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华中聚居区

1.河南

《如梦录》中记载:开封城内的“草三亭(又名凤凰巷),俱回子居住,有礼拜寺”。在西门大街府城隍庙迤西,有皮局,“俱回回居住”。在周王府西华门西边,有街五道,亦有“回子居住”(12)。明嘉靖三十一年(1522年)成书的《郑州志》在街巷条目中说:州城内有“回回巷”,并注明这是“回国群处”的地方。据明嘉靖《南阳府志校注》记载:在洪武年间(1368—1398年),南阳尚存六十一屯,其中石桥屯、瓦店屯、玉池坡(即黄池坡)等12屯,至今仍是回族聚居之地。封丘县荆圪村(今荆乡)回族李姓来源有二,但不是一家人,一为“军李”,系元代屯田的军人;一是“民李”,系明初民屯。

2.湖北

明初,在湖北地区也有回民从事垦荒。沔阳的回族农民和当地汉族农民一起开发沔阳附近之七里垸、金马垸、江北、官路等地,开挖了大小莲花池,随后,又有部分回民移居到城东十里的高卡垸垦荒务农。大约在明中期以后,山西、山东签调武昌之王氏、定氏、马氏等回回将领的后裔,有许多人务农,在沔南湖区的黄蓬、黄泥潭、月堤、马家沟、吕蒙口等地落籍。魏姓、李姓等回回也由沔城迁往城北从事农垦,以魏姓、王姓回回为主开发了魏王垸,以李姓等回回为主开发了百石垸。在沔南(今属洪湖县),以定姓回回为主,联合王姓、马姓回回和当地汉族农民一起,在珂里湾南部插标为界,围垦喜鹊湖,扁湖,长湖,双湖,桂明湖,大、小深湖,木渣湖的湖田。明朝天启、崇祯年间,陕西西安魏姓回民因逃避战乱和灾荒,进入鄂、陕交界的湖北口内,在海拔1600米的坎子山老水泉处定居,后来,又有回回迁入定居务农。