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三位一体(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 (古罗马)奥古斯丁
- 4字
- 2022-07-14 13:45:33
中译者序
本书的主要内容和结构
奥古斯丁(354-430)是基督教教父哲学的集大成者,其在基督教思想史上的地位,只有托马斯·阿奎那(1224-1274)可以相比。如果说阿奎那的神学闪现的是理性的清澈和思辨的精微,那么奥古斯丁的神学体现的就是存在的丰富和思想的深刻。奥古斯丁早阿奎那约900年,是阿奎那除亚里士多德外最为尊敬的理论权威。阿奎那的神学被天主教奉为正统,但反对他的神学家,在他生前就不乏其人,而奥古斯丁神学的影响,则从他在世时起,一直绵延不断,奉他为导师的人,除了宗教改革时期的路德、加尔文、冉森外,在现当代西方神学、哲学界亦缕缕不息。
奥古斯丁著作宏富,据他本人在《更正篇》中所记,共有93部。《更正篇》之后他还写了《论圣徒的预定》和《保守的恩赐》,以及一部未完成的反朱利安的著作。注1再加上留存下来的约200封书信及约400篇布道(他在讲道时,台下有记录员作记录),全集接近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前15卷的厚度,译为中文相当于1300万至1500万字,无疑是古典作家中著作最多的人。所以有的学者说,谁要是说自己读完了奥古斯丁的全部著作,那多半是在吹牛。而谁要敢说自己把握了奥古斯丁的完整的思想,那就更是值得怀疑的了。当然,这样的说法本身也有些夸张,但奥古斯丁的思想确实丰富、多面,如果不能较平衡地理解和领会,而只是抓住一点不计其余,倒确实是容易走向“片面的深刻”的。
那么,他有没有几部著作是有“代表性”的,从而可以让我们较快地对于他的主要思想有所了解呢?当然有。一般认为,他最重要的“神学三部曲”是《忏悔录》(Confessiones)、《论三位一体》(De Trinitate)和《上帝之城》(De civitate Dei)。注2《忏悔录》和《上帝之城》我们比较熟悉,前者已有周士良先生的译本,注3后者也有新出的王晓朝先生的译本,注4但《论三位一体》好像较少听人说起。那么这是一部怎样的著作呢?
大致可以这样说:《忏悔录》注5偏重于从个人生存体验的角度,来看待人与上帝的关系:人是如何一步步地由着自己的自由意志而堕落,因此需要坦白自己的罪;又是如何一步步地靠着上帝的恩典而得救,因此应当赞美上帝。《上帝之城》偏重于从整个人类生存经验的角度,来看待人与上帝的关系:人类是如何一步步地由着自己的自由意志而堕落,建立“地上之城”,又是如何一步步地靠着上帝的恩典,而由其中的一部分人构成“上帝之城”,“双城”又是如何地交织在一起的。在人类历史的演进中,有着上帝的旨意,一部人类史,其实就是一部神人关系史。与《忏悔录》和《上帝之城》相比,《论三位一体》则侧重于从上帝三位一体本身的角度,来考察神与人的关系,因此它给人一种“高屋建瓴”的感觉。三部著作中,《论三位一体》是理论水平最深的一部,学者们公认它代表了奥古斯丁神哲学的巅峰,也可以说是整个教父哲学的理论巅峰。按照我们今天的学科分类,《论三位一体》既可以说是神学的,也可以说是哲学的、心理学的。它里面的许多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对于信仰一个位格神(personal God)的基督徒来说,他所崇拜的对象是什么,这对他乃是最重要的问题。信仰对象的问题若不能解决,信仰就成为不可能。基督教是从犹太教脱胎而出的,犹太人的信仰对象是很明确的:耶和华。但对基督徒来说,由于在耶和华之外尚有耶稣基督,以及圣灵,那么对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尤其耶稣和耶和华的关系应当如何处理,从一开始就成了头等大事。耶稣一旦被视为基督和救主,并进而被视为上帝,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你说耶和华是上帝,耶稣是上帝,圣灵也是上帝,那岂不是有三个上帝吗?为什么你还要说,只有一个上帝呢?这岂不是说3等于1吗?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想出了不少的办法,一个最简单明了的办法就是取消耶稣的神性,认为耶稣只是人,并不是神,因此取消了这个问题。阿里乌派就是这么想的。还有人说,上帝只有一个,但他分别现身为三个不同的形象,即圣父、圣子(基督)、圣灵,究其根本,只有一个上帝。撒伯里乌派就是这么想的。还有的神学家认为耶稣基督是上帝,是圣父所生出来的圣子,因此他在神性上是与圣父完全平等的,阿塔拿修和迦帕多奇亚三教父就是这么想的。早期教会的神学家们为此绞尽脑汁,争论得不可开交,最后在罗马皇帝的干预下,于325年尼西亚大公会议和381年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上确认,耶稣基督是上帝,与耶和华同“质”(ousia,存在,是),圣灵亦如此。三者从神性上说是完全平等的。在神学的发展中,逐渐出现了“三位一体”这样的词(mia ousia,treis hypostaseis,“一个存在,三个位格”),那么,如何解释这三个“位格”是一个上帝而不是三个上帝呢?如何解释这里的“三”和“一”的关系呢?
现代一些神学家和教会史家认为,在三位一体的解释上,发展出了两种模型,一种是东方教父(以阿塔拿修和迦帕多奇亚三教父为代表),他们是先强调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是彼此不同的,再强调他们在行为、存在(ousia)上的密不可分,可以说是“由三而一”;一种是奥古斯丁的心理三一论,是先强调上帝的“一”,再述及三个位格的不同,可以说是“由一而三”。但前者容易导致三神论(tritheism),后者则容易导致独一神论(monotheism)。但近些年来,学者们对这种现代以来的对奥古斯丁三一论的理解提出了异议。那么实际上奥古斯丁是怎么想的呢?他的三一论到底是怎样的呢?
从386年皈依算起,奥古斯丁一生最关心的两个主题,就是上帝和人的灵魂。注6由于基督教的上帝是三位一体,因此,如何理解三位一体一直是他在思考的问题。据学者Solignac和Du Roy的研究,《独白篇》开篇的那个长长的祷告,业已包含了一个三一结构。《独白篇》1:1:2-6的祷告里,那个祷告中所面对的“你”,首先是“宇宙的创造者”(1:2:2),指圣父;其次是“真理”(1:2:3),指圣子;再次是使我们战胜仇敌的,指圣灵(1:1:3后半);接下来是三位一体整体(1:1:4,“惟一的上帝”),最后又回到了圣父(1:1:5-6)。因此这里已有了一个三一结构。注7
另一个学者巴恩斯(Barnes)把奥古斯丁的三一论发展分为三个阶段:(1)早期,例如389年写的书信11,《83个不同的问题》中的第69个问题,以及《论三位一体》第1-5卷;注8 (2)中期,主要包括《论三位一体》第6-15卷,以及多篇布道和经文阐述;(3)晚期,包括关于约翰福音的讲道的第20篇,反对阿里乌派的布道,以及反对马克西明(Maximinius)的著作和《与初信者谈信仰》。注9
《论三位一体》开始写于399年或400年,但直到420年左右才完成。注10奥古斯丁在写作时是作为一个整体构思的,注11但为什么不紧不慢地拖了这么长才写完呢?信件174(致迦太基主教Aurelius)告诉我们,约在416年他发现有人未经他允许就私自将已写成的部分(从第1卷到第12卷中间部分)“发行”,弄得他很是“恼怒”。因此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全部15卷,后面的两三卷虽然在主题上仍与前面一致,但在论证及强调的重点上已多少有些不一样了。埃德蒙·希尔(Edmund Hill)认为,这部著作算不上论战性著作,写作时并没有紧迫的论战压力,不是为了反驳某人,也不是为了应付某个特定的环境,而更多地是为了满足自己对上帝的追寻。注12但实际上如上面的材料所显示的,这部著作虽不像《上帝之城》那样是为了在异教徒对基督教的指责面前为基督教辩护,亦不像反佩拉纠派那样直接卷入论战,因而缺乏那种整体的、明确的论战意识,却也不乏反对阿里乌派等异端的错误看法的意图。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这部著作虽有论战意识但论战性不是很强,因此与那些论战性著作相比,它更多地带有奥古斯丁个人的旨趣。作者只是在自身探求三一奥秘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反驳关于这奥秘的一些异端观点而已。
对这部著作的结构,出现了不同的看法,都有所据。除了奥占斯丁本人的一些说法外,主要有“二分法”、“三分法”、“七分法”。下面依次介绍。
奥古斯丁本人在《论三位一体》第15卷开头,扼要总结了前14卷的内容。他将前面4卷归在一起,谈的是三位格的同等问题,还将第12-14卷归在一起,谈的是“智慧”与“知识”的问题。但对其余的几卷他都是平铺直叙,并没有加以明确的分类。注13而在第15卷,作者反思了心灵三一类比的不足,指出“心灵对上帝的记忆-理解-爱”比“心灵对自己的记忆-理解-爱”更堪称上帝的形象,因此寻找上帝形象的过程也是一个成圣的过程。作者还在该卷中讨论了圣灵之“发”为何异于圣子之“生”的问题。最后作者以祷告结束本书。
“二分法”认为,该著前7卷为“经文分析”,作者对涉及“三位一体”教义的经文,尤其是其中的疑难之处,作出详尽的解释和分析;后8卷为“神人类比”,作者遵循“信仰寻求理解”的理路,在坚持三位一体信仰的前提下,通过在受造界尤其是人的心智的层面找出一些“三而一,一而三”的例子,对自己的三一信仰尽力作出合理的解释。注14
“三分法”,则是将前7卷分为两部分:前4卷谈释经问题,接下来的3卷谈语言问题,后面的8卷则是用人身上的“形象”来理解三一。比如,威廉斯(Rowan Williams)就将其分为1-4,5-7,8-15三个部分,注15马修斯(Gareth B.Matthews)同样如此。注16“三分法”对后8卷的处理办法,是认为它们基本是平铺直叙,其中没有什么内在的结构。但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第15卷是将第12-14卷连在一起谈的,显然他认为它们是连贯的。
“七分法”是埃德蒙·希尔提出来的。他对《论三位一体》结构的划分,与传统的有所不同,但又吸收了奥古斯丁本人的一些看法(如第7-14卷)。他认为,传统的“前七后八”的二分法,虽然符合奥古斯丁在第1卷里面说的他要先用《圣经》的权威建立起信仰,然后用理性来对此信仰加以论证,但却会产生几个问题:(1)15卷中间的第8卷到底应划归前面还是后面?希尔认为,第8卷是前7卷和后7卷的拱顶石,反映了奥古斯丁的整体意旨,因此不能单归入前7卷或后7卷;(2)如果说前面几卷关于上帝三一的说法都是从《圣经》来的,那后面几卷关于人里面的三一形象的说法,不也是从《圣经》来的吗? (3)这种“先信仰后理解”的看法,是源于中世纪对奥古斯丁“信仰与理性”观的误解,仿佛奥古斯丁先提出三一奥秘,然后用理性来加以“证明”似的。而事实上奥古斯丁并没有这么“朴素”。注17那种经院哲学式的将“启示”(神学)和“理性”(科学)当作两个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学科、不同的推论程序的做法,在奥古斯丁这里是不存在的。在经院哲学那里,世俗的科学(如物理、数学、形而上学)以感性经验材料、公理为出发点,而神学以启示为出发点,但它们都是自律的学科,从而启示归启示,世俗学科归世俗学科,信仰归信仰,理性归理性,二者分治——奥古斯丁却没有这么区分。在奥古斯丁那里,只有一个真理领域,不管称它真正的神学或真正的哲学,都只有一个领域,而达到真理的惟一途径就是先从信仰出发,“你若不信,便不能理解”(以赛亚书7:9),理性则是对信仰的进一步解释,因此信仰和理性是同一个追求真理的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步骤,而不是两个平行的领域。在《基督教教导》里,奥古斯丁甚至不认为世俗学科有什么自律性,其惟一作用就是为学习《圣经》服务。所以在《论三位一体》里面,他也没有前一半用纯信仰后一半用纯理性,而是从头到尾都没有离开信仰出发点(initium fidei),总是在寻求上帝,总是在试图理解他所相信的。他总是在接受信仰的前提下而非在别的前提下达到对奥秘的理解。他也并不认为他能在离开信仰的前提下纯理性地“证明”奥秘。他只是在对信仰作一个理性的解释(reddere rationem),以说明它并不与理性相悖,而不是在作一个“纯理性的论证”。因此我们最好将奥古斯丁在第1卷里所说的先信仰后理解的说法,看成是一种方法原则,而不是整部著作的内容分类。注18
希尔认为,《论三位一体》的整体结构是下面的一个V形:注19
到了第5-7卷,奥古斯丁不像前面那样倚重《圣经》经文,转而用理性的语言对神圣三一进行语言学和逻辑学的思考。奥古斯丁用亚里士多德的“关系”范畴来言说上帝,来思考三一上帝内部的永恒的“生”和“发”的关系,用它们来确定“父”、“子”、“灵”的名称的准确性。但他最后发现,这些名称虽可用来称谓位格,却仍无法准确地表达神圣三一之“一而三,三而一”的意思,因为凡是名称,都难以摆脱“种”和“属”的概念。因此应当找到一个适当的类比,来理解神圣三一之“一而三,三而一”的奥妙。
在第8卷,奥古斯丁意识到,他在前面7卷所谈的都只是表层的东西,而他应该深入地理解这表层之后的内涵。由此他转入“内在之人”,看看能不能在“内在之人”那里找到理解上帝三一的钥匙。他找到了一个连接点:那就是《圣经》中所说的人是神的“形象”,因此从人身上的“形象”入手,就可以得知三一上帝的真谛。人追寻真理,爱真理,而人的认知是要按照真理进行的,人的追寻(爱)也是要按照好(善)来进行的,而至真至善都是上帝,因此人的认知和欲求都是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之下进行的,我们是在上帝照耀之下进行认知,进行价值判断活动的。上帝是我们的本质(指心灵,mens)的模型,我们是按照这模型来生存的。这就是说上帝的“形象”印在我们心灵之中。由是神的奥秘与人的奥秘构成一解释循环,但由于人的奥秘(心灵)是我们可直接认知的,因此,我们可藉由认识自我来认识上帝,藉由爱自我来爱上帝。在第8卷的结尾,奥古斯丁提出了第一个三一类比:在我们的追求好(善)的活动中,存在着“爱者-被爱者-爱”这么一个“三位一体”。
第9-11卷从心理学和哲学的层面在人身上寻找三一上帝的“痕迹”和“形象”,最后作者确认的真正的“形象”是心灵对它自己的“记忆-理解-爱”。记忆、理解、爱都只是心灵的一种“活动”,而不是中世纪神学家伦巴德所误解成的“职能”(faculties)。“职能”就把三一形象凝固了,当成了一个静止的结构,而实际上记忆、理解、爱作为心灵的“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个活生生的过程,是有其灵性的“成圣”目的在里面的。心灵对外物的“记忆-理解-爱”并未被奥古斯丁当作“形象”,而只有心灵对它自己的“记忆-理解-爱”才被奥古斯丁当作“真正的形象”,是因为在心灵对它自己的“记忆-理解-爱”里,记忆、理解、爱与心灵本身都是平等的、共存的,是三而一、一而三的,在这里才有人之异于动物的“内在自我”(inner self/inner man)。
这种动态的心灵活动在第12-14卷里得到充分表现,这部分可名之为“复形记”,正好与前面第2-4卷的“救赎史”相对应。人的心灵活动有两个层面,一个是高级层面,是“智慧”,是沉思上帝并爱上帝,一个是低级层面,是“知识”,是应用世物以谋生。真正的三一形象应该在对上帝的沉思与爱里去寻找,在“智慧”里去寻找,而人若迷失于“知识”之中,迷失于外物的诱惑之中,则会失去自己本真的形象,“梏亡其心”。在这种情况之下,只有经由基督化身成人,人才能凭着对基督的信仰,“求其放心”,恢复形象。奥古斯丁通过考察始祖亚当夏娃的堕落经过,来考察每一个人的“得形-毁形-复形”。这部分的高潮,是认为前面第10卷的“心灵对它自己的记忆-理解-爱”这一“形象”,其上尚有“心灵对上帝的记忆-理解-爱”这一更为本真的“超级形象”。
最后,在第15卷,奥古斯丁承认所有这些类比,都不能真正地达到对上帝本体的认识,而只能是模糊的、比喻性质的,因此其寻求只能是失败的。对于神圣三位一体,人们只能凭着《圣经》中所说的来信仰,带着虔诚之心,承认上帝的奥秘不是人的理性所能测度,在感恩中荣耀上帝。这一卷恰好与开头的第1卷相呼应,在那里他说要寻求圣子与圣父绝对平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