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金融实践的法律分析
- 彭冰
- 672字
- 2020-07-09 15:23:33
六、结论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基金理财热潮令公众的目光第一次聚焦于货币市场基金。应该说,余额宝赶上了好时机,银行间市场利率在余额宝成立后高涨,隔夜拆借利率甚至一度飙升到了30%。“钱荒”的时候短期收益率特别高,长期反倒平平,这对余额宝这类货币市场基金无疑是天赐良机。难以置信的高利率把余额宝的创新、对银行的冲击、对客户的吸引力都放到了最大。
然而,余额宝内嵌于支付宝的营销模式也导致监管问题的复杂化。当下关于余额宝监管问题呈现争议与歧见并存的局面,不同层面的问题(如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网络代理销售、第三方支付机构)被混杂在一起,加之传统银行业在面对互联网企业挑战时的应激反应,导致争议各方往往各说各话,各执己见,难以达成共识。只有厘清余额宝监管中的真问题与假问题,辨识出市场局限、制度缺陷与利益之争,才能真正监管好各类“宝宝”,为我国尚在成长中的货币市场基金产业及初出襁褓的普惠型金融事业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通过对余额宝交易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到,造成余额宝风险的主要是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这一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市场发展与制度改革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余额宝等“宝宝”类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困境与目前国内货币市场工具极其匮乏有关,也将会随着货币市场工具的丰富而得到改善。例如,央行拟推出的银行大额存款凭单属于流动性较好的工具,能够克服银行协议存款的流动性瑕疵,同时存单也能够用于回购融资交易,进一步增加了基金的流动性来源。从这个意义上看,为顺应货币市场基金在我国大跃进式的发展,配套的货币工具市场的改革发展步伐也应该加快才是。
[1]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