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948年·春

1

我头回遇到迪安是在我和我老婆散伙之后不久,那时我病了一场,但这场病我也不想再提及了,生病确实与那场悲催、令人疲倦的离婚有关,那时我觉得一切都完蛋了。随着迪安的出现,我的生命进入了一段堪称“在路上”的历程。在那之前,我确实常常琢磨着能否去西部看看这个国家,总是漫无目的地计划着却从未真正付诸行动。迪安是个为上路而生的完美旅伴,他自己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他父母开着一辆老爷车从盐湖城去往洛杉矶的路上。我最初知道这人是从查德·金的嘴里,他给我看了几封从新墨西哥州劳教所寄来的信。那些信让我来了兴致,因为他在信里天真而又甜蜜地请求查德教给他关于尼采的一切知识,以及其他查德懂得的那些奇妙的知识。我和卡罗一度聊到过那些信,想着有一天我们能否见到这个怪咖迪安·莫里亚蒂。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那时的迪安和今时今日的他不一样,那时他还是个笼罩于神秘感之中的年轻囚徒。然后他离开劳教所的消息传来,说是正在初次来纽约的路上,还说他和一个叫玛丽露的姑娘结婚了。

有一天,我正在校园闲逛,查德和提姆·格雷跟我说迪安住在东哈莱姆的一所冬天不带暖气的破公寓里,西班牙语区的哈莱姆。迪安头天晚上刚到的纽约,带着他俊俏泼辣的小女人玛丽露。他们从五十大道的灰狗车下来后,立马拐过街角去找口吃的,正好撞入赫克特咖啡馆。从那以后赫克特咖啡馆在迪安眼里就变成纽约的一大标志。他们买了漂亮而又美味的糖浆大蛋糕,以及奶油泡芙吃。

那段时间迪安总是这样对玛丽露说:“从现在起亲爱的,我们就在纽约了,尽管我还没怎么跟你好好说说在我们渡过密苏里河,尤其是离开波恩维亚劳教所之后,我想的一些事儿。那个劳教所让我总是想起坐牢期间的那些事儿,但现在,我们绝对应该撂开一切我们个人的喜好恩怨,来尽快好好地规划一下未来了……”他在那段时间总是说些诸如此类的话。

我和几个哥们去了那间不带暖气的公寓,迪安穿着短裤出来开门,玛丽露也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迪安指使公寓的主人去厨房,给大家准备点咖啡。而后他开始絮叨他的性问题,对他来说,性是生活中唯一圣洁而紧要的事情,即便他不得不汗流浃背、骂骂咧咧地为生活而打拼。你看他站在那里,用手指头敲敲自己的脑瓜,低头看着地,不住地点着头,正像个接受训练中的年轻拳击手,会让你觉得他把你的每句话都听进去了,还三不两时地扔出个“是的是的”或者“没错儿”来。迪安给我的第一印象就像吉恩·奥特里:修长、瘦臀、蓝眼睛,带着正宗的俄克拉荷马口音,是多雪的西部那种留着大鬓角的美男子。事实上,迪安在和玛丽露结婚并且来到东部之前,他还在科罗拉多州一家叫艾德·沃尔的农场干过活。玛丽露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顶着带有大大波浪卷儿的长发,如同顶着一片金色海洋。她坐在沙发边上,两只手搁在大腿上,用她那双雾气蒙蒙、有点土气的蓝眼睛警觉地盯着周遭的一切,现如今她得住在这么个简陋暗淡的纽约公寓里,这种公寓她在西部老家时也曾听说过的。她如同莫迪利亚尼画中一个庄重的房间里身量修长、形容憔悴的超现实主义女子一样,待在这么个说不上正经八百的屋子里。当然,表面上她像个傻白甜,其实也有不爱做声的小城府,绝对能干出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来。那个晚上,我们喝啤酒,掰手腕,彻夜聊天到天亮时分。早上,我们在清晨的灰色光线照射中默默无言地围坐一处,迪安从烟灰缸里挑烟蒂抽,然后焦躁地站起身来,在屋里走来走去,想着事儿,他决定先让玛丽露去做早餐、拖拖地。“换句话说,我们应该用心些亲爱的,就像我说的,如果我们对自己的计划没有真知灼见就会产生动摇情绪。”而后我就走了。

接下来的那周,迪安跟查德·金说自己一定要从他那儿学到怎么写作。可查德说我才是个作家,他应该来请教我。那会儿,迪安刚从个停车场找到一份工作,他和玛丽露在哈波肯公寓干了一架,天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搬到那里去,她疯狂之极,不惜用一些在歇斯底里状态中捏造出来的谎话向警察报警,用于报复,迪安只好从哈波肯公寓逃出来了。他无处可住,径直到了我和我姨妈居住的新泽西的帕特森。一天晚上,我正在读书,一阵敲门声响起,是他弓着身子,在黑暗的门厅处恭恭敬敬地站着,对我谄笑道:“你……好,你记得我吗——迪安·莫里亚蒂?我来请教你如何写作。”

“那玛丽露呢?”我问,迪安说她做了几天婊子弄了点钱就回丹佛去了——“那婊子!”于是我们外出喝点啤酒,因为我姨妈坐在起居室看报,在她面前我们无法畅所欲言。她只看了一眼,就认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我跟迪安说:“嗨,哥们,我很清楚你来找我不仅仅是为了成为一个写东西的,当然我对此也知之甚少,只知道你得像个瘾君子一样执着,紧盯着去写。”他说:“是的,我当然懂你的意思,现在所有的问题都冲着我来了,但我想用叔本华的二分辩证法去真真切切、彻彻底底地了解这些问题的本质……”他说了一堆诸如此类我听不懂、他自己也未必了然的车轱辘话。那些日子他确实不知所云,也就是说,他是一个痴心妄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知识分子的少年犯。他从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那里听来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如你所知,他在别的事情上也不是那么全然幼稚。之后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和卡罗·马克斯混熟了那些学术术语和行话。即便如此,我们在某些层面上依然达到了疯狂的一致,于是我答应他住在我家,直到找到一份工作。另外,我们还想着找个时间结伴去西部,那是1947年的冬天。

一天晚上,迪安在我家吃了晚饭——他已经在纽约找到了一份停车场的活儿——我飞速地打字时他探过我的肩膀催促说:“快点儿哥们,那些妞等不及了,快点写。”

我说:“等几分钟,我写完这章就跟你去。”那是那本书最棒的章节之一,而后我换上衣服冲到纽约去跟一些妞碰面。我们坐在公交车上,车子穿行过像磷光一样空空荡荡的林肯隧道,我们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大声说话,我察觉到自己开始染上的臭德性了。他不过是个对生活充满激情的年轻人,虽然也是个骗子,他搞欺骗是为了活得更尽兴,并引起那些压根不屌他的人的注意。我知道他也骗了我(为了找个住处搭个伙,和诸如“如何写作”,等等),他也知道我知道(这一条是我们关系的基础),但我压根不在乎,因为我们挺合得来的。我们既不相互打扰,也不互相承让,我们混在一处像一对习于心碎的新朋友。我开始越来越多地向他取经,犹如也许他也能从我这里学到些什么。跟我工作有关的方面,他总是说:“加油干,你做的每样事都很伟大。”我写小说时,他从我肩后探过脑袋来看,大叫:“真棒!就是这样!哇!哥们!”或者“哇啊”一声,用手帕捂住脸:“哥们,哇,有那么多可干的事情,有那么多可写的东西!要把它们统统写下来,没有那么多束手束脚的臭规矩,没有那么多文学禁忌或者语法约束该有多好……”

“对啊,哥们,你算说对了。”从他的兴奋与幻想中,我看到了某种灵光闪现。他是那么滔滔不绝地讲着,引起公车上乘客们的侧目,大家都在找那个“兴奋过头的傻叉”。在西部,他把三分之一的生命消磨在台球厅,三分之一在监狱,三分之一在公共图书馆。人们常常看到他在大冬天光着脑袋,从街上蹿出来,抱着书去台球厅,或者爬上树,藏在朋友的树屋里。他整日在那里读书,或躲开警察。

我们去了纽约——具体情形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原本要来一起吃晚饭的一帮女孩并没有如约出现,只来了两个黑姑娘。我们还去了他工作的停车场,他在那儿还有点琐事要照料一下——他躲到后边的小屋里换了衣服,在一面破镜子跟前打扮停当,然后我们就出发了。也就在那天晚上,迪安和卡罗·马克斯碰上了,他们的碰面宛如天雷勾地火,彼此眼神触碰之处,滋滋冒出火花。两个惺惺相惜的灵魂撞到一处,凑成一对。迪安是圣洁的、金光闪闪的骗子,卡罗·马克斯则是在暗处显得忧伤而诗意的骗子。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碰到迪安了,我也觉得有些遗憾。他们两个旗鼓相当,我无法匹敌,跟不上他们的节奏。从那以后,一切就开始乱套了,我所有的朋友,我仅存的亲属,统统被搅和成美利坚夜空中一大块布满尘埃的乌云。卡罗跟他讲老布尔·李,埃尔默·哈塞尔,还有简。李在得克萨斯种大麻,哈塞尔在里克岛的事情,简则在安非他命幻觉控制下,抱着自己的女儿晃悠于时代广场,最终进了贝尔维尤精神病院。迪安给卡罗讲他不熟的西部人,诸如汤米·斯纳克,那个跛脚的台球厅老手、一流牌手和古怪的圣徒。还给他讲罗伊·约翰逊,大块头艾德·邓克尔,他的发小,他在街头混的老友,他数不清的姑娘、性派对和色情影片,他喜欢的男女英雄,他的历险记。他们一起冲到街上去寻找那些开始时让他们兴致勃勃的东西,后来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空洞无聊了。而后他们蹦蹦跳跳地在街上满场飞,我总是在后边亦步亦趋,这辈子对于我感兴趣的人,我总是习惯于做个跟屁虫。对于我来说,唯有疯疯癫癫的家伙才有意思,他们热火朝天地生活,随时随地高谈阔论,渴望被救赎,对一切都充满热情,他们从未倦怠,或者沉迷于一些平庸的话题,他们燃烧、燃烧、燃烧,如同巨大的黄色罗马火药筒,像在行星撞击中爆开的蜘蛛,在正中间你会看到灼热的火光,而后所有人发出一声“哇呜”!在歌德的故乡德国,人们如何称呼这种年轻人呢?首先,为了学会像卡罗一样写作,迪安想方设法靠近他,只有彻头彻尾的骗子才能做到这一点。“听着,卡罗,我说——这是我想说的……”我大概有两个礼拜没见过他们,他们在夜以继日的神聊中,把关系搞得牢靠之极。

春天来了,正是出行的好时节,人们开始准备三三两两地出门远行。我手头正忙着写一部小说,大概写了一半。在陪姨妈去南方探望过我的兄弟罗科之后,我打算破天荒地去趟西部。迪安已经先行一步,卡罗和我到三十四大道的灰狗车站送别他。车站二楼有个地方,你花二十五美分就能拍些照片。卡罗摘掉眼镜看起来有点儿邪门,迪安拍了张看起来有些腼腆的证件照。我拍了一张古怪的照片,看着像那种三十来岁、随时打算把跟他妈顶嘴的人弄死的意大利佬。卡罗和迪安把他俩的合照整整齐齐地用刀片从中间切割开,收入各自的钱夹。迪安穿着一套正经八百的西部商务套装回丹佛,他结束了自己在纽约的第一段飘荡生涯——无非就是在停车场像条狗一样干活儿。他是世界上最奇妙的停车场管理员,他能将车子以每小时四十迈的速度倒入一个犄角旮旯,靠墙停下,然后蹦出来,越过众多障碍,跳进另外一辆车,将之以每小时五十迈的速度盘旋在一小块空地上,再把它塞进一个屁大的地方,咣当,在危急之中你可以看到他来个急刹车,那辆车还震了几下。而后他像田径明星一样冲向开票处,把票开好,再冲向另外刚刚开来的车,没等车主人下车,他已经钻进驾驶室,等不及车门关紧,他已然呼啸着把车停入下一个合适的车位。启动、冒进、急刹、出来、进去,每个晚上就那样马不停蹄地干够八个小时,夜间高峰期或者剧场散场时分,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套着一条油腻腻的工装裤,上身则是一件磨旧了的毛皮衬里夹克,趿拉着一双烂鞋。而今他可算买了套崭新行头衣锦还乡,带条纹的蓝外套,背心,全是第三大道上“一律十一美元”的货色,还买了块手表外加一根表带,一台便携式的打印机则是为了回丹佛后开始写作用的,一旦他在那里找到工作,就会租个单间。我们在十七大道的瑞克餐馆,吃了顿包含法兰克福香肠和豆子的告别饭。而后踏上前往芝加哥的灰狗班车的迪安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我们与牛仔哥就此别过,我对自己发誓等春天真正来临,大地上万物苏醒之时,我也将同样踏上这条道路远行。

我后来整个“在路上”的生涯就是这么开始的,之后发生的一切简直匪夷所思。

当然,我之所以要进一步了解迪安,不仅仅是因为我是个作家,需要更好地了解补充新经验,也因为我在校园里闲逛的生活已经进入了死胡同。它让我昏昏沉沉,而且因为迪安,除去我们之间的个性差异,他总是让我感觉他像我失散多年的亲兄弟,留着大鬓角的大瘦脸,紧绷绷又汗津津的脖子,总让我回想起自己在帕特森和帕塞伊克的垃圾场、水泡子以及河边度过的少年时光。他那套脏兮兮的工作服显得如此得体熨帖,你无法从服装裁缝那里买到更加合宜的衣服,而迪安却能克服重重困难,以大自然的喜乐做大自然的裁缝。从他神采飞扬的讲谈之中,我再度听到自己那些伙伴们和兄弟们的谈话声,在桥下,在摩托车车阵当中,在社区的晾衣绳下,在午后昏昏沉沉的门前台阶上,那些小伙子们弹起了吉他,而他们的兄长正在厂里干活儿。我当下其他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研究尼采的人类学家查德,卡罗·马克斯是古里古怪的超现实主义疯子,说话时嗓音很低,神情严肃、目不转睛地盯着你,老布尔·李讲话时总是慢条斯理地拖长声,批判一切——或者他们和埃尔默·哈塞尔一样,是个鬼鬼祟祟的罪犯,随时冷嘲热讽,简·李也是一个德性,瘫在她东方情调的沙发套上,说说《纽约客》的风凉话。而迪安的智慧在任何意义上都要更加正规、闪耀和完整,没有乏味的学院腔,他的“犯罪行为”也不是那种怒气冲冲和尖酸刻薄的,那是一种从美国式的喜悦当中脱胎出来的积极上进,是西部的,像西部的风,从平原上异军突起,某种新鲜的、可以长期预见的、连绵不绝的东西(他偷车只为了找乐子)。另外,我所有纽约的朋友们都处于一种悲观厌世的、噩梦般的处境之中,他们愤世嫉俗不说,还总是搬弄他们奄奄一息、学究气十足的借口,不管政治的还是精神分析学的。而迪安在俗世之中行走,渴望面包和爱情,他没有那么多顾忌。“只要我能让那个小妞儿乖乖地张开她的双腿,哥们。”或者:“只要我们有吃的,听到没有?我饿了,我饿死了,我们这就去吃!”——然后我们就去吃了,这就像《传道书》中所说的:“阳光之下,人各有分。”

迪安乃阳光的西部亲戚,尽管我姨妈警告过我他会给我带来麻烦,我却能够听到一种崭新的召唤、看到一条新鲜的地平线,在我年轻的时代我对此深信不疑。有点儿麻烦或者最终迪安也没有把我当哥们,任凭我在路边饿死,或者病死在病床上——那又有什么所谓?我是个年轻作家,我需要上路。

这一路上,我知道会有姑娘、幻象、各种可能,沿路前行,我终将获得珍珠。

2

1947年7月,揣着从老兵福利金当中攒下的五十美元,我准备去西岸。我的朋友雷米·博古尔从旧金山给我来了封信,让我去找他,然后和他一起乘着海轮环球旅行。他发誓他能把我弄进轮机舱。我给他回了信说,只要我能在太平洋航线那些老货船上来几回旅行,还可省下维续我在姨妈家把那本书写完的钱就行了。他说他在米尔市有座小木屋,在我们等待办理繁琐的上船手续时,我可以一直住在那儿写作。他说他和一个叫李·安的姑娘住在一起,她的厨艺一流,一切都很不错。雷米是我在学校预科班认识的朋友,一个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也是个真正的疯子。我不知道这回他疯的程度,他让我十天之内抵达。我姨妈支持我去西部转转,她觉得这对我有好处,我整个冬天都宅在家里使劲干活儿,甚至在我跟她说我可能有时候得搭便车,她也没抱怨什么,她只希望我保个全尸回来。有天早上,我把那一大沓写了一半的手稿放在桌上,最后一回叠好我舒适的床单,背着一只装着日常用品的帆布袋,带着兜里的五十美元,朝着太平洋的方向出发了。

我在帕特森已经琢磨了好几个月美国地图,甚至读了一些跟西部拓荒者有关的书,那些别有风味的名字,诸如帕拉特或者西马龙之类。在公路地图上有一条叫作六号公路的漫长的红线,从科特角的顶端,延伸至内华达州的伊利,然后从那里斜穿至洛杉矶。我将一直沿着六号公路前往伊利,我对自己信誓旦旦。为了去六号公路,我得先上贝尔山。带着要去芝加哥、丹佛和旧金山干点什么的念头,我在第七大道坐上地铁,到二四二大道的终点站,而后坐无轨电车到扬基斯,在扬基斯转车去往远郊的无轨电车,抵达哈德逊河东岸的一座小城。如果你向哈德逊河位于阿迪朗达克山脉的神秘源头扔下一朵玫瑰,想想它到达海洋之前路过的那些地方——想想美妙的哈德逊山谷,我开始搭便车,分成五小段终于抵达想去的贝尔山桥,六号公路在那里向新泽西拐了个弯。我下车时大雨如注,山路险峻,六号公路跨过河,在一处交通枢纽上绕了一圈,然后消失于旷野。不单是那里没车可搭,雨下得还相当吓人,而我无处可躲。我不得不跑到几棵松树底下想躲躲雨,后来发现这样无济于事,我开始哭着喊着,骂自己怎么长了这么个猪脑子。我在纽约以北四十英里处,在我郑重其事的旅行之初始阶段,向北折腾了一整天,而不是向西。而今我像鬼打墙一样陷在向北走的滞留地,我跑了四分之一英里,到了一个英式风格、小巧玲珑的废弃加油站,在滴水檐下躲雨。在我眼前是高耸入云的贝尔山,山上电闪雷鸣,令人畏惧神力。我目力所及唯有烟雾蒙蒙的树丛和与天空交接的惨淡荒野。“我他妈的在这里干吗?”我咒骂着,为芝加哥哭泣:“此时此刻他们肯定玩嗨了,他们肯定正这么干,我不在那儿,我什么时候才能到那儿!”——就在此时,一辆车终于停在这空荡荡的加油站,车上的一男两女正打算停下来看看地图,我站了出去,摆出搭车的手势,他们商议了一下。当然了,我看起来像个傻子,湿漉漉的头发,鞋子也进水了,看起来正是傻头傻脑的。我穿着一双墨西哥平底皮凉鞋,鞋上全是洞,压根不适合在美国的雨夜和泥路上穿。那些人让我上了车,把我带回北面的纽堡,比起在贝尔山的荒郊野外过夜,这已经算是不错的选择了。“另外,”那男的说,“六号公路上没什么车,如果你想去芝加哥,最好在纽约穿过荷兰隧道,然后去匹兹堡。”我知道他说得没错,这都源自我傻呵呵的想法,想沿着这根红线穿行美国,而不是试不同路线和途径。

在匹兹堡,雨终于停了,我沿着河溜达了一会儿,不得不重新坐车回纽约,跟一群刚从山里度完周末的教师们一起——他们叽叽喳喳聒噪不已,我一直在愧疚自己浪费这么多时间和钱,并跟自己发重誓,我要去西部,而不是在这里瞎折腾,花了一整天上上下下,忽南忽北,就跟撞了鬼一样。我向自己发誓明天自己必须在芝加哥,一定要坐着车去芝加哥,哪怕花掉我大部分的钱,只要明天能到芝加哥,怎么都行。

3

那是一次很没劲的公共汽车之旅,车内婴儿的哭闹声此起彼伏,阳光灼热,在宾夕法尼亚沿路的村镇,总有农民上车下车,直到我们抵达俄亥俄的平原地带,车子才开始疾驰,夜间经过阿什塔比拉,直接穿过印第安纳州。我一大早到达了芝加哥,在基督教青年会住了个单间,带着兜里所剩无几的钱上了床。我美美地睡了一整天,才出去对芝加哥探个究竟。

有密歇根湖吹来的风,卢普区的波普爵士乐,我可在南哈尔斯特德和北克拉克闲逛许久,午夜后深一脚浅一脚地踏入了丛林,竟被一辆巡逻的警车当成可疑分子盯上了。1947年那会儿,波普爵士乐正火遍全美,卢普区的那帮家伙吹得半死不活的,因为波普爵士乐正处于查理·帕克学鸟叫和迈尔斯·戴维斯初期的过渡阶段。那天晚上我坐在那里听着为我们这些人代言的波普爵士乐,想起了我遍布全国的朋友们,他们实际上处于同一块空荡荡的后院里,做着同样令人热血沸腾的事。我生平第一遭,在接下来的那个下午,进入了西部。那是个温暖美好的下午,搭便车正合适。为了躲开芝加哥拥堵的交通,我坐了公交车到伊利诺伊州的乔伊特,途经乔伊特监狱,徒步从一条飘满落叶的破落街道上走过,我在郊外开始搭车,指着我想去的方向。从纽约到乔伊特一路坐车过来,我已经花光了兜里大半的钱。

我第一段搭的是一辆插着红旗标志的装炸药的卡车,在旷阔而又绿油油的伊利诺伊州行驶了三十英里之后,司机帮我指了指我们正在飞驰其上的六号公路和六十六号公路交接的地点,它们之后都通向一望无际的大西部。下午三点许,我在路边小店吃完一个苹果馅饼和一只冰淇淋之后,一位开着双门小车的女人为我停了下来,我追着那辆车跑的时候确实大喜过望,她是个中年妇女,实际上是个儿子已有我这么大年纪的当妈的,她想让人帮她把车开到艾奥瓦,我再合适不过了。艾奥瓦!离丹佛不远了,一旦我到达丹佛就可以好好歇一歇了。开始她开了几小时车,在某个地方坚持下来要去参观一个教堂,好像我们是游客似的。之后我掌控了方向盘,虽然我车开得不咋的,但我还是把从伊利诺伊到艾奥瓦的戴维波特余下的路都开完了,路上还经过了岩岛。在那儿,我平生头一回见到了亲爱的密西西比河,它在夏天的雾霭当中看起来干干的,水位很低,而且散发着一种臭味,这是因为它冲刷了美国的肌体而染上的气味。岩岛——铁路的轨道,棚户区,小城区,过了桥就到了戴维波特,大同小异的镇子,在温暖的中西部阳光下散发着锯末的气味。在那儿,那位女士要从另外一条路上回她艾奥瓦的老家,我便下了车。

太阳即将下山,我一边走一边喝了几罐冰啤酒,走到了城边上,那是一段很长的路。男人们正开车下班回家,戴着铁路工的帽子,棒球帽,各种各样的帽子,与其他任何镇子男人下班后的情形无异。这其中一位让我搭车到山顶,在一个孤零零的、大草原边上的岔路口把我放了下来。那里的景色优美。过路的唯有农用车,他们满腹狐疑地看着我,他们一路叮叮当当前行,牛群正去往回家的路上,一辆过路的卡车也没有。几辆车飞速开过,一个开着改装车的小伙儿脖子上戴的围脖在风中飞扬。太阳正在下山,我站在近乎深紫的暮霭之中,开始感到害怕,在艾奥瓦乡下一盏路灯都没有,很快谁也看不到我了,幸好一个回戴维波特的男人带了我一程,让我回到城里,但我也就回到了起点。

我坐在公交车站,琢磨着这件事,我又吃了一个苹果馅饼和一只冰淇淋,这差不多是在路上最常吃的两样东西,我知道它们营养丰富而且相当可口,当然了,我打算赌一把,在汽车咖啡馆花了半个小时花痴一位女招待之后,我坐上了去戴维波特城里的公交车,我坐到了城边上,在一家加油站跟前下了车。在那里,各种大卡车轰鸣着路过,嗯,不出两分钟,其中一辆大卡晃悠着为我停下。我欣喜若狂地奔将过去。那是个怎样的司机啊——一个大粗胖子,眼球突出,嗓音嘶哑又刺耳,他重重地关上车门,四下乱踢了一阵,便轰隆隆地启动了卡车前行,几乎就不搭理我。因此我可以歇息一下我疲惫的灵魂,搭便车最糟糕的一件事就是你得跟数不清的人说话,让他们觉得自己搭上你不是个错误,至少你可以让他们开心一下。当你忙着赶路以至于都顾不上住店时,那更是个麻烦事。那司机为了压住引擎的轰隆声,扯开嗓子跟我嚷嚷,我也不得不嚷嚷了回去,一来一往,我们都放松了下来。他就这样一路吵吵着到达艾奥瓦,嘶吼着跟我说他是怎么在那些制定了不合理的限速规则的地方,巧妙地逃脱了。“那些该死的警察没法在我屁股上贴条儿!”当我们即将到达艾奥瓦市时,因为他得拐入艾奥瓦,他就向跟在他后头的卡车闪了几下尾灯,把车速慢下来好让我跳出车去,后边那辆卡车心领神会,就这样近乎无缝对接,我坐到了另外一辆高高的卡车上,继续赶几百英里的夜路,真是令人心花怒放!这个接手的卡车司机跟刚才那个一样疯狂,也是大声地嚷嚷着,我也不得不继续大声地嚷嚷回去。现在,我能看到丹佛在眼前像应许之地一样出现了,在星空之下延伸的这些路途,穿过艾奥瓦的大草原和内布拉斯加州的一块块平原,我也能看到旧金山更为开阔的景象,就像夜幕中的珠宝。他一面疾驰一面讲了好几个小时的故事,然后在艾奥瓦一个小镇——那地方多年后迪安和我曾经被警察拦下盘查,因为怀疑我们开的凯迪拉克是偷来的。他在驾驶座上睡了大约几个小时。我也睡了会儿,然后沿着孤零零的、被一盏灯照亮的红砖墙又溜达了一会儿,那里每一条小路的尽头都通向了沉静的草原,飘散在夜空中玉米的味道闻起来像露珠。

黎明时分,司机突然惊醒,又轰隆隆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得梅因市的雾气就在前方绿油油的玉米地上空出现,他说想慢悠悠地吃顿早餐,于是我独自一人进入了得梅因,搭上了两个艾奥瓦大学学生的车,走了大概四英里,坐在他们崭新舒适的车里,听着他们谈论考试的事情,和缓地开入城区的感觉有点儿古怪。现在我想睡够一整天,于是我去往基督教青年会想要个房间,他们已经客满了,于是我凭着直觉沿着铁轨走——得梅因的铁道有的是——最后在一间机车库房附近找到了个昏暗又窄小的小客栈,是平原区装修风格。我躺在一张硬邦邦的干净雪白的床上睡了整整一天,我的枕头后方,前任的房客在墙上刻满了下流字句,明黄窗帘将铁道站上灰蒙蒙的景象隔绝在外。我醒来的时候,太阳红红地挂在外头,那是我生命中不同寻常的奇妙时刻之一,我不知道自己是谁——远离家乡,在旅途中精疲力竭,住在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廉价旅馆里头,听着外边的水流哗哗作响,旅馆的旧木地板嘎吱作响,楼上有脚步声和各种各样惨兮兮的声响,我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纹,大概有奇怪的十五秒我实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我不感到害怕,我不过是另外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我穿行在整个美国的半路途中,我处于我少年时代的东部和我未来西部的分界线上,这也许就是让我感到神奇的火红下午的来由吧。

但我得继续前行,少说废话,我收拾好自己的行装,跟坐在痰盂边上的旅店老板道别,出去找吃的。我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深入艾奥瓦后,我发现这两样吃的的变化,仿佛是渐入佳境——馅饼个头变大,而冰淇淋比别处更甜。那天下午,我在得梅因所见的一群群姑娘们是最美的——但我无暇执着于这个念头,在丹佛,有一场舞会正等着我。卡罗·马克斯已经在丹佛了,迪安也在,查德·金和提姆·格雷也在,那是他们的老家;玛丽露在那儿,还听他们提及可能还有另外一大票人,包括雷·罗林斯和他漂亮的金发妹妹贝比·罗林斯,迪安认识的两个侍女贝腾库特姐妹,甚至还有罗兰·梅杰,他是我大学写作课上的好哥们。我对于见到他们充满了期待和热望。于是我抛下了那些漂亮的姑娘们——世上最美丽动人的姑娘都住在得梅因。

有个家伙开着一辆装满工具的卡车,活像移动的工具棚,他站着驾驶,又活像现代的送奶工,他送了我一程上坡的路,而后我又搭上了一对农民父子的车,他们正打算去艾奥瓦州的艾德,在这个镇子的加油站边上的一棵大榆树下,我认识了另外一个搭便车的,一个典型的纽约人,一个在邮局多年来以开卡车为主要工作的爱尔兰人,他打算去丹佛见个姑娘,开始一段新生活。我感觉他在逃离纽约的某样东西,也许是犯事儿了。他是个三十岁左右地道的红鼻子酒鬼,通常我不太爱搭理这号人,我对于友情有着敏锐的嗅觉。他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毛衣,一条兜里塞满东西的裤子,他除了一只袋子啥也没有——里面只装着把牙刷和几条手帕。他说我们应该合伙搭车,我本该一口回绝,因为他在路上看起来实在太邋遢了,但我们站在一起,搭着一个沉默寡言的司机的车到了艾奥瓦的斯图亚特,我们滞留在那个镇子里无计可施,站在斯图亚特火车售票处门口,等着西去的便车直到太阳下山,为了打发这长达五个小时的时间,我们先是讲各自的事儿,然后他讲了些黄段子,我们踢着小石子儿,让它们发出各种傻透了的噪音。我们很无聊,我打算花一块钱买啤酒喝,我们去了斯图亚特一家老酒馆,喝了一些。他很快喝得跟他在纽约第九大道的家里一个德性,在我耳边兴高采烈地叫嚣着他一生中做过的各种下作的梦,我开始变得有些喜欢他,不是因为像他后来证明的那样是个好人,而是他对一切都充满了热情。我们回到黑漆漆的路上,当然了没人停车,也没多少车路过。直到凌晨三点依然一无所获,我们试着在售票处的长椅上打个盹儿,但电报机整晚滴滴答答地吵着,实在无法入睡,外加外边那些哐当作响的火车货车,以前我们没扒过货车,不知道怎么干,不知道它们往东还是往西,也不知道应该选择带棚子的、平板的还是冷藏车,诸如此类的麻烦事儿。天亮前,当奥马哈的公交车开来的时候,我们就跳了上去,汇入了昏昏欲睡的乘客之中——我付了我和他的车票,他的名字叫埃德,他让我想起了布朗克斯来的表弟。这就是我为何和他形影不离,就像一路有个老朋友同行,一个有说有笑的好脾气的旅伴。

傍晚时分,我们到达康瑟尔布拉夫斯,我向窗外看。整个冬天,我都在读那些伟大的拓荒者和货车党的书,他们在被驱送往俄勒冈和圣菲之前,会在那里聚合一段时间。当然了,现在那里只有一些小巧玲珑的乡间木屋,待在惨淡灰暗的黄昏之中。然后是奥马哈,天哪,我第一次见到的牛仔,正沿着肉类批发仓库的红砖墙边上溜达,他戴着阔檐帽,脚蹬得克萨斯靴,除去这身行头外,他看起来和东部任何一个在墙边沮丧行走的人没有任何区别。我们下了公交车,在小山上攀爬行走,这一大片山丘也许都是密苏里河千百年来冲刷而成的,沿着河建成了奥马哈,我们走到乡间,竖起了拇指想继续搭车,一个戴着阔檐高帽的有钱的农场主搭了我们一程,他说普拉特河流域和埃及的尼罗河流域一样伟大,他这么说着的时候,我看着远处那些高大的树木,与河床一同蛇行,以及周边那些绿油油的田地,几乎就同意了他的说法。随后,我们在另外一个十字路口搭车,天开始阴下来的时候,另外一个六英尺高的、戴着半高帽的牛仔招呼我们过去,他想知道我们俩谁会开车。当然了,埃德和我都会开车,他有驾照我没有。那位牛仔要开两辆车回蒙大拿,他老婆在大岛,他想让我们开着其中一辆车去那里,然后让她接手。那会儿他正往北去,他只能搭我们一小段路。但是要去内布拉斯加还有足足一百英里的路要走,我们毫不迟疑地上车了。埃德独自开着一辆车,牛仔和我开着另外一辆车跟在后面,我们一旦开出城,埃德就使劲把车提速到九十迈每小时,“该死的,那哥们想干吗?”那位牛仔叫嚷道,而后紧追不舍,很快就像是在路上赛车。有一瞬间我想埃德也许想驾车逃逸——以我所知,那是极有可能的。但是那牛仔也不是怂包,他没跟丢,终于追上了埃德,使劲地按喇叭。埃德的车速慢了下来,牛仔按着喇叭让他停下来:“靠,哥们,你开那么快是会爆胎的,你能开慢点儿吗?”

“我晕了,我真的开到九十迈了?”埃德说,“这路太好了,我压根没意识到。”

“悠着点儿开,这样我们能顺顺当当地开到大岛。”

“没问题。”我们重新开始了旅程,埃德消停了下来,也许差点睡着了。于是我们开了一百英里,穿行过内布拉斯加,沿着风中的普拉特河和广袤无际的田野。

“不景气的时候,”那牛仔跟我说,“我每个月至少扒一次火车,那些日子,你能看到一辆平板车或带棚车上挤着几百号人,他们不单是流浪汉,他们是形形色色失业的男人,从一个地方晃到另一个地方,有些人不过是在瞎晃悠。那时候整个西部充斥着这种情况,火车司闸工从不干预你。现在我就不知道了。内布拉斯加是个我特别瞧不上的地方,三十年代中期,这里触目所及不过是一片漫漫黄沙,你无法呼吸。地是黑乎乎的,那些年我在这里,他们尽管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好了,我才不稀罕呢,我讨厌这个地方,胜过世上的任何一个地方。蒙大拿现在是我安家的地方,密苏里,你没事儿可以去转转,那才叫上帝的国度。”那天下午晚些时候,他聊烦了,我也就睡了,他是个挺有意思的聊伴儿。

我们在路边找了个地方吃口饭,那牛仔跑去补胎,埃德和我坐在一家家庭风味餐厅。我听到一阵狂笑声,是世上最粗犷的大笑,进来了个老派打扮的粗鲁的内布拉斯加农民,他带着一帮小伙儿来吃饭,你可以听到他震翻平原的刺耳嗓音,响彻他们灰蒙蒙的世界。每个人都跟着他一起大笑,他在这世上无所顾忌,对所有人照顾备至。我对自己说,嗨,听那人的大笑,这就是西部,我在西部。他径直进了餐馆,一路喊着莫的名字,说她做的樱桃馅饼是内布拉斯加最好吃的。我分到了一块,上面还浇了一大勺冰淇淋。“莫,快给我整点吃的,否则我就要吞了自己了,我可免不了有诸如此类的傻念头。”然后他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呼哧带喘地笑个不停。“别忘了在里边搁点豆子。”我身边这位就是西部精神的化身,我想知道他整个的狂野人生,我想知道他除了那么大笑大嚷之外,所有的年月里他到底都干了些什么。真带劲,我心想,而后那牛仔回来了,带我们前往大岛。

须臾之间,我们就到了,他先去接上自家老婆,然后去往他不知如何的命运,而埃德和我则继续上路了。我们搭上了两个年轻人的车——牧马人,不满二十岁,开着一辆勉强拼起来的破车的乡下小伙儿——他们在某个道边把我们放下来,天还下着小雨。而后一个一言不发的老头儿——天知道他为什么带上我们——把我们带到了谢尔顿,埃德孤零零地站在路上,面对着一群又矮小又粗壮的奥马哈印第安人,这些人看着既无处可去又无事可做。马路那头是铁轨和写着大写“谢尔顿”的水塔。“他妈的,”埃德兴奋不已,“我来过这个镇子,多年以前,战争期间,那是夜里,所有人都睡着的深夜,我下了站台去抽口烟,我们身处地狱般黑暗的不知道是哪儿的鬼地方,我向上看然后看到了这个水塔上写着的‘谢尔顿’,列车开往太平洋海岸,所有人都在打呼噜,每个都是傻蛋!我们只待了几分钟,补给了点什么,然后就开走了。他妈的,就这个谢尔顿,从那以后我恨死这个地方了!”我们又给困在谢尔顿了,如同在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一样,不知道为什么,来来往往的都是农用车,偶尔来辆游客的车,也不是那么回事儿,老头儿开车,老太太对着外边的景色指指点点,或者不停地查看地图,对所有的东西都抱着狐疑的态度。

雨逐渐下大了,埃德浑身发冷,他穿得不够厚,我从包里翻出来一件格子花呢衬衫,他穿上了,觉得略微好些了。我却感冒了,我从一家晃晃悠悠的印第安小店里买了点咳嗽药,又去了个二乘以四英尺见方的小邮局,给我姨妈寄了张明信片。我们重新回到灰蒙蒙的路上,写在水塔上的“谢尔顿”就在我们跟前。岩岛过去了,我们看到列车上普尔曼的乘客在一片模糊中呼啸而过。列车呼啸着穿过平原,去往我们想去的地方。雨下得越来越大了。

一个瘦高个,戴着宽边呢帽的家伙从公路逆行的方向,朝我们走来,他看着像个警长。我们赶紧在心里编故事打腹稿好对付他,他慢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你俩打算去哪儿,还是随便转转?”我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那他妈的真是个好问题。

“什么意思?”我们问。

“哦,我拥有一个小游乐场,离这里只有几英里,我想找想挣点钱的大小伙子干活儿,我拿到了轮盘赌的许可证,还有套木圈的许可证,你懂的,就是那种靠运气套住娃娃的东西。如果你俩为我工作,可以拿到百分之三十的利。”

“住宿和伙食呢?”

“你们可以有床位但是没伙食,你们得去镇上吃,有时候我们会去别处巡回。”我们想着这主意。“这是个好机会。”他说,很有耐心地等着我们的决定。我们觉得有点傻,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当然不想待在一个游乐场里。我想尽快地去丹佛和我的朋友们会合。

我说:“我不知道,我正迫不及待地赶路呢,我想我没那时间。”埃德说了差不多的意思,那哥们摆了摆手,不急不忙地退回到车里,开车走了。这事儿就这样了,我们为此大笑了一会儿,想着如果那样的话是个什么情形。我眼前浮现出黑漆漆、尘埃漫天的平原之夜,到处晃悠的内布拉斯加来的一家人的脸蛋,那些孩子们看到什么都新奇不已,我知道如果我用游乐场那些鬼把戏去骗他们几个钱,我肯定会挺有罪恶感的,还有摩天轮在大平原的黑夜中静静地转着,还有,全能的上帝啊,旋转木马上哀怨的音乐,但我要朝着我的目标前行——我想睡在镀金马车的粗麻布床上。

事实证明,在路上,埃德是个不怎么有心眼儿的旅伴。一个老头开着一辆奇怪的破烂车经过,它是用铝板做成的,像个方方的盒子——毫无疑问,这也是辆拖车,但是个古怪的、内布拉斯加家庭自制的拖车。他开得很慢,停了下来,我们追了上去,他说他只能带一个人,埃德二话不说跳了上去,然后就从我眼前慢慢消失了,穿着我的格子花呢衬衫,好吧,呜呼哀哉,我和我的衬衫吻别。它仅仅具有感情上的价值而已。我在令人恶心的谢尔顿又等了很长很长时间,好几个小时,我总觉得天快黑了,实际上那只是中午过后不久,但是天很阴沉啊,丹佛,丹佛,我怎么才能到达丹佛?我差不多快绝望了,正打算找个地方喝杯咖啡,一辆崭新的车停了下来,一个特别年轻的人开着那车,我疯狂地冲向它。

“你去哪儿?”

“丹佛。”

“行啊,我可以带你一百英里的路途。”

“太棒了,太棒了,你救了我的命。”

“过去我也常搭便车,这就是为什么我也总让人搭我的车。”

“如果我有一辆车,我也会的。”而后我们聊起天来,他跟我说了他的生活,听起来有点闷,我开始打起盹来,醒来的时候正好到达哥德堡,他让我下车了。

4

我平生最伟大的一段旅程即将到来,一辆卡车,后边拖着个平板车,有差不多六七个小伙子趴在上面,司机是两个来自明尼苏达州的金发年轻农民,他们一路把所有孤零零的人都弄到车上——去哪里找这么两个笑眯眯、兴高采烈又英俊的乡下人呢?他们都穿着棉衬衫和工装裤,没别的,都有健壮的胳膊,实诚的态度,对经过他们的任何人任何事物总是带着那种“你好啊”的笑容。我跑了上去,问:“还有地儿吗?”他们说:“当然,上来!人人都有地方。”

卡车快要开了我都还没能上去,我踉踉跄跄地被车上一个人伸手拉了上去,我坐下来,有人递给我一瓶劣质酒,只剩下个瓶底儿了,我在内布拉斯加狂野、诗意而又细雨缠绵的空气中使劲喝了一大口,“哇哦,走啦!”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男孩喊道,他们把马力开到七十迈每小时,超过了路上的任何一辆车。“从得梅因开始我们就搭这狗娘养的车了,这帮家伙从来不停车,你要尿尿的话得使劲儿喊,不然你只能从车上往外撒尿了,扶稳,哥们,扶稳。”

我环视着车上的人们。有两个北达科他州来的戴红色棒球帽的年轻农民,戴着典型的北达科他州青年农民样式的帽子,他们在找收割季的零工打,他们的老爹们允许他们在夏天四处逛逛。还有两个来自俄亥俄州哥伦布年轻的城里男孩,他们是高中橄榄球队队员,他们一边眨着眼睛一边嚼着口香糖,在风中歌唱,他们说要乘着暑假在全美搭便车晃一圈,“我们要去洛杉矶!”他们叫嚷着。

“你们去那儿干吗?”

“嗨,不知道,管他呢!”

还有一个身量细长的家伙看起来鬼鬼祟祟的。“你从哪儿来?”我问。我在平板车上挨着他躺着,因为车上没有栏杆,你无法坐着,那样随时可能掉出去。他缓缓地转向我,张开嘴,说:“蒙—大—拿。”

最后是密西西比的吉恩和他的小跟班。密西西比的吉恩是个总扒拉货火车车厢全国乱跑的黑瘦小子,说是有三十岁了但看起来要年轻一些,所以你无法断定他到底多大。他盘着腿坐在平板车上,能好几百英里一直盯着田野一言不发,最后在某个时间点他终于扭头问我:“你去哪儿?”

我说丹佛。

“我有个姐姐在丹佛,但我好多年没见过她了。”他的话语充满韵律,语速和缓。他很有耐心。他的小跟班是个十六岁的高个儿金发男孩,也穿得跟个流浪汉似的,也就是说,他们原本就破旧的衣服,被铁道上的煤烟,厢式车上的灰和随地而睡的习惯给弄得更加不堪了。那个金发男孩也是沉默寡言的样子,看起来像在躲开什么,从他前倾的脑袋、忧心忡忡地咬湿嘴唇来看,他要逃开的也许是法律问题。蒙大拿那个瘦子时不时地带着讥讽而曲意奉承的笑脸,跟他们搭讪。他们几乎不搭理他。瘦子实在太谄媚了,我有点担心他总是直愣愣地冲着你,长时间露齿傻笑,看着有点瘆人。

“你有钱吗?”他问我。

“哪有,也许到丹佛之前,我的钱只够买一品脱威士忌,你呢?”

“我知道去哪儿弄点钱。”

“哪儿?”

“随便哪儿,你在小巷子总能把别人撂倒,对吧?”

“对啊,我猜你行。”

“我实在缺钱的时候,也不是干不出来的。我去蒙大拿看我爸,我到夏延后必须脱掉这身破烂,换上一身齐整点的衣服。这些疯疯癫癫的男孩是去洛杉矶的。”

“直接去?”

“没错——如果你想去洛杉矶,你可以搭他们的车。”

我想了想,彻夜赶路穿过内布拉斯加和怀俄明,次日一早可以到达犹他沙漠,下午可望抵达内华达沙漠,实打实地在可以预见的时间之内到达洛杉矶,几乎就要改变我通盘的计划。但我必须去丹佛,而且必须在夏延下车,向南再走九十英里到丹佛。

我很高兴那两个开大卡车的明尼苏达农家小伙子打算在北普拉特逗留片刻,吃点东西,我想看看他们。他们从驾驶室出来,对每个人微笑。“嘘嘘时间!”其中一个说。“吃饭时间!”另外一个说。只有他俩是这伙人里面有钱买东西吃的。我们尾随着他们进入一家一个胖女人经营的餐馆,坐在汉堡和咖啡跟前,他们席卷了一大堆食物,就跟回到了自己妈妈的厨房似的。他们是亲兄弟,他们把农业机械从洛杉矶贩运到明尼苏达,没少挣钱。所以在他们空车去往东岸时,路上就会把所有能遇到的人搭上。他们已经这样做了差不多五次了,乐此不疲,他们什么都喜欢,从未停止微笑。我试着和他们聊天——一种冒冒失失的想要和我们船的船长示好的念头——我得到的回报唯有两张灿烂的笑脸和嚼惯玉米的雪白的大板牙。

所有人都跟他们进了餐馆,除了那两个流浪汉,吉恩和他的小跟班。当我们回来时,他们还是坐在卡车上,看起来既凄凉又惆怅。天将黑下来,司机们在抽烟,我想抓紧时间去买瓶威士忌好在夜里的冷空气中抵御寒冷,我跟他们说的时候他们笑着说:“去吧,快去快回。”

“你们也可以喝两口!”我许诺他们。

“哦不,我们从不喝酒,你去吧。”

蒙大拿那个细高个儿和两个中学生,陪着我在北普拉特的街上闲逛,直到找到了一家卖威士忌的小卖店。两个中学生出了点钱,高个儿也出了点,我买了瓶五分之一加仑装的威士忌。一些高大而面色阴沉的男人从我们身边路过,主街上布满了方方正正的建筑物,面上挺像那么回事儿的。在每条忧郁的街道后头,都通向了一望无际的广阔平原。我觉得北普拉特的空气中有不同寻常的气息,开头的时候我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五分钟后才恍然大悟。我们回到大卡车那儿,车很快启动了。天迅速黑了下来,我们大家轮流喝了口酒,我再抬头一看,普拉特旷阔的农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你一眼望不到头的、平坦的荒地和杂草,我很惊讶。

“这是怎么回事?”我冲大高个儿嚷嚷。

“这是牧场,哥们,给我再来一口酒。”

“哇哈哈!”两个中学生大声叫唤,“哥伦布,再见啦!如果斯帕基和他的那帮哥们在这里的话,不知道他们会说些什么,耶!”

前面的司机调换了位置,新手司机兄弟把油门飙到头。道路也有了变化,中间隆起,两头松软凹陷,两边各有一条四英尺深的沟,卡车弹了起来,从路这侧蹦到另外一侧——神奇的是那时正好没有车从对面开来——我感觉我们都在翻筋斗。但他们是了不起的司机。他们开着车对付内布拉斯加树桩的能耐不小——这类树桩蔚为壮观地散布在科罗拉多!很快我意识到我们可能已经在科罗拉多境内,虽然并非正经八百地进入,但向着西南方向望去,丹佛仅在几百英里之外。我开心地叫嚷着。我们轮流传着威士忌酒瓶。天上的繁星闪现,不停后退的沙地逐渐模糊。我感觉自己像一支离弦之箭。

而后,密西西比来的吉恩突然从他盘腿冥想当中醒来,扭头凑近我,对我说:“这些平原让我想起了得克萨斯。”

“你是得克萨斯来的吗?”

“不,先生,我来自密西——西比,格林——威尔。”他说话的风格就是如此。

“那个男孩哪儿来的?”

“他在密西西比惹了点麻烦事,我帮了他一把。这孩子从没自己出过远门。我尽量去照顾照顾他,他毕竟只是个孩子。”吉恩虽然是个白种人,却有着见过世面的黑人的某些智慧,这部分很像纽约的瘾君子埃尔默·哈塞尔,只不过是个铁道上的哈塞尔,漂泊无定的史诗般的哈塞尔,每年横穿两次这个国家,冬天在南方,夏天在北方,因为他没有定居之所,他才不感厌倦,因为无处可去就等于去哪儿都行,他总是在星空下行进,往往是西部的星空。

“我去过几次奥格登,如果你想去奥格登,我在那儿有几个朋友,可以找到住的地方。”

“我要从夏延去丹佛。”

“嗨,不如直接去奥格登啊,你不是每天都有机会搭上这样的顺风车的。”

这也是个不错的诱惑,奥格登有什么?“奥格登怎么样?”我问。

“那是个大部分哥们必经之地,他们在那儿见人,你可以在那里见到任何人。”

早年间,我曾经和一个家伙,一个叫哈泽德的瘦高个儿去过海边,威廉·霍姆斯·哈泽德,他选择做一名流浪汉。他还是个小男孩儿的时候,有一次,一个流浪汉来和他的母亲要一小块馅饼,她给了他,当那个流浪汉往街上走去时,这个小男孩问:“妈,这家伙是干吗的?”“哦,他是个流浪汉。”“妈,有一天我也要当流浪汉。”“闭嘴,这不是哈泽德家的人该干的事儿。”但他再也忘不了那天,长大后,他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打了一段时间橄榄球之后,他成了个流浪汉。瘦高个儿哈泽德和我厮混了好几个晚上,讲故事,把烟叶嚼烂了之后,吐到纸叠的小容器里。密西西比吉恩身上有好多东西让我唤起了对瘦高个儿哈泽德的回忆,于是我问他:“你会不会凑巧在哪儿见过一个瘦高个儿叫哈泽德的家伙?”

他说:“你是说有个喜欢哈哈大笑的高个子?”

“对哦,这听起来像是他,他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拉斯顿。”

“没错,他有时候被喊成路易斯安那瘦子,对的先生,我肯定见过瘦高个儿。”

“他在东得克萨斯油田干过活儿?”

“东得克萨斯没错了,他现在在看奶牛。”

看起来真是凑巧极了,我还不敢相信吉恩真的认识瘦高个儿,这个多年来我一直在打听他下落的人。“他是不是还曾在纽约的拖轮上干过活儿?”

“哦,这我就不清楚了。”

“我猜你只在西部见过他。”

“差不多,我还从没去过纽约呢。”

“好吧,该死的,你认识他真让我惊讶。这么大个国家,好吧我知道你肯定认识他。”

“是的,先生,我跟瘦高个儿还挺熟的。他有钱的时候总是出手大方,但也是个难搞的家伙;我见过他在夏延把一个警察一拳打倒在地,就一拳。”那听起来确实像瘦高个儿的做派;他总是冲着空气练习打拳;他看着像杰克·邓普西,年轻、爱喝酒的邓普西。

“妈的!”我迎风大叫,我又喝了一口酒,迄今为止,我感觉特别好。每一口酒都有被迎面而来的敞篷卡车上的风吹散,吹掉了坏感觉,把好感觉留在我胃里。“夏延,我来啦!”我叫道:“丹佛,等着吧。”

蒙大拿瘦子扭头看向我,指着我的鞋,评论道:“信不信你把那东西埋到土里,它会发芽?”——当然了,他面无表情地那么说的,其他人见状大笑。那确实是全美最傻气的一双鞋,我买它只是因为我不想让自己在炎热的路上冒脚汗,特别是在多雨的比尔山一带,那确实是我在旅途中鞋子方面的最佳选择。于是我和他们一起凑趣大笑,这双鞋已然破烂不堪,小块小块的染色牛皮已经像新鲜菠萝一样竖起,我的脚趾头从里边露出来,好吧,我们又喝了一轮又爆笑了一会儿。如同做梦一般,我们穿行过了镇上黑暗中的十字路口,从一群群行走在夜路中的农忙帮手和牛仔边上路过,他们对匆匆而过的我们惊鸿一瞥,而后我们听到他们从镇子另一头,茫茫的黑夜中传来拍大腿的声音——我们是多么可笑的一群人啊。

有不少人在每年的这个时候到这一片来找活儿,这是农忙季节。达科他来的两个小伙儿坐不住了:“等下次嘘嘘时间,我觉得我们可以下车去,看来这一带有不少活儿可以干。”

“你们需要做的只是等到这里的活儿干完后,向北移动,”蒙大拿瘦子提议说,“你们可以追随着收割季一直到加拿大。”两个小伙儿迷迷糊糊地点点头,他们对于他的提议有点模棱两可。

那时,那个年轻的金发流亡者始终保持着同一坐姿,吉恩则时不时地在迅速转向黑暗的平原,从恍恍惚惚的冥想状态中跳脱出来,对他身边的男孩温柔地耳语几句。那男孩一边听一边点头。吉恩照料着他的情绪与恐惧,我想知道他们他妈的到底要去哪里,以及去干什么。他们没烟,我给他们散了一整盒,我太喜欢他们了。他们既开心又感激,即便他们从不开口要烟,我也不住地给。蒙大拿瘦子有烟,但他从不分发给大家。我们经过了又一些镇上的十字路口,又从一群高高瘦瘦、牛仔打扮的男人边上路过,在微光中,他们如同沙漠中的蛾子一般聚在一起。再说那无边无际的暗夜,头顶上的星星既纯洁又明亮,据说是空气稀薄的缘故,我们行进在西部的高地上,差不多每多开一英里,地势就升高一英尺,而且四周没有任何树木会掩盖住低处的星星。有一回,我看到了一张神情忧郁的白脸奶牛的脸,从路边飞驰而过的鼠尾草丛中闪现。那感觉就像在坐火车,一样的平稳,一样的直接向前。

渐渐地我们进入了一个镇子,车速慢了下来,蒙大拿瘦子说:“哈,嘘嘘时间,”但那两个明尼苏达人置若罔闻,他们停也不停,继续往前开。“他妈的,我得去尿尿,”瘦子喊道。

“到一边去尿吧。”有人说。

“是的,我会的。”他说,慢慢地,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挪到了平板车的后部,尽量稳住,直到他的两只脚在空中晃来荡去。有人敲了敲驾驶室的窗门,让那两兄弟留意一下这个情形。他们转过头来,大笑的脸僵住了。正当瘦子打算开始尿尿,身体已经失去了平衡,他们猛地把卡车提速到每小时七十迈,还歪歪扭扭地蛇行着。他向后摔了个大马哈,我们看到空中有一道鲸鱼喷水的痕迹,他挣扎着坐下。他们又晃了一下卡车,哇哦,他侧身倒下,全尿到自己身上了。在排山倒海的哄笑中,我们听到他小声咒骂,像山的另一头传来的一个男人嘟嘟囔囔的低语:“妈的……妈的……”他压根不知道我们是故意找他麻烦,只是像《圣经》中的约伯一样隐忍而继续奋争。当他完事之后,全身都湿透了,他还得晃晃悠悠地回到原先的位置上,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又惹来众人一通哄笑,除了那位忧伤的金发少年,明尼苏达的两个哥们在驾驶室笑得打滚。我递给他酒瓶子让他舒服点儿。

“这他妈咋回事?”他说,“他们是故意的吗?”

“那还用说。”

“好吧,该死的,我不知道,我过去在内布拉斯加这么干过,没费这么大的劲儿。”

我们猛地进入了奥加拉拉镇,于是驾驶室内的两个家伙兴高采烈地喊道:“尿尿时间!”瘦子愠怒地站在卡车边,后悔错过了这么个机会。那两个达科他少年和众人告别,说他们打算从这里开始打收割的零工。我们目送他们消失在夜色之中,去往镇子尽头亮着灯光的棚屋那头,一个牛仔打扮的守夜人说那里有人在招工。我不得不去买更多的香烟,吉恩和金发少年跟我一道去,顺道舒展舒展筋骨。我走入了世上最不堪的一个破地儿,荒僻的大草原上,一个专门卖给当地年轻人饮料的一间小卖店。他们当中的几个正在跳舞,就着投币点唱机的音乐声。我们进去时,里面安静了片刻,吉恩和金发少年只是站在那里,两眼放空,他们只想要香烟。那里也有些漂亮姑娘,其中一个盯着金发少年但他浑然不觉,他是那么忧伤而心不在焉。

我给他俩各买了包烟,他们向我道了谢。卡车就要开了,这已经是半夜三更了,很冷。吉恩,他横穿这个国家的次数他用手指头加脚趾头也未必能数完,他说这时候我们最好所有人都一起躲在那张大防水油布下,否则都要冻僵了。我们依计而行,加上剩下的酒,在气温降到零下,耳朵开始刺疼的情况下,保暖工作做得挺不错。随着海拔的增高,星星越发显得明亮。我们到达怀俄明境内了。我躺在平板车上,仰头望着璀璨的夜空,为自己度过的这段时间庆幸不已,我从比尔山跑到这里途经了那么漫长的一段路,我也为即将在丹佛遇到的不管什么情况而激动不已——管他呢,不管会是什么。而后密西西比的吉恩开始唱歌,用他悦耳、沉静的嗓音,带着大河流域的口音,歌词相当简单,诸如“我得到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正当十六岁的豆蔻年华,她是你见过的最漂亮的小东西”。而后重复唱着这段话,里边还插入了一些词句,都是关于他如何远行,以及他是多么想回到她身边,然而还是不可避免地失去了。

我说:“吉恩,这是首最美的歌。”

“我所知道的最美妙的一首。”他微笑着说。

“愿你去往你想去的地方,并一切如意。”

“我一直四处奔波,从没停下来过。”

蒙大拿瘦子睡着了,他醒来后跟我说:“嘿,老黑,我们一起去夏延转转怎么样?在你去丹佛之前。”

“没问题啊。”我喝得够多了,去哪儿都行。

卡车开进夏延郊外时,我们看到当地电台高高亮起的灯所发射出来的红光线,我们突然闯入了一群从人行道上涌现的人们当中。“见了鬼了,这是狂野西部周,”瘦子说。一大票生意人,肥胖的生意人穿着靴子和高顶阔檐呢帽,带着他们牛仔女工打扮的健硕的妻子们,在夏延木制栈道的人行道上欢腾奔忙;之后可以看到夏延新城区的长街上的路灯,但庆祝活动主要集中在旧城区。有人向天上放空枪,人群从酒吧到街上,拥簇得满满当当。我深感讶异,同时觉得挺荒唐的,我到西部后的第一眼,就看到了人们用如此荒谬的手法去保存他们引以为豪的传统。我们不得不跳下卡车,向大家道别;明尼苏达两小伙儿好像对在这里晃悠没啥兴趣。看到他们离去挺伤感的,我意识到再也不会见到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但不就是这样吗?“你们今晚会冻屁股的,”我警告说,“但明天下午进入沙漠,屁股又会被烤焦。”

“只要我们能平安度过寒冷的今夜,就没问题了。”吉恩说。卡车继续往前开,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没人留意到防水油布下这群滑稽模样的年轻人,他们像婴儿一样从襁褓之中望着镇子。我眼望着它离去。

5

我和蒙大拿瘦子开始去逛酒吧。我兜里还有差不多七美元,其中五美元被我在那天晚上傻乎乎地花光了。开头的时候,我们和一帮牛仔打扮的游客、油井工人和牧场主一起在酒吧、门道和人行道上瞎晃悠;而后我得顾着瘦子,他因为喝多了威士忌和啤酒,开始兴高采烈地乱跑:他是那样的酒鬼,喝多了两眼开始发直,然后随便跟一个过路的陌生人夸夸其谈。我进入了一家辣味馆子,女招待是墨西哥人,长得挺漂亮的。我吃了点东西,然后在账单后面给她写了首情诗。辣味小馆里一个顾客也没有,所有人都在别处喝酒,我让她把账单翻过来看一眼,她读了它并哈哈大笑。那是一首小诗,说的是我如何希望她跟我一道去看看夜晚的景致。

“我想去,小伙儿,但是我和我男朋友有约在先了。”

“你就不能甩了他吗?”

“不不,我不能,”她忧伤地说。我喜欢她那么说的样子。

“下回我还会再来,”我说。而后她说:“任何时候,孩子。”我继续待在那里,就为了看着她,然后又喝了一杯咖啡。她的男友阴沉着脸进来了,想知道她什么时候能下班。她蹦起来飞速地开始关门,我不得不离开了那地方。我离开时冲她笑了一下。外边的情形和先前一样乱糟糟,除了那些肥仔喝得比刚才更醉了,并开始大声嚷嚷,这挺滑稽的。人群中有戴着夸张帽饰的印第安酋长,他们在一帮喝得红通通的脸蛋当中严肃地行进。我看到瘦子踉踉跄跄地在那里走着,就过去找他。

他说:“我刚刚给我在蒙大拿的老爹写了张明信片。你能帮我找个邮筒,把它扔进去吗?”这是个奇怪的请求,他给了我明信片,而后继续踉踉跄跄地步入酒吧的旋转门。我拿着明信片,走向邮筒,飞快地看了一眼明信片上的字样:“亲爱的老爹,我周三回家,我一切都挺好的,希望你也如此。理查德。”这让我刷新了对他的印象,在他爹面前,他是多么柔和礼貌啊。我进了酒吧,跟他会合。我们挑了两个妞,一个年轻的金发美女和一个黑头发的胖妹。她们又笨又闷,但我们就是想泡她们。我们带着她们去了一家破破烂烂的正在打烊的夜总会,在那里我花了差不多整整两美元,请她们喝威士忌,外加我们自己喝的啤酒。我越来越醉,啥也顾不上了,一切都美妙无比。我的全部心思都集中在那位金发小美女身上,我想方设法想搞定她。我搂住她,和她说话。那家夜总会关门了,我们回到破落、尘埃满天的街上。我抬头望着天空,那些纯净、梦幻般的星星还在天上熠熠生辉。那两个姑娘要去公交车站,我们就都跟着去了。但她们显然是为了去见在车站等着她们的几个水手,其中一个是胖妞的堂兄,另外几个是他的朋友们。我对金发小美女说:“怎么样?”她说她想回家,她家在科罗拉多,挨着夏延南边。“我可以坐车陪你去。”我说。

“不,那辆车会停在高速边,然后我还得自己一个走过那片该死的草原,我整个下午都在盯着那片该死的地方看,夜里我不想再回到那里了。”

“哈,听着,我们可以在草原的野花间漫步。”

“那儿才没什么所谓的野花呢,”她说,“我要去纽约,我已经对这里恶心厌恶爆了,除了夏延没什么地方可去的,夏延什么都没有。”

“纽约也什么都没有。”

“纽约才不会呢。”她瘪了瘪嘴说。

公交车站的人多到排队到门口,各种各样的人等着车或者只是站在边上;包括很多印第安人,他们冷冷地看着所有的一切。金发小美女不跟我聊了,跑去和水手及其他人说话。瘦子坐在长椅上打瞌睡。我也坐在椅子上。这个公交车站的地板和这个国家任何其他地方都一样,满地都是烟蒂和痰迹,让这里展现着公交车站特有的忧郁气质。有一瞬间,这里看起来和纽约别无二致,除了它旷阔的外延,我喜欢死那里了。我后悔自己没能让整个的旅程保持纯净,没能省下每分钱,并且磨磨蹭蹭,没有抓紧时间赶路。傻呵呵地腻着这个阴着脸的姑娘,花光了自己的钱,这让我恶心。我太久没有好好睡一觉了,连诅咒和骂骂咧咧的力气都没有;我把自己的帆布包当成枕头,躺在长椅上大睡。我在那儿一直睡到次日早上八点钟,就在梦游般的琐碎声响中、车站的嘈杂声中和几百号人来来往往的环境下。

我醒来后头疼得要死。瘦子跑了——去蒙大拿,我猜。我到镇子外边去,那里有我从未见过的蓝色空气,远远地,落基山脉顶着落雪的山尖。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得火速赶往丹佛。首先,我吃了早饭,非常简朴的吐司、咖啡和一个蛋,然后我离开镇子到了高速路边上。狂野西部节还在进行中,他们开始了骑术表演,而后欢呼雀跃声又将席卷这里。我把它们扔在脑后,我想快点儿去和我丹佛的小伙伴们会合。我穿过铁路线,到了两条去丹佛的高速路会合的一片棚户区。我选了靠近山区的那条路线,好沿路欣赏美景,就那么往前走。我搭上了康涅狄格州一个小伙子的老爷车,他正驾车旅行全国,沿途写生;他是东部一个编辑的儿子。他一路上不停地说,不停地说,我因为喝酒和海拔而感到恶心,有一会儿我差点不得不把脑袋探出到车窗外去呕吐会儿。但他让我在科罗拉多的朗蒙特下车时,我已经恢复了正常,已经可以把我沿路的所见所闻说给他听,他祝我好运。

朗蒙特很美,在一大片古老的林木下,是一家加油站的绿油油的草地。我问加油站的员工我可不可以在草地上睡一觉,他说没问题。于是我把一件羊毛衫铺在地上,把脸贴了上去躺着,弯着一只胳膊,有那么一会儿,用一只眼睛遥望着阳光下落雪的落基山脉,我美滋滋地睡了两个小时,唯一不爽的是偶尔会有科罗拉多的蚂蚁前来骚扰。现在我在科罗拉多了!我开心无比地想着。妈的!妈的!妈的!我做到了!梦到了好多我在东部生活时的乱七八糟的梦,我从美妙无比的睡梦中醒来,在加油站的男洗手间洗了把脸,然后精神抖擞地走了出来,又在路边餐馆给自己要了一杯黏稠的冰奶昔,好让我热乎乎、备受折磨的胃降降温。

顺便说一下,一个非常漂亮的科罗拉多小妞给我打了奶昔,而且全程笑容满面,我十分感激,这多多少少弥补了我前一晚的遗憾,我对自己说,哦!丹佛将会怎么样呢!我踏上了那条滚烫的路,搭上了一辆由一位差不多三十五岁的丹佛生意人开的簇新的车。他将车速提到七十迈每小时,我一路上激动不已,我计算着每分每秒和余下的路程。就在前方,就在埃斯蒂斯雪山下的滚滚金色麦田之后,我终于看到了老丹佛。我在心里谋划着当夜在丹佛酒吧的场景,和我的老伙计们,在他们眼里,我会是相当陌生且一身破烂的,像那种不辞万里翻山越岭的先知,带来了黑暗的词句,而我带来的唯一一个字眼是:“哦!”那生意人和我进行了一段漫长而亲切的交谈,关于我们各自生活的愿景,不知不觉,我们经过了丹佛城外的水果批发市场,那儿有烟囱、飘起的烟、铁路货运场、红砖楼,我到了丹佛。他让我在拉里默街下了车。我带着世界上最诡异的笑容,在拉里默街上和那些老流浪汉、沮丧无比的牛仔们一起慢慢前行。

6

那时候,我和迪安没有现在那么熟,所以我先去找查德·金,我就是那么做的。我去了他家,和他妈妈聊天——她问我:“嘿,萨尔,你来丹佛干吗?”查德是个身量修长的金发小伙儿,长着一张巫医一样奇怪的脸,很像一个对人类学和史前印第安人感兴趣的人。他的鹰钩鼻线条柔和,在他金色卷发下显得十分温柔;他有着在路边餐厅表演舞蹈、偶尔打打橄榄球的西部艺人一样的俊朗优雅的气质,他说话带着颤抖的鼻音。“我永远感兴趣的事情是,萨尔,大平原印第安人总是在他们吹嘘自己剥过多少张带发头皮后,还感到不好意思。在罗克斯顿写的《大西部生活》一书中提到一个印第安人因为自己剥了太多带发头皮,觉得羞愧难当,以至于羞红了脸,他不得不跑到大平原里躲起来,在那儿偷偷地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暗自喝彩。他妈的,这让我觉得太逗了!”

查德的妈妈得知了查德的去向,在丹佛令人昏昏欲睡的下午,他跑到博物馆去研究印第安人的编筐技艺。我打电话到博物馆找他,他开着他那辆总是开去山区调研印第安人课题的老福特车来接我,他穿着牛仔装,笑眯眯地出现在公交车站。我坐在自己放在地上的包上,和那个在夏延车站见过的水手很相像的人搭讪,打听那个金发小美女的消息。他厌烦无比,几乎不搭理我。查德和我坐上他的小车,他干的第一件事儿是去州政府大厦取了一张地图,然后他还得去看他的一位老师,诸如此类,而我只想喝啤酒。我总是惦记着一件事,迪安在哪里,他这会儿在干吗?因为某个奇怪的缘由,查德已经不再视迪安为朋友,他甚至不知道迪安住在哪里。

“卡罗·马克斯在城里吗?”

“是的。”但他也再不和卡罗来往。这是查德·金慢慢地从我的朋友圈撤离的开始。那天下午,我想去他家里打个盹儿。他却说提姆·格雷在科尔法克斯大街上给我弄了套公寓,罗纳德·梅杰已经先行住了进去,等我去跟他会合。我感受到空气中有个微妙的阴谋,这个阴谋在我的朋友们当中画了一道拉帮结派的线:一边是查德·金、提姆·格雷和罗纳德·梅杰,另外还有罗林斯一家。他们心照不宣地打算孤立迪安·莫里亚蒂和卡罗·马克斯。我成了这场有趣的战争当中的磨子芯。

这场战争还有着社会问题的弦外之音。迪安是个酒鬼的儿子,他爹是拉里默大街上混得最惨的流浪汉,实际上迪安是拉里默大街的街坊邻居帮着抚养长大的。他年仅六岁时,就得去法院申请让他父亲获释。他过去常常在拉里默大街的街上乞讨,弄点钱回去给他老爹,他爹则和一个老伙计一起坐在一堆空酒瓶当中,等着儿子回来。后来,迪安长大后,就开始厮混于格兰姆的台球厅当中;他创下了丹佛偷车和进劳教所次数最多的纪录,从十一岁到十七岁,他总是在少管所待着,他的特长是偷车,下午的时候追求从高中放学的女孩们,带着她们去山里兜风,搞定她们,然后回到城里任何一家能入住的旅馆浴缸里睡觉。他爸,一度是个备受人尊重且勤勉的铁匠,如今变成了个红酒酒鬼,这比威士忌酒鬼更糟糕,后来沦落成了一个冬天去田纳西、夏天回到丹佛的卡车司机。在他死去的妈妈这边有兄弟们——她在他还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但她的兄弟们不喜欢他,迪安的好朋友都是他在桌球厅结交下的哥们。具有新式美国圣徒的浩大能量,而卡罗是那个季节丹佛地下室的巨大怪兽,他们和迪安的台球厅哥们一起,这其中最美妙的象征是,卡罗在格兰格大街上租了个地下室,我们常常彻夜在那里聚会到天明——卡罗,迪安,我,提姆·斯纳克,埃德·邓克尔,还有罗伊·杰克逊,这些人容我慢慢说。

我在丹佛的第一个下午是在查德·金家里睡午觉,他妈妈在楼下操持家务事,他则在书房工作。那是高原炎热七月的下午,如果不是查德·金的父亲的发明,我恐怕没法睡着。查德·金的父亲是个很和善的好男人,七十多岁了,又老又虚弱,瘦瘦高高,说起故事来语气和缓、慢条斯理;挺好玩儿的故事,是关于他八十年代在北达科他平原如何度过自己童年的往事,那些年他骑在不带马鞍的小马身上,挥舞着棍棒追逐郊狼。之后,他就在俄克拉荷马的狭长地带,变成了一位乡村教师,最后在丹佛成了个无所不能的商人。他至今在丹佛街上一个车库上头保存着自己的办公室——可翻盖的办公桌还摆在那里,连带着过往的兴奋和挣钱时期的蒙尘的文件。他发明了一种特殊的空调,他把一台普通的风扇嵌在窗框里边,然后让冷水进入飞速旋转的风叶前的线圈内,效果相当不错——在风扇跟前四英尺的范围内——在热天里,显然变成了蒸汽,而房子楼下的部分依然和平常一样热。但我睡在正对着风扇的查德的床上,一尊巨大的歌德半身雕像盯着我,我无比舒服地入睡,但是二十分钟后生生冻醒了,我盖上一条毯子但还是觉得冷。最后,实在太冷了,我无法再睡,只好下了楼。那老头问我他的发明管不管用,我说太他妈棒了,我说的是在某种程度上。我喜欢那老头儿,他全靠回忆活着:“我做过一种去污剂,后来被东部的大公司疯狂仿造,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收集收集证据,只要我能拿出足够的钱,供得起一位厉害的律师……”但是,已经来不及供得起一位厉害的律师了,他只好沮丧地坐在自己的房子里。当晚,我们在一起吃了极好的一餐,他妈妈做的,包括查德的叔叔在山里猎得的鹿排,但是迪安在哪儿呢?

7

接下来的十天,正如W.C.菲尔兹所说的:“充满了明显的危险”——而且疯狂。我和罗纳德·梅杰搬进了属于提姆·格雷的亲戚的一个堪称时髦的公寓。我们各自拥有自己的卫生间,公寓厨房里有个装着食物的冰箱。在巨大的起居室,梅杰披着自己的丝绸晨衣,埋头创作自己新近写的海明威式的短篇——一个暴脾气、红脸蛋、胖乎乎、嫉恨一切的人,但当真实生活在深夜甜美地待他时,他也会立刻流露出最温暖最有魅力的微笑。他整日坐在他的桌前,我则在又厚又软的地毯上蹦来蹦去,仅穿着我的斜条纹短裤。他刚写完一篇一个第一次到丹佛的人的小说,他的名字叫菲尔。他的旅伴是个神秘、寡言少语的家伙,叫山姆。菲尔外出周旋于丹佛一帮附庸风雅的人堆里,他回到旅馆房间,闷闷不乐地说:“山姆,这儿也有这号人。”山姆只是忧郁地望着窗外,“是的,”山姆说,“我知道。”重点是山姆无须外出,去了解他们。假装文艺范儿的人在美国比比皆是,吸干净了他的血。梅杰和我是好哥们,他认为我绝对不是个附庸风雅之辈。梅杰热爱好红酒,就像海明威。他回顾自己最近的法国之旅,“哈,萨尔,如果你能和我一起高高地坐在巴斯克乡村,手拿一瓶冰镇的普瓦尼翁十九,你就会知道世上除了厢式货车,还有别的一些什么”。

“我知道,只是我热爱厢式货车,我喜欢上面写的字眼儿,诸如‘密苏里太平洋’‘大北方’‘岩岛线’。苍天作证,梅杰,如果我能告诉你我一路上搭车时遇到的所有事情的话。”

罗林斯兄弟住在几个街区开外。那是个欢乐的家庭——一位年轻的母亲,一个破旧不堪、鬼镇似的旅馆的部分所有者,有五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最难管教的儿子是雷·罗林斯——提姆·格雷的发小,雷嚷嚷着进屋,我们第一眼就对彼此有了好感。我们一起到科尔法克斯酒吧去喝酒,雷有个妹妹是个叫贝比的金发美女——她打网球,玩冲浪,是西部女郎无疑。她曾是提姆·格雷的女朋友。而梅杰只是途经丹佛,气派十足地住在公寓里头,和提姆·格雷的妹妹贝蒂一起出去玩儿。我是唯一一个没有女孩的人,我问每个人:“迪安在哪里?”他们全都笑称不知道。

终于有一天,电话铃响了,是卡罗·马克斯打来的。他给了我他地下室住处的地址。我问他:“你在丹佛干吗?我的意思是你正在做些什么?一切如何?”

“哦,等着我来告诉你吧。”

我飞速地跑去见他,他在梅斯百货公司上夜班;疯狂的雷·罗林斯从一个酒吧给他打电话,让酒吧看门人追着卡罗说有个人死了。卡罗第一时间觉得死的人是我。而后罗林斯在电话里说:“萨尔在丹佛呢。”然后给了他我的地址和电话。

“迪安人呢?”

“在丹佛啊,让我告诉你吧。”然后他告诉我迪安同时和两个女孩做爱,一个是玛丽露,即将成为他的前妻,她在一个旅馆房间里等他,另外一个是卡米尔,一个新认识的女孩,她也在一个旅馆房间等着他。“在这两个女人的间隙,他抽空来看我,完成我们未竟的事业。”

“那是个什么事业?”

“和我一起进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阶段,我们试着以绝对的诚实和绝对巨细无遗地将彼此脑子里的念头,相互沟通。我们为此不得不服用了安非他命。我们坐在床上,盘着腿,面对面。我最终教会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成为丹佛的市长,和一个大富婆结婚,或者成为兰波之后最伟大的诗人。但他还总是喜欢蹿出去看小型赛车比赛,我也和他一起去了,他又蹦又嚷嚷,兴奋无比。你知道的,萨尔,迪安总是喜欢凑那类热闹。”马克斯在电话那头“嗯”了一声,陷入了对这件事的沉思之中。

“他有些什么安排?”我问,迪安的生活中永远有些具体的安排。

“是这样的:半个小时前我下班了,那会儿迪安正在旅馆里和玛丽露搞搞,给了我换衣服的时间。一点整,他从玛丽露那里跑到卡米尔那里——当然了,这两个女人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然后和她来一发,给了我一点半到那儿的时间。然后他和我一起出门了——开头的时候他得求着卡米尔,她已经开始恨我了——然后我们一起跑到这里聊到早上六点。我们通常待得比那样还久,但实在太尴尬而复杂了,他的时间总是那么紧迫——明天他得四处跑上一天,为他们的离婚准备资料。玛丽露就等着离婚这一出了,但她还是坚持在此期间,他们继续啪啪,她说她爱他——卡米尔也这么说。”

他告诉我是如何遇上卡米尔的,罗恩·杰克逊,台球厅小子,在一家酒吧发现了她并把她带去个旅馆;他为此扬扬自得,请这一大票人去看她。所有人都围坐在那里和卡米尔说话。什么也没说,只是望着窗外。当大家离开房间后,迪安只盯着卡米尔看,并伸手摆出一个“四”的手势(意思是他四点后会回来),然后就走了。三点钟,门为罗恩·杰克逊紧闭,四点一到,她为迪安开了门。我想赶紧出门去和那个疯子碰面。而且他许诺会为我安排妥当,他认识丹佛所有的女孩。

卡罗和我走在丹佛夜里惨淡的街道上。空气柔软,星光璀璨,鹅卵石铺就的地面看起来如此入眼,让我恍若梦中。我们去了迪安正和卡米尔厮混的寄宿房。那是一座古老的红砖建筑,环绕着木制车库的栅栏后露出老树。我们走上铺了地毯的楼梯。卡罗敲了门,然后躲到后面,他不想让卡米尔看到他。我站在门前,迪安开了门,浑身上下光溜溜的,我看到床上有个黑发美人儿,雪白光滑的大腿上穿着黑色网眼袜,她用带着野性的眼神看着我们。

“嗷,萨——尔。”迪安说,“好吧现在——啊——啊哈——对哦,当然了,你来了——你这个狗娘养的终于走上了这条老路。好吧,现在,看看这儿——我们必须——对的,对的,尽快——我们必须,我们真的必须!现在,卡米尔——”他转身对她说:“萨尔来了,这是我从纽——约来的哥们,这是他来丹佛的第一个晚上,我绝对必须带他出门,给他安排个姑娘。”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现在是,”他看了看手表,“正好一点十四分,我应该是正好三点十四回来,我们要在一起回忆回忆往事,过去的美妙时光,亲爱的,然后,你知道的,我已经跟你说过,我们也谈妥了,我得去见见那个一条腿的律师,关于那些文件——大半夜的,听起来有点儿怪,但我已经完全解释清楚了。”(这是为了让他去见还躲着的卡罗打掩护用的。)“现在这分钟我得换衣服,穿上我的裤子,回到生活当中去,外边的生活,街上还有别的什么,正如我们谈妥的,现在是一点十五分,时间一直在奔跑,奔跑——”

“好吧,好吧,但请务必三点回来。”

“就像我说的,亲爱的,但记着不是三点是三点十四分。我们直接到达了我们彼此灵魂的最深处,最美妙的部分,不是吗?亲爱的。”他贴了过去,亲了她好几下。墙上挂着一张裸体画,包括他胯下耷拉着的大器物什么的,卡米尔画的,我很惊讶,所有的一切都这么疯狂。

我们迅速地进入夜色之中,卡罗在一个小巷子里和我们会合,我们路过了平生仅见的最为窄小、奇怪和弯弯绕绕的城市小巷,是在丹佛墨西哥区。在像人们一样熟睡的静寂街道,我们大声喧哗。“萨尔,”迪安说,“我让个姑娘在这会儿等着你——如果她已经下班了的话。”(看了一下他的手表)“一个女招待,丽塔·贝腾库特,是个好娘们,只是在性上头过去有点儿小障碍,我试图帮她正一正,但我想你是可以搞定的。你是个中高手啊。所以我们快点过去吧!我们应该带点啤酒,不,他们自己有啤酒,妈的!”他一边说一边跟自己击掌。“正好我今晚还要去会会她的姐姐玛丽。”

“什么?”卡罗问,“我还以为我们要去聊聊天呢。”

“是的,是的,在这之后。”

“哦,你们这些丹佛的闷蛋!”卡罗向着天空嘶吼。

“他是不是世上最棒、最好的哥——们?”迪安说,暗暗戳了几下我的肋骨,“看看他,看看他!”而卡罗开始在街上跳起了猴子舞,我在纽约其他地方见他跳过好多次。

我能说的仅有:“好吧,那我们他妈的在丹佛到底要干些什么?”

“明天,萨尔,我知道我能在哪儿帮你找份工作,”迪安说,又把舌头撸成商务范儿,“我会去找你,一旦我能从玛丽露那里逃开一个小时,我就会直奔你住的地方,跟梅杰打个招呼,带你坐上电车(靠,我没车)去卡玛戈市场,在那儿你可以立马开始工作,周五就能拿到一张薪资支票。咱这些人都穷得叮当响,我好几个礼拜都没空工作。周五晚上咱仨——我们三个老伙计卡罗、迪安和萨尔——铁定要去看场小型赛车,城里有个哥们可以让我们搭车去干那件事儿……”就这样,我们一直聊到了深夜。

我们去了那对女招待姐妹住的房子,给我准备的那妞还在工作;迪安要的姐姐在。我们坐在她的沙发上,我早就计划好了这个时间点要给雷·罗林斯打电话,我就打了。他火速出现了,进了门,脱掉了衬衣和背心,就开始搂着那个纯粹的陌生人——玛丽·贝腾库特。酒瓶子在地上滚来滚去。三点到了,迪安冲出去和卡米尔厮混了一个小时。他按时回来。另外一个妞准时出现了。我们现在需要一辆车,我们制造了太多的噪音。雷·罗林斯喊了一个有车的哥们。他来了。我们都挤进了车里;卡罗在后座上想如约和迪安聊一聊,但是车里乱糟糟的。“咱们都去我那儿吧!”我叫道。大家同意去了;车子一停,我就跳出来,在草地上来了个倒立。我所有的钥匙都掉了出来,我找不到它们了。我们奔跑着,嚷嚷着,进入楼里。罗兰·梅杰穿着他的丝绸晨衣,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我不能让你们在提姆·格雷的公寓里瞎胡闹!”

“什么?”我们一起叫嚷起来。一片闹哄哄的。罗林斯和其中一个女招待在草地上翻滚。梅杰不让我们进去。我们本该给提姆·格雷打个电话,跟他确认这个派对,也喊他过来。但我们没有那样,又全都跑回丹佛的大街上瞎晃悠。我突然发现自己孤身一人了,兜里一分钱也没有。我的最后一美元也花掉了。我从科尔法克斯走了五英里,回到公寓舒适的床上。梅杰只能让我进去。我想知道迪安和卡罗是不是在继续玩他们“心心相印”的游戏。我回头会知道的。丹佛的夜里很冷,我睡得跟一段木头似的。

8

然后每个人都开始计划到山里长途徒步旅行一次。这是早上开始的,与此同时来了个意外的电话,把事情搞复杂了——我在路上的老友埃德,他误打误撞地来了个电话;他还记得我曾经提到过的几个名字。现在我有机会把我的衬衫要回来了。埃德和他的女朋友一起住在科尔法克斯郊外的一处房子里。他想问问我是否知道在哪儿能找到工作,我让他过来,看看迪安知不知道。迪安行色匆匆地到了,正赶上我和梅杰草率了事地吃着早餐。他坐都不愿坐。“我有一千件事要去做,其实基本上没时间带你们去卡玛戈,但我们还是去吧,哥们。”

“等会儿我在路上认识的伙计埃德。”

梅杰看着我们这副猴子烧屁股的样子,觉得很逗乐。他来丹佛是为了慢悠悠地写作。他对迪安的态度十分与众不同,就是不屌他,梅杰对迪安这么说:“莫里亚蒂,听说你同时和三个女孩上床?”迪安在地毯上一边拖着脚走路,一边说:“哦对啊,对啊,就是这样的,”他看着自己的手表,梅杰吸了吸鼻子。我觉得自己看起来心慌意乱,像个笨羊。梅杰总认为迪安是个白痴加笨蛋,他当然不是,我任何时候都想向所有人证明这一点。

我们和埃德碰了面,迪安不屌他,我们一起坐着电车,头顶着丹佛正午的炎炎烈日出去找工作,光是想想找工作这件事我都烦,埃德一如既往地喋喋不休。我们在市场见到个男人,答应雇佣我俩,工作是从早上四点钟开始一直干到下午六点。那男的说:“我喜欢敬业的男孩儿。”

“你得偿所愿了,”埃德说,但我对自己没啥信心。“我只能不睡觉了。”我说。可是还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情要做。

埃德第二天一大早就去了,我没去,我赖床了,梅杰买了许多吃的放进冰箱,作为交换,我得做饭和洗碗。那天晚上,因为罗林斯的妈妈出门去旅行,一个盛大的派对就在罗林斯家举办了。雷·罗林斯给他认识的所有人打电话,还让他们都带上威士忌;他又开始就着通讯录,给女孩们打电话。他让我负责和这些妞寒暄。来了一大票女孩。我给卡罗打电话打听迪安在干吗。凌晨三点迪安总会去找卡罗,我在派对之后也去了。

卡罗的地下室公寓在格兰特街一处教堂附近的红砖寄宿楼里,你从一条巷子走进去,走下几级石头台阶,穿过一个地窖似的所在,才会来到他的木板门前。那房间就像俄国圣徒的住所:一张床,点着根蜡烛,石头墙上渗着水珠,还有一尊他自己胡乱做的圣像。他给我读了他写的诗,题目叫作“丹佛的闷蛋们”。卡罗早上醒来听到外边街上有几只“粗俗的鸽子”正咕噜咕噜地叫着;他看到“悲伤的夜莺”在树枝上打瞌睡,这让他想起了他妈。像有一块灰蒙蒙的裹尸布笼罩着整座城市。那些山脉,你从西部任何城镇都能看到的雄伟的落基山脉,就像“纸糊的”。整个宇宙看着只有疯狂、荒谬和透顶的古怪。他把迪安写成“彩虹之子”,一个将烦忧倾注于痛苦的鸡巴的人。他将自己夸大成“俄狄浦斯·埃德”,一个将“口香糖从窗玻璃上铲掉”的神。他在地下室主要就是在一大本日记前苦思冥想,把每天发生的每件事巨细无遗地记录下来——把迪安做的每件事,说的每句话也都写了进去。

迪安还在履行自己的日程表。“一切都在计划之中,”他宣布,“我将和玛丽露离婚,跟卡米尔结婚,然后和她一起住到旧金山去。但这只会在你和我,亲爱的卡罗,去了得克萨斯之后,我们去会会老布尔·李,那只我从未见过的失踪的猫,你们说了太多关于他的事儿了,然后我再去旧金山。”

而后他们开始干正事儿,他们盘腿坐在床上,直愣愣地盯着对方。我蜷在附近的一把椅子上,看着他们。他们从一个抽象的念头说起,讨论它;从彼此淡忘的过往事件中再提炼出另外一个抽象的念头;迪安为此道了歉,但他发誓他还会回到这个抽象的念头上来,把它安排妥帖,他还举了个例子。卡罗说“就像我们有一回穿过瓦泽大街,我想跟你聊聊我对你沉迷于小型赛车的看法,就那样,你还记得吧?你指着个穿着大裤兜裤子的哥们说他看起来就像你爸。”

“是啊,是啊,我当然记得;不单是那样,那还让我想到了一大坨别的事情,一些我必须告诉你的非常狂野的想法,我已经忘掉了,现在你提醒了我……”两个新的念头冒出来了,他们又开始讨论,而后卡罗问他是否诚实,是否从灵魂深处对他是彻头彻尾的诚实。

“你干吗又问这个问题?”

“那是我想知道的终极问题了——”

“但是,亲爱的萨尔,你在听,你坐在那儿,我们可以问问萨尔,看看他会怎么说?”

于是我说:“没有人能够抓到终极问题,卡罗,终极问题是无人能及的。我们总是满怀希望地活下去,想要抓住它一小会儿。”

“不,不,不,你说的完全是屁话,是沃尔夫式的浪漫时髦!”卡罗说。

迪安说:“我不是那个意思,但我们应该让萨尔有他自己的见解,事实上,你不觉得,卡罗,他坐在那里探究我们的样子里,带着某种威严吗?这只疯猫跨过整个国家来到这里——老萨尔不会说的,老萨尔不会说的。”

“这不是我会不会说的问题,”我反唇相讥,“我只是不知道你俩在琢磨啥,没法知道个究竟。但我知道你们的要求没人能够办到。”

“你说的一切都是消极的。”

“那你们想干吗?”

“告诉他。”

“不,你告诉他。”

“没什么可说的,”我大笑着说。我戴着卡罗的帽子,拽下帽檐遮住眼睛。“我想睡一觉,”我说。

“可怜的萨尔总是想睡觉。”我默不作声,他们又开始了。“那回你找我借了五美分,好凑够买炸鸡排的钱——”

“不,哥们,是辣子鸡!你记得吗?在得克萨斯之星。”

“我把它和礼拜二的事情搞混了。当你跟我借那五美分的时候,你现在给我听着,你说,‘卡罗,这是我最后一次麻烦你了,’就像是,跟真的似的,你说得好像我和你谈清楚了你再也不麻烦我了似的。”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再好好回顾一下,我亲爱的伙计,玛丽露在房间里哭的那一晚,我转向你,用我装模作样做出来的真诚语调跟你说话,我们都知道那是假的,但非得那样不可,那就是,我用我的演技表明——慢着,不是那样的。”

“当然不是那样了,因为你忘光了——但我不想再指责你了,是的,我就是那么说的……”他们就这么扯着车轱辘话直到深夜。大早上我抬起头,看到他们正商议早上要干吗。“当我跟你说我得睡一觉,因为玛丽露,今天早上十点钟我得去跟她见一面,我并没有非跟你说的大可不必睡觉对着干,但是只是,只是,你知道的,因为我确实绝对、仅仅、单纯地、无论如何都得睡了现在,我是说,哥们,我的眼睛困得睁不开了,它们又红又涨,酸疼,疲倦,直跳……”

“啊,孩子,”卡罗说。

“我们现在必须得睡了。我们歇了吧。”

“不许歇!”卡罗尖声嚷嚷。最早起床的鸟儿开始叫了。

“现在,我一旦抬起手,”迪安说,“我们就别再说话了,我们都全然知道、毫无障碍地知道我们只是不再说话了,我们只是去睡觉。”

“你不可以就这样歇了去。”

“别再折腾了,”我说,他们看着我。

“他一直醒着呢,听着呢,你怎么想,萨尔?”我告诉他们我觉得他们真是匪夷所思的疯子,我花了整个晚上听他们胡言乱语,就跟看着一座像伯绍德山口那么高的钟表,但那是用最精细的工艺制作出来的,世界上最精确的钟表。他们笑了,我拿自己的指头指着他们说:“如果你们这么干下去,你们都要疯了,到时候记得告诉我。”

我走了出来,坐上一辆电车回我的公寓,而卡罗所说的“纸糊的”山脉,在打东边平原升起的大太阳照耀下,变得红彤彤的。

9

当晚,我参加了去山里的徒步旅行,整整五天没再见到迪安或者卡罗。贝比·罗林斯那个周末管她老板借了车。我们带着正装挂在车窗上,一路去往中部市,雷·罗林斯负责开车,提姆·格雷瘫在后座上,贝比坐在前头。那是我第一次进入落基山脉深处游览,中部市是个老矿镇,一度被称为世界上每平方英里的富饶之最,在山中闲逛的老暴发户在山中发现了一大片银矿。他们一夜暴富,在陡峭的山崖上,他们的棚屋当中盖了一座漂亮、小巧的歌剧院。莉莲·罗素去过那儿,还有欧洲来的歌剧明星。而后中部市成了鬼镇,直到新西部精力充沛的商会机构,打算重振这一带的雄风。他们将歌剧院修葺一新,每年夏天,大都会的明星们便前来演出。那成了所有人的度假胜地,游客从四面八方赶来,甚至包含了好莱坞明星。我们开着车上山,发现那些窄小街道上挤满了赶时髦的游客。我想起了梅杰提到过的山姆,梅杰说得没错。梅杰本人也来了,他对所有人展露社交笑,对所有事情都报以“哦啊”“哈啊”之类的由衷赞叹。“萨尔,”他喊道,拽住我的胳膊,“看看这座古老的镇子,想想一百年前——他妈的,不过八十年、六十年前,他们居然有个歌剧院!”

“可不,”我说,模仿着他写过的一个人物的口气,“但他们就在这里。”

“混蛋,”他咒骂,而后他去找自己的乐子去了,贝蒂·格雷挽着他的胳膊。

贝比·罗林斯是个伶俐的金发美人儿。她知道城边上有个老矿主的房子,我们这些人夜里可以住进去,度过这个周末;我们只需将它打扫干净。我们还可以在那里举行盛大的派对。那是个破旧不堪的、堆了有一英寸厚灰的老房子;但它有回廊,后院还有一口井。提姆·格雷和雷·罗林斯撸起袖子,开始打扫起来,这让他们忙乎了整整一个下午外加晚上一段时间。但他们有一篮子啤酒,所以一切都相当不赖。

我呢,那天下午我去了歌剧院,贝比挽着我的胳膊。我穿着提姆的衣服,不过是几天之前,我衣衫褴褛来到丹佛;而今我穿戴得人模狗样,还带着个衣着光鲜的金发美人儿,冲着达官贵人弯腰示意,在水晶吊灯照耀下的休息室和人侃侃而谈。我想知道密西西比的吉恩看到我这般光景,会说些什么。歌剧的剧目是《费德里奥》,“多暗淡啊!”剧中的男中音唱道,从嘎吱作响的岩石地牢中缓缓升起。我为之落泪。这也是我感受到的生活,我对这个戏很是感兴趣,有那么一瞬间,我忘掉了自己疯狂的生活环境,仅仅迷失在贝多芬创作的伟大而悲壮的声响,以及那伦勃朗般丰腴浑厚的色调中。“对了,萨尔,你喜欢今年的剧目吗?”丹佛·D·多尔在外边街上,骄傲地问我。他和歌剧圈子有些交集。

“多暗淡啊,多暗淡啊,”我说,“这绝对太棒了。”

“接下来你必须得干的一件事是去见见演员们。”他打着官腔说,但幸好他被其他事情席卷着,很快忘了这件事,人和事都消失了。

贝比和我回到矿工棚屋,我脱掉了外套,和小伙子们一起打扫卫生。工作量巨大。罗纳德·梅杰坐在前屋打扫干净的一块地方,袖手旁观。他跟前放着张小桌子,桌子上摆着他的一瓶啤酒和杯子。当我们在边上提着水桶、拿着扫把时,他正回忆往事。“啊,如果你们有朝一日能跟我一起一边喝着沁扎诺牌苦艾酒,一边听着班多尔乐师的乐曲,那才是生活应有的样子。然后是夏日的诺曼底,穿着木头鞋,喝着上好的陈年苹果白兰地。来吧,山姆,”他冲着他幻想出来的朋友喊道,“把泡在水里的酒拿出来,看看是不是足够冰了,我们钓鱼的时候可以喝。”看着像十足的海明威架势。

我们招呼着街上路过的姑娘们。“进来帮我们打扫卫生吧,晚上欢迎你们通通来参加我们的派对。”她们加入了我们。我们还有了一大帮帮着干活儿的人。最后,歌剧院合唱团的团员们,大部分是小孩儿,也跑来帮忙。这时太阳已经下山了。

我们一天的活儿差不多干完了,提姆、罗林斯兄妹们,还有我打算为了这盛大的夜晚要打扮一番。我们穿过镇子,跑到歌剧明星们居住的寄宿房。夜空中已经可以听到夜间表演开始了。“正好,”罗林斯说,“去搞点剃须刀和毛巾,我们也稍微收拾收拾自己。”我们还拿了梳子、古龙水和须后水,径直进入了浴室。我们全都一边洗澡一边唱着歌儿。“这可够棒的,”提姆不停地说,“用着歌剧明星们的浴室、毛巾、须后水,还有电动剃须刀。”

那是个无与伦比的晚上,中部市海拔高达两英里;开头的时候,你因为这个海拔迅速喝醉,而后开始感到疲乏,你的灵魂开始发烫。我们沿着暗暗的窄道,朝着歌剧院周边的灯光处走去;而后向右猛地拐个弯,进入了几家带着旋转门的老酒馆。大部分游客都听歌剧去了,我们要了几个特大号的啤酒。那里有一架自动钢琴,后门正冲着月光下的山景,我冲着那里大喊一声,夜幕徐徐展开。

我们回到自己的矿工棚屋,为了盛大派对所做的一切正井然有序地展开。女孩们,贝比和贝蒂,做了豆子和热狗当零食,我们疯狂跳舞,大灌啤酒。歌剧结束后,一大票年轻女孩涌入我们的地方。罗林斯和提姆还有我忍不住直舔嘴唇,我们抓住姑娘们开始热舞。那里没有伴乐,只有跳舞。那里挤满了人。开始有人带着酒瓶子进来。我们跑进酒吧买酒,又跑出来。夜晚的气氛越来越热烈。我希望迪安和卡罗也在——而后我意识到他们可能会与此格格不入,很不开心。他们像是那种从嘎吱作响的地底下的石头里挣扎出来、阴郁的、卑微的美国人,我正逐渐融入人们所谓的垮掉的一代。

合唱团的男孩们出现了,他们开始唱起《甜蜜的阿德琳》,他们同时唱着诸如“递给我啤酒”和“你伸出脑袋来干吗”这类句子,他们当中的男中音发出了“菲——德——里——奥”的嚎叫。“啊,多么暗淡!”我唱道。女孩们相当出色,她们跑到后院,和我们耳鬓厮磨。在其他房间还有一些空床,那些尚未打扫、落满了灰尘的房间,我和一个女孩坐在床上,跟她说着话,突然,歌剧院的一帮引座员闯了进来,他们抓住姑娘们就挨个儿亲嘴,粗鲁至极。青少年,喝多了酒,衣冠不整,兴奋异常——他们毁了我们的派对。五分钟之内,所有的女孩都跑光了,余下的时间更像是一个大学联谊会类型的派对,到处都是酒瓶子,人声鼎沸。

雷和提姆还有我打算去酒吧。梅杰走了,贝比和贝蒂也走了。我们踉踉跄跄地步入夜色之中。从歌剧院散场出来的人们将酒吧挤得水泄不通。梅杰站在人群当中大声嘶喊。那位热情万状、戴着眼镜儿的丹佛·D·多尔和每个人握手,并说:“下午好,你好吗?”到了深更半夜他依然说:“下午好,你好吗?”有一阵子,他和一位官员跑到外边去了;下一分钟他出现时,带着一位中年妇女;再下一分钟,他在街上和两位年轻的引座员聊天儿。过了一分钟他握着我的手,没认出我是谁,又说:“新年好,哥们!”他不因酒精而醉倒,他迷醉的乃是他最喜欢的这些——人潮如涌,所有人都认识他。“新年好,”他叫道,有时候是“圣诞快乐”。他一直这么颠三倒四地说话。圣诞节一到,他会说“万圣节快乐”。

酒吧里有个受众人尊敬的男高音,丹佛·多尔总想让我去见他,我却总是退避三舍;他似乎叫邓南遮或别的什么。他老婆和他在一起。他们孤僻地坐在一张桌子边上。酒吧里还有一个阿根廷游客,罗林斯推搡了他一下,让他腾出点地方,他扭过头来,咆哮着像打雷。罗林斯把他的杯子递给我,给那家伙来了一拳,登时让他趴倒在吧台的黄铜扶手上。那哥们还没反应过来,人群呼叫声响动。提姆和我拉上罗林斯跑了出去。那里一派混乱,治安官甚至没法拨开拥挤的人群,自然没法进去查看受害人。没人能够指认罗林斯。我们去了其他酒吧。梅杰从黑暗的街道中颠出来。“他妈的怎么回事儿?要打架吗?喊上我呀。”四下里响起了哄笑声。我想知道山之精灵正在想什么,抬头望月,月亮之中有短叶松,我还看到了老矿工的幽灵,我想分辨他们的虚实。在整个东边暗黑的墙这侧,夜晚的分割线清晰可辨,除了山谷里我们这些人的喧闹声之外,还有静寂之声以及风的低语;在分界线的另一侧则是大西坡,广阔的平原一直延伸到沸腾泉边上,从那里就进入了一片低地,也将引领你到东科罗拉多沙漠和犹他沙漠;我们在山脚下大喊大叫的时候,对面是一片黑暗,疯狂而酒醉的美国人如同在乌有之乡。我们登上了美国的屋顶,我猜我们能做的一切就是叫嚷——穿过一片夜色,朝着大平原的东边,某处也许正有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拿着福音书向我们走来,他随时可能出现,让我们闭嘴。

罗林斯坚持要回到他刚刚干了一架的酒吧去,提姆和我不想去但也只好紧随着他。他朝着邓南遮走去,那个男高音,将手里一高脚杯酒泼到了对方脸上。我们把他拽了出来。一位合唱团的男中音加入了我们,我们去了一家中规中矩的中部市酒吧。在这儿,雷称呼女招待为婊子,一群阴着脸的当地男人排成一列坐在吧台前;他们讨厌游客。其中一个说:“我数到十,你们有多远滚多远。”我们只好滚了,蹒跚着走回棚屋,上床睡觉。

大早上,我醒了过来,翻了个身;床垫上扬起厚厚的一层灰。我试着打开窗户,窗户被钉死了。提姆·格雷也还在床上,我们又咳嗽又擤鼻子。我们把隔了夜的啤酒当早餐。贝比从她的旅馆回来,我们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去。

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黯淡无光,我们上车途中,贝比摔了一跤,当空来个狗吃屎,可怜的女孩疲劳过度。她的哥哥和提姆还有我赶紧把她扶起来。我们坐上车,梅杰和贝蒂也来了。回丹佛的悲伤归途开始了。

突然间我们已下了山,俯视着丹佛辽阔的海蚀平原,热气像是反复从炉子中升起的。我们开始唱歌。我开始热切期待能去旧金山。

10

那天晚上,我碰到了卡罗,让我惊诧的是,他告诉我,他和迪安也去了中部市。

“你们在那儿干吗?”

“哦,我们就在各个酒吧中穿梭,然后迪安偷了一辆车,我们就以每小时九十迈的速度,从弯弯绕绕的山道上冲下来。”

“我们没见着你们。”

“我们也不知道你们在那儿。”

“好吧,哥们,我要去旧金山了。”

“迪安给你安排了和丽塔今晚的约会呢。”

“好吧,那我过几天再去旧金山。”我没钱了,我给姨妈寄了封航空信,管她要五十美元,并说这将是我最后一回管她要钱,从这以后,我会把钱逐步还给她,一旦我上了船之后。

而后,我去见了丽塔·贝腾库特,把她带回了家里。我在黑乎乎的前屋和她聊了很长时间后,把她弄进了卧室。她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又真实,对性爱噤若寒蝉。我告诉她性很美好。我想证明给她看。她也让我证明了,但我心急火燎的,什么也没证明成。她在黑暗中叹了一口气。“你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我问她,这是我常常用来问女孩们的问题。

“我不知道,”她说,“只是伺候人吃饭,想办法打发时间吧。”她叹了口气。我用手遮住她的嘴巴,告诉她别叹气。我试着告诉她我对生活有多热爱还有我们可以一起做的所有事情;我这么说着,计划两天之内离开丹佛。她倦怠地转过身去。我们仰头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想着上帝把生活搞得这么悲催,他到底干了些什么。我们初步打算将来在旧金山碰面。

我在丹佛的日子到头了,我陪她走回家时能感觉到这一点。回来的路上,我跑到一个旧教堂的草地上,和一帮流浪汉躺在一起,而他们的谈话让我想要回到路上。每过一会儿,总有人站起来,跟过路人要上一点钱,他们在说着自己的收获。天气温暖宜人,软绵绵的。我想再度去找丽塔,跟她说更多的话,而且这回真的跟她做次爱,平息她对于男人的恐惧。美国的男孩和女孩在一起时,总有那么些悲伤的时刻,风俗习惯是说他们可以不需要经过预热和交谈,便火速地上床,没有像样的交谈——直抵灵魂的交流,因为生命是神圣的,每一分钟都值得珍惜。我听到丹佛和里奥格兰德的机车呼啸着冲到山上。我想继续追寻我的星辰。

梅杰和我深夜坐在一起,忧伤地聊着天。“你读过《非洲的青山》没有?它是海明威最好的作品。”我们希望彼此好运,约定在旧金山见面。我看到罗林斯在街上一棵黑漆漆的树下。“再见,雷,我们什么时候再见呢?”我去找卡罗和迪安——但哪儿都找不着。提姆·格雷高扬起他的手,说:“你要走了,哟。”我们称呼彼此“哟”。“是的,”我说。接下来的数日,我在丹佛城里瞎晃悠。对我来说,每个在拉默尔大街上的流浪汉都可能是迪安·莫里亚蒂的父亲。老莫里亚蒂,他们叫他,那个铁匠。我去了温莎旅馆,他们父子俩曾经一起住在那里,也是有一天大半夜被一个固定在滑板上、没有脚的男人吓醒的地方,他想来跟他们父子合住,他风驰电掣地过来,坐在他恐怖的轮椅上,去摸这个男孩儿。我看到柯蒂斯街和第十五街拐角处,那个卖小型赛车报纸的、短腿的女人。我在柯蒂斯街上那些忧郁的夜总会附近闲逛;年轻人穿着牛仔和红衬衫;街上有花生壳等垃圾,还有许多电影院的大帐篷和射击馆。在璀璨的灯光之外就是黑暗,在黑暗之外就是西部,我必须得走。

凌晨时分,我去见卡罗,读了他几本浩浩万言的日记,并睡在他家。次日清晨,下着小雨,天空灰蒙蒙的,人高马大、六英尺的埃德·邓克尔来了,还有罗伊·约翰逊,一个漂亮的小伙子,还有汤姆·斯奈克,那个足部畸形的老赌客。他们围坐在那里,不尴不尬地微笑着,听着卡罗·马克斯给他们读着自己启示录式的疯狂诗句。我深陷在扶手椅内。“哦,你们这些丹佛笨鸟!”卡罗嚷嚷道。之后我们大家鱼贯而出,穿过一条两边有炊烟冒出的、铺着鹅卵石的小巷子。“我小时候在这条巷子里滚铁环,”查德·金告诉我。我很想看他那时的样子;还想看看十年前的丹佛是什么模样的,当他们还都是孩子的时候,在阳光灿烂、樱花盛开的清晨,落基山区的春天里,在充满希望的小巷子里,开开心心地滚铁环——所有这票人。衣衫褴褛、脏兮兮的迪安,独自一人穿过欢腾的人群。

罗伊·约翰逊和我在细雨中漫步;我去埃德的女友家,取回了我的那件花格子羊毛衬衫,也可以说是内布拉斯加的谢尔顿的衬衫。它就在那儿,包扎得好好的,一件衬衫所有的悲伤附加其上。罗伊·约翰逊说他会跟我在旧金山碰头。所有人都要去旧金山。临行前我发现我的钱寄到了。太阳出来了,提姆·格雷和我一起坐着电车去了汽车站。我给自己买了到旧金山的车票,花了五十美金的一半儿,下午两点上了车。提姆·格雷挥着手向我道别。公交车驶离了有故事的、热切的丹佛。“我的上帝,我还会回来,看看还会发生些什么!”我暗暗发誓。在最后一分钟迪安给我打了电话,说他和卡罗会和我在西海岸会合;我默默回忆了一下,发现这段日子以来,我和他之间的交谈,加起来不超过五分钟。

11

两周之后,我和雷米·博古尔见了面。从丹佛到旧金山的公交车之旅没什么出奇之处,不一样的只是越靠近旧金山,我的整个灵魂就越向它扑去。我再度路过夏延,这一回是下午,而后朝西横跨山脉,夜半在克莱斯顿途经分水岭,天亮时抵达盐湖城——一个密布洒水器的城市,最不像迪安这号人会出生的地方;而后在炎炎烈日下抵达内华达,暮色苍茫时进入雷诺,它有灯光闪耀的中国城;然后登上了内华达的齿状山脊,松树、星星、象征着旧金山式的浪漫的山区小屋——后座上有个小女孩,冲她妈妈哭闹道:“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回特拉基的家呀?”特拉基很快就到了,温馨如家的特拉基,而后从山区下行到平原区的萨克拉门托。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在加利福尼亚了。温暖如春、处处棕榈香的空气——你可以亲吻的空气——和棕榈。沿着有故事的萨克拉门托河畔的高速公路,再度进入山区。上升,下降,突然出现了一大片海湾(在天蒙蒙亮时),旧金山睡意蒙眬的灯光就在那一带。当汽车经过奥克兰湾桥时,我美美地睡了一觉,离开丹佛后头一回睡得这么香。在市场和第四大道交界的公交车站,我被人粗鲁地叫醒,我这才意识到,我已经远离在新泽西州波特兰的姨妈家有三千二百英里了。我像一个神情憔悴的鬼一样在外边晃悠,旧金山就在那里——在那些漫长而凄凉的街上,有着在重重的白色浓雾中若隐若现的电车电线。我磕磕绊绊地走了几个街区。行踪诡异的流浪汉(教会街和第三大道交界处)天蒙蒙亮就管我要了几毛钱。我听到音乐声从不知道哪里传来。“老天,我回头再来摸索这些地方!现在我要去找雷米·博古尔。”

米尔市,雷米的住处,乃是山谷里头的一排棚屋组合,本是战争期间为海军船坞建造工人修建的棚屋项目;它在峡谷之中,深深的峡谷,所有的山坡上密布了林木,还散布着一些特殊的商店,有理发馆和裁缝店,都是为了住在棚屋区的居民开的。那是他们说的,美国唯一白人和黑人出于自愿原则混居的唯一社区;确实如此,我再也没见过那么旷达欢乐的地方了。在雷米家门上,贴着一张他三个礼拜前贴着的便条。

萨尔·帕拉迪斯!(巨大的打印体)如果没人在家,从窗户爬进去。

签名:

雷米·博古尔

这张便签历经风吹日晒,已经褪色。

我从窗户爬了进去,他在家,正和女友李·安睡觉——他们睡在一张他从货船上偷来的床上,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请脑补一下一位甲板工程师大半夜偷偷摸摸地扛着一张床,从船舷一侧下了海,在海浪中奋力划桨,向岸边划去。这压根也不足以说明全部的雷米·博古尔。我之所以把在旧金山发生的一切都说出来,是因为这和所有其他的事情都有些瓜葛。雷米·博古尔和我多年前相识于预备学校,但真正把我们牵扯在一起的是我的前妻。雷米先发现的她。有一天晚上他跑到我宿舍说:“起来,帕拉迪斯,本大师瞧你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起床穿裤子的时候,有几毛钱从裤兜里掉出来了,掉在地上。那是下午四点,大学的时候我通常那个点儿都在睡觉。“行啦,行啦,别把你的金币扔得哪儿哪儿都是。我发现了世上最棒的小妞,今晚我要带她去狮子洞夜总会。”而后他硬拉着我去见她。一周之后,她跟我好上了。雷米是个高大、黝黑、英俊的法国男人(他看起来像个二十岁的马赛黑市混混),因为他是法国人,他说英语就带着美国式的爵士腔,他的英语很棒,他的法语地道。他喜欢衣着夸张,有点儿像个大学生,出门喜欢带着漂亮的金发女郎,花钱如流水。他从没怪罪过我抢走了他的女朋友,那只是把我俩牵扯到一起的一个原因,那家伙对我忠心耿耿,发自内心地喜欢我,天知道为什么。

我在米尔市找到他的那天早上,他正处于沮丧期,就像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该有的样子。他晃晃悠悠地等着一辆船到来,为了养家糊口,他在峡谷对面的工人营地找了份保安工作。他的女朋友李·安牙尖嘴利,每天都要损贬他一番。他们一礼拜处心积虑地积攒每分钱,到了周六出去玩,三个小时内能花掉五十美元。雷米在棚屋区穿着短裤,戴着疯疯癫癫的军帽。李·安带着卷发器到处乱转。就那个德行,他们整个礼拜互相嘶吼。我平生就没听过那么多吵吵嚷嚷。但是周六晚上,他们彼此相视而笑,他们打扮得就像一对好莱坞明星夫妇,到镇里去。

那天,雷米醒来,知道我从窗户那儿爬进来。他哈哈大笑,世上最震耳欲聋的笑声,震得我耳根子都软了。“啊哈哈,帕拉迪斯,他从窗户爬进来了,他像个巴儿狗一样听话。你哪儿去了,你迟到了两个礼拜!”他拍打着我的后背,他胳肢着李·安的肋骨,靠在墙上又喊又叫,他捶着桌子,那动静整个米尔市都听得到,而那声拖长音的“啊哈哈”在峡谷中盘旋。“帕拉迪斯!”他吼道,“唯一的、不可或缺的帕拉迪斯。”

我刚刚经过了一个叫索萨利托的小渔村,我说的第一句话是:“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

“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他撕心裂肺地大叫。“啊哈哈!”他捶着自己的胸口倒在床上,他差点儿滚到地上。“你听到帕拉迪斯说什么了吗?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啊哈哈哈!哦!喔!嚯!”他脸红得跟棵甜菜一般,大笑不已。“哦,你逗死我了,帕拉迪斯,你是世上最搞笑的人,你来了,你终于来了,他爬窗户进来了,你看看他,李·安,他听从了指示从窗户爬进来了。啊哈!嚯嚯!”

古怪的是,雷米隔壁住了个黑人,叫斯诺先生,他的笑声,我敢对着《圣经》发誓,绝对是、无可辩驳的是世界上最骇人的笑声。斯诺先生从餐桌边站了起来,开始笑,因为他老婆不小心说了点什么;他站了起来,差点噎着,靠着墙,望着天,然后开始笑;他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外,靠在邻居家墙上,他醉汉一般,踉踉跄跄地在米尔市的阴影中行走,以胜利者的呼号向刺激他那么干的古怪上帝那么嚷嚷。我搞不清楚他吃完晚饭了没有。有一种可能性是雷米,在他自己浑然不知的情况下,从那位仁兄,也就是斯诺先生那里,染上了这个毛病。虽然雷米在职场上有些麻烦要去应付,还和一个尖酸刻薄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他至少学会了比世上所有的人笑得更爽利,我也就看到了我在旧金山即将到来的美妙生活。

我们是这么睡的:雷米和李·安睡在屋子最里头的床上,我睡在窗边的小床上。我不能碰李·安一下,雷米早就表明了姿态:“我可不想看到你俩乘我不注意,翻滚在一起。你不能让个老歌手唱新鲜的曲子。这是我自创的说法。”我偷眼看了下李·安,她是个迷人的娘们,一个蜂蜜色的小动物,但她看我俩的时候,眼睛里跟有仇似的。她的野心是要嫁给一个有钱男人。她是从俄勒冈州来的小地方人,她对于自己跟了雷米的事情总是悔恨莫及。在某个他成心显摆的周末,他在她身上花了上百美元,于是她以为自己遇到了富二代。她待在这个棚屋的唯一缘由是自己一穷二白。她在旧金山有份工作,每天得去岔路口坐上灰狗去上班。她因此永远也不能原谅雷米。

我待在棚户区,因为想要写个精彩绝伦的原创小说,给好莱坞片厂看看。雷米想夹着把竖琴沿着平流层下层航线飞行,好让我们所有人都富起来。李·安和他一道去,他想把她介绍给一位老友的父亲,一位著名的导演,和W.C.菲尔兹过从甚密。所以第一个礼拜,我待在米尔市的这个棚屋里头,勤奋地写着一个关于纽约的悲惨小说,我想着这个东西可以取悦某个好莱坞大导,它唯一的问题就是太过悲惨了。雷米几乎没法把它读完,他唯一能干的就是在几个礼拜之后,把它带去了好莱坞。李·安快烦死我们了,对我们厌恶已极,她也读不下去。我花费了无数雨中的光景,喝着咖啡,推敲字句。最后我跟雷米说这样下去不行的;我得找份工作;我至少得有钱买得起烟。雷米皱起眉头,对我大失所望——他总是对没干成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而失望,他有颗金子般的心。

他给我找了份和他差不多的工作,在工人营地做保安。我走过了必需的流程,让我惊诧的是,那些混蛋居然雇用了我。我在当地一位警长跟前宣了誓,他给了我一枚徽章,配备了警棍,而后我成了个特警。我想知道迪安和卡罗会怎么看待这件事。我穿上海军蓝裤子,配衬我的黑夹克和警帽;开头两周,我不得不穿着雷米的裤子;由于他长得高头大马,而且因为烦闷无聊吃得脑满肠肥,顶着个大肚子,我第一天晚上去上班的时候,那垮垮的样子就跟查理·卓别林一样样的。雷米给了我一支手电筒和一把点32口径的自动手枪。

“你从哪儿搞来的这把枪?”我问。

“去年夏天我去西海岸路上,我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北普拉特下了车,本来只是为了活动活动腿脚,但我就在那橱窗内看到了这把独一无二的小手枪,我毫不犹豫地把它买了下来,因为这我差点没赶上火车。”

我试图告诉他北普拉特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和那些男孩们一起去买威士忌,他拍打着我的后背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玩儿的人。

手电筒帮我照亮了路,我爬上了南边峡谷陡峭的崖壁,又爬上了有着络绎不绝地驶往旧金山的车流的公路,跌跌撞撞地从另外一头下了公路,差点摔了下去,而后到了矗立着一栋农舍的峡谷底部,在溪流边上,在那儿每晚冲我吠叫的都是同一条狗。那里有条近道,沿着加利福尼亚式的一些黑乎乎的树边,有一条银色的、布满尘埃的路——那条路就像在电影《佐罗的印记》里出现过的,也像那些你在西部B级片中看到过的路。我在黑暗中摸出自己的枪,逞强扮演牛仔。而后我爬上另外一个山头,然后抵达了工人营地。这些工人营地是为漂洋过海的工人搭建的临时住所,有些过路人也住在这里,等着他们的船。他们当中大部分是要去冲绳群岛,也是为了逃避点什么——通常是法律的制裁。他们当中有阿拉巴马州的混混,纽约来的混球,来自各处的形形色色的家伙。他们深知一整年都在冲绳群岛务工有多可怕,他们狂喝烂醉。特警的任务就是看住他们别把工人营地的天花板掀翻了。我们在主楼设置了总部,只是木隔断造就的几个办公空间。我们坐在一张卷盖书桌边上,把枪从屁兜内取出来,打着呵欠,老警察们不着边际地扯闲篇。

那是一群可怕的男人,有着警察灵魂的男人们,除了雷米和我。雷米只是想讨口饭吃,我也差不多,但这些男人是要抓人的,好从镇上的警长那里得到表扬。他们甚至说,如果你不是每个月至少抓到一个人,你都会被解雇。我一想到别人对我有抓人的期许就发怵。事实上,每个夜晚工人营地闹闹腾腾的时候,我也喝得跟他们差不多了。

那晚是这样排班的:我要独自一人值班六个小时——我是唯一一个留守营地的警察;而那晚营地里所有的人看起来都喝醉了。因为他们的船只将在此日大早启航,他们就像即将起锚的船员那般疯狂喝酒。我在办公室,把脚翘在桌子上,读着一本叫作《蓝皮书》的关于俄勒冈和北境的探险故事,我突然意识到平时静悄悄的夜晚当中,有纷纷扰扰的响动。我走了出去,每间棚屋都灯火通明。人们大喊大叫,摔着酒瓶子。对我来说这就是干或者死的问题。我拿上我的手电筒,跑到最为吵闹的房间,大力地捶门。有个男人开了门,开了六英寸那么宽。

“你想干吗?”

我说:“我是今晚工坊的值守,你们这些家伙得尽可能保持安静!”——或者类似的傻告示,他们当着我的面,把门砸上。我站在那里,盯着几乎够着我鼻尖的门板。正如一部西部片,显示我孔武有力的时机到了。我再度敲门。他们把门打得比先前开了些。“听着,”我说,“我不想总来打扰你们这些家伙,但是如果你们总是这么吵的话,我会被炒鱿鱼的。”

“你谁啊?”

“我是这儿的一个警卫。”

“以前没见过你。”

“好吧,这是我的警徽。”

“你屁兜上的枪干吗用的?”

“那不是我的,”我表示歉意,“是我借的。”

“喝杯酒吧,看在耶稣基督的分上。”如果开喝了我丝毫也不介意,我喝了两杯。

我说:“行了,哥们?你们会安安静静的吧,哥们?否则我就完蛋了,你们知道。”

“行啦,孩子,”他们说,“继续去巡逻吧。想喝酒的时候再回来喝一杯。”

我去敲所有的门,以这样的态度,没多会儿,我就喝得跟其他人差不多了。我的职责是把美国国旗升到六十英尺高的旗杆上,但那天早上,我把国旗倒着升了上去就回家睡觉了。当我夜里回去时,那些正式工警察正阴着脸坐在办公室里。

“说吧,哥们,昨晚这里怎么那么吵闹?峡谷那头住的居民都来跟我们抱怨。”

“我不知道啊,”我说,“现在听起来不是挺安静的吗?”

“那票人通通滚蛋了。你昨晚本来应该维持这周边区域的秩序的——长官正冲着你嚷嚷呢。还有件事——你知道你把国旗倒挂在官方的旗杆上是要坐牢的吗?”

“倒挂了?”我吓了一大跳;当然了我没意识到,我每天早上都机械地升国旗。

“是的先生,”一个在阿尔卡特拉斯做了二十二年狱警的胖警察说,“你干了这种事情足够去坐牢了。”其他人阴着脸点着头。他们总是坐在自己的肥屁股上,他们为自己的工作而感到骄傲。他们拿着自己的枪每每谈论着这把枪。他们心里痒痒想要射杀某些人:雷米和我。

那个在阿尔卡特拉斯做过狱警的家伙已经大腹便便,他年近六十,即便退休了,仍无力摆脱那种滋润了他一辈子枯燥灵魂的氛围。每天晚上,他开着自己三五年款的福特来上班,踩着点儿来的,在卷盖式书桌跟前正襟危坐。他吃力地填写着我们每晚必须填的表格——巡逻路线,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诸如此类。而后他往后一靠,开始侃大山:“你两个月前要是来了就好了,那会儿我和斯莱德(另外一个警察,一位想当得克萨斯骑警的年轻人,被迫满足于现状)在G营房逮了个醉鬼,哥们,你应该看看那只血肉模糊的苍蝇。今晚我会带你去看看那墙面上的血污。我们把他从一面墙上摔到另外一面墙上。先是斯莱德胖揍他,然后是我,他被揍得服服帖帖,安静得跟什么似的。那个混蛋发毒誓,将来出狱非得弄死我们不可——他被判了三十天,现在已经六十天过去了,他还没露脸。”这就是整件事的重点所在。他们把他吓得不轻,他已经没种回来找他们了,更别提弄死他们。

那个老警察继续沉溺于恐怖的阿尔卡特拉斯岛的回忆之中。“我们过去让他们像一列士兵那样去吃早餐。没有一个人敢造次,出了队列。每件事都像钟表一样精确无比。你应该看看那景象,我在那里做了二十二年的狱警,从没出过乱子。那些家伙知道我们都不是好惹的。很多囚徒就知道在狱警当中找软柿子捏,那都是些善于惹是生非的人。你现在就是这样的——从我对你的了解看来,对我来说,你就是对那些家伙太慈悲了。”他举起他的烟斗,死命地盯住我。“知道不,他们就会借机获利。”

我知道这一点,我跟他说,我压根就不是当警察的料。

“是的,但这是你自己想干的活儿。你就得死马当活马医,否则就会一事无成。这是你的职责,你宣过誓的。你责无旁贷啊,法律与秩序到底得维护才行。”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是对的;但我想干的是乘夜黑天高偷偷地溜出去,消失在某处,到处去看看这个国家所有人都在干些什么。

另外一个警察,斯莱德,高大,肌肉发达,黑发剪成寸儿头,脖子上时不时地抽搐一下——像一个总是用自己的左手打右手的拳击手。他把自己收拾得就像得克萨斯州老派的骑警。他把左轮手枪和弹夹都挂得低低的,还带着一根马鞭,各色各样的皮制配件,就像一个移动的审讯室:亮晃晃的皮鞋,敞着前胸的衬衫,公鸡式的帽子,就是少了双靴子。他经常给我一个下马威——猛地扎到我裆下,一下把我扛起来。就力气而言,我也可以用同样的手法把他一把甩到天花板上,我知道那很简单;但我生怕他因此跟我来一场肉搏。和这么一个家伙肉搏的结果,最后肯定是拔枪相向。我知道他是个更好的枪手,而我一生中连把枪都没有。我给枪上子弹都哆哆嗦嗦。他每天铆足劲儿就想多逮几个人。有一天晚上,我俩单独值班,他气冲冲、红着脸回来了。

“我跟一些哥们说安静点儿他们依旧吵吵嚷嚷。我跟他们说了两回,我从来不给一个人两次机会,更不要说三次了。你跟我一起去,我要回到那儿把他们通通抓起来。”

“好吧,我去给他们第三次机会,”我说,“我去跟他们说。”

“不,先生,我从不给任何人超过两次机会。”我叹了口气,跟他一起去了。我们赶到了那个沸反盈天的屋子,斯莱德打开门,让所有人列队出来。场面有些尴尬。每个人都涨红了脸,这就是美国式的故事,每个人都干着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一票人深夜聚在一起喝喝酒,喧哗喧哗有何不可?但斯莱德想要证明点儿什么。他一定要带着我,是为了防止他们反攻他。他们说不准儿会。他们都是兄弟群,都来自阿拉巴马州。我们晃悠着带着他们回到局子里,斯莱德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

其中一个男孩跟我说:“跟那个耳朵长在裤裆里的倔驴说一下,别跟我们过意不去了。我们说不定会因此被解雇,再也去不了冲绳了。”

“我会跟他说的。”

在局子里,我让斯莱德算了吧。他冲着众人,涨红着脸说:“我不会给任何人第二次机会的。”

“咋回事儿,”阿拉巴马人说,“有什么不一样啊?我们会因此丢了差事的。”斯莱德一言不发,开始填写拘捕令。他只抓了他们当中一个人,他喊来了镇子里的巡逻车。他们来了,把他带走了。其他弟兄阴沉着脸散去。“咱妈会怎么说呢?”他们说。他们当中一个人跑回来跟我说:“你去告诉你们那个得克萨斯狗娘养的,如果我们兄弟明晚出不来,他就完蛋了。”我告诉了斯莱德,和和气气地跟他说的,他啥也没说。那哥们就被放出来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那票人乘船离去,来了一票更粗野的。如果不是为了雷米·博古尔,那个活儿我两个钟头都坚持不了。

雷米·博古尔和我多次一道值夜班,一切就都一塌糊涂。我们晃晃悠悠兜了当夜的第一圈,雷米试着去检查每扇门,看看有没有一扇没关上的。他说:“我好多年一直有个念头,想养条狗把它训练成超级小偷,跑到那些家伙的屋子里,从他们兜里偷钱出来。我只会训练它偷美元,其他的通通不要;我会让它夜以继日地闻钱,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我就让它只偷二十元的大钞票。”雷米脑袋里充满疯狂的念头,他念叨了那条狗好几个星期。只有一次,他发现了一扇没上锁的门。我对他的这些念头一点儿也不感冒,所以我沿着过道往前走。雷米偷偷摸摸地打开了那扇门,迎面而来的居然是营房管理员。雷米讨厌那人的脸,他问我:“你经常提起的那位俄国作家叫啥——那个把报纸塞进鞋子里,头上戴着他从垃圾堆捡来的大礼帽晃来晃去的家伙?”那是我对雷米夸大其词地描述过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啊哈,就是他——多斯托夫斯基。那个长着这种脸的人就得叫这名字,多斯托夫斯基。”他唯一发现的未上锁的门就属于多斯托夫斯基。多斯托夫斯基在睡梦中听到有人在摆弄他的门把手。他穿着睡袍就起来开门了,那张脸比平日丑两倍。雷米一打开门,就看到他那张因为怒气冲冲而扭曲的脸。

“这啥意思?”

“我只是试试这门关着没有,我以为这是——啊——放拖把的屋子。我在找个拖把。”

“你说你在找个拖把是啥意思?”

“哦——呃。”

我上前去说:“有个家伙在楼上过道里吐了一地,我们得去拖干净它。”

“这不是搁拖把的屋子,这是我的屋子,这种事情再来一次,我就得审查审查你俩,开了你们!你们听明白了没有?”

“有人在楼上吐了一地。”我又说了一遍。

“放拖把的房间在过道另一头,那边。”他指着那里,等着我们离去,拿那个拖把,我们真那么干了,还傻乎乎地举着它上了楼。

我说:“狗日的,雷米,你总是给我们造麻烦,你干吗不辞职了事?你干吗总要干这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这个世界欠我些什么,就那么回事。你不能教一个老手任何新本事。你如果总是那么说话我就要开始叫你多斯托夫斯基了。”

雷米就像一个小男孩儿。在他的往昔岁月里,他孤独地在法国上学的年头,他们拿走了他身上的一切,他的继父母把他扔进学校,让他就那么待着。他是被吓大的,从一个学校辗转到另外一个。他深夜走在法兰西的小路上,用他仅有的词汇拼凑着骂人的话。他一门心思想要弄回他失去的一切。而他的失去永无止境,这种状况没个尽头。

营房区的自助餐厅是我们吃白食的地方。我们在附近埋伏,观察好周围没什么人留意着这里,特别是我们的同行朋友们不在附近巡查。而后我俯下身去,雷米两只脚踩在我肩膀上,爬了进去。他打开窗户,窗户没锁上,他头天夜里就打开了,他翻过窗子,踩在做面食的桌子上。我比他要灵巧些,轻松地爬将进去。我们冲向饮品区。在这里,实现了我一贯的幻想,我打开一桶巧克力冰淇淋的盖子,将我的手插到齐手腕那么深,从中挖出一大坨冰淇淋,就手开始舔。然后我们拿了一些装冰淇淋的纸盒,把它们塞满,在上面淋了巧克力糖浆,或者草莓糖浆,而后在厨房巡视,打开冰箱,看看有什么东西我们可以装在兜里带回家的。我时不时地扯下一片烤牛肉,把它们裹在纸巾里。“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怎么说的,”雷米说,“我们必须缩减自己的生活开支。”

有一天晚上,我等了好一会儿,让他把一大堆吃的装到一只巨大的纸箱内。而后我们没法把它从窗户那儿弄出去。雷米只好把纸箱清空,将东西放回原处。那天深夜,他下了班,我独自一人孤零零地守着营房,有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沿着那条峡谷里的老路溜达,想要遇到一头鹿(雷米曾经在那一带遇到过鹿,即便在1947年,这里依然一派荒芜),而后我听到黑暗中传来一阵恐怖的声响。喘着粗气、呼哧呼哧的声音。我以为是头犀牛要从背后袭击我。我抓紧我的枪把儿。在峡谷的阴暗面,出现了一个高大的影子,顶着巨大的一个脑壳。突然,我意识到那是在肩上扛着装满了吃食的大纸箱子的雷米。他被那堆重物压得呼哧直喘。他从某个地方找到了自助餐厅的钥匙,从前门把纸箱搬了出来。我说:“雷米,我以为你回家了呢,你他妈的干吗呢?”

他说:“帕拉迪斯,我跟你说过好多次,杜鲁门总统说过,我们必须缩减自己的生活开支。”我听到他喘着粗气隐入黑暗之中,前面我已经说过,我们回棚屋那条路,上坡下坡特别难走。他把纸箱藏在深草当中,然后来找我:“萨尔,我一个人搞不定。我得把它分成两箱,你得帮帮我。”

“但我在值班啊。”

“你走开的时候,我会在这里看着。时局越来越艰难了,我们得好好渡过难关,这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他擦着脸上的汗。“哦呜!我给你说了一遍又一遍,萨尔,咱是兄弟,这是我们一道干的。没有第二种选择了。那些多斯托夫斯基们,那些条子,那些李·安们,那些混球们,都想剥了咱的皮。我们得留意别让他们得逞。他们除了胳膊脏,袖子也干净不到哪儿去。记着这个,你教不会一个老手任何新本事。”

我最后问:“那我们什么时候金盆洗手呢?”我们已经这么干了十个星期了。我每个礼拜挣五十五美元,寄给我姨妈差不多四十美元。那段时间,我只去旧金山待了一晚上。我的生活基本上都在棚屋内厮混,在雷米和李·安的争吵声中度过的,还有午夜在营房做没意义的工作。

雷米进入夜色之中,又去取另外一只箱子。我陪着他在那条崎岖小道上艰难地行进。我们把食物堆在李·安的厨房台面上,堆得像座小山一样高,她醒来后,揉了揉眼睛。

“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怎么说的吗?”她很高兴。我突然意识到美利坚的每个人都是天生的小偷。我自己也掌握了这门技艺。我甚至开始留意观察那些门是否锁上了。其他警察开始怀疑我们,他们从我们的眼神中猜出了一二,他们凭着直觉开始揣测我们的想法。年复一年的职业经验让他们很容易辨识出我和雷米这号人。

大白天,雷米和我揣着枪到山野里打鹌鹑。雷米悄无声息地靠近了那些咕咕叫的鸟儿,离它们只有三英尺远,用那只点32口径的左轮手枪发射,结果没打中一只,他的狂笑声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林地、甚或美利坚的上空回旋。“咱该去看望一下香蕉大王了。”

那是周六,我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往十字路口的公交车站。我们搭车去往旧金山,在街上瞎逛。雷米的笑声紧跟着我们去的每个地方。“你应该写个香蕉大王的短篇小说,”他跟我说,“别糊弄我这个老手,别写别的,就写香蕉大王。”香蕉大王是街角上买香蕉的老头儿。我已经厌烦透了,但是雷米不停地戳着我的肋骨,拽着我的衣领让我去看他。“当你写香蕉大王的时候,你实际上是在写人类生活中很好玩的事情。”我跟他说我对香蕉大王没有一毛钱兴趣。“直到你认识到香蕉大王的重要性之后,你不会认为世上还有什么关于人的事情,是绝对有意思的。”雷米不厌其烦地说。

港湾当中停泊着一艘锈迹斑斑的货船,过去当作浮标用的。雷米总是蠢蠢欲动想去那儿,于是有一天下午,李·安给我们准备了午饭,我们租了一条船就出发了。雷米带了一些工具。李·安赤身裸体地躺在浮桥上晒太阳。我从船尾那儿盯着她看。雷米跑到底层到处都是耗子爬来爬去的船舱内,开始敲敲打打,想要从那上面拆下来一些黄铜管子。我坐在昔日高层船员破旧不堪的食堂内。那是一艘老得不能再老的货船,过去也曾光彩照人过。木头上雕着蔓叶花样,以及步入式的水手柜。那是杰克·伦敦笔下旧金山的幻影幽灵。我在阳光灿烂的食堂里浮想联翩。耗子们在储物间内奔忙。很久很久以前,有位蓝眼睛的船长在这里温文尔雅地用餐。

我跑到最底层去找雷米。他正在扳动任何松动的东西。“屁也没有,我还以为会有铜件儿,我还以为至少得有一两把扳手。这艘船历经了好多个小偷了。”它在港湾中停泊了好多年。那些铜件儿早就被不知所踪的盗贼之手偷没了。

我对雷米说:“改天夜里起雾的时候,我想睡在这艘老破船上,躺在这里摇来晃去的,听着那些浮标的咔嚓声。”

雷米十分吃惊,他对我的崇拜之情增加了一倍。“萨尔,如果你有种这么干,我会给你五美元。你没觉得这里可能缠绕着老船长的鬼魂吗?我不只要给你五美元,还会送你上这儿来,给你带顿饭,给你送毯子和蜡烛。”

“成交!”我说。雷米跑去告诉李·安。我真心想从桅杆上蹦下去,叠在她身上,但我信守着我对雷米的承诺。我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从那以后,我更加频繁地跑去旧金山。我试遍了书上的法子去搞定一个姑娘。我甚至和一位姑娘整夜坐在公园的长凳上,直至天亮都没个下文。她是个来自明尼苏达州的金发美女。那里有很多同性恋,有几次我带着我的枪去了旧金山,当一位基佬在酒吧里靠近我时,我拔出枪说:“呃?呃?这是你想说的吗?”他吓坏了。我搞不懂自己干吗要那么干,可能仅仅因为旧金山太寂寞而我又正好有把枪。我总得把它亮给别人看看。我路过一家珠宝店时,突然内心涌起了一股冲动,想要砸开玻璃窗,拿走那些最漂亮的戒指和手镯,拿着它们跑去献给李·安。而后我们可以一起私奔去内华达,我离开旧金山的时候到了,否则我要发疯了。

我给迪安和卡罗写了一封长信,他们正待在得克萨斯州河口,老布尔的棚屋里。他们说一旦他们手头的事情处理停当后,他们就要来旧金山跟我会合,与此同时,雷米、李·安和我开始无精打采起来。九月的雨水来了,在他们的劝说之下,雷米带着我那可怜巴巴的几页剧本,和李·安去往好莱坞,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有位名导演喝得醉醺醺的,压根儿对他们不理不睬,他们晃悠在导演位于马里布海滩的别墅附近。他们开始在其他客人跟前大吵大闹,于是他们又飞回来了。

压在我们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去赛马场。雷米省下了他所有的钱,大概有一百美元,给我穿上了他比较体面的几件衣服,让李·安挽着他的手,我们去往湾区对面里士满附近的金门赛马场。雷米这哥们的心地很善良,他把我们偷来的一半的食物放在一只巨大的牛皮纸袋里,带着它们送给他在里士满认识的一个穷寡妇,那寡妇也住在一个像我们那样的贫民小区内,她晾晒的衣物在加利福尼亚的阳光下飘扬。我们和他一起去了。那些穿得破破烂烂的孩子看起来很可怜。那位妇人感谢了雷米。他是他隐约认识的一位水手的姐姐。“别介意,卡特太太,”雷米用他最和气、最礼貌的口吻说。“还有好多吃的东西呢,从我们拿来的地方。”

我们去了赛马场。他令人难以置信地下了二十美元赌注,在第七次赛跑之后,他已经输得一塌糊涂。他拿出我们打算买吃的两块钱再度下注,再度输光。我们不得不搭便车回旧金山,我再度上路了。一位绅士用他时髦的车子让我们搭了一程,我和他一起坐在前座。雷米又想胡诌他把钱包丢在赛马场的大看台后头。“事实是,”我说,“我们所有的钱都赌马赌输了,下次要想不再触这样的霉头,我们得找个赌注登记经纪人,对吧,雷米?”雷米的脸唰地红了,那车主最后跟我们交底他是金马赛马场的高层。他让我们在金碧辉煌的皇宫酒店下了车,我们目送他消失于酒店的枝形水晶灯的交错之中,他兜里塞满了钱,脑袋高高上扬。

“哇哈!哇唔!”雷米在旧金山深夜的路上大喊大叫。“帕拉迪斯跟赛马场老板坐了同一辆车,就发誓将来要找赌注登记经纪人。李·安,李·安!”他捅捅她拍打她。“绝对是世上最搞笑的一个人!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啊哈!”他绕着一根柱子狂笑不已。

那天晚上,开始下雨,李·安对我俩没有好脸色。家里一毛钱也不剩。雨点又暴击着屋顶。“这得持续一周。”雷米说。他脱下他漂亮的外套,又穿回他可怜巴巴的短裤、军帽和T恤。他拿自己忧心忡忡的大褐眼睛盯着地板上的木条儿。枪摆在桌面上。我们似乎从雨夜的深处,听到了斯诺先生几乎快要笑断脖子的笑声。

“那个狗娘养的让我又恶心又厌烦透了,”李·安突然一声大喝。她正在通往找茬的进程之中,她开始膈应雷米。他却正忙着翻阅他的小黑本本,那上面写着欠他债的人名,大部分是水手。在他们的名字边上,他拿红笔写上了咒骂之词。我担心总有一天,我的名字也会被弄到那个小本子上。最近我把多数钱都寄给我姨妈,以至于一个礼拜我只买了四五美元的吃的。遵奉杜鲁门总统的意思,我又加了几美元。但雷米依然觉得我没给够我应当的份子钱。于是他把购物账目单,用打印机打出来,带着单品详细价目的,挂在卫生间,好让我看到并领会到。李·安一直怀疑雷米藏了私房钱,甚至觉得我也藏了,因此,她威胁要离开他。

雷米撇了撇他的嘴。“你觉得你打算上哪儿去呢?”

“吉米。”

“吉米?就那个马场出纳?你听到了没有,萨尔,李·安要跑去和马场出纳私奔了。记得带好你的扫帚哦,亲爱的,那些马这礼拜会吃掉很多很多燕麦,因为我付了那一百美元。”

情况往更糟的方向发展,雨也越下越大。这地方先前是李·安先入住的,于是她让雷米收拾好东西滚蛋。他果真开始收拾了。我设身处地想象自己要是在这样暴雨如注的夜里,和一个粗野的小婊子独自待在一个屋子里会是怎么一种情形。我得出面劝架。雷米推了一把李·安。她跳起来够那把枪。雷米一把抢过枪递给我,让我把它藏起来。这枪的弹夹里装着八颗子弹。李·安开始大喊大叫,最后她披上雨衣,跑到泥污地里,打算去找个警察,这警察又是谁呢?——极有可能是我们那位在阿尔卡特拉斯当过差的老朋友。好在他没在家。她湿漉漉地回来了。我躲在屋里一角,把脑袋埋在两膝之间。老天爷,我离家两千英里在这里干吗?我干吗来这里?我开往中国的慢船又在哪里呢?

“还有一件事,你这个烂渣,”李·安破口大骂,“今晚是我最后一次帮你做你那脏兮兮的猪脑炒蛋,还有你那恶心吧唧的咖喱羊肉,好让你填饱你那恶心人的肚子,在我跟前变成一个死胖子。”

“得了得了,”雷米平静地回答,“一点问题都没有。当初我跟你在一起,我不指望玫瑰和月光,但我也没料到像今天这样。我总在为你做点什么事情——我为了你们两个尽了最大努力,你们却让我很不爽,你们两个让我太失望了。”他继续掏心掏肺地说:“我一直以为能盼来好日子,能有些又美好又能长久的事情发生,我试过,我飞去好莱坞,我给萨尔整个好工作,我给你买一堆漂亮的裙子,我试过把你介绍给旧金山最好的那票人。你不干,你们压根儿就不听我的。我不求你们什么回报。现在我提出我最后一个请求,让我再也不求着你们干吗了。我继父下周六晚上来旧金山。我就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见他,看着就像我在信里头跟他描述的那样。也就是说,你,李·安,是我的女朋友,还有你,萨尔,我哥们。我已经安排好找人借一百美元,为了礼拜六晚上。我得让我继父好好玩一晚上,然后对我放心地离去,再也用不着担心。”

这让我很吃惊,雷米的继父是个有名的医师,他在维也纳、巴黎和伦敦都有自己的诊所。我说:“你跟我说的意思是打算借一百块钱招待你继父?他比你可有钱多了!你会因此负债的,哥们!”

“没错,”雷米平静地说,他的声音却有点矬,“我只求你们再和我待一晚上——你们至少得装得像那么回事,给他留个好印象。我爱我的继父,也敬重他。他要和他的年轻老婆一起来。我们得让他感觉舒舒坦坦的。”在很多时候,雷米确实是世上最具绅士风度的人。李·安被他打动了,很期待见到他的继父,她觉得那继父没准儿是个好靶子,尽管儿子不尽然。

周六晚上很快就到了。我已经从警局辞了职,就在我即将被开除的前夕,因为没抓够那么多人,而这也将成为我的最后一个周六晚上。雷米和李·安先去酒店房间见了他的继父,我已经有了旅费,在楼下酒吧里喝了个烂醉。而后我上去找他们,已经很晚了。他继父开了门,一位戴着夹鼻眼镜看起来气宇轩昂的大个子。“哈,”我一看到他就说。“邦库尔先生,你好吗?je suis haut!”我嚷嚷道,这句话本来是法语里头的“我喝多了,我喝嗨了”,但我最后说出来的,在法语里啥也不是。那医生一脸懵逼。我已经吓着雷米了,他红着脸盯着我。

我们一起去了一家高级餐馆儿——北沙滩的艾尔弗雷德餐厅,在那里我们五个人吃饭,花了可怜的雷米足足五十美元,包括吃的喝的。而后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那位坐在艾尔弗雷德吧台的不就是我的老友罗兰德·梅杰吗?他刚刚离开丹佛抵达旧金山,在一家报馆找到了份工作。他也喝得差不多了。他甚至连胡子也没刮。正当我把一支高脚酒杯贴到唇边时,他从后边过来,猛地捶了一下我的后背。他就在邦库尔先生边上毫不客气地坐下,并隔着人家的汤碟和我说话。雷米的脸红得跟甜菜头似的。

“干吗不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呢,萨尔?”他虚弱地微笑着说。

“罗兰德·梅杰,旧金山《阿格斯报》的。”我直愣愣地说。李·安恼怒地看着我。

梅杰开始在邦库尔先生耳边大放厥词。“你看着怎么像是在高中教法语的?”

“不好意思,但我不是在高中教法语的。”

“哦,我以为你是在高中教法语的。”他故意粗野地那么说。我记得我们在丹佛那天晚上,他在我们的派对上捣乱,但我已经原谅他了。

我原谅了所有人,我妥协了,我喝多了。我开始向医生年轻的妻子谈论月光与玫瑰。我喝得那么多,以至于不得不每两分钟上一趟厕所,而要那么干,我又不得不跨过邦库尔先生的膝盖。一切都完蛋了,我在旧金山的生涯即将结束。雷米将和我一拍两散。糟糕的是,我真的非常爱雷米,我肯定是世上为数不多的、意识到他是如此真诚而伟大的人之一。他花了好些年才让这件事过去。比起当初我在帕特森给他写信,告诉他我即将横穿六号公路,这一切真是一次灾难。我已经到了美国的尽头——前路孤绝了——现在除了走回头路真是无处可去了。我决定至少我得去拐个弯,跑去好莱坞,然后回到得克萨斯去看看我住在河口的朋友们,其余的事情见鬼去吧。

梅杰被从艾尔弗雷德餐厅赶了出去。无论如何,晚餐已告终。我就跟着梅杰一道走了,也就是说,雷米提议我这么干的,于是我跟着梅杰继续去找酒喝。我们坐在铁壶酒吧的一张桌子前,梅杰说:“山姆,我不喜欢酒吧那哥们。”他的声音特别大。

“啊,杰克?”我说。

“山姆,”他说,“我想我得过去胖揍他一顿。”

“不,杰克,”我用海明威式的语气说,“待着别动,看看会发生些什么。”我们最终踉踉跄跄地走上街头。

大早上,雷米和李·安还在呼呼大睡,我悲哀地看着那一大堆该洗的衣服,那是我和雷米本来打算拿到棚屋后头的本迪克斯洗衣机那儿洗的(在那儿和一大帮黑女人,以及快要笑断脖子的斯诺先生待在一起,总是件开心的事情),我决定离开,我已经走到门廊那块儿了。“不,该死的,”我对自己说,“我给自己发过誓,没爬过那座山,绝不离开。”那座山的山谷一侧,通往神秘莫测的太平洋。

于是我又待了一天。那是星期天。热浪来袭,那是美妙的一天,午后三点,太阳转为红色。我开始爬山,四点钟就到山顶了。那些可爱的加利福尼亚三叶杨和桉树在另外一侧沉默不语。接近山顶的地方就没什么树了,仅有岩石和草。几只牛正在那里吃着草。那就是太平洋,除了一些小山丘之外。蔚蓝、广袤无际,从那些种土豆的地里升腾起白雾之墙,那就是旧金山雾气的源起。再过一个小时,雾气便会缓缓前行,穿过金门,将那座浪漫之都慢慢掩盖住,一位年轻人一手拉着女朋友,兜里装着一瓶托卡伊葡萄酒,沿着一条白色步行道慢慢往上爬。那就是旧金山,妙曼女郎在门洞那里站着,等待她们的男人;还有科伊特塔、内河码头、市场街以及举目皆是的十一座山头。

我晃悠到头脑发昏,我想我像是在梦中跌落,从悬崖峭壁边上。我亲爱的姑娘在哪里?我想,到处去找,正如我已经在下面那个迷你的世界里找寻过了一样。而我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美利坚大陆。更远的地方,在云雾和灰色烟尘当中的是阴暗疯狂的纽约。东岸给人的感觉总是棕色而神圣的,而加州则像白色的洗涤线,头脑空洞无物——至少我当时那么认为。

12

那天早上雷米和李·安还在睡觉,我悄悄地收拾停当,从窗户爬了出去,就像当初进来的时候一样。带上我的帆布口袋离开了米尔市。我从未在那艘老鬼船上过过夜——它叫福雷比海军上将号——从此我和雷米相忘于江湖。

在奥克兰,有一间门口放着大篷车轮子的酒吧,我混在一帮流浪汉当中喝了杯啤酒,然后我再度上路了,穿行过奥克兰,抵达弗雷斯诺公路。我搭了两程车才到达贝尔斯菲尔德,它在南边四百英里的地方。第一辆车挺疯的,开车的是个结实的金发小伙儿,他开着辆改装车。“看到那脚趾头没有?”他一边说一边加速到八十迈,超过了路上的每一辆车。“看看那儿。”他脚趾头上缠着绷带。“我今天早上才切掉了那玩意儿,那些狗娘养的想让我待在医院里。我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医院,不就是个脚趾头吗?”是的,事实上,我对自己说,我得小心留意,抓紧扶手。你从未见过开车开得这么疯狂的蠢货。他一眨眼就开到了特雷西,特雷西是个在铁路边上的小镇子,铁道上的司闸员在铁道边的餐馆吃着些恶心人的东西。火车呼啸着经过山谷。太阳缓缓下沉,霞彩绯红。铁道沿线的地名都很诡异——曼迪卡、马德拉,诸如此类。天色在迅速暗淡下来,葡萄紫的、紫色的暗淡,弥漫在那一片片橘林和长长的瓜地中,太阳就像挤过汁的葡萄,夹杂着一丝暗红,那些田野是爱情与西班牙神秘戏剧的颜色。我把脑袋伸出车窗,深深地呼吸着外边那芬芳扑鼻的空气。这是所有时刻中最美妙绝伦的。那个神经病是个住在旧金山的司闸员,就职于南太平洋铁路公司。他爸也是个司闸员,他在奥克兰的车场调度时,弄断了一根脚趾头,我不太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把我带到吵吵嚷嚷的弗雷斯诺,让我在镇子南边下了车。我在铁道边的一家小卖店,买了杯方便可乐喝,迎面走来穿行在红色大篷车周边的愁眉苦脸的美国少年,与此同时,机车鸣起了喇叭,我对自己说,是啊,是啊,萨拉杨的镇子。

我得往南走,继续上路。一位开着崭新皮卡的男人让我搭上了他的车。他是来自得克萨斯的卢博克,是个做挂车生意的人。“你想买辆挂车吗?”他问我,“任何时候,找我就对了。”他跟我说了他那住在卢博克的爸爸的故事。“有一天晚上,我家老头儿把当天收来的货款搁在保险箱上面,完全忘掉了。你猜怎么着?——当天晚上来了个贼,带着电焊切割机什么的,打开了保险柜,翻出来几张破纸头,踢翻了几把椅子就走了。而那几千美元就妥妥地放在保险柜上头,你能想象这等怪事吗?”

他让我在贝克斯菲尔德南边下车,而后我的奇遇就开始了。天气转冷,我身披在奥克兰花了三美元买的薄薄的军用雨衣,在路上打着寒战。我站在一栋西班牙风格、灯火通明如同珠宝一般的汽车旅馆跟前。那些车呼啸而过,开往洛杉矶。我坚持摆出搭车的手势,天气太冷了。我在那里待到半夜,两个小时过去了,我不停地咒骂,咒骂。这就像是在艾奥瓦斯图尔特的噩梦重现。我无计可施,只能花两美元多,买张公交车票走完余下去往洛杉矶的路。沿着高速公路走向贝克斯菲尔德,走进车站,坐在长椅上。

我已经买好了车票,等着开往洛杉矶的公交车,而后,不经意间,我看到了那位穿着长裤的、极其玲珑可爱的墨西哥女孩,她就那么闯入我的视线当中。她坐在一辆刚刚进站的公交车里,那辆车的空气刹车闸喘着粗气,是一辆过路车,乘客中途下来休息休息的。她的乳房高耸,修长的大腿看起来秀色可餐;长发又黑又亮,大蓝眼睛里带着羞涩的光芒。我希望我在她那辆车上。我胸口那里感到一阵刺痛,在这个大得过分的世界上,我所心仪的女孩总是去往其他方向。站台工作人员大声叫着洛杉矶的车要开了。我拿上我的行李上了车,而独自坐在那辆车里的恰好就是那个墨西哥女孩。我毫不犹豫地坐在她对面,脑海中杂念纷飞。我是如此的孤独,如此的忧伤,如此的疲惫,如此地打着寒战,如此的消沉,如此的心灰意冷,这都是向一个陌生女孩搭讪的必要驱动力。即便如此,当车开上路后,我在暗处拍打着自己的大腿足足五分钟,也不敢有所行动。

你得去,你得去,否则你就死定了!傻蛋,跟她说话!你出什么问题了?你难道不是对自己厌倦透了吗?在我清楚自己该怎么办之前,我已经穿过过道向她靠近了(她试着在椅子上睡一觉),我说:“小姐,你愿不愿意拿我的雨衣当个枕头?”

她抬眼带着微笑说:“不用了,非常感谢。”

我坐了回来,浑身发抖,我点了一支烟。我等着她又看了我一眼,带着小小的忧郁的情意,我再度上前,靠近她。“我能挨着你坐吗,小姐?”

“你愿意的话。”

我也就坐过去了。“你去哪儿?”

“洛杉矶。”我喜欢她说“洛杉矶”的样子。我热爱西岸每个人说“洛杉矶”的样子,它也是他们这儿唯一像模像样的城市了。

“那也是我要去的地方!”我叫道,“我很开心你让我跟你坐在一起,我太孤单了,我已经独自旅行了太他妈久了。”而后我们坐在一起说着各自的故事。她的是这样的:她有个丈夫有个孩子。丈夫打她,于是她离开了他,回到弗雷斯诺南边的萨比纳尔,现正打算去洛杉矶和她姐姐住上一段时间。她的孩子搁在娘家了,她的娘家人都是葡萄采摘工人,他们住在葡萄园的棚屋里。她无所事事,只会在那里想东想西,也快要疯了。我觉得我很想一把把她搂在怀里。我们说了又说。她说她喜欢和我说话。很快,她说她也希望自己也能去纽约。“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去!”我大笑。公交车费劲巴拉地攀上葡萄藤口岸,而后我们进入了阳光密布的所在。未经任何特别的协定,我们开始握着对方的手,与此同时,我们默然而又美妙并且纯粹地决定,当我入住我在洛杉矶的旅馆时,她就躺在我身边。我渴望与她融合,把我的脑袋靠在她漂亮的头发上。她小巧的肩膀让我疯狂,我不停地搂她,搂她,而她喜欢这样。

“我热爱爱情,”她说,闭着眼睛。我允诺她美妙的爱情。我如饥似渴地看着她。我们倾吐着彼此的故事。我们也会陷入沉默之中,但是怀着甜美的期待,就是那么简单。你可以拥有这世上所有的皮齐、贝蒂、玛丽露、里塔斯、卡米尔和伊内斯。这就是我的女孩儿,我的梦中情人,我告诉她了。她坦承她在车站就看到我在看着她。“我以为你是个彬彬有礼的大学生。”

“哦,我就是个大学生。”我向她打包票。车子到达好莱坞了。在灰蒙蒙、肮脏的拂晓,就像《沙利文的旅行》一片中乔尔·麦克雷在餐厅邂逅维洛妮可·雷克的那个拂晓一样样的。她趴在我膝上睡着了,我贪婪地望着窗外:刷着灰泥的房子,棕榈树,可开车取餐的餐厅,所有这些疯狂的事物,这稀巴烂的应许之地,美洲荒谬绝伦的尽头。我们在主干道上下了车,这地方看起来和你在堪萨斯、芝加哥或者波士顿没有任何区别——红砖墙、垃圾、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往往、在绝望的拂晓驶入站点的电车、大城市淫荡的气息。

我脑海中杂念丛生,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产生了某种神经质的幻觉,觉得这位特丽莎,或者特雷——她的名字——是个在公交车上行骗的寻常的小骗子,专门哄骗人家兜里的钱,像我们这样相约在洛杉矶约会,首先她会带这个二货去一个吃早饭的地方,她的皮条客等在那里,而后去某个特定的旅馆,他会带着他的枪或者别的什么。我没向她坦白这个念头。我们在一起吃了早餐,附近有个家伙总是偷看我嘛,我幻想特雷也在跟他使眼色。我因此精疲力竭,感觉诡异,似乎迷失在一个遥远而令人作呕的地方。莫名的恐惧控制了我的头脑,让我做出了抠抠搜搜而廉价的举动。“你认识那人吗?”我问。

“你指的是哪个,亲——爱的?”我没往下说。她做什么都慢条斯理的:她花了好长时间吃东西;她慢腾腾地咀嚼,望着空无一物的某处,而后抽了一支烟,并且不停地说话,我则像一个神经兮兮的幽灵,揣测她的每一个动作,想着她可能在拖延时间。这全然都是有病的。我们在街上手拉手溜达着的时候,我浑身冒汗。我们去的第一家旅馆正好有间空房,在我的反应到来之前,我已经锁上了房间的门,而她已然坐在床上脱鞋。我温柔地亲吻着她,最好她别知道我心里在想些什么。想要放松我们的神经的话,我知道我们需要威士忌,特别是我。我跑了出去,狂奔十二个街区,终于在一家报刊亭找到了一品脱打折的威士忌。我干劲十足地又跑回来。特雷在浴室里,修整她的脸。我往一只玻璃杯里倒了一大杯酒,而后我们大喝特喝。哦,这是多么甜蜜美妙的时刻,值得我此前为之奔忙半天。在镜子前,我站在她身后,而后我们在卫生间搂着跳舞。我开始谈论我在东部的朋友们。

我说:“你应该见见我认识的一个叫多丽的朋友,她是个六英尺高的红发女人。如果你去了纽约,她会让你知道在哪儿能找到工作。”

“这个六英尺高的红头发是谁啊?”她犯疑地追问,“你干吗跟我提起她?”她那简单的小脑壳不可能理解我这种善意而神经质的谈话风格。我只好不再谈论这个话题。她在浴室里开始有了醉意。

“上床吧!”我不停地说。

“六英尺高的红头发,嘿?我还以为你是个很好的大学生呢,我看着你穿着那件可爱的T恤我就跟自己说,嗯,他不是挺好的嘛?不!不是的!不是的!你就跟他们所有人似的不过是个他妈的皮条客!”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别站在那儿跟我说这个六英尺高的红头发不是个妈妈桑,我一听到这个说法就知道是个妈妈桑,而你,你就像我遇到的其他那些皮条客一样样的,所有人都是皮条客。”

“听着,特雷,我不是个皮条客。我向《圣经》发誓我不是个皮条客。为什么我会是个皮条客呢?我感兴趣的只有你。”

“我一直以为我遇到的是个好男孩儿。我多开心啊,我搂着自己说,嗯,一个真正的好男孩儿而不是个皮条客。”

“特雷,”我用我的整个灵魂恳求她,“请听我说并好好理解一下,我不是个皮条客。”一个小时之前,我以为她是个骗子。多悲哀啊。我们脑子里这些货色,这些疯狂的念头,已经跑偏了,哦,可悲的生活,我不停地喃喃自语,不停地哀求,而后我发现我在向一个装聋作哑的墨西哥小婊子哀求着什么,我就这么跟她说了。没等她反应过来,我就拿起她的红鞋子,扔到浴室门口,并让她滚蛋。“走吧,赶紧的。”我得去睡觉,忘掉这一切。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自己永远可怜而又烂糟糟的生活。浴室里一片死寂,我脱掉自己的衣服,上床睡觉。

特雷从浴室出来,眼睛里含着不好意思的泪水。在她简单而又搞笑的小脑瓜里,已经断定一个皮条客不会把一个女人的鞋子扔出门并让她滚蛋。她安安静静地脱光了她全部的衣服,把她小巧玲珑的身体钻到被单里和我贴在一起。她的肤色是葡萄那样的红棕色。我看到她瘦巴巴的腹部,有剖腹产的刀疤。她的胯太窄小了,不划拉开根本就无法生出个孩子来。她的腿就像芦柴棒儿。她只有四英尺十英寸那么高。我在清晨沉闷的甜美中和她做爱。而后,两个疲惫天使,有点像在洛杉矶这个收容所盘桓数日的模样,一起发现了生活中最亲密儿美妙的东西,我们一起睡觉,一直睡到下午。

13

接下来的十五天,我们好也好歹也罢都待在一起。我们睡醒后当即决定一起搭便车去纽约,她在那里将成为我的女朋友。我已经可以想象到迪安以及玛丽露惊诧莫名、复杂无比的狂野表情——一个季节,新一季开始了。首先,我们得去找点儿活,挣够路上要花的钱。特雷想着赶紧开始,因为我兜里只剩二十美元了。我不喜欢那样急吼吼地,而且,就像一个傻子,我花了两天时间琢磨这件事,我们破天荒地读着洛杉矶报纸上的招聘启事,那些咖啡馆和酒吧,直到我的二十美元缩减为十块出头。我们在我们的小破旅馆里待得很开心。大半夜的,我睡不着起来,把床单拉到宝贝儿裸露着的棕色肩膀上,然后凝视着外边洛杉矶的夜色。很粗鲁、闷热、此起彼伏的报警器声音传来。就在街对面出了点什么事,一座破破烂烂的寄宿楼兴许就是某个灾难的发生现场。一辆巡逻车就停在下面,几个警察正在盘问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头儿。里边还传来了哭泣声。我听到了所有的声响,包括我们旅馆霓虹灯发出的嗡嗡声。我平生第一次感到这么悲哀。洛杉矶是美国城市当中最寂寞、最粗鲁的一个。纽约的冬天虽然能冻死狗,但在它的某些街头还能透露出一些暖心的情谊。洛杉矶就是个原始丛林。

主干道的南边,我和特雷一边啃着热狗一边瞎溜达,那是个灯光璀璨、嘈杂喧嚣的嘉年华,穿着靴子的警察在每个角落搜查行人。全国最衣衫褴褛的人簇拥在人行道上——这一切都发生在南加利福尼亚的星空之下,掩盖了洛杉矶作为一个大规模沙漠露营地的事实。你可以闻到茶、叶子,我指的是大麻叶子,在空气中飘浮,混合着辣椒煮豆子和啤酒的味道。波普爵士乐喧嚣狂野的声音从啤酒屋里飘散出来,混合着各色牛仔音乐和布基伍基音乐的曲调,在美国的夜空中。每个人看上去都像哈塞尔。粗野的黑人戴着波普帽,留着山羊胡子大笑着涌进来;再然后是留着长头发,来自纽约,直接从六十六号公路下来的潮人;然后是沙漠上的耗子,背着包,打算在广场的公园椅上占个位置。以及袖管条分缕析的卫理公会教派的牧师,以及留着大胡子、穿着凉皮鞋的“自然之子”教派的年轻信徒。我想和他们相识,跟他们每个人说话,然而特雷和我得忙于生计大事,我们想一道弄些钱。

我们跑去好莱坞,想在日落大道和葡萄藤大街交汇处的药店找份工作。这真是个奇妙的街角!常常有人拖家带口从偏僻地区专程坐车过来,站在街上想看一些电影明星,但电影明星从未露面。每次开来一辆豪车,他们都急慌慌地一拥而上,站在道边想要一探究竟:一个戴着墨镜的家伙,边上坐着个金发女郎。“唐·阿米切!唐·阿米切!”“不!是乔治·墨菲!乔治·墨菲!”他们蜂拥而至一哄而散,互相张望。漂亮的牛仔男孩来到好莱坞想演个牛仔在周边晃悠,他们神气活现地用手指头把眉毛濡湿,那些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妞穿着长裤招摇过市。她们本想跑到这里做明星,不料落魄潦倒于快餐厅。特雷和我也想在快餐厅找份工作。哪儿都不容易找口饭吃。好莱坞大道上车辆呼啸,成群的车辆喇叭齐鸣,每分钟都要引发一次小事故。每个人都往距离最远的那棵棕榈树奔去——除此之外尽是荒漠,别无他物。好莱坞的山姆大叔们站在摩登餐厅的门口,争辩不休,恰如百老汇的山姆们站在纽约的雅各海滩上那样吵闹,只不过在这里,他们没穿得那么多,口气也要粗鲁一些。高大而消瘦的牧师蹒跚着路过。肥胖而躁动不安的妇女横穿马路,排到一列参与智力竞赛的队列里。我看到杰里·科隆纳在别克汽车公司买了一辆轿车。他站在巨大的玻璃橱窗内,抚弄着自己的八字胡。特雷和我在城里一家装修得像岩洞的自助餐厅吃了饭,墙上装饰着金属乳头,以及神灵和周身泡沫的海神尼普顿的石头打造的臀部。人们在瀑布周边郁郁寡欢地吃着东西,他们发绿的脸上带着海洋的忧郁。所有在洛杉矶的警察看起来都像是富婆包养的情夫,所有人来此地的初衷都是当电影明星,甚至于我。特雷和我越混越差,最后不得不跑到南大街去找份营生,在那些侍者和女收银员之间,他们在挫败当中毫无骨气,他们对此无动于衷。我们还有十美元。

“哥们,我打算去我姐姐那儿拿上衣服然后我们搭车去纽约,”特雷说。“来吧哥们,我们就这么办。‘如果你不会跳摇摆舞,我会教你怎么跳。’”最后两句话是她时常挂在嘴上的歌词。我们慌慌张张地去往她姐姐位于阿拉美达大道墨西哥人棚户区的家。我等在墨西哥人厨房后头一条黑乎乎的小道上,因为她姐姐不应该看到我。边上有狗跑过,小巷道里灯光忽明忽暗,暧昧不清。我可以听到特雷和她姐姐在这么个柔和、温暖的夜晚争吵,我等着任何坏消息。

特雷出来了,拉上我的手走向中央大道,这是洛杉矶有色人种最多的地方。这是个多么混乱的地方,鸡窝大小的棚屋恨不得连个自动唱机都放不下,而自动唱机播放的无外乎布鲁斯、波普爵士和节奏爵士。我们沿着廉租公寓肮脏的楼梯上楼,来到了特雷的朋友玛格丽娜家。他们那儿有特雷的一件衬衫和一双鞋。玛格丽娜是个可爱的黑白混血儿,她老公却像纸牌上的黑桃一样黑咕隆咚,但人挺和善的。他为了招待我特地跑出去买了一品脱威士忌。我想帮着付一部分账,他却说不要了。他们有两个孩子。孩子们在床上蹦来蹦去,那是他们玩耍的地方。他们用胳膊缠着我,好奇地看着我。伴随着中央大道夜晚的嗡嗡吵闹的声音——那正是汉普在《坍塌的中央大道》所唱的夜晚——嘶吼声、尖叫声不绝于耳。他们在门口唱歌,站在他们的窗口唱歌,谁都不在乎被人看到或者咒骂。特雷拿上衣物,我们就告辞了。我们再度来到鸡窝棚屋,在电唱机上点了一首歌。好几个黑人在我耳边窃窃私语,说着什么茶的,只要一美元。我说好的,给我吧。中间人跑过来,让我去地下室的厕所,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捡起来,哥们,捡起来。”

“捡什么?”我问。

他已经拿到了我的一美元。他不断指向地板,实际上地下室只有泥地,没有地板。地上有块看起来像是褐色小土块的东西。他真的是小心翼翼。“我得小心点儿,上个礼拜局势可不消停了。”我捡起那个土块儿,其实是棕色纸的卷烟,我回去找特雷,而后我们回到旅馆房间,想要嗨一下。但啥也没发生,那只不过是布尔·达勒姆的香烟。我猜我白花了那一美元。

特雷和我打定主意立刻就办的一件事情就是:我们决定马上搭顺风车去纽约,拿着我们仅有的钱。那天晚上,她从她姐姐那儿拿到了五美元。我们差不多拥有十三美元也许更少。在那间房屋的租金再度到期之前,我们收拾好了东西,搭着一辆红色的车子去了加州的阿卡迪亚,在那儿,圣桑塔爱尼塔赛马场就坐落在白雪皑皑的雪山之下。夜色降临,我们手拉手朝着美洲大陆前行。我们走了好几英里,离开了人口聚居的区域。那是个周六的晚上,我们站在一盏路灯之下,摆出搭车的手势,突然好几车满载着手持三角小旗的孩子们的车呼啸而过。“哦耶!哦耶!我们赢了!我们赢了!”他们叫喊道。看到路边有一男一女站着,他们还挺兴奋的,朝着我们大喊大叫。经过了好几十辆这样的车,装满了年轻的脸蛋儿和俗话说的“刺耳的变声嗓音”。我讨厌他们每一个。他们以为自个儿是谁呀,朝着路边的人瞎嚷嚷,只不过是因为自己是些中学里的小混蛋,爹妈能在周日下午吃吃烤牛肉?他们是些什么东西?取笑一个穷困潦倒的姑娘和她想要被爱的男人?我们只想干好自己想干的事情,但是我们也没搭到便车,只好走回镇上。更糟糕的是,我们想喝杯咖啡,就去仍然在营业的咖啡馆,那是一所中学的饮品店,所有的小孩都在那里,而且还记得我们。而今他们认为特雷是个墨西哥人,一只无所事事的小野猫,而她的男友更糟。

她感觉到那里的气氛很不好就走了出来,在黑暗中,我们一起沿着高速公路的水沟往前走。我拿着所有的包,我们在寒冷的夜色中呼吸着雾气。我决定和她一起,从现实世界中再逃避一晚,等到天亮再说其他。我们住进了一家汽车旅馆,住进了一个舒舒服服的小套房——有淋浴、浴巾、收音机等等。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相拥着进行了一次漫长、严肃的交谈,然后洗了澡,又开着灯讨论了一些事情,而后关上灯又在谈。一些事情都谈明白了,我和她确认了一些事,她能接受的,我们在黑暗中达成一致,屏住呼吸,就像两只脆弱的羔羊。

第二天早上,我们大胆地执行新的计划。我们搭了一辆公交车去往贝克斯菲尔德,在那里干采摘葡萄的活儿。干了几个礼拜之后,我们就走正道去了纽约,坐巴士。那是个美妙的下午,和特雷一起坐车去往贝克斯菲尔德:我们坐在那里,十分放松,聊着天,看着窗外乡村的景致掠过,啥也不用担心。我们在下午晚些时候到了贝克斯菲尔德。我们的计划是到每个水果批发市场看一看。特雷说我们可以在工作中住在帐篷里。住在帐篷里,在加利福尼亚凉快的清晨摘葡萄的想法甚合我意。但工作没有那么容易找着,还有很多疑惑。大家给我们出了无数的点子,而工作的事情还是一无所获。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吃了顿中餐,抖擞精神再度出发。

跨过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铁路,抵达墨西哥镇。特雷嘀嘀咕咕地和她的老乡聊天,打听工作的事情。夜幕低垂,那个墨西哥小镇上到处挂满了明晃晃的电灯泡,看电影的大帐篷,水果摊,游乐场,便宜的小卖店,几百辆摇摇晃晃的卡车和沾满泥点点的破烂车子到处停着。全家都出来采摘水果的墨西哥人一边闲逛一边吃爆米花。特雷和每个人说话,我已经绝望透顶。我需要的只是——也是特雷需要的——来点喝的,于是我们花了三十五美分买了一夸脱加利福尼亚红葡萄酒,跑到铁道调度车场去喝。我们找到一个地方,那里有流浪汉堆起的板条箱,他们围在边上烤火。我们坐在那里喝酒。我们的左手边是一些货车,在月下,它们涂成忧郁而肮脏的红色。正前方是贝克斯菲尔德的灯光和机场的地勤柱,我们右边是一座巨大的铝制昆斯特仓库。啊,那是个美妙的夜晚,暖和的夜晚,有酒喝的夜晚,有月亮的夜晚,一个可以让你搂着姑娘,聊聊天,吐吐口水,快活似神仙的夜晚。我们就是那么干的,她是个小酒鬼,很能喝,快赶上我了,甚至比我还能喝,我们一直聊到半夜。我们一直就在板条箱附近,偶尔地,有流浪汉路过,还有带着孩子的墨西哥母亲路过,巡逻车路过,警察下来嘘嘘,但大部分时间我们不受打扰,我们的灵魂越来越融合,直到很难说再见。午夜,我们站了起来,晃晃悠悠地向高速路走去。特雷有了个新主意,她觉得我们应该搭车去撒比纳尔,她老家,住在她哥哥的车库里头。任何安排对我来说都是可以的。在路边,我让特雷坐在我的行李上,她看着像个绝望的女子,一旦有辆车停下来,我们就赶紧奔过去,一边吱吱咯咯地傻笑。这个开车的是个好人,虽然车很烂。他轰轰隆隆地把车开过了山谷。

我们在天快亮之前抵达了撒比纳尔。特雷睡着了,我喝光了所有的酒,喝得快要石化了。下了车,走在安静、洒满落叶的加利福尼亚小镇的广场上,它是南太平洋铁路公司铁路边上的一个小站。我们跑去找她哥哥的哥们,他们会告诉我们她哥哥住在哪儿。却没人在家,天开始亮了起来,我躺在镇上广场的草坪上,不停地说着同一句话:“你不会告诉我他在韦德干什么,你会告诉我他在韦德干什么吗?你不会说的对吧?他到底在韦德干什么?”这段对白来自电影《人鼠之间》,里面布尔戈斯·麦雷迪斯和牧场工头说的,特雷咯咯直笑,我做任何事对她来说都没问题,我可以一直躺在那里那么犯傻,直到那些妇女走出教堂,她才不在乎呢。但我最后决定我们得收拾收拾好去见她哥哥,于是我带她去了铁道边的一家老旅馆,我们舒舒服服地躺到了床上。

天一亮,阳光灿烂的清晨,特雷早早起床去找她哥哥。我一直睡到中午,当我朝窗外看的时候我突然看到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货车从窗前经过,数百个流浪汉躺在平板车上,拿行李当枕头,读着搞笑报纸,拿一些从路边摘来的加利福尼亚品质优良的葡萄悠哉悠哉地吃着。“他妈的!”我嚷嚷,“嚯!这就是应许之地。”他们都来自弗雷斯诺,一个星期之后,他们就会照着老样子回去。

特雷和她哥哥,他哥哥的哥们,还有她的孩子一起回来了。她的哥哥是个墨西哥粗野健壮的小子,一副见了酒就不要命的样子。他哥们是个大块头、松松垮垮的墨西哥人,说的英语没什么口音,但说话很大声,总想讨好人。我能看出他对特雷有那种意思。她的儿子叫约翰尼,七岁了,大黑眼睛,很萌。好吧,我们聚齐了,疯狂的一天又开始了。

她哥哥名叫里基,他有一辆三八年产的雪佛兰。我们一拥而上,他开始胡开。“我们去哪儿?”我问。那哥们不给予任何解释——他叫庞佐,所有人都那么叫他。他闻起来臭臭的。我发现了其中的缘由。他靠把粪肥卖给农民谋生;他有一辆皮卡。庞佐口袋里总有那么三四美元,对所有事情都保持乐天的态度,“是的,哥们,就那么办——哒哒,走吧,哒哒,走吧!”他就那么走了,他把那辆破车开出了每小时七十迈的速度,我们去比弗雷斯诺更远些的马德拉,去和一些农民接洽粪肥生意。里基手持一只酒瓶。“今天我们喝酒,明天我们劳作,来来来,哥们——喝一口!”特雷和她的孩子一起坐在后排,我回头望望她,看到她脸上飞红,因为回家的开心。加利福尼亚美妙的绿油油的十月的乡村,呼啦啦向后退去。我又鼓足勇气准备上路了。

“我们现在去哪儿,哥们?”

“我们去找有些粪肥存着的农民。明天我们开着皮卡回来,拉走它们。哥们,我们会挣一大笔钱,别再为任何事担心。”

“我们人人有份!”庞佐喊道。我发现确实如此——无论我们去哪里,都见者有份。我们从弗雷斯诺聒噪的街市上穿行而过,到后边的街上找那些农民。庞佐下了车,去和一些老墨西哥农民大声地不知道聊些什么。当然,我是听不懂的。

“我们需要喝一杯去!”里基大喊大叫,于是我们下车去了十字路口的一家小馆子。美国人常常在周日下午在十字路口的小馆子喝酒。他们带着孩子们,一边东拉西扯一边为啤酒而争执,每个人都好聊天。夜幕降临时,孩子们开始苦恼,父母们都喝多了。他们踉踉跄跄地回到家里。在我去过的美国各处的十字路口小馆子,总能遇到人们拖家带口地出来喝酒。孩子们在后边一边吃着爆米花和炸薯条,一边玩耍。我们也是如此。里基、我、庞佐还有特雷坐在那儿大喝特喝,对抗着喧嚣的音乐狂聊。小宝贝儿约翰尼和其他孩子在自动点唱机边上玩儿。太阳慢慢变红。不需要完成任何事情。有什么事值得去完成呢?“明儿,”里基说,“明儿,哥们,我们将来有一天会成事的,再来杯啤酒,哥们,哇哇,你来啊,哇哇,你来啊!”

我们晃荡着离开那里,晃上了车,而后我们去往高速路边上的酒吧。庞佐是个吵吵嚷嚷的大块头,在圣华金山谷无人不识。我和他单独离开那个酒吧去找个农民,然后我们又跑去马德拉的墨西哥镇子,招揽一些姑娘,想给他和里基带回去。而后,当泛紫的暮色弥漫在葡萄园山谷之际,我哑口无言地坐在车里,而他正在和一位墨西哥老者讨价还价,为了买他在自家后院种的瓜。我们买了瓜,当场吃掉并把瓜皮扔在老头子家边上泥泞的过道上。各种各样的漂亮女孩在渐渐暗下来的街上出现。我说:“我们他妈的到底在哪里?”

“别担心,哥们,”大块头庞佐说,“明天我们会大挣一笔,今晚我们不要操心。”我们回去,带上特雷和她的哥哥还有那个孩子,在高速公路的夜灯下开回弗雷斯诺。我们都饿极了。穿行过弗雷斯诺的铁轨,我们来到弗雷斯诺嘈杂的墨西哥小镇的街上。模样古怪的中国人从窗户探出头来,探视着周日夜里的街道;穿着时髦长裤的墨西哥小妞招摇过市;自动点唱机播放着吵闹无比的曼波舞曲;周边的灯光璀璨斑斓,好似万圣节。我们去了一家墨西哥餐厅,吃了玉米饼和裹在里边捣得稀巴烂的彩豆,都挺好吃的。我拿出最后一张挺括括的五美元的钞票,这本来是维系我和新泽西州之间路途的钱,我用它付了我和特雷的账单。现在我剩下四美元。特雷和我面面相觑。

“咱俩今晚睡哪儿,宝贝?”

“我不知道。”

里基喝醉了,现在他说的就是,“哇哇,你来,哥们——哇哇,你来,哥们,”用那温和而疲惫不堪的音调。这是漫长的一天。我们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或者上帝是如何安排的。可怜的小约翰尼在我怀里睡着了。我们开车回到撒比纳尔,在路上,我们在九十九高速的一家路边店猛地刹车。里基想喝最后一杯啤酒。小卖店后院停着拖车、有些帐篷,还有一些破破烂烂的汽车旅馆模样的房间。我问了一下价格,两美元。我问了特雷怎么样,她说可以,因为我们现在带着孩子,得让他舒服点儿。我们在这个小馆子又喝了几瓶啤酒,一些脸色阴沉的流浪雇工在牛仔乐队的伴奏下扭着身体,特雷、我和约翰尼进入汽车旅馆的房间,准备睡觉。庞佐一直在周边晃悠,他没地方睡觉。里基回到他爸爸在葡萄园的棚屋去睡了。

“你住哪儿,庞佐?”我问。

“没地儿住,哥们,我应该和大露西住,但她昨晚把我轰出来了。我会去开我的皮卡,然后今晚就睡在里边。”

有人拨弄着吉他。特雷和我遥望着星空而后亲吻。“明天,”她说,“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不觉得吗,萨尔宝贝,哥们?”

“当然啦,宝贝,明天。”总是明天,接下来一礼拜我还总是听到——明天,一个可爱的字眼,它也许意味着天堂。

约翰尼蹦上床,穿着衣服什么的睡着了,有沙子从他鞋里倒出来。特雷和我半夜起床,把床单上的沙子清理干净。早上我起床洗了洗,在周边溜达了一圈。我们离撒比纳尔五英里,在一片棉花田和葡萄园里。我问管理营地的胖女人有没有帐篷是空着的。有最便宜的那种,一美元一天。我给了她一美元搬了进去。那里边有张床,一个炉子,杆子上垂下来一面裂了的镜子,感觉还不错。我进去的时候得弯腰,我就那么做了,然后我的宝贝和我宝贝的男孩也是如此。我们等着里基和庞佐开着皮卡过来。他们带着啤酒来了,然后我们就在帐篷里开喝。

“粪肥怎么办?”

“今天太晚了,明天,哥们,明天我们挣大钱,今天我们喝点啤酒。你觉得怎么样,哥们?”我压根不需要别人催。“哇哇你来——哇哇你来!”里基嚷嚷道。我开始意识到,我们靠倒腾粪肥弄钱的计划是永远不会实现的。那辆皮卡停在帐篷外,那臭味儿闻起来和庞佐有一拼。

那天晚上,特雷和我钻进我们沾满露水的帐篷,里边空气闻起来甜滋滋的。我差不多要睡着的时候她说:“你想和我做爱吗现在?”

我说:“约翰尼怎么办?”

“他不在乎,他睡了。”但约翰尼没睡,他只是不吭声。

那两个人第二天又开来了粪肥卡车,又出去找威士忌。他们回来后,还是在帐篷里痛痛快快地喝了起来。那天晚上,庞佐说天太冷了,非要睡在我们帐篷里的地上,裹着他那张散发着牛皮味儿的防水油布。特雷烦他,她说他围着她哥哥团团转就是为了找机会靠近她。

我和特雷除了饥肠辘辘,看起来也没什么好事儿能发生了,于是大早上,我在乡下一路溜达,打听有没有摘棉花的活计。所有人都告诉我从营地沿着高速公路走出去,到农场打听打听。我去了,那农夫正和老婆一起待在厨房里。他出来,听我说了我的想法,提醒我说每摘一百磅棉花他只能付给我三块钱。我寻思自己每天大概能摘三百磅棉花,就接了这个活儿。他从谷仓里翻出来几个长条形的帆布口袋,告诉我天亮时分就开始干活儿。我开开心心地跑回去找特雷。半路上,一辆运送葡萄的大卡车在路上颠了几下,几串巨大的葡萄掉到热滚滚的柏油路上。我捡起它们带了回家。特雷很高兴。“约翰尼和我会跟你一道去,打打下手。”

“呸!”我说,“少来这一套!”

“你看,你看,摘棉花是个苦力活儿,我摘给你看看。”

我们吃着葡萄,当晚,里基出现了,带来了一条大面包和一磅汉堡,我们在一起吃了野餐。我们隔壁的大帐篷里住着一整家子流动摘棉花的,老爷子整天坐在一张椅子上,他太老了干不动活儿了,他的儿子和女儿,还有儿女的孩子们,每天天蒙蒙亮就穿过高速公路,去我干活儿的那家农夫家摘棉花。第二天拂晓,我和他们一道去。他们说大早上的棉花因为带着露水,会比下午的重,你可以挣到更多的钱。无论如何,他们从早干到晚。老爷子是三十年代闹灾荒时,从内布拉斯加迁移过来的。

那灾荒就是我蒙大拿的牛仔朋友告诉过我的沙尘暴——全家人坐着一辆破破烂烂的卡车风尘仆仆而来。从那以后,他们就待在加利福尼亚。他们热爱劳动。在十年间,那老头子的儿子将孩子的数目增加到了四个,他们当中有一些已经足够应付摘棉花的工作了。在此期间,他们的境况也从在西蒙·列格里压榨下的一贫如洗,到能够住进一顶比较受人敬重的体面帐篷。他们都很为自己的帐篷自豪。

“还想回内布拉斯加吗?”

“呸,那里啥也不剩了。我们现在想着要买一辆拖车。”

我们弯下腰开始摘棉花。四周景致优美。越过田野就是帐篷区,再往那头是枯黄的棉花田,它们一直绵延到褐色而干涸的小山丘,而后是在蓝天下顶着雪帽子的内华达山脉。这境况要比在南大街洗盘子好多了。而我丝毫也不懂得如何摘棉花。我花了太多时间把白棉花球从它们微脆的底座上取下来,别人好像做得轻而易举。而且,我的手指头开始流血了,我需要一副手套,或者更多的经验。有一对黑人老两口和我们在一块棉花地里。他们摘棉花时的从容好似战前他们的祖辈在阿拉巴马干活时一般。他们沿着棉花丛移动,忧郁地弯着腰,他们的口袋就慢慢地鼓了起来。我的腰开始酸疼。但是跪下来躲在棉花地里的感觉相当美妙。如果我想休息我就只管休息,枕着湿润的褐色土地。小鸟作为背景音乐鸣唱。我感觉自己找到了终生的事业。约翰尼和特雷在正午烈日当空的田野那头像我招手,并跑了过来,和我一起干活儿。见鬼,如果小约翰尼摘棉花的速度还没我快就好了!——当然了,特雷的速度是我的两倍。他们渐渐把我落在了后头,给我留下了一堆堆干净的棉花让我装到口袋里去——特雷是男人一般的一大堆,约翰尼是孩子般的一小堆。我伤感地把它们塞进口袋里去。我算哪号爷们,连自己的生计都搞不定,何况是养活他们?他们整个下午都跟我耗在一起。太阳转红时,我们一起拖着大口袋往回走。在田地尽头,我在秤上卸下了担子,它们称起来是五十磅,我拿到了一个半美元。而后我从那群移动摘棉花的小伙子那儿借了一辆自行车,穿过九十九号公路到路边的杂货店买了煮熟的意大利面条罐头和肉丸子、面包、奶油、咖啡还有蛋糕,把这些吃的挂在自行车把上回家了。去往洛杉矶的车辆迎面而来,去往旧金山的在屁股后边催我。我不停嘴地咒骂它们。我仰望着黑黑的天空,向上帝祈祷给予我的生命这样一个更好的阶段,能给我一个更好的机会让我能够为我爱的这两个小家伙做点什么。在这里,谁也没拿我当回事。我应该早就明白了。是特雷将我的灵魂挽救了回来。在帐篷的炉子上,她热了吃的,那是我一生中吃过最盛大的一餐,我是那么地饥肠辘辘而且疲惫不堪。像一个老黑人棉花工一样叹着气,我歪躺在床上,抽着烟。狗们在寒冷的夜晚吠叫。里基和庞佐不再在夜里来我们的帐篷串门。我对此很满意。特雷蜷缩在我身旁,约翰尼坐在我胸口上,他们在我的笔记本上画着小动物。在令人恐惧的旷野当中,我们的帐篷亮着温暖的灯光。路边小店里播放的牛仔音乐从田野那头传来,有些凄怆。一切都很好,我亲吻了我的宝贝而后我们熄灭了灯。

清晨的时候,露水使帐篷耷拉下来了。我起床后拿着毛巾和牙刷,到旅馆的公共卫生间去洗漱,然后我回去穿上了我的裤子,头天因为跪在地上,裤子破了,特雷在夜里帮我缝补好了。我带上了那顶破破烂烂的草帽,它曾经是约翰尼的玩具,而后带着我的帆布棉花口袋穿过高速公路。

每天,我大概能挣个一块五美元。这刚好够夜里骑着车去杂货店买吃的东西。时间飞逝如电,我忘掉了东部,和所有关于迪安和卡罗还有该死的公路的事情。约翰尼和我总是在一起玩耍,他喜欢我把他高高地抛向天空,并扔到床上。特雷坐在那里缝缝补补。我是世上的一个男人,一个像我在帕特森曾经幻想过的那种男人。听说特雷的老公已经回到了撒比纳尔还扬言要找我算账,我时刻准备着应对他。有一天晚上,那些移动棉花工在路边店发起了疯,把一个男人捆在树上,用棍子把他打得半死。我当时已经睡着了,是后来才听说的。从那以后,我总是在自己的帐篷里备着一根棍子,以免他们认为我们这些墨西哥人会在他们的营地里搞七搞八。他们认为我是墨西哥人,当然,在某种程度上我确实是。

但现在已经是十月,夜里比往常更冷了一些。那个移动棉花工家庭备好了一个烧木头的炉子,打算在这里过冬。我们啥也没有,而且帐篷的租期快要到了。特雷和我不得不决计离开。“回你家去吧,”我说,“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你不能带着约翰尼这样的小孩儿在帐篷区瞎晃悠,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会冻坏的。”特雷哭了,她觉得我在指责她的母性本能。一个灰蒙蒙的下午,庞佐开着卡车来了,我们决定去看看她娘家的情况。但我不能被人看到,只能躲在葡萄园里。我们去往撒比纳尔,卡车抛锚了,与此同时,天降滂沱大雨。我们坐在破败的车上,咒骂着。庞佐下了车,在大雨中修车。他到底是个老派的好人。我们承诺彼此要再好好地喝一顿。我们在撒比纳尔的墨西哥小镇,走进一家破烂不堪的小酒吧,足足喝了一个小时。我打算完结自己摘棉花的生活。我能感受到我自己的生活在召唤我回去。我给在大陆另一头的姨妈寄了张明信片,管她再要五十美元。

我们开车去了特雷家的窝棚。它们位于葡萄园之间的一条老路上。我们到那儿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们把我放在离她家还有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灯光从门缝中发散出来,特雷的另外六个兄弟在弹着吉他唱着歌。她老爸正在喝酒。我听到了压过歌声的咒骂和争吵。他们骂她是个婊子,因为她离开她那不怎么样的丈夫,去了洛杉矶,并把约翰尼扔给了他们照顾。那老头儿不住声地叫喊。而那个忧伤的、胖胖的、棕色皮肤的老妈声音更大,她的风头总是能够盖过哪些干粗活的男人们。最后特雷被允许回归家庭,兄弟们很快开始唱起了快乐的歌曲。我蜷缩在十月山谷当中凄风苦雨的葡萄园内,远远地观望着这一切。我脑海中充斥着比莉·哈乐黛那首伟大的歌曲《情人》,我在灌木丛中举办了自己的小型音乐会。“有一天我们将重逢,你将擦干我的全部眼泪,在我耳边甜蜜私语,拥抱我亲吻我,哦,我们失去的那一切啊,情人,哦,你去了哪里……”歌词虽然没有旋律那么棒,但比莉唱得摄人魂魄,像一个女人在柔和的灯光下摩挲着自己男人的头发。风声呼啸,我冻坏了。

特雷和庞佐回来了,我们开着那辆咔咔作响的卡车去找里基。里基现在和庞佐的女人大罗塞住在一起。我们在破破烂烂的巷道口使劲地按喇叭。大罗塞把他赶了出来。一切都一塌糊涂。那天晚上我们睡在卡车上。特雷紧紧地抱住我,当然了,哀求我不要离去。她说她会去干摘葡萄的活儿,足以养活我们俩,而我可以住在她家路尽头的另外一个农夫赫弗尔芬格家的谷仓里。我可以整天什么也不干,就坐在草地里吃葡萄。“你喜欢那样吗?”

一大早她的表兄弟们开着另外一辆卡车来接走我们。我突然意识到整个乡下、数以千计的墨西哥人都知道特雷和我的关系,对他们来说,那会是个很有嚼头的、罗曼蒂克的八卦话题。表兄弟们彬彬有礼,甚至是很有魅力的。我坐在卡车里谈笑风生,聊着战争期间我们都在什么地方,干着些什么事情。表兄弟们有五个,每一个都很不错。他们不像特雷的亲兄弟那么大惊小怪。但我喜欢疯狂的里基。他发誓说要去纽约跟我会合。我可以想象他在纽约会是个什么德行,凡事拖到明天再说。那天,他正躲在田里某个地方喝酒呢。

我在十字路口处下了卡车,表兄弟们把特雷带回家。他们到了家门口后给了我一个明显的手势,父母亲都不在家,他们出去摘葡萄了。于是我整个下午就可以在房子里为所欲为。那是个有四间屋子的窝棚,我无法想象整个家庭如何在里边安居乐业。苍蝇在水槽上飞来飞去。他们甚至没安纱窗,正如歌中所唱的:“窗儿破了,雨儿飘了进来。”特雷在家了现在,在锅碗瓢盆当中收拾。她那两个小妹妹冲我吃吃地笑。外边路上,小孩子们在尖叫。

当太阳红通通地从云中出现时,那是我在山谷的最后一个下午,特雷带我去农夫赫弗尔芬格的谷仓。农夫赫弗尔芬格在那一带开的农场经营得很红火。我们把板条箱拼到一起,她从家里拿来一些毯子,我感觉一切都安置停当了,除了在仓库屋顶上方正有只毛茸茸的大蜘蛛对我虎视眈眈。特雷说如果我不去招惹它,它是不会对我怎么样的。我直挺挺地躺下盯着它。我跑出去在一片墓地里,爬上了一棵树。在树上我唱起了《蓝天》。特雷和约翰尼坐在草地上,我们吃起了葡萄。在加利福尼亚,你会仅仅吸出葡萄的汁液,而把皮儿吐掉,真是奢侈。夜幕降临,特雷回家做饭,九点许她带着香喷喷的玉米饼和捣碎的豆子来了谷仓。我在谷仓的水泥地面上燃起了篝火照明。我们在板条箱上做爱。特雷随后站了起来,直接回去他们的窝棚。她爸爸在冲她嘶吼,我从谷仓都能听到他的嘶吼声。她给我留了条披肩保暖,我把它披在身上,穿过月光照耀的葡萄园,去看看她家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在一条小路上匍匐前进,跪在暖和的土地上。她的五个兄弟正用西班牙语唱着美妙的歌。小屋的屋顶上星光灿烂,他们家炉灶的烟囱冒出了烟。我闻到捣碎的豆子和辣椒的香味。老头子一直在唠叨。她的兄弟们一直在用真假嗓音变换着唱歌。老母亲沉默不语。约翰尼和其他孩子们在卧室里嬉闹。一个加利福尼亚家庭,我躲在葡萄园内,看着这一切。我感觉自己像是拥有百万美元那样满足,我在美利坚疯狂的夜晚冒险。

特雷又出来了,把门从在她身后狠狠地带上。我在黑乎乎的路上陪她说话:“怎么回事儿?”

“哦,我们一直在吵架。他想让我明天就去干活儿。他说他不喜欢看到我无所事事地闲逛。萨利,我想和你一起去纽约。”

“怎么去?”

“我不知道亲爱的,我会想你,我爱你。”

“但我必须得走了。”

“是的,是的,我们再睡一觉,然后你走。”我们回到谷仓,我在大蜘蛛底下和她做爱,大蜘蛛在干吗呢?我们在板条箱上睡了一会儿,篝火就灭了。她半夜里回去了,她老爸喝多了,我能听到他在大喊大叫,他入睡后一切都静悄悄的了。星星们在入睡后的村子上空慢慢暗淡下来。

大早上,农夫赫弗尔芬格从马厩的门那头探进来脑袋,“感觉怎么样,年轻人?”

“挺好的,希望我待在这里没给你带来什么麻烦。”

“没什么麻烦。你还跟那个墨西哥小骚货在一起吗?”

“她是个很好的女孩。”

“也挺漂亮的,我想是公牛跳过了围栏,搞杂了种系,她长着一双蓝眼睛。”我们聊了聊他的农场。

特雷给我带来了早餐。我收拾好了自己的帆布包,打算回纽约,一旦我到撒比纳尔拿到那笔钱。我知道那笔钱一定已经在那儿等我了。我告诉特雷我要走了。她整个晚上辗转反侧都在想着这件事,但也无计可施。她在葡萄园里不动声色地亲吻了我,我们沿着葡萄树往那边走。走了不多远又停下了脚步,因为爱就是决斗,我们最后一次深切地对望。

“纽约见,特雷,”我说,她想着一个月后和她哥哥一起开车去纽约。但我们都知道她办不到。她走回了窝棚,一只手里拿着我的早餐碟。我低下头望着她,再度上路了。

我沿着高速公路去往撒比纳尔,吃着核桃树上摘下来的黑核桃。我走在南太平洋铁路线上,在铁轨上保持着平衡。我经过一个水塔和一座工厂。这是某处的尽头。我去往铁路电报局看看我来自纽约的汇票来了没有。电报局关门了。我骂了句娘,坐在台阶上等候。票务负责人回来了,邀请我进屋。钱到了;我姨妈再度救了我一命。“谁会获得明年世界联赛的冠军?”瘦骨嶙峋的票务负责人问我。我突然意识到秋天已经到了,我正在回到纽约的路上。

我在忧郁的十月的山谷阳光下,沿着铁路线前行,希望有一辆南太平洋公司的车开过来,好让我加入那些吃葡萄的流浪汉群体里,和他们一起读漫画书。没有任何车开来。我上了高速公路,很快搭到了一辆车。那是我一生中搭过的最快、最吵闹的一次车了。司机是加利福尼亚牛仔乐团的小提琴手。他拥有一辆崭新的车,每小时开八十迈。“我开车的时候不喝酒,”他一边说着一边递给我一品脱的酒。我喝了一口,还给他。“向什么致意呢?”他说着,喝了一口。我们一马平川地从撒比纳尔一路狂奔到洛杉矶,二百五十英里的路。他把我在好莱坞的哥伦比亚制片公司门前放下,我正好有时间跑进去,拿走我被拒的剧本稿子。而后我买了去匹兹堡的车票。我没有足够的钱可以一口气买票到纽约。我等到了匹兹堡再去发愁这件事吧。

车将在十点出发,我有四个小时可以在好莱坞晃悠一下。首先,我买了一大块面包和萨拉米香肠,打算给自己做十个三明治,好穿越这个国家。我还剩了一个美元,我一边坐在好莱坞停车场后边的水泥矮墙上,一边做着三明治。当我正认认真真地干着这件荒唐事时,好莱坞一部新片首映式的射灯刺穿了天空,西海岸闹腾的天空。环绕着我的是疯狂的黄金海岸的喧嚣——那是我在好莱坞的最后一夜,而我正在停车场后边的厕所后头往膝上的三明治抹芥末酱。

14

拂晓时分,我坐的公交车疾驰过亚利桑那沙漠——印第安、布莱斯、萨尔美(她跳舞的地方)。那一大片干燥的区域通向南边的墨西哥山脉。而后我们向北拐向亚利桑那山地,弗拉格斯塔夫,悬崖镇。我手头有一本从好莱坞书摊顺来的书,《大个儿莫纳》,阿兰·富尼埃写的,但我宁可饱览沿途美国的风光:每一处隆起,起伏,和开阔地都激发起我莫名的渴望。在黑漆漆的夜里,我们穿过了新墨西哥,在阴郁的黄昏抵达了得克萨斯州的达尔哈特。在凄凉的周日下午,我们经过了俄克拉荷马州一个又一个平坦的小镇,夜里到达了堪萨斯。汽车呼啸而行。我在十月回家,所有人都在十月回家。

我们在中午到达了圣路易斯。我沿着密西西比河沿岸散步,看到从北部蒙大拿漂流而下的原木——我们新大陆梦中的奥德赛大原木。带涡轮装置的老破轮船在风吹雨打中愈发破败,俨然成了耗子窝。午后盖顶的乌云压着密西西比河谷。当夜,汽车呼啸着路过印第安纳州的玉米地,月光朗照的玉米叶宛如鬼魅,万圣节也快到了。我结识了一个女孩,在去印第安纳波利斯的路上,我们一直互相搂着脖子。她是个近视眼儿,当我们到一个地方下车吃东西的时候,我不得不拉着她的手,带她到午餐柜台那边。她买东西给我吃,我的三明治通通吃光了。作为交换,我给她讲长长的故事。她来自华盛顿州,在那里她整个夏天都在摘苹果。她的家在纽约附近的一个农场里,她邀请我去那儿玩。无论如何,我们相约在纽约的某个旅馆见面。她在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市下了车,而后我一路睡到了匹兹堡,我比过去多少年来都要感到疲惫。我还有三百六十五英里的路途需要搭车到纽约,但我兜里只有一毛钱。我走了五英里才走出匹兹堡,搭了两次车,一辆运苹果的车和一辆大拖车,它们在印度式夏季的雨夜,把我送到了哈里斯堡。我不断前行,归心似箭。

那是萨斯奎汉纳河的“幽灵之夜”。所谓幽灵,是一位自称要去“卡纳迪”的背着纸挎包的干瘪老头儿。他走得相当快,让我跟上,还说前面有座桥,我们可以跨过去的。他差不多六十来岁,一路不停地唠叨着他吃过的东西,他们给了他多少抹在松饼里的黄油,以及多少片多给的面包;马里兰一所收容所门洞里的那个老头如何热情地招呼他,让他一起过周末,他走之前如何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他是怎样在弗吉尼亚路边发现了一顶新崭崭的帽子,现在就戴在他脑袋上;他如何到每个镇上的红十字会串门儿,给他们看自己的一战参战证书;哈里斯堡的红十字会如何对不起它的名头;他如何在艰难时世当中走到今时今日。而我所见到的他,不过是个不怎么受尊敬的流浪汉,靠着步行,走遍了整个东部荒野,造访每个红十字会,有时在一些主干道上跟人讨要一毛钱。我们一道乞讨,一起沿着忧伤的萨斯奎汉纳河边走了七英里。那是条可怕的河。它两侧悬崖上长出来的灌木丛,犹如幽灵的须发,探视着不可知的河水。黑漆漆的夜晚笼罩着所有。有时候,从河对岸的火车调度场亮起了一大片红光,照亮了那一片恐怖的悬崖。那个小老头儿说他的纸挎包里有条漂亮的腰带,于是我们停下来让他拿出来。“我在这附近弄到了一条好腰带——在马里兰的弗雷德里克弄到的。见鬼,我把那条腰带落在弗雷德里斯堡的柜台上了吗?”

“你是说弗雷德里克?”

“不,不,弗雷德里克斯堡,弗吉尼亚州的!”他总是谈及马里兰的弗雷德里克,和弗吉尼亚的弗雷德里克斯堡。他坐在大马路上,身处凶险的车流,好几次差点被撞到。我在沟里踉踉跄跄地走着,随时随地,我都觉得那个可怜的小疯老儿会在夜里被撞飞,然后死掉。我们怎么也找不到一座桥。我在铁道地下通道处和他道别,因为搭车搭得我一身臭汗,我换下了衬衫,穿上了两件T恤,路边店的灯光照亮了我这可怜兮兮的举动。有一家子人从黑乎乎的路上特地跑过来,看我到底在干吗。最神奇的是,有位萨克斯管手居然在这个宾夕法尼亚的小路边店里,吹着美妙的布鲁斯。我一边听一边暗自抽泣。雨开始下大了,有个男人让我搭他的车去往哈里斯堡,并告诉我我走错路了。我突然看到先前那位流浪老儿正站在悲催的路灯下,竖起拇指——可怜的家伙,可怜的风光不再的家伙,现在宛若孤魂野鬼流落荒郊野外。我告诉司机关于他的故事,司机于是停车和他说话。

“看这个,伙计,你现在冲着西边去的,不是东边。”

“哈?”那个小瘦鬼说,“你在告诉我我不识道是吗?我可是在这附近晃悠了好几年了,我要去加拿地。”

“但这条道不是去加拿大的,这条道是去匹兹堡和芝加哥的。”那瘦小老儿懒得理我们,走开了。我最后看到的是他背着小小的白色小包,在阿勒格尼山凄怆的暗夜里,上下晃动着。

我原本以为,美国所有的荒野都在西部,直到萨斯奎汉纳河的幽灵向我展示了不一样的东西。不,东部也有荒凉不堪的地方。那种荒凉和本·富兰克林当邮政局长时候,坐着牛车蹒跚而行的时期一模一样,也跟乔治·华盛顿是个印第安人表现出的野性一样,和丹尼尔·布恩在宾夕法尼亚油灯下信誓旦旦要找到通道时一样,与布拉德福修好了他的铁道,人们在小木屋里为之欢呼的时期一样。那不是为小人物提供的亚利桑那的广阔天地,只是东宾夕法尼亚、马里兰和弗吉尼亚荒草丛生的荒野之路,是类似于萨斯奎汉纳、莫农加赫拉、老波托马克和莫诺卡西那类河流边上,那些小暗道和黑柏油路。

当晚,在哈里斯堡,我不得不睡在火车站的一只长椅上。天蒙蒙亮,站长就把我扔了出来。当你刚刚开始你的生活时,你还是个在父亲屋檐下享受着甜美时光的孩子,而后世道沧桑就如期光临了,你知道自己潦倒又悲惨,穷困又无助,衣不蔽体,就像个可怕而又悲痛的鬼魂,过着惨兮兮的噩梦般的生活。我踉踉跄跄地走出车站,已经不能自已了。我所能见到的清晨的白色只是坟墓的白色。我差不多就要饿死了,仅剩的还能带给我一点儿热量的东西,是几个月前我在内布拉斯加的谢尔顿买的止咳药了,我含着它们,获取其中的糖分。我不知道如何乞讨,只能步履蹒跚地走出了城,走到郊外时几乎没有多余的力气。我知道如果在哈里斯堡再待一晚上,我很可能就要被抓了。真是该死的城市!之后的那段路,我搭上了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的车,他相信控制饮食是有益健康的事情。当我们向东部行进时,我告诉他我快饿死了,他说:“好事儿,好事儿,对你来说没什么是比这更好的,我自己已经三天三夜不吃东西了,我会活到一百五十岁。”他就是一把骨头,一只松松垮垮的玩偶,一碰就碎的枝条儿,一个神经病。也许我应该搭个胖子的车,他会跟我说:“让我们在这餐馆停下来,吃点猪排和豆子吧。”没办法,我不得不搭上了一个相信节食有利于身体健康的神经病的车。开了一百英里后,他突然发了善心,从车后备箱里取出面包黄油三明治。它们藏在他推销的样品当中。他在宾夕法尼亚州内推销水暖管配件。我吞咽着面包和黄油。不由自主地开始大笑。我独自一人等在车里,他去阿伦敦打商务电话,我不停地笑啊笑。上帝啊,我多么恶心与厌倦生活。但这个疯子把我运送回了纽约,回家了。

突然,我发觉自己身处时代广场。我在全美旅行了八千英里而后又回到了时代广场,而且恰逢它的交通高峰期,以我懵懂上路的眼光看来,纽约有着绝对疯狂而又奇幻的氛围,数以百万计的人们在其中争夺着钱财,做着疯狂的梦——抢夺、攫取、给予、叹息、垂死。只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埋葬在长岛外那些憋屈的墓地里。这片土地的高楼——另外一片土地的尽头,也就是美利坚诞生的地方。我站在地铁入口处,想要鼓足勇气在地上捡一根足够长足够好看的烟蒂,每次我冲过去弯下腰时,滚滚人潮就把我的视线阻隔开来,而后它就被踩烂了。我没有坐公交车回家的钱。帕特森离时代广场仅有几英里远。你能想象我最后走那几英里,穿过林肯隧道,或者跨过华盛顿桥,而后进入新泽西吗?天已经黑了。哈塞尔在哪儿呢?我在广场上到处找哈塞尔,不见他的踪迹,他在瑞克斯岛,在酒吧后头。迪安又在哪儿?大家都在哪儿呢?生活在哪儿?我有自己的家要回,有我可以把脑袋搁下来躺着的地方,在那儿我可以好好估摸一下得失。我得讨要到可以坐上公交车的两毛五分钱。我终于逮着一位站在街角的希腊神父。他给了我两毛五,而后神经兮兮地走开了。我立刻撒丫子向公交车奔去。

我回家后,吃光了冰箱里所有的东西。我姨妈站起身来看着我。“可怜的小萨尔瓦托,”她用意大利语说,“你这么瘦,你这么瘦,这些日子你都跑哪儿去了?”我穿着两件衬衫两件汗衫,我的帆布包里装着在棉花田里跪烂了的裤子和那双破破烂烂的皮凉鞋。我姨妈和我打算用我从加州给她寄的钱,买个冰箱,这还是家里的第一台冰箱呢。她上床睡觉去了,深夜我还无法入睡,躺在床上抽烟。我写了一半儿的手稿还放在桌上。就在十月,我回了家,继续开始工作。第一阵凉风吹得窗户哐当作响,我可算按时回来了。迪安来过我家,在这里睡了几个晚上,等我回来,而下午就用来陪着我姨妈聊天儿。姨妈把家里这些年的旧衣服拆出来,织成了一块巨大的碎步地毯,这地毯已经完工了,就铺在我卧室的地板上,是那样的丰美多彩,犹如过去的时光本身。就在我回到家之前的两天,他走了,去了旧金山,我们可能在宾夕法尼亚或者俄亥俄的某个地方交汇过。他在旧金山有自己的生活,卡蜜儿在那儿弄到了一套新公寓。我在米尔市的时候,从未想过要去看她一眼,但现在已经太晚了,而我也想念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