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风格如人的气质和风貌,一部作品缺少了它就失掉了其赖以存在的独特性。如果在一部世界名著的译本中没有完整地再现原作的风格,那么这部世界名著的价值将会受到损害,它将会失去“这一个”区别于“那一个”的个别性,即它的别样的风采会被平庸的翻译所掩埋,从而完全失去了其原有的光彩和力量,它就好像是换了一副面孔,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它了。所以我以为在世界名著的翻译中应该把原作风格的再现摆在最为重要的位置,这就要求我们的翻译家们要有较强的文体意识,对原作的风格做精到的研究,将原作用词用句的特点谙熟于心,然后调动起一切语言手段,最大限度地去再现原作品的风格。
既然风格的再现如此重要,在这里我想就我所翻译的《傲慢与偏见》与国内影响较大的几个译本之间做些比较,看一看在这部作品风格的移植方面,各有什么短长得失。
这部作品描写的是体面人家的生活和交往,看似平凡而琐屑,作者却能雅而不俗。她的这种风格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证明:一、这是作者刻意追求和保持的一种风格,奥斯汀把自己的艺术比作是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写”,要想在两寸象牙上做文章,那显然是一种精雕细刻了。所以我们译者在翻译这部作品时,也须用极细腻的笔触去再现她的这一风格。二、书中描写的都是上流社会人物的生活、举止和言谈,虽也提及佣人奴仆,只是一带而过,鲜有对他们言行的描写,唯有达西先生家的那位老女管家赞美达西先生的那一番话例外,而那也主要是为了给伊丽莎白感情的转变和发展提供一个合理的依据,作品所描写的人物群决定了它的创作风格。三、每个主要人物的言谈都极富于其性格上的特征,而且也都符合他们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单凭他们的说话,你就不会认错了人。而贯穿于全书字里行间的作者的嘲讽,也正是从这些各具特点的人物谈吐之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译例比较:
1."I admire the activity of your benevolence,"observed Mary,"but every impulse of feeling should be guided by reason;and, in my opinion, exertion should always be in proportion to what is required."
王科一译文:
这时曼丽说道:“你完全是一片手足之情,我很佩服,可是你千万不要感情用事,你得有理智一点;而且我觉得尽力也不要尽得过分。”
孙致礼译文:
“我佩服你的仁厚举动,”玛丽说道,“但是千万不能感情用事,感情应该受到理智的约束。依我看,做事总得有个分寸。”
王晋华译文:
“我很赞赏你的这一出于疼爱之情的举动,”玛丽说,“不过,任何一种感情上的冲动都应该受到理智的支配才是;我的看法是,一个人尽力应该尽得恰到好处。”
玛丽是一个不问时事、很少参加社交活动、一味死啃书本的女孩子。她说话咬文嚼字,堆砌词语而很少有内容可表达。作者模仿她的口吻,正是对这一类人的一种嘲讽。笔者前面已经提到过,作者细腻的文风也表现在人物的谈吐恰似人物的性格这一方面,因此笔者认为尽可能多地再现玛丽说话的句式和其堆砌的词语,是于体现原文细腻的风格有益的。在这段译文里,王晋华直译原文的一些句式和词语,就是想要多传译原作的一些风格,在这里王晋华的译文最长,在可读性方面也许要受到一些影响,这就要看译者是如何取舍了。王科一和孙致礼选择了可读性,王晋华选择了细腻性。
2.With this answer Elizabeth was forced to be content;but her own opinion continued the same, and she left him disappointed and sorry.It was not in her nature, however, to increase her vexations, by dwelling on them.She was confident of having performed her duty, and to fret over unavoidable evils, or augment them by anxiety, was no part of her disposition.
王科一译文:
伊丽莎白听到父亲这样回答,虽然并没有因此改变主张,却也只得表示满意,闷闷不乐地走开了。以她那样性格的人,也不会尽想着这些事自寻烦恼。她相信她已经尽到了责任,至于要她为那些无法避免的害处去忧闷,或者是过分焦虑,那她可办不到。
孙致礼译文:
听到父亲这番回答,伊丽莎白不得不表示赞同,但她并没有改变主张,便心灰意冷地离开了父亲。然而,她生性不爱多想烦恼的事,省得越想越麻烦。她深信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决不会为那些无可避免的不幸而烦恼,或者因为忧心忡忡而增添不幸。
王晋华译文:
听了这番回答,伊丽莎白只能作罢了;可是她并没有改变她的看法,她失望而又怏怏不乐地离开了。不过,再去想这些事来增添她的烦恼,也不是她的性格。她自信她已经尽到了责任,去为无法避免的危害担忧,或者是用过分的忧虑去浇灌它们,可不是她的天性。
在王科一和孙致礼的译文中,都分别有几个原文的词语没有在他们的译文中表达出来,如原文中的“increase”“augment them”“no part of her disposition”等,还有两个对称结构“not in her nature”和“no part of her disposition”也没有移植过来,这样子译来,原文那一素雅细腻的风格就难免要有所丢失了。这样又难免不影响到意思上的略微改变,伊丽莎白是那种顺应自然的性格,她就没有想着那样去做,而不是“办不到”。
3."But why should you wish to persuade me that I feel more than I acknowledge?"
"This is a question which I hardly know how to answer. We all love to instruct, though we can teach only what is not worth knowing.Forgive me;and if you persist in indifference, do not make me your confidante."
王科一译文:
“可是,你为什么偏要逼我,认为我没有把真心话全说出来呢?”
“这话可叫我无从回答了。我们都喜欢替人家出主意,可是出了主意,人家又不领情。算我对不起你。如果你再三要说你对他没有什么意思,可休想叫我相信。”
孙致礼译文:
“那你为什么要让我承认,我没有把心里话全说出来呢?”
“这个问题简直让我无法回答。我们人人都喜欢指指点点的,然而指点的东西又不值得一听。恕我直言,你要是执意要说你对他没有意思,可休想叫我相信。”
王晋华译文:
“可是,你为什么非要说服我,让我承认我没有说出我的心里话呢?”
“对你的这个问题,我几乎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劝导别人,尽管我们说出来的话都不中听。请原谅我的率直,如果你一味地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那就别想让我做你的知己了。”
吉英和伊丽莎白是情深意笃的一对姐妹,又是知己,现在在这件极为微妙的情事上,吉英一时难以启齿,伊丽莎白出于对姐姐的关心,想逗引她说出真情,她们对话的基调仍然是温婉的。前两个译文中句子的语气,较之原文有点重了。这里就又提出了直译和意译的问题,凡能直译处则坚持直译(不能直译处则放手意译),是我所坚持的翻译原则。综观王科一和孙致礼的译文,他们基本上遵循的是意译的原则。两种翻译的方法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不过就这段文看,他们的意译较之原文的语气有些重了。笔者认为直译能较好地再现原文语言形式和风格上的特点,尽管如果译者处理得不好,也许会使译文显得不是那么生动活泼。
4.And she condescended to wait on them at Pemberley, in spite of the pollution which its woods had received, not merely from the presence of such a mistress, but the visits of her uncle and aunt from the city.
王科一译文:
尽管彭伯利因为添了这样一位主妇,而且主妇在城里的两位舅父母都到这儿来过,因此使门户受到了玷污,但她老人家还是屈尊到彭伯里来访问。
孙致礼译文:
尽管彭伯利添了这样一位主妇,而且在城里的舅父母也多次来访,致使这里的树林受到了玷污,但凯瑟琳夫人还是屈尊来探望这夫妻俩。
王晋华译文:
她放下架子来到了彭伯利,也顾不得这庄园由于接纳了这位主妇和经她城里舅父母的几次访问而变得污浊的空气了。
凯瑟琳夫人是一个非常高傲自负的女人,她依仗着自己的财产和地位,到处对人发号施令,作者对她是极尽了嘲讽之能事的。作者的嘲讽渗透在字里行间,即这种嘲讽是通过词语的选择和句式的组合安排表现出来的。在这里,按照原文的语序译来,似乎能较多体现出一些作者嘲讽的口吻。在词语的翻译上也是如此,“pollution”一般是指具体环境的污染,这儿将此词直译出来,也即译出它的本义,较能体现原文的风格和口吻。译为“玷污”则好像失掉了原文在这里的一个隐喻了。
限于篇幅,不能再举更多的例子来加以比较了。希望读者能从这一斑窥见出笔者想要表达的思想的全貌来。笔者认为,总的来说,作品翻译在再现原作的“丰姿”方面做得不够,并不是说翻译家们水平不高,而是因为他们太多地注意了译文的通俗性和可读性,而没有对这个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定的艺术内容总是有形式于其身的,或者说内容之为内容,就是由于它包括有特定的形式在内,因此在文学作品的翻译中,如果忽视了对原作语言组合上的特征的再现,那么在译作中受损害的就不仅是从这一特定的语言组合中见出的艺术形式(比如色彩、气氛、对称、节奏、气势、格调、各种修辞手法等),而且必然会影响到原作独特内容的再现,从而最终影响到在“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见出的独特风貌”,即风格的再现。基于这样一种认为,笔者认为,对原作的用词用句是应该倍加留意的,不仅要研究作品在词句上的特点,而且要尽可能地再现原作者在词语使用和句式组合上的特征。这是再现原作风格的前提,当然译者的文学素养、语言修养、美学理论等修养对于风格的再现也是非常重要的。
总之,在翻译实践中,笔者基本上遵循的是一条尽可能地保留原文用词用句特点的翻译原则。由于笔者的翻译原则和王科一、孙致礼两位先生的有所不同,因此本译本在整体风貌上似乎与他们的是不太一样的。当然他们的译本也各有所长,王科一的翻译细腻而传神,孙致礼的通俗而上口。
王晋华
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语系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