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僑民情形
昨天所談的平學校是外省人在北平念書的地方児,那“華僑”倆字,也許是中國人在外國為商的總名児吧?
您説對了,“僑”字本當居講,因此纔有這名詞。
這華僑人數児您知道有多少麽?
總不只幾十萬吧。
在那國最多呢?
屬美國,其次就是南洋了。
聽説他們在外國辦理的很有秩序,而且有團體。要遇見本國用錢,他們又肯捐巨款。像這樣心,實不可多得。
誰説不是?因為肯往出拿錢,政府頭方能特别的給他們那選舉權呢。
他們應有多少額?
總共六名,都在參議院,衆議院没有。
比如①古甚麽的,各地也有議員麽?
既稱五族共和,所有漢、滿、、回、藏的,人人都有。
可是貴國選舉議員的章程,得多少人選一個呢?
合八十萬人。
兩院共總[1]有多少名?
總有八百出頭吧。
您説這制度究竟合乎國體民情麽?
怎麽不合?要不合就不能定出這個章程來了。
是是。
①:蒙。
[1] 共總:總共,一共,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