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特色海洋共同安全观研究
- 万祥春
- 19044字
- 2021-03-29 01:37:29
绪论
一、研究缘由
(一)侵略主要来自海上
自鸦片战争以来,令中华民族剜心之痛的,除了遭受沙皇俄国从陆地侵略外,绝大部分侵略都来自海洋。马克思和恩格斯强烈谴责英国蓄意从海上发动的第二次鸦片战争是“极端不义的战争”。尤其令国人刻骨铭心的是1894年的甲午战争,这场战争的结果使中日两国自此国运殊途。1840年鸦片战争打响后,清政府虽然屡遭侵略压迫,但仅仅是“伤筋”,未曾“动骨”。然而,甲午一役使中华民族一步步走到了亡国灭种边缘,也彻底粉碎了清王朝的“天朝上国梦”。甲午年,成了中国的命运转折之年。甲午战争之后,中国的爱国志士痛定思痛,进一步明白了一个重要道理:仅仅依靠“师夷之长技以制夷”,而不触及封建政治体制改革等其他根本内容,是中国惨败于日本的根本原因。2014年是中日甲午战争爆发120周年,习近平同志指出:“今年是甲午年。120年前的甲午,中华民族国力孱弱,导致台湾被外族侵占。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极为惨痛的一页,给两岸同胞留下了剜心之痛。”我们重温那段耻辱的历史,是为了让割地赔款的历史悲剧不再重演。从中国近现代历史的角度来看,海洋一直是我国的弱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把海洋变成强项。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建设强大的海军,更重要的是建设海洋强国——这是我们的历史新使命!
(二)建设海洋强国的安全需要
对于中国反抗西方列强海洋侵略的历史前景,恩格斯认为,随着中国革命的深入,“过不了多少年,我们就会亲眼看到世界上最古老的帝国负隅顽抗,看到整个亚洲新世纪的曙光”。恩格斯认为中国人民的反抗海洋侵略一定会取得成功,并给亚洲带来新的希望。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预见到,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会摆脱海洋上落后挨打的被动局面,未来会建成“中华共和国”。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海洋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安全环境是重要保障。我国经济对海洋贸易依存度不断上升。“对外贸易依存度常年在50%上下波动。更令人担心的是,铁矿石依存度超过60%,原油依存度超过50%的警戒线,我国大豆的对外依存度高达70%,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曾经的世界产煤第一大国——中国——竟然成为仅次于日本的世界第二大煤炭进口国,2012年中国进口66598万吨标准煤”。当前,随着陆地资源减少和海洋资源开发力度加大,海洋是国家经济利益拓展的重要战略空间已成为各国共识。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在对外开放中已发展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最快的黄金地带。海洋经济安全边界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而拓展,海上安全面临着许多紧迫问题,比如海域划界、岛屿主权归属纠纷、海底资源开采、海洋航线安全、海盗威胁、海上走私和海洋环境保护等问题。这一系列新的问题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关注海洋安全,加强海军建设,发展海洋科技,提高整个国家应对、管控海洋多样化风险与挑战的能力。因此,必须消化吸收传统的西方海权理论精华,结合新形势下海洋安全的要求,创新我国海洋战略理论,有效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构建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建设海洋强国,为当前和未来我国海洋事业的持续高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三)冷战后海洋安全研究的深化
冷战结束后,安全研究成为理论界和国家安全实践操作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我国面临的复杂安全形势,2014年4月中共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正式成立,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包括11个方面,涵盖了国内、国际安全的方方面面。其中一个方面是领土安全,它包括领陆安全、领空安全和领海安全。领海只有12海里宽,由于海军现代武器装备的迅速发展,领海眨眼间就可通过,所以,要实现领海安全,必须把安全范围扩大到整个海洋。目前,中国面临的海洋安全形势是以海洋传统安全为主,如何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实现海洋安全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国际社会多次提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超越种族、文化、国家与意识形态的界限,为思考人类未来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为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给出了一个理性可行的行动方案。21世纪是海洋世纪,全世界面临着海域划界争端、海洋污染、海平面上升、海洋物种多样性减少、海洋军事竞争等海洋安全挑战。“实现什么样的海洋安全、如何实现海洋安全”就成为摆在中国以及全世界面前的新课题,需要构建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来回答和解决这一新课题。
二、研究方法
(一)观念与实践结合法
安全观念是安全实践的指南,安全观念对于安全实践有着很重要的影响。正确的观念能促使国家、社会和个人产生积极的安全实践,促使国家、社会和人们战胜各种危险的不利因素。安全实践是安全观念的来源。安全观念从安全实践中产生,在安全实践中不断检验、自我发展和完善,使得安全主体在参与安全实践中获得更好的行动指引。
(二)归纳与演绎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认为,一切科学研究都必须运用到归纳和演绎的逻辑思维方法。在21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联系越来越紧密,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代党中央领导在国际社会大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样,人类只有一个“水球”(地球是名副其实的水球),各国共同拥有一个海洋,在海洋安全上,要抛弃赢者通吃的海洋霸权安全观,努力倡导和构建共同海洋安全观。而共同责任的海洋政治安全观、互利共赢的海洋经济安全观、共同竞合的海洋军事安全观和共同繁荣的海洋文化安全观又处处围绕和集中体现了共同海洋安全观的思想精髓。
(三)系统研究法
实现海洋安全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持续性工程。海洋安全观由海洋政治安全观、海洋经济安全观、海洋军事安全观、海洋文化安全观四个主要的子系统构成,海洋经济安全观、海洋政治安全观、海洋军事安全观、海洋文化安全观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海洋安全观构建过程中,我们更要进行统筹兼顾、全盘考虑、下好下活海洋安全这一大棋局,做好海洋安全的顶层设计。
(四)定性与定量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研究在地缘战略上中国将建设成为一个什么类型的国家,必须统筹兼顾陆地安全和海洋安全,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顺利实现。定性分析法还进一步研究中国海军属于什么类型的海军,是全球型海军,还是区域型海军。定量分析法分析中国海军需要建造多少艘航空母舰,在质量和数量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处理好海军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一)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1.海洋法与海洋安全的研究
由于海洋法公约是国家间处理海洋争端的法律依据,所以海洋法与海洋安全密切相关。雨果·格老秀斯(Hugo Grotius,又译为胡果·格劳秀斯),是荷兰的著名法学家,他的突出贡献是在海洋法方面——提出了海洋自由论(拉丁语:Mare Libervm;英语:The Free Sea or The Freedom of the Seas),提出了海洋航行自由原则。今天,该原则作为一项国际海洋法基本原则,已为全世界人民所接受。因而,他被称作国际海洋法的鼻祖。
在海洋自由论开头,格老秀斯就开门见山地指出:“本文意在简要明了地证明荷兰人有权利航行到东印度,正如同他们现在正在进行的那样,他们也有权利与那里的人民进行贸易活动。我的论点是基于下面一个最为明确且无可辩驳的——我们称之为首要的原则——国际法原理,其精神是不证自明且永恒不变的,即每个国家均可自由地穿行到另外一个国家,并可自由地与之进行贸易活动。”格老秀斯认为,如果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仅仅因为他们比别人先在海上航行就认为占有了海洋和海洋航线,那是再荒谬不过的了。他通过列举史实证明古代的摩尔人、埃塞俄比亚人、阿拉伯人、波斯人和印度人,早在葡萄牙发现新航路之前,就已经进行了“从阿拉伯海湾到印度及印度洋诸岛,乃至更加遥远,被认为是日本的金色切尔松尼斯半岛的航行了”。因此,海洋的任何一部分均有人在上面航行过,按照葡萄牙人的观点进行逻辑推理,那么,上述海洋航线应该归古代的国家所有,今天新的航海者将绝对地被排除在外。实际上,一艘船在海上航行过后,“除了激起一阵浪花之外,并没有留下任何法律权利”。而且,历史已经证明,葡萄牙人不是那部分海洋上的最先航行者。古代的人们没有宣布这些海域是这些国家的私产,那么葡萄牙和西班牙更没有国际法的权力把海洋当作私有财产。尽管他们恢复了中断若干世纪的新航线,但他们应当使之为整个人类服务,而不能仅仅为了个人经济利益。别国也应该获取同样的利益,因为无证据表明如果葡萄牙人不到东印度去,别国就不会去,这只是一个时间早晚问题。因此,他们“既无正当的理由,也无可尊重的权威来支持他们的观点”。
格老秀斯认为,“海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是不可占领的;应向所有国家和所有国家的人民开放,供他们自由使用”。海洋之所以能够被人们自由使用,是因为海洋“是无归属的财产,或者说共有物、公产”。为什么说是共有财产,他展开了详细的论证。首先什么是共有物或公产?他指出:“当某物的所有权或占有由数人依某一排除所有他人的合伙关系或相互协议而被共有时,则称之为‘共有’物。”共有物的特征主要有两个:“第一,它不可以被占有;第二,其共同使用是注定为所有人的。”所以,海洋就与陆地和陆上的河流不同,一个国家可以占有国境内的领土和河流,而海洋是与太阳和空气一样,不属于商品,不能被买卖和变成私人财产,因为任何人都没法占有太阳和空气,阳光和空气却可以为所有人共同使用。他明确指出无法完全占有的海洋是“外海”与“大洋”,与该海洋中的“海湾或海峡无关,甚至与海岸上可见其宽度的那部分海域也无关”。这样,他就间接地、模糊地提出了类似今天的“公海”概念。1613年,英国的威尔伍德在其《海洋法概览》中承认“各国均享有海洋自由,但沿岸国对靠近本国海岸水域享有主权”。这就对格老秀斯的海洋自由论提出了质疑。对此,格劳秀斯借助《对〈海洋自由论〉第五章的辩护》回应威尔伍德。格老秀斯认为“威尔伍德只是在为英国的捕鱼行为寻找理由,威尔伍德为挑战捕鱼的自由,主张海洋可以被划分,可以成为私有财产”。1635年,英国的塞尔登在《闭海论》中主张“海洋并非人类的共有财产,而是应该像陆地一样,被划分为国家的私有财产,强调英国君主有权领有围绕英国四周的海洋”。这些关于海洋是自由还是封闭的争论就为后来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领海和公海的划分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当时的条件下,由于海岸上的大炮射程只有3海里(约5.6千米),所以当时的领海就是3海里宽,这就是著名的领海“三海里规则”。后来,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大炮射程越来越远,“三海里规则”受到严重的挑战,海洋国家把领海向外扩大到5、7、12海里或更多。为此,西方海洋国家还发生了政治争论甚至海洋武装战争和冲突。所以,海洋法与海洋安全密切相关。
2.海权与海洋安全的研究
海权论的创始人——艾尔弗雷德·塞耶·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 1840—1914年)的主要作品有阐释其海权论的“海权论三部曲”——《海权对历史的影响(1660—1783年)》《海权对法国大革命和帝国的影响(1793—1812年)》《海权的影响与1812年战争的关系》和《海军战略》等。这些著作的核心思想是:海权决定着一个国家在国际政治、军事、经济、外交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谁控制了海权,谁就控制了世界。马汉将海上力量建立在三个“支柱”之上,即生产,商船和海军航运,以及海外市场和基地。马汉把市场看作商业交换的关键场所,同时也是补给和修理蒸汽动力船的前沿站点。在马汉的海权论影响下,美国重视和发展海军,迅速成为海洋强国。因此,他被世界史学界誉为“海权论的思想家”。马汉考察了海权在世界历史中的作用,认为在推动历史前进的众多因素中,“海权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而且,“海上贸易对国家财富与实力具有深远的影响”,海权则是“左右海上贸易发展与繁荣的根本原则”。因此,“海权史以其宽阔的外延囊括了一切有助于让一个民族在海上或靠海洋崛起的内涵”。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一个国家……不可能无限期地依靠自己供养自己,使它与外界联系并使自己的力量不断得到补充的最佳途径就是海洋”。自大航海时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就开始了,在这个进程中,任何国家都或多或少依赖海洋贸易,才能获取自己需要的资源。所以,“海上强国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分布广泛的健康贸易和强大的海军”。强大的海军保护海洋贸易,健康的海洋贸易既需要海军保护,又给海军提供了建设资金,最后相得益彰。
受海权论的影响,国外学术界认为一般使用海权研究来代替海洋安全的研究。例如,杰弗里·蒂尔在《21世纪海权指南》中指出:“随着贸易体系的日益全球化,海洋的重要性在21世纪尤其明显。海军则成为保护世界贸易、有时开拓世界贸易的手段。在当前的条件下,海军同其他形式的海事权力一样,需要顺应全球化,以便在陆上实现权力应用的最大化,同时也便于扩大海军的利益、活动与责任。”美国的吉原恒淑(Toshi Yoshihara)和詹姆斯·霍姆斯(James R. Holmes)在《红星照耀太平洋》中的主要观点是:“鉴于中国独有的海洋环境,中国将借鉴并重塑马汉的理论”,“中国的海上存在不是转瞬即逝的,这对于美国及其在亚洲的海上伙伴构成了长期且复杂的影响”。英国的朱利安·斯泰福德·科比特(Sir Julian Stafford Corbett)认为:“制海权是英国的国策,是保护国土、防止大规模入侵以及保护与英国生命攸关的海上运输的最佳途径,争夺制海权的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则是用绝对优势兵力进行海上决战或封锁敌方港口。”美国的安德鲁·埃里克森在《中国、美国与21世纪海权》(China, the United States, and 21st Century Sea Power)中认为,“尽管最近中美军事关系动荡,但中美之间巨大的共同利益应当能够使两国进行广泛的海上安全合作。为了使专业人员有效地构建合作关系,中美之间必须创造充足的政治空间和制度空间”。总之,西方理论学术界认为,一个国家获得的海权越多,海洋方面就越安全。海权基本上等同于海洋安全。
3.国家海上威力与海洋安全的研究
苏联原海军元帅谢尔盖·格奥尔吉耶维奇·戈尔什科夫(俄语:СергейГеоргиевичГоршков;英语:Sergey Georgyevich Gorshkov)在《国家海上威力》中通过系统总结历次战争经验,强调海洋、海洋战场和海军的作用,主张拥有并运用国家的海上威力开发和控制海洋,以实现国家的战略目的。他作为苏联现代海军的创始人,认为苏联只有建设和展示海洋威力,才能获得海洋安全,因此西方海军理论家称他为“红色马汉”。
(1)海上威力的二因素:经济和军事因素
戈尔什科夫认为大洋蕴含着丰富的资源和财富,而且在历史上还提供了通往“新大陆”的道路,历史上利用大洋出色的国家先于其他国家成为强国。因此,“国家海上威力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因而,也标志着一个国家在世界舞台上的作用”。通过考察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国家使用海上威力的历史,他指出:“国家海上威力(Sea Power)就是合理地结合起来的、保障对世界大洋进行科学、经济开发和保卫国家利益的各种手段的总和。它决定各国为本国利用海洋的军事和经济潜力的能力。”他还认为国家海上威力是一个系统体系,“有理由把国家海上威力看作一个体系。这个体系的特征不仅在于其各个组成部分(海军、运输船队、捕鱼船队、科学考察船队等)之间有着各种联系,而且它与周围环境(海洋)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与海洋相互依存,才能发挥作用和表现其整体性”。“构成海上威力的各个组成部分的作用,不是固定不变的。是由具体的历史条件决定的。但是,在存在着相互敌对的社会体系的情况下,海军一向居于首位”。这句话体现了戈尔什科夫职业军人特色,强调海军在海上威力中的地位居于首位。此外,戈尔什科夫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论,认为经济是国家海上威力的基础,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决定国家海上威力的变化发展及其方向;反过来,国家海上威力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它可以对经济基础起保护和促进作用等。他认为,“‘海上威力’这一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同‘国家经济威力’的概念相似。因此,可以把海上威力看作国家经济威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像经济威力决定军事威力那样,海上威力既是国家经济的间接表现,又影响国家经济,它本身既包含经济因素又包含军事因素”。这样就把经济因素和军事因素相提并论,在国家海上威力中具有同等重要作用。
(2)海军建设的均衡性
海军是一个综合性兵种,主要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岸防部队和海军陆战队等兵种以及后勤保障部队组成。在海军各个兵种的建设和优先次序上,戈尔什科夫认为海军建设必须保持均衡性。“海军的均衡性就在于,使构成其战斗威力的诸因素及保障这些因素的各种器材,经常保持最佳的结合,以便使海军能够充分实现其多能性的素质,也就是说,既能在核战争条件下,又能在其他可能的战争条件下,执行各种各样的任务”。
在海军均衡性建设中,戈尔什科夫强调不能照抄照搬其他国家建设经验,更不能以数量标准和舰队编成比例来确定本国的舰艇制造计划,只有根据本国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海军的重点建设兵种。强调均衡性,并不等于海军各兵种齐头并进,均衡用力地建设。他指出:“海军的均衡性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它可以变化。”在决定变化的因素中,主要的是“国家政治当局赋予海军的任务和国家的经济能力,首先是造船、仪表、航空及其他参加制造舰艇、飞机和生产武器及战斗技术兵器的工业部门的生产能力”。在戈尔什科夫担任苏联海军总司令期间,他根据苏联经济和美国相比依然落后、海军工业技术落后、海军建设任务紧迫等情况,提出了苏联应该“优先发展潜水兵力,便可以使我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急剧地增强我国海军的突击能力,给敌在各个大洋战区的海军主力造成严重的威胁,从而以较少的资金与时间增强了我国的海上实力,剥夺了敌人在反对苏联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战争中可能拥有的优势”。他还认为核潜艇和导弹新技术的结合,产生了巨大的威慑和破坏作用,“现在,在各国海军中占主导地位的,是那些能够完成摧毁敌人军事经济潜力和打垮敌海上核威力等重要战略任务的兵种……这些兵种就是装备有弹道导弹和翼式导弹(即飞翼式巡航导弹)的核潜艇,以及海军导弹与反潜航空兵。正是这些兵种,集巨大突击威力于一身,具有高度的机动性和作战隐蔽性,能够对敌沿海和腹地的军事工业目标、行政中心,对敌海军大洋上的导弹核集群实施突击”。因而,苏联应该着力发展潜艇部队。在他的领导下,苏联大力发展常规潜艇和核潜艇部队,并加强和发展由潜艇发射的核导弹技术和装备;在他的努力下,苏联红海军逐渐发展为一支世界著名的“远洋导弹核海军”。
4.海洋权力与海洋安全的研究
(1)海洋权力与海洋安全的研究
汉斯·J.摩根索(Hans J.Morgenthau),是迄今为止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关系现实主义理论家,最著名的传世之作则是《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Politics Among Nations—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该书已经成为美国甚至全世界使用最广、影响最大的现实主义教科书之一,它精确地定义了国际关系范畴,宣告了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外交思想范式转型的开始,该书强调,在国际政治中权力是国家利益的中心内容。他在《国家间政治》中写道:“国际政治像一切政治一样,是追逐权力的斗争。无论国际政治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权力总是它的直接目标。”海洋政治是国际政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追逐权力也是海洋政治的直接目标,哪个国家获得权力,就获得了海洋安全。
① 炫耀武力,尤其是海军力量来寻求威望
威望是指国际上为各国所敬仰的声誉、名望。一个国家如果有了很高的威望,可以一呼百应,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威望的获得,除了外交实践之外,威望政策还以炫耀武力作为实现其目的的手段。由于军事实力是衡量一国力量的明显尺度,所以,炫耀武力可以使别国对该国的国力获得深刻印象。例如,邀请外国军事代表观看平时的陆海军演习,并不是为了让他们接触军事机密,而是为了让他们和他们的政府对该国的军备状况留下深刻印象。邀请外国观察家观摩1946年在太平洋上进行的两次原子弹试验,其用意也在于此。一方面,外国观察家会对美国海军的威力和技术成就留下深刻印象。《纽约时报》报道说:“来自联合国原子能管制委员会的二十一位观察家……今天一致认为,美国轰炸的那批舰船,其规模大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海军。”另一方面,外国观察家会亲眼看见原子弹在水上和水下的威力,以及垄断原子弹的国家与没有原子弹的国家相比,在军事实力上必定占有显著的优势。
海军具有高度的机动性,能把一国的旗帜和权力带到地球的四面八方,而且壮观景象会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因此,炫耀海军力量从来都是威望政策偏爱的手段。法国舰队1891年对俄国卡琅施塔特港的访问和俄国舰队1893年对法国土伦港的回访,标志着世界政治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因为这次互访向世界表明了法俄之间的政治和军事联盟。海上强国定期派遣舰队进入远东港口,目的是向那一地区的人民显示西方力量的优势。美国不时派战舰到拉丁美洲港口,为的是提醒有关国家,美国的海军力量在西半球是无与伦比的。
每当一个海上强国的权利在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受到当地人或与其竞争的列强的挑战,这些国家就会将其战舰派往那一地区,作为本国强权的象征。这种威望政策的一个著名例子,是1905年威廉二世乘坐德国战舰莅临摩洛哥港口丹吉尔,以对抗法国在摩洛哥的权利要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海军舰队一直在地中海游弋,进入意大利、希腊和土耳其的港口,即是对俄国在该地区野心所作的一个明白无误的回答。
② 消极威望政策导致太平洋战争爆发
汉斯·摩根索把“满足于低于实力的权力声誉”称作“消极威望政策”。突出例子就是美国和苏联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所奉行的绥靖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美国已成为世界上潜在的最强大的国家,而且它已公开宣布它反对德国和日本的帝国主义政策。然而,德国和日本却肆行无忌,好像美国作为一个一流强国根本就不存在。日本袭击珍珠港的意义就在于它暗示着对美国军事实力的蔑视。美国的权力和声誉——也就是它的威望——异常低落,使得日本竟能将其战争计划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美国的军事实力将不会及时从珍珠港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并影响战争的结局。美国的威望是如此低落,以至于德国和意大利非但不设法使美国置身欧洲战争之外,反而近乎渴望地通过1941年12月10日向其宣战把它拉进了战争。据说希特勒曾在1934年宣称:“美国人不是战士,这个所谓的新世界之低劣和堕落,充分表现在其军事的无能上。”
(2)间接追求海洋权力与海洋安全
汉斯·摩根索主张直接追求海洋权力,而约翰·米尔斯海默主张间接追求海洋权力来获取海洋安全。“离岸平衡手”(offshore balancer,也译作隔岸平衡手)是美国“进攻性现实主义”(offensive realism)代表人物约翰·J.米尔斯海默(John J.Mearsheimer)提出的美国海洋安全战略。在《大国政治的悲剧》一书中,他根据中美地理特点、地缘政治现实以及美对华战略判断,得出美国需要遏制中国崛起并充当“离岸平衡手”的结论。“离岸平衡手”主张美国间接追求海洋权力来获得海洋安全,以此避免像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样的世界大战。
① 实施离岸平衡手的前提及其含义
A.海洋的巨大阻碍作用——实施离岸平衡手的前提
地缘政治学关于强国使用权力的效果与距离关系的研究表明,一个国家在它的疆域之外施加权力影响,不管其目的如何,这个使用权力的国家获得的效果将随着距离的延长而衰减,距离的不断延伸损耗和侵蚀了实力的强度和取得的效果。博尔丁将其概括为“力量梯度损失”(loss of strength gradient)规律。美国在海洋安全上具有天然的优势,太平洋和大西洋这两个大洋是天然的安全屏障,把美国同世界主要大国隔离开,但同时也减弱了美国使用权力带来的效果。例如,从中国国土的最东端的乌苏镇到美国最西边的阿拉斯加州,直线距离大约是4356千米;穿越太平洋,到美国的夏威夷州,大约5300多千米;如果自西向东穿过太平洋则有14000千米左右。正是由于海洋的巨大阻碍作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拥有成为全球性霸主的军事实力,因而,“大国的最终目标是获得地区霸权,并阻止相匹敌的竞争对手在全球不同地方的崛起。本质上,获得地区霸权的国家在其他地区扮演着离岸平衡手角色”。
B.离岸平衡手的含义
米尔斯海默通过总结英国和美国的历史经验,得出离岸平衡手的含义是指世界上两个地区性强国,在争夺该地区霸主位置的时候,必定会使另外一个地区性的霸主国家感到不安。因为当这两个强国经过激烈竞争,出现一个强国战胜另外一个强国的时候,它就成为该地区的霸主,那么,它的下一个目标,就是把权力扩大到其他地区。所以,作为想要继续保持地区霸主的强国来说,当其他地区出现了两个强国争夺该地区霸主地位的时候,该地区霸主国绝不能坐视不管,否则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会受到影响和削弱,最坏的结果是失去地区霸主地位。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就是在地区性争夺霸主地位的过程中,帮助和支持处于相对劣势的国家,使该地区重新恢复均势,以此维持自己的地区霸权。
C.推卸责任——实施离岸平衡手的主要选择
米尔斯海默阐述了地区霸主国家维持权力的四种战略:“建立均势、推卸责任、绥靖和跟着强者走”,其中,前两者对大国来说尤为重要,因为“这两种战略都主张向侵略者让出权力,这违反了均势逻辑,并使采用这些战略的国家增加了危险,在乎自己生存的大国应该既不能对敌人采取绥靖政策,也不能对它们采用跟着强者走的战略”。
而在建立均势和推卸责任这两种战略中,推卸责任是受威胁的地区霸主国实行离岸平衡手的主要选择。推卸责任是指:“推卸责任者试图让另一国承担阻止或抗击侵略者的重任,自己则置身于外。推卸责任者深刻认识到,有必要阻止侵略者增加对世界权力的占有,但它必须指望某个其他受到侵略者威胁的国家能够完成这项繁重的任务。”
推卸责任之所以成为主要选择,是因为能够给实施离岸平衡手的霸主国带来巨大的利益。首先,“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由于把遏制的主要任务推卸给另一个国家,二者为地区霸权彼此竞争对抗,不可避免地导致双方实力的削弱和下降。而推卸责任者从中获取最大的利益。其次,防御代价最小化。“推卸责任常常为防御提供‘便宜’。毕竟,一旦威慑失败而爆发战争,承担责任的国家要花费很大的代价来抗击侵略者”。第三,使推卸责任者处于支配战后世界的有利位置。例如,美国和英国等盟国迟迟不开辟欧洲第二战场,等到苏联和德国军队两败俱伤的时候才介入陆地战场。最后,推卸责任有助于减少直接威胁。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中美关系正常化,中美两国关系由对立和敌对逐步变为接触和交流,减少了美国的威胁。
② 实施离岸平衡手的对象——中国
约翰·米尔斯海默从美国独霸西半球的历史逻辑出发,认为实施离岸平衡手的遏制对象就是中国,因为中国经济会持续增长,军事实力不断增加,成为潜在的地区霸权国,到时候“中国会针对美国发展自己的门罗主义。正如美国向遥远的大国表明它们不能干涉西半球,中国也将表明美国介入亚洲是不可接受的”。接着,中国会像美国的门罗主义所做的那样,“随着中国权力的不断增长,它将试图把美国赶出亚洲,就像美国将欧洲大国赶出西半球一样……而且中国将比20世纪美国面临的任何一个潜在霸权国都更强大更危险”。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美国的措施是“正像在20世纪的做法一样,美国会坚决维护自己的世界唯一地区霸权的地位。可以预见的是,美国会竭尽全力遏制中国,延缓中国崛起,使其没有能力在亚洲发号施令。基本上,美国会用它在冷战中对付苏联的一套来对付中国”。这一套办法即美国在亚洲实施离岸平衡手海洋战略,美国联合亚洲的日本、印度、新加坡、韩国和越南等国,让这些国家成为责任承担者,先和中国争夺地区霸权,而后美国在适当的时机加入进来,获取最大的利益。
(3)海洋权力相互依赖与海洋安全的研究
美国著名国际关系学者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合著了《权力与相互依赖》(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一书,标志着新自由主义学派挑战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理论霸主地位的开始,构成了新自由制度主义兴起的理论基石。由于交通工具、信息科技和经济高速发展,国家间、地区间的交往、互动和相互依赖作用日益增强,已成为当代国际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依赖(Dependence)指的是为外力所支配或受其巨大影响的一种状态。简而言之,相互依赖(Interde-pendence)即彼此相依赖(Mutual Dependence)。世界政治中的相互依赖指的是以国家之间或不同的国家行为体之间相互影响为特征的情形。为了说明相互依赖,在实证部分,两位作者分别从海洋领域等方面就相互依赖的国际机制变迁予以解释,证明自己的理论主张。
① 海洋领域武力的作用下降
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认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海域和海洋资源问题领域,武力起着直接的作用。在海洋领域,各国素有公开使用海军武力的传统,该领域武力运用的变化更容易识别”。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情况却发生了明显变化,“在与小国发生的海洋资源冲突中,大国一般不使用武力。尽管在少许情况下,大国动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维护自己的军事航行权,这些努力并不总是成功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1956年的苏伊士运河危机(Suez Crisis),1956年7月26日,埃及的纳塞尔总统宣布将苏伊士运河收归国有,由于苏伊士运河过去由英国和法国投资开凿和共同管理,并且具有重要的海洋贸易和军事战略价值,纳塞尔的措施损害了英法两国的利益,于是英国、法国联合以色列实施了军事占领苏伊士运河的行动。虽然军事占领取得了成功,但是随着美国和苏联的介入以及强大的国际社会压力,英国、法国和以色列被迫撤出苏伊士运河。苏伊士运河危机不但导致了当时的英国艾登政府的垮台,而且引发了英法两国在全球的庞大殖民体系的加速瓦解。虽然埃及在军事斗争上彻底失败了,但在政治上却彻底摆脱了殖民统治,获得胜利。通过这次危机,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展现了真正主宰中东乃至全世界的力量。总之,英国、法国和以色列发动的战争虽然胜利了,但是却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果,这说明战争的作用在下降。
与此相反,小国反而常常动用武力,进一步扩大排他性的海岸专属捕鱼权,或因经济、环境目的而要求进一步扩大对毗邻海域的管辖权。大国的“炮舰外交”在很大程度上由小国的“炮舰外交”所代替。海洋问题领域的实际情境处于复合相互依赖和现实主义之间:在特定问题上,武力时而发挥重要作用,但它不再是决定结局的至关重要因素。此外,与1945年之前相比,更少的海洋问题需要武力发挥作用,武力在许多冲突中是不可使用的。因此,与过去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相比,1967年以来的海洋问题领域更接近于复合相互依赖的条件。
武力作用下降的原因有三个,第一个原因是军事技术的发展,提高了远洋舰队采取军事行动的潜在代价。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以及世界各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军事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军舰、导弹等过去是超级大国才能拥有的非常先进的武器,如今变得越来越普及。尤其是反舰导弹的发展,使得海洋强国的远洋军事行动再也不能取得像过去一样的压倒性胜利。例如,在1982年的英国和阿根廷之间的马尔维纳斯群岛战争(英国称:福克兰群岛战争)中,英国海军价值2亿美元的“谢菲尔德”号驱逐舰就被阿根廷发射的仅值200万美元的鱼叉反舰导弹击沉。第二个原因是反对武力的普遍规范。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人民对战争深恶痛绝,争取和平、反对战争成为世界的主流。所以,在海洋争端中,“做出强有力反应的大国常常被视为不可理喻的恶棍”。第三个也许是最重要的原因,“大国动武的企图常常阻碍其海洋问题领域内外的广泛目标的实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了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的两极冷战局面,对于两个超级大国来讲,夺取世界霸权才是最重要的,在海洋问题上使用武力,会分散争霸的注意力。
② 海洋问题与经济、科技等手段的复合相互依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人们虽然认识到海底蕴藏着丰富的资源,但受当时的经济、科技的限制,无法进行开发利用,因此,海底资源问题没有被提上国际议事日程。“战后技术和经济变迁促进了海洋的传统利用,并开发了新的利用方式。特别是,技术进步导致了海域与海洋资源问题的第三个领域——洋底的出现”。例如,在海底石油资源开发技术上,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浅海开发到深海开发的过程,海底石油占世界石油总产量的比重逐年提升。另一个更吸引世人注意的是海底锰结核开采技术的发展。锰结核的化学成分依据锰矿物的种类、大小及核心特性而有所不同。当中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有锰(27%~30%)、镍(1.25%~1.5%)、铜(1%~1.4%)及钴(0.2%~0.25%)。其他成分有铁(6%)、硅(5%)及铝(3%),亦有少量钙、钠、镁、钾、钛及钡等。锰结核广泛地分布于世界海洋2000~6000米深的海底,而以生成于4000~6000米水深海底的金属含量品质最佳。锰结核在1868年在西伯利亚外北冰洋中的喀拉海发现。在1872—1876年间,英国的挑战者号科学考察(Challenger expedition)中发现它们在大部分海洋都会产生。虽然科学家早就发现了锰结核,但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一直没有办法进行大规模开采。直到20世纪80年代,锰结核的开采、冶炼在技术上才不成问题,所以,世界各国纷纷进行勘探和圈占优先开采区,为将来进入市场化的大规模开采阶段做准备。
正是经济科技的发展,使得陆地资源出现短缺,而科技发展使得开采利用海底资源有可能变为现实。这样经济科技把海底资源问题从默默无闻变成了海洋政治中一个焦点问题。
5.国外研究述评
总之,国外的海洋安全研究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为资产阶级的国际海洋统治利益服务。他们在海洋安全研究中信奉“谁的舰队实力大,谁就能欺压弱小国家,击败其他海洋争霸国家,在国际海洋上称王称霸”的海洋霸权安全理论。海权的实质就是海洋霸权。在这样的理论指引下,西方海洋列强在世界近现代历史上给中国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极大的灾难。当使用海洋武力的代价越来越大的时候,西方海洋安全学者又开始重视软实力、巧实力的研究,提出了离岸平衡手和权力相互依赖理论,来维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的海洋霸权。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1.以史为鉴,阐述总结中国海洋安全历史的经验教训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这一类研究可以分为专门史和通史研究两大类。专门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郑和下西洋和甲午战争两个时期。郑和下西洋的研究有:《郑和下西洋研究文选(1905—2005)》(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领导小组主编),《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郑鹤声、郑一钧编),《郑和下西洋新考》(周运中著)等。这些著作研究了郑和下西洋的历史,指出大航海是建立在经济基础和科技基础上的,当时以我们有用的丝绸、铁器、瓷器来换取珠宝、香料、染料等,经济互补性不是很强,没有驱动力,所以郑和下西洋没有使中国成为海洋强国。甲午战争的研究有:《龙旗飘扬的舰队》详细剖析了清政府近代海军创建和发展的曲折历史,总结了清末海军近代化失败的历史教训。《甲午殇思》全书描述了1894—1895年甲午战争的历史细节,以宏观、微观视角展示并分析比较了当时中日双方的国家制度、军队建设、战略战术、人物风貌、在外人眼中的形象等诸多方面,有助于人们详细了解整个战争的背景,客观思考战争胜负的原因,及其对当时及眼下中国社会的深远影响。《甲午海战》描述了北洋水师甲午海战中具体技术战术,深刻披露北洋舰队惨败的真相。通史类研究主要有:秦天、霍小勇在《中华海权史论》总结出:“在血与火的海洋发展史上,海权与国家的安危、荣辱、兴衰系于一身。从人类浩劫的世界大战,到海洋文明大放光彩的今天,海权的得失勾勒出一个国家的历史发展轨迹,形成了强与弱、兴与衰的历史。”文天尧在《争洋霸海:制海权与国家命运》中提出了:“将海军力量、海上安全与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科技相结合,形成新的综合海权观。”王生荣在《海权对大国兴衰的历史影响》提出了一个基本逻辑判断是:“一个民族或国家虽为海洋所怀抱,却不一定能够真正拥有海洋;而一个民族或国家若拥有强大的海权,则必定会成为一个海洋大国。”这些研究通过比较全球历史上一些民族和国家,是如何通过海权的培育而发展成为海洋大国的,是如何在海权的争夺中兴衰成败的,从而得出结论——中国也必须追求和发展强大海权。
2.引进和介绍海权论,以此指导中国海洋安全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核心期刊《历史研究》发表了冯承柏、李元良的《马汉的海上实力论》一文,文章简明扼要地介绍了马汉的“海上实力论”(海权论在该文中称作海上实力论),文章认为,该理论“为帝国主义制定了一幅依靠海上力量,夺取制海权,重新分割殖民地,争夺世界霸权的蓝图”,“它代表了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并从理论上和战略上论证了海上实力在争夺世界霸权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该文代表了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及其以前的中国学者对马汉的海权论的基本认识,这一时期,人们受阶级斗争的影响比较重,对马汉的海权论的批评色彩较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学术界认为:西方的“海权”思想或理论具有鲜明的垄断资产阶级属性,带有强烈的帝国主义侵略性、疯狂的扩张性和对海洋霸权争夺的意志和野心,是压迫和剥削落后国家和民族的理论武器,是帝国主义国家侵略扩张的反映和必然产物。
1991年,海洋出版社出版了由黄彩虹主编的新中国第一套《海洋意识》丛书,这套丛书中有一册张炜、徐华所著的《海权与兴衰》,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第一本研究海权理论的论著。该书以马克思“两类自然富源”的理论为基础,从文化初期东西方自然地理环境的分析入手,从中国与西方文明历史对比的角度,论述了中国代表的陆地文明与地中海代表的海洋文明的根本不同,指出“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文明,前者以农为本,受自然经济规律的支配;后者则以商为本,受商品经济规律的支配”。在地中海国家、大西洋国家以及中国的你更我替、大国兴衰的背后,“隐藏着一把无形的巨剑——海权”。该书还比较科学合理地评价了马汉的海权论:“它是对资本主义产生与发展规律的认识与把握,它从国家战略高度考虑对海洋的利用和控制,它对当时的国家兴衰产生巨大作用。因为,当人类由开发陆地转而开发海洋的时候,对海权的认识及其运用决定着国家的兴衰。”
3.海权中国化与海洋安全的研究
随着时代的前进,海权不再局限于海军这个传统领域,突破了传统界限,向其他领域扩展,国内学术界认识到要把海权论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海权中国化以推动中国海洋安全的实现。鞠海龙在《中国海上地缘安全论》提出了双区双点的海权战略:将朝鲜半岛和中南半岛作为中国走向海洋的陆基基础,将台湾和南海作为中国走向远洋的海基基点。张炜和冯梁在《国家海上安全》中提出“发展中国特色海权,是发展中国家运用海上力量开发利用海洋的过程,是维护国家利益和保障国家海上安全的过程,更是发展中国家对海洋事务的战略管理及其管理海洋的能力和艺术的过程”。刘中民在《世界海洋政治与中国海洋发展战略》中指出:“应该寻找思路提高海洋经济的综合国力贡献率,进而为海权发展提供动力;中国的海权发展并不构成阻碍中国和平崛起的结构性因素。”季国兴在《中国的海洋安全和海域管辖》中详细阐释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解决海域管辖争端的各种有效途径”。梁芳在《海上战略通道论》中剖析了马六甲海峡、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和黑海海峡等海上战略通道的重要战略地位及其对各国的意义。张世平在《中国海权》中提出了“向南,向海,向全球的海权战略,主张中国要高度重视和解决南海问题”。张文木在《论中国海权》中指出:“中国海权是有限海权,其特点是它基本不出主权和国际海洋法确定的中国海洋权利范围,海军发展不出自卫范围。”石家铸在《海权与中国》中从“海洋国土的维护、海洋通道的保障、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防卫的实力构建”四个方面构建了中国的海权论。胡波在《中国海权策》中从海洋外交、海洋经济及海上力量三个方面详尽阐述了中国海权发展战略。这些研究从马汉的“海权论”出发,认为中国的海权包括海洋政治权益的维护、国际海洋法的运用解释、海洋战略通道的安全保障、海洋经济的安全与发展以及海洋军事安全与海洋军事力量的构建等方面,并结合中国实际,对中国未来的海权发展战略进行了精心论证和阐述。
4.国内研究综合述评
在近现代历史中,因为清政府腐败无能,在海战中屡次战败,所以在海洋安全历史的研究中总结的经验教训几乎都是战败的经验教训或者是救亡图存的经验教训。即使郑和下西洋,虽然是古代航海事业的顶峰,但也是由盛转衰,研究总结的也是不成功的经验教训。这些经验教训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对于今天构建海洋安全观的指导意义和建设意义不强。
海权论是美国的马汉在100多年前提出的,海权论在当时帝国主义时代的核心思想就是大力建设海军,夺取海权,成为海洋霸权国家,进而影响和统治世界其他国家。正是在海权论影响下,德国和日本走上了争夺海洋霸权的道路,两次世界大战的部分起因就是对海权的争夺,这给世界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国内学者从批判海权转向把海权中国化,把海权与中国的海洋安全实际结合起来,阐释了中国特色的海权,这些研究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西方话语中,海权就是海洋霸权的同义词,中国大谈特谈海权,就为西方国家宣扬中国“海洋威胁论”提供了口实,也容易引起一些遭受过去海权侵害的发展中国家的误解,不利于中国海洋政治正面形象的树立。
(三)研究值得提升的地方
由于国外的研究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为发达国家的海洋霸权服务的,很多研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总之,国内经过30多年学术界的研究积淀,围绕海权论的中国化,中国学术界在马汉的海权论的引进介绍、中国海洋地缘政治安全研究、中国海权历史的研究、中国海权发展的必要性分析、中国的海洋安全特点、中国海洋的总体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巨大的成就。但是,也存在许多值得提升和深化的地方:
1.研究的范围主要在集中海洋政治、海洋经济和海洋军事领域,这些领域属于海洋强国的硬实力方面,而对于海洋安全的软实力——海洋文化安全研究的较少。只有硬实力和软实力都强大,才能更好地实现海洋安全。
2.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角度来研究中国海洋安全,并突出“中国特色”,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少之又少,或者说刚刚起步。
3.国内对“海权中国化”和“中国海权战略”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众多,但是海权论毕竟是100多年前的理论,时代在发展,海权论当时适用的条件到现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能否符合中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有疑问的。另外,这些研究没有具体提出能够系统实施的实践方案。本书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可以操作的实践方案。
四、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一)创新之处
1.提出了“中国特色海洋共同安全观”的新观念
自大航海时代以来,西方列强屡次从海上侵略中国和其他众多发展中国家,造成发展中国家处于贫穷落后和动荡不安的状态。此外,西方列强之间还互相展开海洋竞争和海洋战争,海洋成了争夺海洋霸权的主要场所。实质上,西方列强一直奉行的是弱肉强食、赢者通吃的海洋霸权安全观。即哪个国家控制了海洋,获得了海洋霸权,哪个国家就成为海洋和世界的霸主。这种海洋安全观导致了全世界的海洋处于普遍不安全状态,遭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倡导的海洋共同安全观不仅要保障本国的海洋安全,最终实现国家的总体安全;还要统筹兼顾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海洋安全,提倡世界各国勠力同心、协商合作,共同维护和保障世界海洋的整体安全。
2.确立了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的外延体系
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的核心思想是中国特色海洋共同安全观,中国特色海洋安全观的观念体系由互利共赢的海洋经济安全观、共同责任的海洋政治安全观、共同竞合的海洋军事安全观和共同繁荣的海洋文化安全观组成。
海洋经济是海洋安全的基础,它决定和影响海洋政治、海洋军事、海洋文化的发展。自新航线开辟以来,西方列强以海洋武力打破发展中国家大门,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优势疯狂剥削掠夺发展中国家,完成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造成世界海洋经济的严重两极分化,严重阻碍和影响了世界海洋经济持续发展。西方列强的海洋经济观本质就是海洋殖民、扩张和掠夺经济观,用更一针见血的话来讲就是海洋强盗经济观。作为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努力践行互利共赢的海洋经济安全观。中国海洋经济的发展不会损害世界其他国家的海洋经济利益,反而会带动和促进有关国家海洋经济的发展,努力做到各国共同享有海洋经济发展的成果,在海洋经济往来中力争做到各方双赢和共赢,实现世界海洋经济的永续发展。
倡导和践行共同责任的海洋政治安全观,就是把中国建设成负责任的海洋政治大国,就是通过和平谈判等方式妥善处理海洋争端。维护世界海洋安全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各国各地区应尽的责任,只有世界各国各地区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世界海洋的整体安全。
卡尔·冯·克劳塞维茨(Karl Von Clausewitz)认为:“战争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且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工具,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实现。”同样道理,海洋军事是海洋政治的延续,是达到海洋政治目的之重要手段。中国奉行共同竞合的海洋军事安全观是因为在海洋军事领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同时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各种合作。这就要求中国在海洋军事安全竞争合作力求双赢,在海洋军事竞争中努力谋求合作,避免海洋军事竞争导致海洋危机和海洋战争等极端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海洋军事合作中也不完全放弃竞争,通过有限度的海洋军事竞争促进本国海军的健康发展,为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争取安全的海洋环境。
海洋文化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文化对海洋政治、经济、军事和生态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共同繁荣的海洋文化安全观是指在海洋世纪,世界各国各地区海洋文化没有先进和落后之分,任何海洋文化都有长处和短处,应该推动不同的海洋文化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和融合创新,推动世界海洋文化交流,反对海洋文化霸权主义和海洋文化帝国主义,努力促进世界各国各地海洋文化的共同繁荣发展。
(二)不足之处
1.宏观与微观的关系没有把握好
海洋安全观是一个宏大、复杂的理论和实践体系,要实现海洋安全,就必须从小事做起,从细节着手,“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这就要求研究“大中见小,小中见大”。但是研究完成的时候,宏观的论述比较多,细致的论证还是较少。
2.海洋文化安全观研究不够深入
实现海洋安全的实力是由硬实力和软实力——海洋文化构成的,硬实力和软实力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的,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把硬实力和软实力灵活的运用就属于巧实力。一个国家的海洋硬实力越强,该国的海洋“软实力”就具备更为广泛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拓展空间。美国作为世界头号海洋强国,其强大的海洋军事实力和科技实力为推广美国的海洋文化观念等提供了强大示范效应。例如,马汉的《海权论》直到今天仍然在世界各国被翻译出版,历久弥新。反之,海洋“软实力”也可以通过其本身的作用促进海洋硬实力的迅速提升。正是美国把《海权论》奉为国家的海洋行动指南,才使美国逐渐摆脱“孤立主义”的影响,超越英法等国家,成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在研究中,由于海洋“硬实力”容易衡量和操作,占用的篇幅较大;另外,中国海洋文化历史悠久,有关古代海洋文化的典籍汗牛充栋,要一一总结归纳起来,难度不小,导致海洋文化安全观等的研究就相对薄弱一些。
总之,书中存在的不足,就是我今后的研究方向,我会继续努力,为实现中国海洋安全,为“海洋强国”的早日实现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五、研究逻辑框架
综上所述,本书的研究逻辑框架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