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浪子正途难觅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宋都郊外,古柳新风,红轮欲坠,天地间霞光万道。一段袅袅炊烟刚刚在一个农家小院上方飘散干净。小院独处城外,远离闹市,不远处桑陌连天,偶有鸡犬相闻,更显得宁静,安逸。这一副景,美得让人发指。

忽然,“嘎嘎……”,“咣咣……”,“踢里哐啷”,不知道为什么小院里突然嘈杂起来。紧接着,“咚”一声,一个黑影从小院的墙上跳了下来,重重地砸在了地上。夕阳下,照得清清楚楚,分明是个穿灰衣服的年轻后生,他手里还提了一个断了气的大鹅。

“被发现了,快跑!”灰衣服的后生低低地一声怒吼,原来,外面还有接应他的同伙!那是一个蓝衣小伙,长得还行,唇红齿白的,看年岁不大,但是明显没有灰衣服小伙老成。一听被发现了,他脸上立刻变了颜色,满脸的慌张,转身就跑。这时,院子里传来怒骂声,又一个黑影飞了出来,“咚”的一声,正砸在了灰衣服小伙的脚后跟上,弹得飞了起来。原来是个种田的耒耜。小伙“哎哟”一声,根本没顾得许多,似乎没觉得疼,依然跟在蓝衣小伙后面飞奔。

两人跑出去约有二里地,发现没有人追上来,这才松了一口气,把脚步放缓了下来。灰衣小伙拎着死鹅的脖子,嘻嘻地笑道:“哎呀,这次太倒霉了,我看他们都在堂屋吃饭呢。想着一把拧断它的脖子就走,没想到这倒霉的呆鸟嗓门也太大了……”。蓝衣小伙尴尬地笑了笑,并没有问他在院子里的细节,反而关心地问道:“你的脚没事吧?”

“没事!”灰衣小伙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走,赶紧找个地方烤了去!我已经馋了好几天了。”灰衣小伙一脸的兴奋。蓝衣小伙点头表示赞赏,不过,看他样子,似乎想说些什么,最后又咽了回去。

正说话间,迎面走来了一个人。那个人步履很快,不一会儿就走到了他们的面前。

“季献,数不近,你俩又不干好事了吧!”来的人嗓门很大,把二人吓了一跳。仔细一看认得,原来是数不尽的一井之邻智叟。所谓的一井之邻是指共同种一块井田,而不是共吃一口井水。早些时候,那个田都是国家的,国家分给诸侯,诸侯分给老百姓。一块田划成井字,中间那块上缴国库,其余的归诸侯,诸侯分给老百姓就是收税了。后来西周周共王觉得不划算,就把土地私有化了。这个就不多细说了。

所谓智叟,就是有智慧的老头。这不是一个正式的名字,只是一个外号。但是,由于这个老头太有智慧,大家叫习惯了,以至于智叟的真实名字是什么,反而没多少人知道。

数不近是那个穿蓝衣服的,看得比较稚嫩一些,正是智叟的邻居。他俩住在城东头,这个灰衣服的小伙叫季献,也住在城东头,不过偏北一些,离数不近他们家还有些距离。俩小子属于狐朋狗友,从小在一起厮混。前面说了,数不近他家是外来户,经常遭人看不起。如果大人看不起大人,那小孩就会欺负小孩,千古年来都是这般模样。季献是土生土长的宋国人,俩人偶然在田间结识,就成了朋友。季献没有看不起数不近,反而经常帮着数不近修理那些欺负他的人,所以数不尽对季献非常依赖。但是季献家庭条件不好,从小没有好的教养,经常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数不近虽然不是富贵人家,但是家里沃田百亩,不愁吃喝,本不愿干那些龌龊的事,就是因为季献是他的好朋友,碍于情面,经常陪着他做些鸡鸣狗盗的事。即使这样,数不近也知道丢人,坚决不同意在家门口干坏事,一般都是跑到城西头,甚至偶尔跑到都城干些坏事。没想到这次跑了老远还是被熟人撞见了,还被人一口叫破。数不近满脸通红,有心抵赖,又不善于说谎。站在那里“吭哧”、“吭哧”地面红耳赤,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季献笑眯眯地走上前去作了一个揖,笑道:“哟,智叟,您老这么晚还出来溜达,兴致不错呀!”季献似乎话里有话。智叟笑眯眯地看着季献,手捻胡须,并不答话。季献又笑道:“我知道您老人家号称‘智叟’,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不过,树有根,墙有据,您这红口白牙的就说我们‘又没干好事’,这恐怕不太好吧?先不说我们到底有没有您说的‘不干好事’,就说这‘又’字从何谈起,难不成您是我们的影子,整天跟在我们后面看着不成?”智叟仰头哈哈大笑,“季献,你小子整天调皮捣蛋,就是不学好,数不近都被你带坏了。我说你不干好事,难道说错了吗,你手里拿的大雁(注1)是哪里来的,又要拿到哪里去,难不成还要再去相亲?哈哈。”因为季献经常去找数不近玩耍,所以智叟和季献也都是老相识了。他知道季献已经娶妻了,而且都快要生娃了,此时一说,当是故意攘他。季献眼皮眨了眨,笑道:“难道我捡的不行?这雁本是一对,它的良人不幸丧命于良弓之下,这只雁不愿独活,自戕于地上,不巧被我捡到,你看如何?”季献嬉皮笑脸地说,编起瞎话来,丝毫不感到脸红。

“哎,”智叟脸现不悦,“季献,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胡说。举头三尺有神灵,你知道你这一番胡言乱语会给你带来什么嘛?你要小心,不要一语成谶。”(注2)

“哈哈……”,季献放声大笑,“智叟,我知道你有两下子,但是你不要吓我,我可是吓大的。我命由我不由天,你到是说说看,我季献什么时候能归位?”季献斜睨着眼挑衅道。

“哼,季献,你这小毛孩子,怎么说话如此无礼,我好意点拨于你,你怎能如此出言不逊?!也罢,前人说的好,再三渎,渎则不告。你们好自为之吧。”说罢,拂袖而去。(注3)

一旁的数不近,拉了啦季献的袖子说道:“季子,哎,我也觉得你说话有点过头了。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能说出如此对天地不尊的话?”(注4)

虽然数不近整天是鸭子跟鹅混,总是和季献干些偷鸡摸狗的事,但他其实心地不坏。他不愁吃喝,干那些坏事,一是为了义气,二纯粹也就是好玩。

季献经历的多,明显心思也多。他看了一眼数不近,冷笑一声说:“我最讨厌这种自以为是的老头了。以为自己有两下子,其实嘛也不是。今天他这般羞辱于我,哪天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数不尽犹豫了一下说道:“我看还是别了吧,你别看智叟岁数大,很多人还都买他的账,有些人还专门从城里跑来请他断事。你要是把他折腾坏了,旁人知道了须不好看。”面对好友,数不近的话,讲得还是比较委婉,他不希望季献对智叟怎么样。他家和智叟家是老邻居了,可以说智叟看着他长大也不为过。再者,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也是他的人生信条。

“你想多了”,季献哂笑道,“上次去你家,我听到他家的大公鸡声音很响亮,我很想把它抓来研究一下,看看它跟我家的那只,谁的嗓门更大一些。”季献一脸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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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先秦那个时候,鹅也叫大雁,相亲时候的聘礼。男子求婚的一个环节就叫“纳雁”。不过,早些时候是真的大雁,后来大雁越来越少了,也不好打,人们就用鹅来代替了。

2),谶言,祝词的一种,后人认为是古代巫术,其实巫、祝是不一样的,比如后世经常连在一起说的“符咒”,其实“符”是巫,“咒”是祝。当然,符咒只是巫祝里面非常小的一支,这个以后慢慢讲。

3),大家说了几千年中国是礼仪之邦。其实“礼”是远古巫术的一种,而且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巫术。只不过因为特殊的原因,淹没在历史长河之中。这个属于高阶法术,后面会讲到。

4)这里要旁白一下当时的世界观。据《盗墓笔录》记载,自商朝起,人们就相信,人死后是要魂归天国的。天国有天神,但是天神不是唯一统治者,天神有好的,也有坏的。对于坏的天神,人们(天子)可以用箭把他射落。天子就是天之子,他代表了上天的意志,当然也代表了黎民苍生的意志,在这一点上,所有人都是深信不疑的(当然,以今天的话说,凡事都有例外。肯定有不信的,要不然就不会有周朝了)。商朝是伟大的,这一点连周朝都不否认。

远古的时候,人们经历了深重的苦难。如果以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商朝建立了一种了不起的体系,庇护了它的臣民,使得人类得以生存、延续,这是一种伟大成就。有人可能要歪嘴嗤笑,胡吹什么呀,不就是刚刚离开猴窝嘛?!商朝有电影院吗,商朝有星巴克吗,有网络吗?什么都没有,就知道杀人求雨,比原始人强到哪里,跟今天怎么比?

有一句话说得好,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搞对象,就是耍流氓。同样的,离开历史环境谈成就,也是耍流氓。你别看今天飞机、大炮、巡洋舰,那都不是事,人类不过是从一个历史分叉点走了下去。如果你能站在更高的一个角度看人类史,人类每走一步都是值得敬畏的。敬畏天地、敬畏自然,你才能走得更远。《易》说得好: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如果我们不能以一个谦虚、谨慎的态度来面对历史,面对未来,我们就不可能取得进步。今天,我们就是要抽丝剥茧,从湮没在生活中的蛛丝马迹来发现,当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所以说,季献说出在当时这种有违天地伦常的话,还是把数不近吓了一跳。不过,站在今天的角度,季献说的话,我们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季献生活条件差,又不肯服输,人逼到一定份上就豁出去了。人类历史上,痞子、小偷、流氓是贯穿整个过程的。这个其实也很好理解,现代《模糊学》很好的阐明了这方面的道理,这里就不多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