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 述

人类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用各种各样的药物。药物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良反应可能导致机体某些器官或局部组织的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并出现各种临床症状,称为“药物性疾病”。如果这些不良反应累及呼吸系统,引起不同程度的肺损伤,则称为“药物性肺损伤”。
众所周知,作为呼吸器官,肺是进行气体交换的场所,由支气管、肺泡、肺泡间结构、气道上皮以及血管和淋巴管组成,其中任何一部分受损都会造成呼吸困难,产生不同的临床症状及体征。
在服用某些药物的时候,身体的其他部位会出现或多或少的不舒服的感觉,这就是药物的不良反应。这种不良反应有些是可以预料到的,有些则无法预测。例如,阿托品在治疗腹痛的同时,一些患者可能会出现面红、口干、心悸、便秘等反应,这就是阿托品的不良反应。除此之外,药物的不良反应还包括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停药效应、特异质反应等。可见,人们常说的“是药三分毒”,不无道理。临床上,在用药物治疗疾病的同时,应警惕其毒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