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的法律问题

李明[1]

【摘要】“微信红包”是腾讯公司进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推广的商业模式,在2014年春节期间取得了巨大成功。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尽管微信红包具有较为成熟的法律经验,但依然存在部分风险与潜在问题。本文将在对微信红包运作机理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其商业与法律经验,依据该模式所涉及法律法规,分析其潜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微信红包;第三方支付;法律风险

2014年春节,微信红包在一夜之间席卷全国微信用户。据腾讯官方数据统计,除夕到大年初一16:00,参与抢红包的用户超过500万,总计抢红包7500万次以上,领取到的红包总计超过2000万个。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为智能手机提供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截至2013年11月,微信注册用户量已经突破6亿,是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信软件。2013年12月31日,腾讯公司推出具有在线支付功能的微信5.0版,标志着微信进军手机支付领域,与第三方支付企业霸主阿里巴巴公司展开竞争。此前,阿里巴巴公司的支付宝占据第三方支付领域48.8%的市场份额,微信支付背后的财付通占18.7%。双方竞争的核心在于获得更多用户数量,让用户在其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银行卡是用户使用支付功能的前提。正是在这一竞争背景下推出的微信红包,利用游戏者的心理特征和传统习俗,成功在短短数十天内使得大量微信用户绑定银行卡并体验微信支付功能,为日后微信支付应用打下用户基础。作为一种新型营销手段,微信红包无疑是成功的。微信红包涉及银行卡绑定、资金往来,且覆盖近千万公众用户,其安全性是否有保障,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