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是人生的太阳
——记法政分院2008届法学专业校友陈焕煜

人物名片

陈焕煜,中共党员,东方学院2008届法政分院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担任学生社团联合会第一届主席。现任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曾在2009—2013年担任建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2013年担任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工作期间荣获较多荣誉,多篇论文被期刊刊印,其撰写的案例、裁判文书在市优秀裁判文书和市级、省级及全国法院获奖。他始终把“理想是人生的太阳”这句话作为人生格言,在生活中、在工作上时刻勉励自己,激励自己。

宝剑锋从磨砺出

从学生时期起,陈焕煜就从各个方面来锻炼自己。

陈焕煜一手创建了学生社团联合会,并担任了第一届主席,积极参与校园文化的建设,结合自身对“社团人”这一身份的认识作曲《社团人进行曲》。今天的东方社团文化可谓是百花齐放,总计105个社团。正是当年陈焕煜他们一帮有志青年开创了今天这个多元化校园文化的局面。正所谓“心中有念百花开”,历经多月,完成了作曲、演奏并录制院社团联合会会歌的工作。《社团人进行曲》唱出社团成员的心声,也深深烙进每一个成员的心中,吸引了更多同学积极参与到校园文化的建设工程中,打造了独特的东大文化形象。陈焕煜毕业后心怀职业梦想,构写属于自己的宏伟蓝图。

大学四年给陈焕煜最大的收获是自身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东方学院的各项活动很多,比如,模拟法庭,社会实践,专题讲座,各类竞赛,社团、社会活动,乐队演出……这些活动都对他的思考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锻炼和提升,更为他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奠定了决心和信心。学校开设的各式各样的课程,更加开阔了他的视野,提高了他的综合素质能力。他在一次又一次的活动中不断积累经验和阅历,打磨自己,沉淀自己,这对他后来进入社会有很大帮助。

梅花香自苦寒来

“男儿不展风云志,空负天生八尺躯。”

在工作上,陈焕煜专注于刑事司法工作至今,历经从公诉检察官、反贪局检察官到法官的角色转变。对自身的职业定位一直围绕“法”字,以法作为职业的最高实现目标,以法作为审判案件的衡量之尺,以法融入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念,以法作为载体充分发扬自己的东方学子精神,工作态度热情,遇事不怕困难,笃学致知。其间,参与侦查、公诉、审判刑事案件数量千余件,坚守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尺,无愧于法,无愧于心的底线,致力于将每一场案件都办得公正、公平;致力于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致力于维护法治的威严。其中审理的“保安父亲体罚女儿致死”的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李某故意杀人、抢劫案,受到浙江卫视、经视等多家媒体、报刊的采访报道,更进一步地宣扬了法制的崇高精神理念——公平、公正,清晰明确的为社会良恶划清界限。另外,多篇论文被《人民法院报》《浙江审判》等期刊采用,并在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中获奖,论文涉及当前社会热点,具有独到见解。

母校深情,你我同行

从陈焕煜带着对大学的憧憬踏进校园的那一刻起,他就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这个名字结下了难解的情缘;从他怀着青涩的模样认识同学的那一刻起,他们的生命中就刻下了“同窗”的烙印;从他穿着毕业服告别校园的那一刻起,他就背负着老师的寄托砥砺前行。经过社会大熔炉打磨的他,为着同窗情分,为着母校的建设,为着后生的期望,重新归来。

陈焕煜作为优秀校友,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活动,加强与学校以及学院的联系,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更好发展,为学院的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他还为在校的学生提供了很多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建议,为他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明晰了自身的人生规划。在他看来,学好专业知识、巩固基础是很重要的,扎实的基本功对于法学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武器。关于法学生的就业方向,他也给出了很好的建议,无论是法院、检察院,还是律师事务所,竞争都是很激烈的,仅仅拥有本科学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一众竞争者当中,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要想脱颖而出只能依靠学历,因此,他非常支持考研,认为高学历是一块很好的敲门砖。他强调了提升自身能力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只有自身强大,才不会害怕外来的挫折,才不会被困难打击得一蹶不振;要想强大自身,就要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除此之外,还要多看看书来提升自我修养,增强内心的韧性,内外兼修,趁着还年轻要去拼搏,不要蹉跎岁月,不要虚度光阴,珍惜在大学校园的日子,在最美好的时间里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努力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最美的青春

韶华流水,光阴荏苒。莘莘学子心,悠悠母校情,感念恩师。风雨球场,舞动青春;景行湖畔,涤荡心怀;步云廊下,穿梭往来;醉墨池旁,携手并进;白毛绿水,平心静思;图书馆里,博学慎思;辩论赛上,唇枪舌剑;法政论坛,研精覃思;进德读书,集思广益;学法问政,天道酬勤。一处处场景,与时间共存;一幕幕往事,与记忆同在;锦瑟华年,你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