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平面构成的关系要素

一、基本形

(一)基本形的定义

平面构成多由一组重复的或彼此有关联的“形”构成,这些形称为基本形。基本形是一个最小的单位,根据一定的构成原则对其进行排列、组合,便可得到所需的构成效果。基本形是构成一个重复式的彼此关联的复合形象的单位,可以由一个点、一条线、一个面等形象来构成,也可以通过对这些形象进行分离、组合等不同的组织关系构成。通常由一组相同或相似的基本形组成画面,在构成内部起到统一的作用。在用基本形构成画面的过程中,必然发生形体聚成一团的形态,或出现由基本形所包围的间隙空间等现象。对基本形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在不同的组织关系内所形成的组织后的效果,使基本形能随组合的不同而产生丰富的变化。

(二)基本形的组合形式

基本形是由基本造型要素点、线、面以及基本形态方、圆、角按照各种组合形式构成的。它的组合形式有三种,即分离、连接和复叠,由此三种类型可以再引申出不同的单元式造型组合形式。

1.分离

形象与形象之间保持距离,不相接触,形成一个新形象,如图2-41所示。

图2-41 形的分离

2.相加(也称相融)

几个形象相加、相交、相切后形成一个新的形象,这个新形象处于同一个平面层次上,无前后次序,使得形象变得整体而含糊,如图2-42所示。

图2-42 形的相加

3.相减(也称减缺)

基本形由两个形象相减而成,也就是一个形象的某部分被另一个形象所覆盖,保留了覆盖在上面的新形象,又出现了被覆盖后的另一个形象留下的残余形象,如图2-43所示。

图2-43 形的相减

4.覆叠

形象与形象靠近时,接触更近一步,一个或一些形象覆盖于另一个或另一些形象之上,产生或上或下,或前或后的空间关系,如图2-44所示。

图2-44 形的覆叠

5.差叠

形象与形象相交叠后,留取相交部分,去除其他部分而形成的新形象,如图2-45所示。

图2-45 形的差叠

6.透叠

形象与形象交叠时,交叠部分产生透明效果,形象前后之分并不明显,如图2-46所示。

图2-46 形的透叠

7.联合

形象与形象互相交叠而无前后之分,可以联合成一个多元化的形象。联合的形象常处于同一空间平面,且其色彩与肌理必须保持一致,如图2-47所示。

图2-47 形的联合

8.重合(重叠)

形象与形象完全重叠,成为一个独立的形象。绝对的重复并没有实际意义。因此,重合与覆叠、透叠、联合、相减之间有相似之处,只是相重合的面积不同而已,如图2-48所示。

图2-48 形的重合

(三)基本形的群化

1.基本形群化的概念

群化是基本形重复构成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不像一般重复构成那样,在上、下或左、右均可以连续发展,它是根据设计的主题,充分利用基本形的独立性和其单纯性进行组合,具有独立存在的性质。由于群化后的新形象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以及丰富的寓意和优美的视觉效果,因此,它常作为标志、标识符号设计的一种手段。

2.基本形群化的要求

基本形的群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本形的形状要简洁、凝练、醒目,数量不宜太多。

(2)形与形之间要紧凑,避免松散。

(3)群化后的图形要完整美观,注意整体的平衡和稳定。

(4)基本形本身要简练、概括,避免琐碎的细小变化。

3.基本形群化的构成形式

(1)对称式放置。基本形对称式放置可以是相交对称、分离对称、边缘相接对称、局部重合对称等,可依据不同的基本形,采用不同的对称关系放置,如图2-49所示。

图2-49 对称式放置

(a)相交对称;(b)分离对称;(c)边缘相接对称

(2)旋转放射式放置。基本形的旋转放射式放置可将基本形旋转,按放射式放置。这时的基本形之间可以是相交分离、边缘相接、局部重合等位置关系,可依据不同的基本形采用不同的关系来放置,如图2-50所示。

图2-50 旋转放射式放置

(a)相交分离;(b)边缘相接;(c)局部重合

(3)按不同方向自由放置。这种构成方法更加灵活多变,可采取对称、回旋或移动,也可以采取不对称的自由排列,但必须注意其平衡关系,使图形效果稳定,造型完美。如图2-51所示。

图2-51 按不同方向自由放置

二、空间

(一)空间的概念

空间是指限定形象以外的部分。平面构成中的空间,是立体形态在二维平面中的空间表现。空间是先于形而存在的,但是形决定空间的性质。没有形,空间是一张白纸;形象的出现占据了空间,使空间成为有设计意义的空间。

空间概念理解

造型的实质就是以形象来占据空间,并在空间中产生秩序与变化,并保持重心的稳定。没有空间,就不会有形象,反过来,如果没有形象,空间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二)空间的形成

在二维平面上形成空间感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重叠

一个形象复叠到另一个形象之上时,就会产生一前一后或者一上一下的感觉,这就产生了平面的深度感,如图2-52所示。

图2-52 重叠法

2.大小变化

在人们的生活经验中,由于透视的原因,物体在人们的视觉中会产生近大远小、近清楚远模糊这种变化感觉。同样,视觉中平面形象的基本形的大小变化越大,产生的空间深度感就越强,如图2-53所示。

图2-53 大小变化法

3.倾斜变化

由于基本形的倾斜变化在人们的视觉中会产生一种空间旋转的效果,所以,倾斜也会给人以一种深度感,如图2-54所示。

图2-54 倾斜变化法

4.弯曲变化

因为弯曲本身就是起伏变化,因此,在平面的形象中,如果有类似弯曲的形状,就会产生有深度的幻觉,从而造成空间感,如图2-55所示。

图2-55 弯曲变化法

5.肌理变化

由于在人的视觉感受中,物体是近看清楚、远看模糊,而粗糙的肌理比细密的肌理有更近的感觉,因此,肌理的变化也可以形成视觉上的空间感,如图2-56所示。

图2-56 肌理变化法

6.明度变化

由于透视的原因,近处物体明度对比较强烈,而远处物体一般消失在背景明度之中,因此就显得比较柔弱。所以,明度变化也具有深度感,即和背景明度相近的物体有隐退之感,和背景明度差异大的物体则会有突进之感。这就是由明度的对比变化而造成的形的空间感,如图2-57所示。

图2-57 明度变化法

7.投影效果

由于投影本身就是空间感的一种反映,所以投影的效果也能形成一种视觉上的空间感,如图2-58所示。

图2-58 投影法

8.透视效果

在真实的空间中,由于人的视点是固定的,视野是有限的,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人的眼睛都只能看到物体的三个面,并且是越在前,面越大,越在后,面越小,所以,透视关系也可造成空间感,如图2-59所示。

图2-59 透视法

9.面的连接

在平面设计中,面的连接可形成体,面的弯曲可形成体,面的旋转也可形成体,而体是空间中的实体,因此,能够形成体的面都具有视觉上的空间感,如图2-60所示。

图2-60 面的连接法

10.交错空间

两个平面相互交叉,平面的二维空间就会因为它们的交叉而转为三维空间,空间感由此产生,如图2-61所示。

图2-61 交错空间法

(三)基本形形成的空间形式

基本形形成的空间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平面空间

平面空间(二维空间)是通过平面形象来表达的,形象与画面平行,没有前后之分。在平面上并列形象的大小比例变化并不影响空间的深度,如平面上的图与底或正负形。如图2-62所示。

图2-62 平面空间

2.幻觉空间

形象不与画面平行,在平面中产生立体幻觉。如覆叠的形象可产生前后排列的空间感,如图2-63所示。

图2-63 幻觉空间

3.暧昧空间

有些幻觉空间是暧昧性的、模棱两可的,形象忽前忽后,时凸时凹,把二维的关系扩大到三维关系中来,使人产生闪动的错觉,如图2-64所示。

图2-64 暧昧空间

4.矛盾空间

每个局部都符合视觉经验的空间效果,而组合后的整体却是现实中不存在的或不可能完成的,仅仅是在平面上创造的特殊空间关系。这种空间打破了正常的自然规律,可在空间关系上制造出奇特、不合理的错视效果,如图2-65所示。

图2-65 矛盾空间

5.多视点空间

同一立体,可以设计多个视点,并置于同一平面上,是一种理念的空间,而不是真实自然的空间,如图2-66所示。

图2-66 多视点空间

三、骨格

骨格是指形象的编排构成秩序,即构成图形的骨架和格式。它就像人身体的骨架一样支撑着全身,并决定着人的体形外貌。在构成中,骨格支配着构成单元的排列方式,它决定着各个组成单元的距离和空间,在构成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骨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解析骨格特征

基本型与骨格的关系

(1)固定基本形的位置。

(2)确定基本形之间的距离。

(3)分割画面空间。

(4)限定基本形的大小和边缘。

骨格可分为规律性骨格和非规律性骨格、作用性骨格和非作用性骨格。

(一)规律性骨格

规律性骨格是指骨格规律性很强的有序排列方式,如重复、近似、渐变、发射等构成方法,如图2-67所示。

图2-67 规律性骨格

(二)非规律性骨格

非规律性骨格是一种自由的构成形式,它体现了很大的随意性,如密集、对比、变异等构成方法,如图2-68所示。

图2-68 非规律性骨格

(三)作用性骨格

作用性骨格是用骨格线将画面分割成若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骨格单位,形成多元性单位空间。每个单元的基本形必须控制在骨格线以内,基本形移出骨格单位便受到切割或被切除,在固定的空间中,按整体形象的需要去安排基本形,如图2-69所示。

图2-69 作用性骨格

(四)非作用性骨格

非作用性骨格是将基本形单位安排在骨格线的交点上,当形象布置完成后,将骨格线去掉,完成后的画面不显示出骨格线。非作用性骨格的构成形式要比作用性骨格的构成形式灵活一些,基本形的大小和形象的组织都比较灵活,如图2-70所示。

图2-70 非作用性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