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用药的原则是什么

准妈妈不可滥用药物,孕期如需服药应注意以下几点。

(1)孕早期(孕1~3个月)尽可能地避免用药。药物的致畸作用主要与药物性质、用药时胚胎发育阶段、胎儿对药物的敏感性、药物剂量的大小以及用药时间长短有关。妊娠的前3个月是胎儿的器官分化、发育、形成阶段,3个月以后,除生殖器官和中枢神经系统进一步发育外,胎儿的多数器官均已形成。

(2)有病需要用药时应请教医生,不要自行服药。

(3)禁止服用已明确对胎儿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在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选取临床使用时间较长、相对安全、对胎儿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时间或多种药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药,以达到既去除母体疾病,又无损胎儿的目的。

(4)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准妈妈,妊娠后应根据病情适当减少药物用量,或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

(5)用药的剂量、持续时间或反复使用孕期不宜采用的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都会加重。

为了减少孕期用药的危险,在慢性病痊愈前尽量不要怀孕。平时注意孕期营养和卫生保健,少生病,少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