常用,产生的影响则更为明显。比如家鸭和野鸭,相比较而言,家鸭的翅骨占整体骨骼的比重比野鸭要小,而腿骨占整体骨骼的比重却比野鸭要大。很显然,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是家鸭相较于野鸭来说飞行少而走动多。同样,对于母牛和母山羊的乳房来说,惯于挤奶的部位比不常挤奶的部位发育得更好。在有些地区,家养动物的耳朵总是下垂的,有人认为家养环境下的动物受到的惊吓比在野外要少,从而耳肌的使用机会相应减少,因此耳朵才会下垂,这样的说法也是不无道理的。

支配变异的法则非常多,然而我们只能模糊发现其中为数不多的几条。对此以后我会约略介绍,但在这里只是想谈论相关变异。如果在胚胎和幼体期发生了巨大的变异,这很可能会造成成体期的变异。在畸形生物身上,各种不同构造之间的相关作用是非常神奇的,对于这一点,小圣提雷尔作品中的许多实例都与此有关。饲养者们都认为,四肢长的动物,通常头也长。还有一些相关变异的例子,都非常奇怪。例如,全身白毛蓝眼睛的猫,一般都耳聋,但是泰特先生说,只有雄猫会出现这种状况。色彩和体质特征的关联,在很多动植物中都会出现。根据赫辛格的观察发现,某些植物如果被白色的猪和绵羊食用后,会对猪和绵羊产生伤害,却不会对深色的猪和绵羊造成影响。怀曼教授最近来信提到:他曾经问弗吉尼亚的农民,为什么他们养的猪都是黑色的。农民们回答说,猪吃了赤根,骨头就会变成淡红色,而且只有黑猪的蹄子没有脱落。该地区另一个农民又说:“我们通常会在一窝猪崽里挑选黑色的来饲养,因为只有黑猪才有更大的生存机会。”除此之外,无毛的狗牙不全;毛长且粗的动物,其角也长且多;脚上长毛的鸽子,外趾中间有皮膜;短喙的鸽子脚小,长喙的鸽子脚大。所以,人如果根据某一性状进行选择,这一性状就会加强,同时因为奇特的相关变异法则,还会无意中改变其他部分的构造。

各种未知的或者仅能模糊理解的变异法则,会产生形形色色无限复杂的效应。仔细研究一下风信子、马铃薯甚至大丽花等历史久远的栽培植物,相关论文是非常值得阅读的。各个变种和亚变种之间在构造和体质上都会有无穷无尽的细微差异,这让我们感到特别惊讶。这些生物体的整体构造变得可塑了,并且正在以轻微的差异慢慢远离亲代的体制。

对于我们而言,不遗传的变异无关紧要。但是可遗传的构造上变异,无论是微小的,还是具有重要生理作用的,其数量与多样性都是难以计数的。关于这一点,卢卡斯的两部巨著做出了最详细、最充分的解释。没有一个饲养者会怀疑遗传的强大作用,他们都相信物生其类。只有那些空谈理论的著作家们,才会怀疑这个原理。构造上的偏差常常同时出现在父代和子代身上,我们无法确定这样的偏差是否由同一原因造成。但是,在处于相同条件下的数百万个个体中,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结合,某些罕见的变异偶然出现在亲代又重现于子代,单纯的机会主义几乎迫使我们将其重现归因于遗传。大家一定听说过,白化病、刺皮、多毛症等出现在同一个家庭的不同成员身上。如果奇异和罕见的结构偏差是真正的遗传,那么普通和常见的偏差自然也可以被视为遗传。也许研究这个问题的正确方法是:把各种性状的遗传看作规律,把不遗传看作异常。

支配遗传的法则,很多都还是未知的。没有人能解释:为什么相同物种的不同个体或者不同物种的相同特性,有的会遗传有的却不会;为什么子代常常会出现其祖父母或者更远祖先身上的某种特性;为什么某一特性常常会从一个性别遗传给雌雄两性后代,或者只遗传给单一性别,当然通常情况下是遗传给同性,但是也并非绝对。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是,雄性家养动物身上的特性通常只会遗传或者很大程度上遗传给雄性。还有一个更重要并可信的规律是:不管在其一生的哪个时期出现的某种特性,其后代往往在相同时期也会出现相同的特性(虽然有时候会提前一些)。在很多情况下,这一规律都得到了证实:牛角的遗传特性只有在后代几乎成熟时才会出现;家蚕的特性,相对应的也只会在幼虫期或者蚕蛹期出现。但是遗传性疾病和其他一些事实让我相信,这种规律的适用范围应该更广泛。虽然没有明确的理由可以证明某种特性应该在一定的时期出现,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特性在后代出现的时间与父代出现的时间基本一致。我认为该规律对于解释胚胎学定律至关重要。上述意见仅针对特性的初次出现,并非针对作用于胚珠或者雄性生殖质的最初原因。短角的母牛和长角的公牛交配,产生的后代牛角变长了,虽然这一特性出现在生命的较晚时期,但显然是雄性生殖质起的作用。

提到返祖问题,在这里我想谈论一下博物学家们经常提起的一个观点,那就是如果把我们家养的物种放归野外自然的生存环境之后,它们会逐渐重现原始祖先的特性。因此,有人认为,不能通过对家养物种的研究来推断自然条件下物种的演变。我也曾尝试去寻找如此频繁而大胆的论述的依据,然而并未找到。要证明这个观点的真实性是非常困难的,而且我可以很肯定的是,大多数性状突出的家养动物不可能在野外生存下去。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并不知道家养动物的变种是什么,所以也很难确定它们是否会完全重现原始祖先的特性。为了防止杂交的影响,我们必须将新的单一变种放在一个新的地方。但是有时候我们的家养变种确实会出现某些其原始祖先的特性,所以下列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如果我们将一些不同品种的甘蓝成功地种植在贫瘠的土壤中(在这种情况下,贫瘠的土壤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经过数代之后,它们将很大程度上或者完全重现原始祖先的特性。实验成功与否对我们的论点并不重要,因为实验本身已经改变了生存条件。如果有人可以证明,将大量家养变种放在同样的条件下,让它们自由杂交,通过相互混合来防止任何结构上的微小偏差,它们还能显示出强大的返祖倾向——即失去它们已经获得的性状,那么我就承认我们不能通过家养生物的变异来推导自然界的物种演变。但是并没有任何、哪怕一丁点的证据来支持这种观点:断言我们不能将拉车马和赛马、长角牛和短角牛、各种家禽以及各种蔬菜,无数代地一直繁殖下去,这种观点是违背了一切经验和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